鋼筋連接套筒的製作方法
2023-05-30 07:33:51 2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建築施工輔助工具,具體涉及一種鋼筋連接套筒。
背景技術:
在現代建築施工中,混凝土鋼筋結構已得到廣泛推廣,混凝土鋼筋結構製作過程中,鋼筋連接方式有搭接、焊接等連接方式,無論從質量、效率還是可操作性均不能滿足建築行業高速發展的需求。目前的建築鋼筋連接主要是鋼筋連接套筒。鋼筋連接套筒為圓形中空結構,套筒內有與鋼筋端頭的螺紋嚙合的內螺紋。這種鋼筋連接套筒能夠滿足建築鋼筋的連接,然而在這種鋼筋連接套筒的使用過程中,存在以下缺陷:因為在鋼筋連接套筒與兩端的鋼筋同時螺合的,當鋼筋連接套管兩端螺合的兩根鋼筋對接端部相抵時不能保證鋼筋連接套管兩端螺合進來的鋼筋進絲一致。這樣給整個工程結構的穩定性埋下隱患。
技術實現要素:
為克服現有技術所存在的缺陷,現提供一種鋼筋連接套筒,以解決現有的鋼筋連接套筒不能保證鋼筋連接套筒兩端螺合的鋼筋進絲一致等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提供一種鋼筋連接套筒,包括:
供螺合於第一鋼筋的第一套筒,所述第一鋼筋設有第一外螺紋段,所述第一套筒設有與所述第一外螺紋段相配合的第一內螺紋段,所述第一套筒的長度等於所述第一外螺紋段的長度;以及
供螺合於第二鋼筋的第二套筒,所述第二鋼筋設有第二外螺紋段,所述第二套筒設有與所述第二外螺紋段相配合的第二內螺紋段,所述第二內螺紋段的長度與所述第一外螺紋段的長度相等,所述第二套筒轉動連接於第一套筒。
本實用新型鋼筋連接套筒的進一步改進在於,所述第一套筒的第一端設有環形板,所述第一套筒的第二端用於螺合於所述第一鋼筋的接頭,所述第二套管的第一端設有環形凹槽,所述環形板設置於所述環形凹槽中,所述第二套筒的第二端用於螺合於所述第二鋼筋的接頭。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於,第一套筒和第二套筒為轉動連接,第一套筒和第二套筒可以分別互不幹涉的進行轉動。第一鋼筋的外螺紋長度與第一套筒的長度相等,也與第二套筒的第二內螺紋段的長度相等,有效確保第一鋼筋進入第一套筒中的長度和第二鋼筋進入第二套筒中的長度相等。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鋼筋連接套筒的示意圖。
圖2為圖1中A-A處剖視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鋼筋連接套筒使用狀態圖。
圖4為圖3中B-B處剖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通過特定的具體實例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本領域技術人員可由本說明書所揭露的內容輕易地了解本實用新型的其他優點與功效。本實用新型還可以通過另外不同的具體實施方式加以實施或應用,本說明書中的各項細節也可以基於不同觀點與應用,在沒有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下進行各種修飾或改變。
圖1為本實用新型鋼筋連接套筒的示意圖;圖2為圖1中A-A處剖視圖;圖3為本實用新型鋼筋連接套筒使用狀態圖;圖4為圖3中B-B處剖視圖。
參照圖1至圖4所示,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鋼筋連接套筒,包括:第一套筒1和第二套筒2。第一套筒1與第二套筒2可轉動的活動連接在一起。
第一套筒1用於螺合在第一鋼筋3上,第一鋼筋3的對接端部設有第一外螺紋段,第一套筒1內設有與第一外螺紋段相配合的第一內螺紋段11,第一套筒1的長度等於第一外螺紋段的長度。
第二套筒2用於螺合在第二鋼筋4上,第二鋼筋4的對接端部設有第二外螺紋段,第二套筒2內設有與第二外螺紋段相配合的第二內螺紋段21。第二內螺紋段21的長度等於第一內螺紋段11的長度。
在第一套筒1的第一端形成有一塊環形板12,第一套筒1的第二端用於與第一鋼筋3的對接端螺合。第二套管2的第一端形成有一個環形凹槽22,第一套筒1的環形板12可轉動的設置在環形凹槽22中,第二套筒2的第二端用於與第二鋼筋4的對接端螺合。
在對第一鋼筋3和第二鋼筋4進行對接時,圖3至圖4所示,先將本實用新型鋼筋連接套筒的第一套筒1與第一鋼筋3的對接端螺合,當第一鋼筋3上的第一外螺紋段全部進入第一套筒1中停止轉動第一套筒1。隨後轉動第二套筒2,將與第一套筒1另一端連接的第二套筒2與第二鋼筋4的對接端螺合。當第二套筒2不能繼續轉動時,說明第二鋼筋4的對接端與第一鋼筋3的對接端相互抵撐在一起。因為第一鋼筋3的外螺紋、第一套筒1、第二內螺紋段21三者長度相等,所以第一鋼筋3進入第一套筒1中的長度等於第二鋼筋4進入第二套筒2中的長度,最終保證了鋼筋連接套筒兩端的對接鋼筋進絲的一致。
需要說明的是,本說明書所附圖式所繪示的結構、比例、大小等,均僅用以配合說明書所揭示的內容,以供熟悉此技術的人士了解與閱讀,並非用以限定本實用新型可實施的限定條件,故不具技術上的實質意義,任何結構的修飾、比例關係的改變或大小的調整,在不影響本實用新型所能產生的功效及所能達成的目的下,均應仍落在本實用新型所揭示的技術內容得能涵蓋的範圍內。同時,本說明書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間」及「一」等的用語,亦僅為便於敘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實用新型可實施的範圍,其相對關係的改變或調整,在無實質變更技術內容下,當亦視為本實用新型可實施的範疇。
以上結合附圖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說明,本領域中普通技術人員可根據上述說明對本實用新型做出種種變化例。因而,實施例中的某些細節不應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定,本實用新型將以所附權利要求書界定的範圍作為保護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