釘的製作方法
2023-04-22 15:31:46 8
專利名稱:釘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釘,尤其涉及一種可提供方便拔除的鐵(鋼)釘。
背景技術:
考慮到廢木材回收後再加工利用作業的方便性與安全性,根據環保規定,廢木材的回收是必須將釘於廢木材上的鐵(鋼)釘拔除。
如
圖1、圖2所示,目前用以釘入木材的鐵(鋼)釘10主要是在一釘體11的一端形成一尖銳部12,另一端形成一頭部13;該鐵(鋼)釘10在使用時,則可利用工具在頭部13施以一衝擊力量,令另一端的尖銳部12深入木材內,以達到將鐵(鋼)釘10釘入木材內的目的。
上述現有鐵(鋼)釘10雖然能夠方便的釘入木材,但由於鐵(鋼)釘10在釘入木材內後,鐵(鋼)釘10的頭部13很容易陷入木材表面;尤其是,為講求效率,目前對於該種鐵(鋼)釘10的釘釘皆採用電動(或氣動)打釘槍來施工,而由於電動(或氣動)打釘槍的力量很大,因此鐵(鋼)釘10的頭部13陷入木材表面的現象必然更為嚴重(如圖2所示),而一旦鐵(鋼)釘10的頭部13陷入木材表面,其將造成鐵(鋼)釘10拔除作業的困難,進而造成廢木材回收的費時、費力,從而增加廢木材回收的成本。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主要技術問題在於,克服現有的鐵(鋼)釘存在的缺陷,而提供一種方便拔除的鐵(鋼)釘。
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採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釘,包括一釘體,釘體的一端形成一尖銳部,另一端形成一頭部;該釘體適當位置上設有一段適當長度的螺紋部,釘的頭部上面設有一驅動部;其特徵在於,所述螺紋部是在釘體的兩側形成螺紋部。
前述的釘,其中螺紋部的位置以靠近釘體的頭部較佳。
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方便拔除的鐵(鋼)釘。
以下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
圖1是現有鐵(鋼)釘的立體構造圖。
圖2是現有鐵(鋼)釘的使用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立體構造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的使用示意圖。
圖5是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實施例的立體構造圖。
圖中標號說明現有技術部分10現有鐵(鋼)釘11釘體12尖銳部13頭部本實用新型部分20本實用新型的釘21釘體22尖銳部23頭部24螺紋部25驅動部具體實施方式
有關本實用新型為達到上述目的所運用的技術手段及其構造,再配合圖3至圖5所示的實施例,詳細說明如下如圖3所示,本實用新型的釘20是由一種金屬材質(如鐵或鋼)一體成型製成,主要是在一釘體21的一端形成一尖銳部22,另一端形成一頭部23;本實用新型上述的構造概與現有現有技術大同小異,且非本實用新型為達到目的所運用的技術手段及其構造特徵所在,因此不再進一步贅述。
本實用新型特徵在於釘20的釘體21適當位置上設有一段適當長度的螺紋部24,並在釘20的頭部23上面設有一驅動部25。
該螺紋部24是以擠壓釘體21兩側的方式,令釘體21的金屬材料產生流變,使在釘體21另外兩側形成螺紋部24的方式成型製成。
該螺紋部24以靠近釘體21的頭部23為較佳。
該驅動部25為一凹陷狀的十字形體,或為一凹陷狀的一字形體,或為一其它凹陷狀的多邊形體;亦可為一凸出的十字形體,或為一凸出的一字形體,或為一其它凸出狀的多邊形體(如圖5所示)。
本實用新型的釘20在使用時,與現有鐵(鋼)釘同樣可利用電動(或氣動)打釘槍在頭部23施以一衝擊力量,使另一端的尖銳部22深入木材內,以達到將釘20釘入木材內的目的。當欲將本實用新型的釘20拔除時(如圖4所示),則可藉由旋轉工具契合於裸露在頭部23上面的驅動部25,然後將釘20驅動旋轉,釘體21即可依螺紋部24而向外旋退,使頭部23凸浮出木材表面,進而即可輕易再利用拔釘器將釘體21拔出木材。
從以上所述及圖式所示的實施例可知,本實用新型確可提供一種方便拔除的釘構造,而與現有鐵(鋼)釘相比確具有顯著的進步性與實用性,且其所運用的技術手段及其構造,亦確未曾有過,符合新型專利的要件,故依法提出專利申請。
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並非對本實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是依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修飾,均仍屬於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範圍內。
權利要求1.一種釘,包括一釘體,釘體的一端形成一尖銳部,另一端形成一頭部;該釘體上設有一段螺紋部,釘的頭部上面設有一驅動部;其特徵在於,所述螺紋部是在釘體的兩側形成螺紋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釘,其特徵在於所述螺紋部的位置以靠近釘體的頭部較佳。
專利摘要一種釘,包括一釘體,釘體的一端形成一尖銳部,另一端形成一頭部;該釘體適當位置上設有一段適當長度的螺紋部,釘的頭部上面設有一驅動部;螺紋部是在釘體的兩側形成螺紋部;其中螺紋部的位置以靠近釘體的頭部較佳。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方便拔除的鐵(鋼)釘。
文檔編號F16B15/00GK2769589SQ200420085680
公開日2006年4月5日 申請日期2004年11月29日 優先權日2004年11月29日
發明者黃世忠 申請人:黃世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