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物後處理洗水方法與流程
2023-10-08 08:39:24 2
本發明屬於衣物處理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衣物後處理洗水方法。
背景技術:
衣物需要經過各種各樣的處理,其中洗滌是很關鍵的一步,能製備出各種形態的衣物。
公開號為CN104594011A的發明專利申請公開了一種牛仔環保後處理洗水工藝。該工藝包括普洗、石洗、酵素洗、砂洗、化學洗、漂洗、破壞洗、雪花洗等步驟。然而,其在處理過程中用水量較大,且需要用到蒸汽,成本較高。
技術實現要素:
有鑑於此,本發明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衣物後處理洗水方法。
為實現以上目的,本發明的技術方案為:
衣物後處理洗水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A.將衣物用鹼性除油劑和柔軟劑浸泡18-21min,洗滌9-12min;
B.然後加入酵素,洗滌85-95min;
C.隨後加入高猛酸鉀,洗滌19-21min;
D.再加入焦亞硫酸鈉,洗滌14-17min;
E.然後加入碳酸鈉或洗衣粉、柔軟劑,洗滌8-11min。
所述酵素為顆粒狀。
進一步,步驟A中,所述鹼性除油劑和柔軟劑的質量比為2:5。
進一步,步驟B中,所述酵素的用量為步驟A所述鹼性除油劑質量的10倍。
進一步,步驟C中,所述高猛酸鉀的用量為步驟A所述鹼性除油劑質量的50%。
進一步,步驟D中,所述焦亞硫酸鈉的用量為步驟A所述鹼性除油劑質量的15倍。
進一步,步驟E中,所述碳酸鈉或洗衣粉與柔軟劑的比例為1:40。
進一步,步驟E中,所述柔軟劑的用量為步驟A所述鹼性除油劑質量的10倍。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在於:
本申請所述方法用水量少。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申請所述方法用水量減少了47.86%,從而也減少了汙水處理的成本;且本申請不需要蒸汽,進一步,降低了成本。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實施例對本發明的實施方案進行詳細描述,但是本領域技術人員將會理解,下列實施例僅用於說明本發明,而不應視為限定本發明的範圍。優選實施例中未註明具體條件的實驗方法,通常按照常規條件。
實施例1
牛仔褲後處理洗水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A.將100條牛仔褲用0.2kg鹼性除油劑(25元/kg)和0.5kg柔軟劑(32元/kg)浸泡21min,洗滌9min,用水2.7噸;
B.然後加入2kg顆粒狀酵素(120元/kg),洗滌85min,用水3.3噸;
C.隨後加入0.1kg高猛酸鉀(35元/kg),洗滌19min,用水2.8噸;
D.再加入3kg焦亞硫酸鈉,洗滌14min,用水3.27噸;
E.然後加入0.05kg碳酸鈉、2kg柔軟劑,洗滌11min,用水1.1噸。
共計用水13.17噸,未用蒸汽。
實施例2
牛仔褲後處理洗水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A.將100條牛仔褲用0.2kg鹼性除油劑和0.5kg柔軟劑浸泡18min,洗滌12min,用水3.5噸;
B.然後加入2kg顆粒狀酵素,洗滌95min,用水3.7噸;
C.隨後加入0.1kg高猛酸鉀,洗滌21min,用水3.1噸;
D.再加入3kg焦亞硫酸鈉,洗滌17min,用水4噸;
E.然後加入0.05kg洗衣粉、2kg柔軟劑,洗滌8min,用水0.76噸。
共計用水15.06噸,未用蒸汽。
實施例3
牛仔褲後處理洗水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A.將100條牛仔褲用0.2kg鹼性除油劑和0.5kg柔軟劑浸泡20min,洗滌10min,用水3噸;
B.然後加入2kg顆粒狀酵素,洗滌90min,用水3.5噸;
C.隨後加入0.1kg高猛酸鉀,洗滌20min,用水3噸;
D.再加入3kg焦亞硫酸鈉,洗滌15min,用水3.5噸;
E.然後加入0.05kg碳酸鈉或洗衣粉、2kg柔軟劑,洗滌10min,用水1噸。
共計用水14噸,未用蒸汽。
對比例1
採用現有方法對牛仔褲進行後處理洗水,包括以下步驟:
A.將100條牛仔褲置於洗衣機中,加入1kg鹼性除油劑和1kg防染劑(30元/kg),調節水溫為60℃,洗滌20min,用水9噸;
B.加入100kg浮石(2元/kg)、3kg酵素粉(45元/kg)、1kg鹼性除油劑、1kg防染劑,調節水溫為45℃,洗滌120min,用水10噸;
C.清理浮石1小時;
D.加入50kg漂白粉(2元/kg)、0.5kg碳酸氫鈉,調節水溫為55℃,洗滌50min,用水3噸;
E.加入4kg雙氧水(5元/kg),洗滌15min,用水4噸;
F.加入3kg柔軟劑,洗滌10min,用水1噸。
共計用水27噸(3元/噸),蒸汽0.5方(蒸汽200元/方)。
最後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而非限制,儘管參照較佳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可以對本發明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換,而不脫離本發明技術方案的宗旨和範圍,其均應涵蓋在本發明的權利要求範圍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