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於液晶電視的背光單元的製作方法
2023-05-15 09:02:31 3
專利名稱:用於液晶電視的背光單元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從後面照射用於液晶電視的液晶面板的直下式(direct-type)背光單元。
背景技術:
通常,用於液晶面板的背光單元主要用於個人電腦的液晶監視器中的液晶面板。因此,液晶面板必須在整個顯示屏幕上具有均勻的亮度。為了獲得在整個顯示屏幕上的亮度均勻,此種類型的背光單元被這樣設計,以使用於從後面照射液晶面板的冷陰極螢光燈的安裝間距在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是一致的,或者使在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的中心部分的冷陰極螢光燈的安裝間距比在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的每個末端部分的冷陰極螢光燈的安裝間距要大,如日本待審公開專利公布Hei 7-270783所記載。
此外,日本待審公開專利公布2002-82626揭示了一種背光單元,其中為了減小電能消耗同時確保整個顯示屏幕上的亮度均勻,在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相鄰的冷陰極螢光燈之間的安裝間距從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中心部分到每個末端部分逐漸增大。為了將這些背光單元應用至15英寸或更大的液晶監視器或者液晶電視的液晶面板,就必須使用六個或者更多個直管型冷陰極螢光燈,以便使亮度不均勻最小化並且確保一定的亮度水平。
但是,如上述使用六個或者更多個直管型冷陰極螢光燈不僅導致燈數增加,而且導致燈的附屬組件例如反相電路和燈座的數量增加。這就導致了不僅使整個背光單元的成本升高而且使得組裝背光單元的工作效率降低的問題。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一種用於液晶面板的背光單元已被提出,其使用U型冷陰極螢光燈替代直管型冷陰極螢光燈,以減少燈和燈的附屬組件的數量,從而減少整個背光單元的成本。
但是,由於如上述在15英寸或者更大液晶面板中的傳統背光單元使用六個或者更多個直管型冷陰極螢光燈,因此U型冷陰極螢光燈對15英寸或者更大液晶面板的傳統背光單元中的直管型冷陰極螢光燈的起碼替代需要三個或者更多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這就仍然阻礙了整個背光單元成本的降低。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於提供這樣一種用於液晶電視的背光單元,其能夠減少冷陰極螢光燈的數量和附屬組件的數量,從而減少整個背光單元的成本並且提高組裝該背光單元的工作效率。
根據本發明的第一方案,通過用於液晶電視的直下式背光單元來實現上述目的,其包括多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用於從後面照射用於液晶電視的液晶面板;以及反射板,設置在所述U型冷陰極螢光燈的後面,用於反射來自所述U型冷陰極螢光燈的光。
所述U型冷陰極螢光燈分別對稱地設置在橫斷面的上方和下方,該橫斷面作為對稱平面,基本通過在該液晶面板的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中心。
所述U型冷陰極螢光燈以這樣的方式被安裝在該背光單元中在該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中心部分處的所述U型冷陰極螢光燈的安裝間距小於在每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中的平行管段部之間的中心距(center-to-centerdistance)。
因為在該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中心部分處的所述U型冷陰極螢光燈的安裝間距小於每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中的平行管段部之間的中心距,從而犧牲在該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末端部分處的亮度,所以能夠確保在該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中心部分處的實際亮度。在該用於液晶電視的背光單元的情形下,只要在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中心部分處的亮度能保持在一定的水平或者更高,在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末端部分處達到某種程度的低亮度(例如是在中心部分處亮度的大約50%的亮度)就不會引起實際的問題。更確切地說,為了易於觀看,優選的是在液晶電視的情形中,提高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中心部分處的亮度而降低末端部分處的亮度,正如傳統CRT(陰極射線管)電視的情形。這與用於個人電腦的液晶監視器的背光單元的情形是相對的。
如上述這種通過犧牲在該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末端部分處的亮度而確保在該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中心部分處的實際亮度的方法,與用於液晶面板的傳統直下式背光單元相比,能夠減少冷陰極螢光燈的數量。在將直下式背光單元應用於15英寸液晶面板的情形中,例如,傳統背光單元使用六個直管型冷陰極螢光燈或者三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相反,根據本發明的第一方案的背光單元能夠通過使用兩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確保例如15英寸液晶電視的整個顯示屏幕上的實際亮度。這種冷陰極螢光燈的數量的減少使得冷陰極螢光燈的附屬組件(例如反相電路)的數量減少,從而減少整個背光單元的成本並且提高組裝該背光單元的工作效率。
優選地,假定把每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視作包括兩個直管型冷陰極螢光燈,那麼在該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中心部分處的所述直管型冷陰極螢光燈的安裝間距小於在該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每個末端部分處的所述直管型冷陰極螢光燈的安裝間距。
更優選地,假定把每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視作包括兩個直管型冷陰極螢光燈,那麼在該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中心部分處的所述直管型冷陰極螢光燈的安裝間距比在該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每個末端部分處的所述直管型冷陰極螢光燈的安裝間距小一定程度,以使在該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的中心部分處的亮度比在該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每個末端部分處的亮度高出至少20%。
所述多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的數量是兩個,並且該背光單元可被用於15英寸或者更大的液晶電視。
優選地,該反射板在其每個側面具有側板,當安裝在該液晶面板上時,該側板與該液晶面板形成30至60度的內角。
所述多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的數量可以是四個。
所述四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能夠被分為具有兩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的上組和具有兩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的下組;其中該具有兩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的上組和該具有兩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的下組分別對稱地設置在該橫斷面的上方和下方,該橫斷面作為對稱平面,基本通過在該液晶面板的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中心,並且其中所述兩組以這樣的方式被安裝在該背光單元中在該具有兩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的上組和該具有兩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的下組之間的安裝距離小於每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中的平行管段部之間的中心距。
根據本發明的第二方案,通過一種用於液晶電視的直下式背光單元實現上述目的,其包括多個S型冷陰極螢光燈,用於從後面照射用於液晶電視的液晶面板;以及反射板,設置在所述S型冷陰極螢光燈的後面,用於反射來自所述S型冷陰極螢光燈的光。
所述S型冷陰極螢光燈分別對稱地設置在橫斷面的上方和下方,該橫斷面作為對稱平面,基本通過在該液晶面板的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中心。
所述S型冷陰極螢光燈以這樣的方式被安裝在該背光單元中在該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中心部分處的所述S型冷陰極螢光燈的安裝間距小於在每個S型冷陰極螢光燈中的相鄰平行管段部之間的中心距。
優選地,假定把每個S型冷陰極螢光燈視作包括三個直管型冷陰極螢光燈,那麼在該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中心部分處的所述直管型冷陰極螢光燈的安裝間距小於在該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每個末端部分處的所述直管型冷陰極螢光燈的安裝間距。
優選地,假定把每個S型冷陰極螢光燈視作包括三個直管型冷陰極螢光燈,那麼在該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中心部分處的所述直管型冷陰極螢光燈的安裝間距比在該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每個末端部分處的所述直管型冷陰極螢光燈的安裝間距小一定程度,以使在該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的中心部分處的亮度比在該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每個末端部分處的亮度高出至少20%。
在將本發明的新穎特徵列在隨附的權利要求書中的同時,從以下結合附圖的詳細描述中能夠更好地理解本發明。
下面將參考附圖描述本發明。需要注意的是,為了說明本發明或者本發明的實施例的技術概念而顯示全部附圖,其中圖1是根據本發明的第一實施例的背光單元在安裝到液晶面板之前的平面示意圖;圖2是安裝到液晶面板之後沿A-A線的該背光單元的橫截面示意圖;圖3是顯示使用該背光單元的顯示屏幕上亮度分布的曲線圖;
圖4是顯示圖3中測量點的亮度的曲線圖;圖5是根據本發明的第二實施例的背光單元在安裝到液晶面板之前的平面示意圖;以及圖6是根據本發明的第三實施例的背光單元在安裝到液晶面板之前的平面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下面將參考附圖描述本發明的最佳模式和優選實施例。所述的特定實施例並不用於覆蓋本發明的整個範圍,因此本發明不僅僅限於特定實施例。
圖1是根據本發明的第一實施例的用於液晶電視的背光單元(後文簡稱為「背光單元」)在安裝到液晶面板之前的平面圖,而圖2是安裝到液晶面板之後沿圖1中A-A線的該背光單元的橫截面圖。該背光單元1是用於液晶電視的直下式背光單元,並且該背光單元1包括兩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2,用於從後面照射液晶電視的液晶面板5;置於這些U型冷陰極螢光燈2後面的反射板3,用於反射來自U型冷陰極螢光燈2的光,該反射板3在其每個側面具有側板3a;散射板4,用於散射來自冷陰極螢光燈2的直射光和來自反射板3的反射光,以向前照射;等等。這裡,作為例子,液晶面板5是一個用於15英寸液晶電視的液晶面板。
如圖2所示,反射板3的每個側板3a與液晶面板5形成30至60度的內角θ。這使得背光單元1能夠確保在液晶電視的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末端部分的實際亮度。
兩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2分別對稱地設置於作為對稱平面的橫斷面(相應於圖1和圖2中的線7的橫截面)的上方和下方,該橫斷面基本通過液晶面板5的顯示屏幕(後文簡稱為「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的中心。如圖1所示,這兩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2以這樣的方式安裝在背光單元1中兩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的安裝間距L1(兩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的相鄰的平行管段部之間的中心距)小於每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2中的平行管段部之間的中心距L2。這樣,在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中心部分的U型冷陰極螢光燈2的安裝間距小於每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2中的平行管段部之間的中心距。這就使得該顯示屏幕在垂直方向上其中心部分處具有比在垂直方向上其末端部分處更高的亮度。因此,用於例如15英寸液晶電視的背光單元1通過使用兩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2能夠確保在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中心部分處的實際亮度。
換句話說,通過使用兩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2,用於例如15英寸液晶電視的背光單元1犧牲了在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末端部分處的亮度,以確保在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中心部分處的實際亮度。犧牲在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末端部分處的亮度的原因是在用於液晶電視的背光單元1的情形下,只要在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中心部分處的亮度能保持在一定的水平或者更高,在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末端部分處達到某種程度的低亮度就不會引起實用的問題。更確切地說,為了易於觀察,優選的是在液晶電視的情形中,提高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中心部分處的亮度而降低末端部分處的亮度,正如傳統CRT(陰極射線管)電視的情形。
關於U型冷陰極螢光燈2的特定尺寸,每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2的管的直徑為例如3mm。安裝間距L1為例如40mm,同時中心距L2為例如45mm。
參考圖3和圖4,將要描述使用背光單元1的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中心部分和末端部分之間的亮度差。圖3顯示了使用該背光單元1的顯示屏幕上的亮度分布,而圖4顯示了圖3中測量點的亮度。在圖3中,附圖標記1至55表示代表顯示屏幕上垂直方向(上、下方向)上的測量位置(測量點)的線,而附圖標記A至E表示代表顯示屏幕上水平方向(左、右方向)上的測量位置的線。此外,圖3中的等亮度線30是連接顯示屏幕上等亮度點的線。在圖4中,附圖標記31、32、33、34和35分別表示繪出圖3中垂直線A、B、C、D和E上的測量點處的亮度值的曲線。
如這些曲線圖所示,使用背光單元1的顯示屏幕上的最高亮度區域和最低亮度區域之間的最大亮度差(亮度不均勻)是50%或者更大。這種50%或者更大的亮度差與上述日本待審專利公布2002-82626所記載的背光單元的情形下的亮度差(大約18%)是無法比擬的。根據本實施例,優選的是在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中心部分處(最高亮度區域)的亮度和在該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每個末端部分處(最低亮度區域)的亮度之間的差是至少20%。這樣,與傳統背光單元相比,該背光單元1導致了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中心部分處和末端部分處之間的大的亮度差,從而通過使用具有如上述的例如3mm管直徑的兩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2,能夠確保用於例如15英寸液晶電視的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中心部分處的實際亮度。
這裡,將描述該背光單元1和上述日本待審專利公布2002-82626所記載的背光單元之間的另一差別。根據日本待審專利公布2002-82626所記載的背光單元,從背光單元的垂直方向上的中心部分到每個末端部分,相鄰直管型冷陰極螢光燈之間的安裝間距僅僅各增加1mm。例如,相鄰直管型冷陰極螢光燈之間的安裝間距是34mm∶35mm∶36mm。
另一方面,根據該背光單元1,假定把每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2視作包括兩個直管型冷陰極螢光燈,在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中心部分處的兩個直管型冷陰極螢光燈之間的安裝間距是40mm,而在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中心部分處的兩個直管型冷陰極螢光燈的每一個與相鄰的外側直管型冷陰極螢光燈(即,在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每個末端部分處的冷陰極螢光燈)之間的安裝間距是45mm。換句話說,在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中心部分處的直管型冷陰極螢光燈(如所視作的)的安裝間距小於在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每個末端部分處的直管型冷陰極螢光燈(如所視作的)的安裝間距。
如上所述,根據日本待審公開專利公布2002-82626所記載的背光單元,從背光單元的垂直方向上的中心部分到每個末端部分,相鄰直管型冷陰極螢光燈之間的安裝間距僅僅能夠各增加1mm。這是因為在日本待審公開專利公布2002-82626中所記載的技術的目的是為了減小電能消耗同時保持顯示屏幕上的亮度均勻。另一方面,根據本發明的背光單元1,在中心部分處的冷陰極螢光燈的安裝間距與每個末端部分處的冷陰極螢光燈的安裝間距(如所視作的)之間的差被擴大,以有意地產生一定程度的亮度不均勻,從而通過使用兩個具有例如3mm的管直徑的U型冷陰極螢光燈2,確保在用於例如15英寸液晶電視的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中心部分處的實際亮度。因此,本發明的背光單元1與根據日本待審公開專利公布2002-82626的技術極為不同。
如前所述,在根據第一實施例的背光單元中,將兩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2的安裝間距製造得比每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2中的平行管段部之間的中心距短一定程度,以使得在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的中心部分處的亮度比在該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每個末端部分處的亮度高出至少20%和50%或者更高達到最大值。以另一個方式來說,假定把每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2視作包括兩個直管型冷陰極螢光燈,在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中心部分處的直管型冷陰極螢光燈的安裝間距比在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每個末端部分處的直管型冷陰極螢光燈的安裝間距短一定程度,以使在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的中心部分處的亮度比在該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每個末端部分處的亮度高出至少20%。因此,用於例如15英寸液晶電視的背光單元1能夠通過使用兩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2而確保在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中心部分處的實際亮度。
另外,因為當反射板3的每個側板3a安裝在液晶面板5上時,與如上述的液晶面板5形成30到60度的內角,所以能夠使背光單元1確保在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末端部分處的實際亮度。從而,背光單元1能夠通過使用兩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2來確保例如15英寸液晶電視的整個顯示屏幕上的實際亮度。因此,與用於例如15英寸液晶面板的傳統直下型背光單元相比,該背光單元1能夠減少冷陰極螢光燈的數量以及附屬組件(例如反相電路)的數量,從而減少了整個背光單元的成本並且提高了組裝該背光單元的工作效率。
下面,參考圖5描述根據本發明的第二實施例的背光單元。圖5是根據本發明的第二實施例的背光單元在安裝到液晶面板之前的平面圖。在圖5中,用相同的附圖標記表示與第一實施例中相同的部件。原則上,第二實施例的背光單元1是應用到用於15英寸或者更大液晶電視的液晶面板上的一個背光單元。該背光單元1使用兩個S型冷陰極螢光燈12,該S型冷陰極螢光燈12是通過將一個直管型冷陰極螢光燈與一個用於第一實施例的背光單元1的U型冷陰極螢光燈2相連接而形成的螺旋型(serpentine-shaped)冷陰極螢光燈。這兩個S型冷陰極螢光燈分別對稱地設置於橫斷面(相應於圖5中的線7的橫截面)的上方和下方,該橫斷面作為對稱平面,基本通過在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中心。
如圖5所示,形成兩個S型冷陰極螢光燈的每一個,以使一對相鄰的平行管段部之間的中心距L4短於另一對相鄰的平行管段部之間的中心距L5。假定把S型冷陰極螢光燈12的每一個視作包括三個直管型冷陰極螢光燈,該S型冷陰極螢光燈12安裝在反射板3上,以使相鄰直管型冷陰極螢光燈(如所視作的)之間的安裝間距從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每個末端部分到中心部分逐漸減小(即,L5>L4>L3)。這樣,在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中心部分處的S型冷陰極螢光燈12的安裝間距L3就小於每個S型冷陰極螢光燈12中的相鄰平行管段部之間的中心距。這就能夠使得該顯示屏幕在垂直方向上其中心部分處具有比在垂直方向上其末端部分處更高的亮度。因此,用於例如15英寸或者更大液晶電視的該背光單元1能夠通過使用兩個S型冷陰極螢光燈12而確保在該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中心部分處的實際亮度。在此情況下,在該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中心部分處的亮度能夠變得比在該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每個末端部分處的亮度高至少20%到50%或者更高達到最大值。
與第一實施例的背光單元1類似,在第二實施例的背光單元1中的反射板3的每個側板3a與液晶面板形成30到60度的內角θ。因此,用於例如15英寸或者更大的液晶電視的背光單元1能夠確保在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末端部分處的實際亮度。
如前所述,在根據第二實施例的背光單元中,假定把每一個S型冷陰極螢光燈12視作包括三個直管型冷陰極螢光燈,相鄰直管型冷陰極螢光燈(如所視作的)之間的安裝間距從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每個末端部分到中心部分逐漸減小。另外,每個側板3a與液晶面板形成30到60度的內角θ。由於冷陰極螢光燈的這種安裝間距以及通過每個側板3a與液晶面板形成的內角,該背光單元1能夠通過使用兩個S型冷陰極螢光燈12來確保例如15英寸或者更大液晶電視的整個顯示面板上的實際亮度。因此,與用於例如15英寸或者更大液晶面板的傳統背光單元相比,該背光單元1能夠減少冷陰極螢光燈的數量和附屬組件(如反相電路)的數量,從而減少整個背光單元的成本並且提高組裝該背光單元的工作效率。
下面,參考圖6將描述根據本發明的第三實施例的背光單元。圖6是根據本發明的第三實施例的背光單元在安裝到液晶面板之前的平面圖。在圖6中,用相同的附圖標記表示與第一實施例的背光單元中相同的部件。第三實施例的背光單元1使用四個與第一實施例的背光單元1中相似的U型冷陰極螢光燈2。如圖6所示,這四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2能被分為兩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2的上組41和兩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2的下組42。
這兩組41和42分別對稱地設置於橫斷面(相應於圖6中的線7的橫截面)的上方和下方,該橫斷面作為對稱平面,基本通過在液晶面板5的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中心(參見圖2)。它們以這樣的方式安裝在背光單元1中兩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的上組41和兩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的下組42之間的安裝距離(安裝間距)L1(即相鄰平行管段部之間的中心距,其中一個是上組41中U型冷陰極螢光燈2的最接近下組42的管段部,另一個是下組42中U型冷陰極螢光燈2的最接近上組41的管段部)小於每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2中平行管段部之間的中心距L2。從而,在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中心部分處的U型冷陰極螢光燈2的安裝間距小於每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2中的平行管段部之間的中心距。另外要注意的是,如圖6所示,在每個組41和42中的兩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2之間的安裝間距也是L1,其與上組41和下組42之間的安裝間距L1相同。
如上所述,在第三實施例的背光單元中,兩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的上組41和兩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的下組42之間的安裝間距L1小於每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2中平行管段部之間的中心距L2。因此,不僅在15英寸液晶電視的情形下,而且在16英寸或者更大液晶電視的情形下,第三實施例的背光單元1都能夠通過使用四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2而確保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中心部分處的實際亮度。因此,該背光單元1能夠減少冷陰極螢光燈的數量和附屬組件的數量,從而減少整個背光單元的成本並且提高組裝該背光單元的工作效率。
需要注意的是,本發明不限於上述實施例的結構或者構造,並且能夠有各種修改。例如,在第一和第二實施例中,分別使用兩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2和兩個S型冷陰極螢光燈12。但是,能夠替換為分別使用四個直管型冷陰極螢光燈和六個直管型冷陰極螢光燈。此外,在本發明被應用到用於16英寸或者更大液晶電視的背光單元1的情形下,當安裝到液晶面板上時,液晶面板和反射板的每個側板之間的內角θ不需在30到60度的範圍內。
本申請基於2004年3月31日提出的日本專利申請2004-103457,其內容由此併入參考。
已經使用上述優選實施例描述本發明,但是這些描述不應當被認為是限制本發明。對於已經閱讀這些描述的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各種修改將變為清楚、顯然或者明顯的。因此,隨附的權利要求書應被解釋為覆蓋落在本發明的精神和範圍之內的所有修改和替換。
權利要求
1.一種用於液晶電視的直下式背光單元,包括多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用於從後面照射用於液晶電視的液晶面板;以及反射板,設置在所述U型冷陰極螢光燈的後面,用於反射來自所述U型冷陰極螢光燈的光;其中,所述U型冷陰極螢光燈分別對稱地設置在橫斷面的上方和下方,該橫斷面作為對稱平面,基本通過在該液晶面板的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中心;以及其中,所述U型冷陰極螢光燈以這樣的方式被安裝在該背光單元中在該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中心部分處的所述U型冷陰極螢光燈的安裝間距小於在每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中的平行管段部之間的中心距。
2.根據權利要求1的用於液晶電視的直下式背光單元,其中假定把每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視作包括兩個直管型冷陰極螢光燈,那麼在該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中心部分處的所述直管型冷陰極螢光燈的安裝間距小於在該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每個末端部分處的所述直管型冷陰極螢光燈的安裝間距。
3.根據權利要求2的用於液晶電視的直下式背光單元,其中假定把每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視作包括兩個直管型冷陰極螢光燈,那麼在該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中心部分處的所述直管型冷陰極螢光燈的安裝間距比在該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每個末端部分處的所述直管型冷陰極螢光燈的安裝間距小一定程度,以使在該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的中心部分處的亮度比在該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每個末端部分處的亮度高出至少20%。
4.根據權利要求3的用於液晶電視的直下式背光單元,其中所述多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的數量是兩個,並且該背光單元是用於15英寸或者更大的液晶電視。
5.根據權利要求4的用於液晶電視的直下式背光單元,其中該反射板在其每個側面具有側板,當安裝在該液晶面板上時,該側板與該液晶面板形成30至60度的內角。
6.根據權利要求3的用於液晶電視的直下式背光單元,其中該反射板在其每個側面具有側板,當安裝在該液晶面板上時,該側板與該液晶面板形成30至60度的內角。
7.根據權利要求2的用於液晶電視的直下式背光單元,其中該反射板在其每個側面具有側板,當安裝在該液晶面板上時,該側板與該液晶面板形成30至60度的內角。
8.根據權利要求1的用於液晶電視的直下式背光單元,其中所述多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的數量是四個。
9.根據權利要求8的用於液晶電視的直下式背光單元,其中,所述四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能夠被分為具有兩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的上組和具有兩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的下組;其中,該具有兩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的上組和該具有兩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的下組分別對稱地設置在該橫斷面的上方和下方,該橫斷面作為對稱平面,基本通過在該液晶面板的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中心;以及其中,所述兩組以這樣的方式安裝在該背光單元中在該具有兩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的上組和該具有兩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的下組之間的安裝距離小於每個U型冷陰極螢光燈中的平行管段部之間的中心距。
10.根據權利要求1的用於液晶電視的直下式背光單元,其中該反射板在其每個側面具有側板,當安裝在該液晶面板上時,該側板與該液晶面板形成30至60度的內角。
11.一種用於液晶電視的直下式背光單元,包括多個S型冷陰極螢光燈,用於從後面照射用於液晶電視的液晶面板;以及反射板,設置在所述S型冷陰極螢光燈的後面,用於反射來自所述S型冷陰極螢光燈的光;其中,所述S型冷陰極螢光燈分別對稱地設置在橫斷面的上方和下方,該橫斷面作為對稱平面,基本通過在該液晶面板的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中心;以及其中,所述S型冷陰極螢光燈以這樣的方式被安裝在該背光單元中在該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中心部分處的所述S型冷陰極螢光燈的安裝間距小於在每個S型冷陰極螢光燈中的相鄰平行管段部之間的中心距。
12.根據權利要求11的用於液晶電視的直下式背光單元,其中假定把每個S型冷陰極螢光燈視作包括三個直管型冷陰極螢光燈,那麼在該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中心部分處的所述直管型冷陰極螢光燈的安裝間距小於在該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每個末端部分處的所述直管型冷陰極螢光燈的安裝間距。
13.根據權利要求12的用於液晶電視的直下式背光單元,其中假定把每個S型冷陰極螢光燈視作包括三個直管型冷陰極螢光燈,那麼在該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中心部分處的所述直管型冷陰極螢光燈的安裝間距比在該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每個末端部分處的所述直管型冷陰極螢光燈的安裝間距小一定程度,以使在該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的中心部分處的亮度比在該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每個末端部分處的亮度高出至少20%。
14.根據權利要求13的用於液晶電視的直下式背光單元,其中該反射板在其每個側面具有側板,當安裝在該液晶面板上時,該側板與該液晶面板形成30至60度的內角。
15.根據權利要求12的用於液晶電視的直下式背光單元,其中該反射板在其每個側面具有側板,當安裝在該液晶面板上時,該側板與該液晶面板形成30至60度的內角。
16.根據權利要求11的用於液晶電視的直下式背光單元,其中該反射板在其每個側面具有側板,當安裝在該液晶面板上時,該側板與該液晶面板形成30至60度的內角。
全文摘要
兩個U型CCFL(冷陰極螢光燈)分別對稱地設置在橫斷面的上方和下方,該橫斷面作為對稱平面,基本通過在該液晶面板的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中心。這兩個U型CCFL以這樣的方式被安裝在背光單元中兩個U型CCFL的安裝間距小於在每個U型CCFL中的平行管段部之間的中心距。因此,用於例如15英寸或者更大液晶電視的該背光單元能夠通過使用兩個U型CCFL來確保在該顯示屏幕的垂直方向上的中心部分處的實際亮度。對於背光,這就能夠減少CCFL的數量以及附屬組件(如反相電路)的數量,從而減少整個背光單元的成本並且提高組裝該背光單元的工作效率。
文檔編號F21S2/00GK1677189SQ20051006018
公開日2005年10月5日 申請日期2005年3月31日 優先權日2004年3月31日
發明者岡昌晴 申請人:船井電機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