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鍵蓋結構以及鍵盤樂器的製造方法
2023-05-05 01:29:06 1
前鍵蓋結構以及鍵盤樂器的製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前鍵蓋結構以及鍵盤樂器。所述鍵盤樂器(100)包括對摺前鍵蓋(101),在該對摺前鍵蓋(101)上設有用於打開前鍵蓋(101)的拉手(104),所述拉手(104)兼作為推壓樂譜(106)頁面的部件。提供能利用前鍵蓋拉手(104)兼作為推壓樂譜頁面的部件的前鍵蓋結構,以及具有該前鍵蓋結構的鍵盤樂器。
【專利說明】前鍵蓋結構以及鍵盤樂器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前鍵蓋(611 -犯^!)結構,以及具有該前鍵蓋結構的鍵盤樂器。
【背景技術】
[0002]圖1是表示以往技術例1的一種鍵盤樂器的樂譜架的平面圖,圖2表示其側面圖。載置樂譜6使得中央上部的裝訂部63以及左端上部66、右端上部6。靠在樂譜架4上,左端下部6(1、右端下部66以及中央下部的裝訂部6?與樂譜固定件5抵接。
[0003]樂譜固定件5分割為三,即,中央部53和左右兩端部5比與樂譜固定件5的左右兩端部56相比,其中央部53配置為靠近樂譜架4。因此,即使使用樂曲集等厚樂譜時,樂譜6的中央下部的裝訂部6?也能與樂譜固定件5的中央部53抵接,穩定地得到支持。翻動樂譜6時,樂譜6的中央下部的裝訂部6?也不移動,易翻動。再有,由於樂譜6的中央下部的裝訂部6?穩定地得到支持,因此,不用擔心樂譜6從樂譜架4落下(參照專利文獻1)。
[0004]圖3是表示以往技術例2涉及的鍵盤樂器的組裝樂譜架裝置的前鍵蓋的打開狀態的立體圖。樂譜架1設在轉動自如地安裝在鍵盤樂器本體(沒有圖示)的前鍵蓋2的內面。前鍵蓋2由安裝在鍵盤樂器本體的蓋本體3以及關閉時遮覆鍵盤的蓋板8構成。樂譜架裝置9由上述樂譜架1構成,樂譜架1轉動自如地安裝在蓋本體3。樂譜架本體10和基端側的轉動部7成形為一體。當使用該樂譜架1場合,將其拉起到演奏者側的使用位置,以便能設置樂譜,另一方面,當不使用場合,推倒至不使用位置。在該不使用位置的樂譜架1沿著前鍵蓋2收納,即使關閉鍵盤也不會與鍵盤幹涉。
[0005]【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平9-160536號公報
[0006]【專利文獻2】日本特開平8-95554號公報
[0007]但是,在上述專利文獻1公開的鍵盤樂器中,需要設置用於固定樂譜頁面的專用部件,存在部件數多導致成本上升的問題。
[0008]而在上述專利文獻2公開的鍵盤樂器的樂譜架裝置中,雖然在前鍵蓋背面設置樂譜架,但沒有約束頁面的結構。
【發明內容】
[0009]本實用新型就是鑑於以往技術所存在的問題而提出來的,其目的在於,提供能利用前鍵蓋拉手兼作為推壓樂譜頁面的部件的前鍵蓋結構,以及具有該前鍵蓋結構的鍵盤樂器。
[0010]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出技術方案如下:
[0011](1) 一種前鍵蓋結構,為對摺前鍵蓋,其特徵在於:
[0012]在該對摺前鍵蓋上至少設有一個用於打開前鍵蓋的拉手,所述拉手兼作為推壓樂譜頁面的部件。
[0013](2)在上述技術方案(1)所述的前鍵蓋結構中,其特徵在於:
[0014]所述拉手設在前鍵蓋摺疊後成為前側的蓋上。
[0015](3)在上述技術方案(1)或(2)所述的前鍵蓋結構中,其特徵在於:
[0016]在該對摺前鍵蓋的摺疊後成為後側的蓋的背面設有樂譜載置臺。
[0017](4)在上述技術方案(1)?(3)任一個所述的前鍵蓋結構中,其特徵在於:
[0018]所述拉手為二個。
[0019](5) 一種鍵盤樂器,包括對摺前鍵蓋,其特徵在於:
[0020]在該對摺前鍵蓋上至少設有一個用於打開前鍵蓋的拉手,所述拉手兼作為推壓樂譜頁面的部件。
[0021](6)在上述技術方案(5)所述的鍵盤樂器中,其特徵在於:
[0022]所述拉手設在前鍵蓋摺疊後成為前側的蓋上。
[0023](7)在上述技術方案(5)或(6)所述的鍵盤樂器中,其特徵在於:
[0024]在該對摺前鍵蓋的摺疊後成為後側的蓋的背面設有樂譜載置臺。
[0025](8)在上述技術方案(5)或(6)所述的鍵盤樂器中,其特徵在於:
[0026]將鍵盤臺兼作為樂譜載置臺。
[0027](9)在上述技術方案(5)?⑶任一個所述的鍵盤樂器中,其特徵在於:
[0028]所述拉手為二個。
[0029]下面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效果:
[0030]按照本實用新型的前鍵蓋結構以及鍵盤樂器,在對摺前鍵蓋上設有用於打開前鍵蓋的拉手,所述拉手兼作為推壓樂譜頁面的部件,因此,不需要為了推壓樂譜頁面設置專用部件,能抑制成本上升。
[0031]在打開前鍵蓋的狀態下,通常,前鍵蓋拉手的存在往往影響視線,按照本實用新型的前鍵蓋結構以及鍵盤樂器,前鍵蓋拉手作為樂譜臺的部件之一存在,因此,演奏中也不會成為妨礙。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32]圖1是表示以往技術例1的一種鍵盤樂器的樂譜架的平面圖。
[0033]圖2表示圖1樂譜架的側面圖。
[0034]圖3是表示以往技術例2涉及的鍵盤樂器的組裝樂譜架裝置的前鍵蓋的打開狀態的立體圖。
[0035]圖4是將本實用新型適用於鋼琴場合前鍵蓋關閉時的立體圖。
[0036]圖5是將圖4鋼琴的前鍵蓋打開時的立體圖。
[0037]圖6是圖5中拉手及樂譜載置臺部分的局部側視放大圖。
[0038]圖7是在圖5打開狀態下將樂譜設置在樂譜載置臺時的立體圖。
[0039]圖8是在圖7狀態下對圓形拉手水平截面局部放大圖。
[0040]圖9表不僅設有一個拉手的局部正面圖。
[0041]圖10是表不設有四個拉手場合的立體圖。
[0042]圖11表示設有二個I型拉手的局部正面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43]下面,一邊參照附圖一邊詳細說明用於實施本實用新型的形態,在以下實施例中,雖然對構成要素,種類,組合,形狀,相對配置等作了各種限定,但是,這些僅僅是例舉,本實用新型並不局限於此。
[0044]〔實施例1]
[0045]下面,參照圖4?圖8,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1。
[0046]圖4是將本實用新型適用於鋼琴⑴?)場合前鍵蓋關閉時的立體圖,圖5是將圖4鋼琴的前鍵蓋打開時的立體圖,圖6是圖5中拉手及樂譜載置臺部分的局部側視放大圖,圖7是在圖5打開狀態下將樂譜載置在樂譜臺時的立體圖,圖8是在圖7狀態下對圓形拉手水平截面局部放大圖。
[0047]如圖4?圖8所示,在本實施例中,例舉鋼琴100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鍵盤樂器。前鍵蓋101為對摺型,包括蓋主體部103以及前板部102。蓋主體部103和前板部102之間可以通過例如鉸鏈連接,當將鋼琴的前鍵蓋打開時,蓋主體部103和前板部102發生相對轉動,進行對摺。
[0048]在本實施例中,在前板部102的合適位置(可以根據樂譜尺寸設定),設有二個圓形拉手104、104,即,將用於打開鋼琴的前鍵蓋的二個圓形拉手104、104安裝在前鍵蓋摺疊後成為前側的前板部102。該二個圓形拉手104、104分別包括芯部104^10?和直徑比芯部1043、10?大的外圓部10413、10413。在蓋主體部103的背面,設有樂譜載置臺105。樂譜載置臺105用二個合頁固定在所述蓋主體部103的背面,當關閉鋼琴的前鍵蓋時,可以使得該樂譜載置臺105以上述合頁的樞軸為中心轉動到收納位置,以防止樂譜載置臺105與鋼琴的琴鍵幹涉。
[0049]當在鋼琴的前鍵蓋打開狀態下將樂譜106設置在樂譜載置臺105時,樂譜的左右兩側卡合在二個圓形拉手104、104的芯部1043、10?之間,這樣,樂譜頁面受二個圓形拉手104、104的外圓部104^10413推壓。也就是說,鋼琴的前鍵蓋的二個圓形拉手104、104能用作推壓設置在樂譜載置臺105的樂譜106的頁面的樂譜夾(皿^化0111))。
[0050]〔實施例2]
[0051]下面,參照圖9,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2。
[0052]在本實施例2中,與實施例1相同,前鍵蓋101為對摺型,包括蓋主體部103以及前板部102,在此說明省略。
[0053]實施例2與實施例1不同之處在於,在上述實施例1中,設有二個圓形拉手104、104,而在實施例2中,如圖9所示,在前板部102的大致中央,僅僅設有一個拉手104八。該拉手104八包括芯部104^1和從該芯部104^1分別朝左下方及右下方延伸的山形延伸部104^,104^0
[0054]另外,在上述實施例1中,在蓋主體部103的背面,設有樂譜載置臺105,而在實施例2中,不設置樂譜載置臺105。
[0055]當在鋼琴的前鍵蓋打開狀態下將樂譜106設置在鋼琴的鍵盤臺107(參照圖5)時,樂譜的上下兩側卡合在上述拉手104八的芯部104^1和上述鍵盤臺107之間,樂譜頁面受拉手104八的山形延伸部104仙、104仙推壓。也就是說,鋼琴的前鍵蓋的拉手104八能用作推壓設置在鍵盤臺107的樂譜106的頁面的樂譜夾。
[0056]〔實施例3]
[0057]下面,參照圖10,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3。
[0058]在本實施例3中,大體與實施例1相同,相同之處說明省略,僅說明不同之處。
[0059]實施例3與實施例1不同之處在於,在上述實施例1中,設有二個圓形拉手104、104,而在實施例3中,如圖10所示,在前板部102,設有四個拉手104。如實施例1那樣,該四個圓形拉手104、104分別包括芯部104^10?和直徑比芯部104^10?大的外圓部10413,104130
[0060]另外,在上述實施例1中,在蓋主體部103的背面,設有樂譜載置臺105,而在實施例3中,如實施例2那樣,不設置樂譜載置臺105。
[0061]在本實施例3中,當在鋼琴的前鍵蓋打開狀態下,可以將多份樂譜106設置在鋼琴的鍵盤臺107。圖10所示為二份樂譜。
[0062]〔實施例4]
[0063]下面,參照圖11,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4。
[0064]在本實施例4中,大體與實施例1相同,相同之處說明省略,僅說明不同之處。
[0065]實施例4與實施例1不同之處在於,在上述實施例1中,設有二個圓形拉手104、104,而在實施例4中,如圖11所示,在前板部102,設有二個I型拉手1048。該二個I型拉手1048、1048分別包括基體部1048^1、104?和延伸部1048^104813。所述延伸部104他、104肋相對而設。
[0066]當在鋼琴的前鍵蓋打開狀態下將樂譜106設置在樂譜載置臺105時,樂譜的左右兩側卡合在二個[型拉手1048、1048的基體部1048^1、104?之間,這樣,樂譜頁面受二個I型拉手1048、1048的延伸部104他、104此推壓。也就是說,鋼琴的前鍵蓋的二個I型拉手1048、1048能用作推壓設置在樂譜載置臺105的樂譜106的頁面的樂譜夾。
[0067]上面參照實施例說明了本實用新型,但本實用新型並不局限於上述實施例,合適地組合或置換各實施例的構成也包含在本實用新型中。又,根據本【技術領域】者的知識合適地替換各實施例的組合,或各種設計變更等的變形也可以對各實施形態加入,加入這種變形的實施例也屬於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
[0068]例如,在上述實施例中以鋼琴為例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鍵盤樂器,本實用新型當然並不局限於鋼琴,可以適用於所有鍵盤樂器,例如,風琴,鋼片琴等。
[0069]另外,本實用新型也可以適用於電子鍵盤樂器,例如,電子鋼琴或電子風琴那樣的電子鍵盤樂器。
[0070]在上述各實施例中,例舉了設有單個、二個、四個拉手,本實用新型對拉手數量並不限定,可以根據需要設有三個或多於四個的拉手。
[0071]在上述各實施例中,關於拉手形狀例舉了圓形、山形、I型拉手,但本實用新型對拉手形狀並不限定,也可以是例如三角形、菱形、橢圓形等各種形狀。
[0072]再有,也可以在拉手之間設置帶或繩或杆等,用帶或繩或杆等推壓樂譜頁面。
【權利要求】
1.一種前鍵蓋結構,為對摺前鍵蓋,其特徵在於: 在該對摺前鍵蓋上至少設有一個用於打開前鍵蓋的拉手,所述拉手兼作為推壓樂譜頁面的部件。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前鍵蓋結構,其特徵在於: 所述拉手設在前鍵蓋摺疊後成為前側的蓋上。
3.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前鍵蓋結構,其特徵在於: 在該對摺前鍵蓋的摺疊後成為後側的蓋的背面設有樂譜載置臺。
4.按照權利要求1?3任一個所述的前鍵蓋結構,其特徵在於: 所述拉手為二個。
5.一種鍵盤樂器,包括對摺前鍵蓋,其特徵在於: 在該對摺前鍵蓋上至少設有一個用於打開前鍵蓋的拉手,所述拉手兼作為推壓樂譜頁面的部件。
6.按照權利要求5所述的鍵盤樂器,其特徵在於: 所述拉手設在前鍵蓋摺疊後成為前側的蓋上。
7.按照權利要求5所述的鍵盤樂器,其特徵在於: 在該對摺前鍵蓋的摺疊後成為後側的蓋的背面設有樂譜載置臺。
8.按照權利要求5所述的鍵盤樂器,其特徵在於: 將鍵盤臺兼作為樂譜載置臺。
9.按照權利要求5?8任一個所述的鍵盤樂器,其特徵在於: 所述拉手為二個。
【文檔編號】G10B3/00GK204204386SQ201420577583
【公開日】2015年3月11日 申請日期:2014年10月8日 優先權日:2014年10月8日
【發明者】御影幸宣 申請人:山葉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