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農藥摻假的塑料包裝瓶的製作方法
2023-05-31 06:04:46 2
專利名稱:防止農藥摻假的塑料包裝瓶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於一種塑料包裝瓶,特別是農藥塑料包裝瓶。
目前,由於塑料材質決定塑料包裝瓶比其它材質的包裝瓶耐腐蝕、質輕、美觀、不易破碎之優點,廣泛用於各種包裝行業。特別是作農藥包裝瓶,突出顯示出它的耐腐蝕、質輕和不易破碎之優點。當前農藥市場中,出現不法分子,為了牟取非法利潤,將農藥生產廠家出廠的農藥摻假,或是假冒農藥商品,它嚴重地既損害廣大農民的利益,危害農業生產,同時,也大大影響了農藥生產廠家的聲譽。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上述不良現象的發生,保護農民的根本利益,維護農藥生產廠家的聲譽,提供一種防止摻假的農藥塑料包裝瓶。
本實用新型防止摻假的農藥塑料包裝瓶,其技術方案是在塑料瓶和瓶蓋裝配處,設計出一種不可隨意開瓶裝置標誌。一旦瓶蓋揭開,就不能再恢復原狀,用戶從標誌立刻可識別該瓶農藥不是原裝產品,瓶內農藥有問題,提示廣大用戶可拒絕購買此種包裝的農藥,避免吃虧上當。上述的標誌是首先在瓶體的頂部至少設有一個凸銷,在瓶蓋的底部也設有至少一個蓋耳,瓶蓋與瓶口相配裝時,與凸銷相對應的蓋耳上,設有耳孔6,凸銷立即穿過耳孔,再封口,留下特設標誌。這種凸銷形狀可為圓柱體、四方體或多方體,最好為圓柱體。相應的蓋耳上的耳孔形狀也可為圓孔、橢圓孔或方孔等。上述的封口是指在凸銷頂部,用熱壓模或粘接法留下不易毀掉的特設標誌。這種標誌可以是文字、也可以是圖案。蓋耳的厚度最好小於0·8mm。
現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即防止摻假的農藥塑料瓶的實施例,詳細敘述如下
圖1為本實用新型防止摻假的農藥塑料包裝瓶結構裝配示意圖,也是說明書摘要附圖。
圖2為
圖1的俯視示意圖。
防止摻假的農藥塑料包裝瓶是由瓶體(1)、瓶蓋(2)組成。瓶體(1)的上頂部,即合模線上,在瓶口(3)的兩旁設有兩個對稱的圓柱形的凸銷(4),其尺寸為φ6mm,兩個凸銷(4)在同一圓周線上,凸銷(4)的高度為1·5mm。同時,瓶蓋(2)的底部設有兩個相距為180°的兩對稱蓋耳(5),在蓋耳(5)上開設有與瓶體(1)上兩凸銷(4)位置相同的兩個耳孔(6),耳孔(6)的內徑稍大於凸銷(4)的外徑。當然耳孔(6)也可以設計成橢圓孔、方孔,總之與凸銷(4)相配。其蓋耳(5)的厚度為0·5mm。當農藥計量裝入瓶中後,蓋上瓶蓋(2),使兩個凸銷(4)穿過蓋耳(5)上的耳孔(6),再用熱壓模將凸銷(4)熱壓封口,並在壓面上呈現塔牌圖案,見附圖2,若有人要摻假必然會打開瓶蓋,一旦瓶蓋(2)揭開,則蓋耳或凸銷(4)就易拉傷、甚至拉斷,標誌也被破壞,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要恢復原樣就十分困難了。由此,可立即識別農藥是否有假,用戶根據這一標誌,立即就能識別真、假貨物,這樣不但維護消費者的利益,也保證了生產廠家的聲譽不受損害。有力地防止摻假或假冒農藥在市場上流通,保證商品市場良好秩序。這樣結構的塑料包裝瓶,值得在廣大農藥生產廠家廣泛採用。
權利要求1.一種防止農藥摻假的塑料包裝瓶,是由瓶體(1)、瓶蓋(2)組成,其特徵是在瓶體(1)的頂部設有至少一個凸銷(4),在瓶蓋(2)的底部也設有至少一個蓋耳(4),瓶蓋(2)與瓶口(3)相配裝時,與凸銷(4)相對應的蓋耳(5)上設有耳孔(6);當藥液計量裝入瓶中後,蓋上瓶蓋(2),凸銷(4)立即穿過蓋耳(5)上的耳孔(6),再封口,並留下特設標誌。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止農藥摻假的塑料包裝瓶,其特徵是瓶體(1)頂部的凸銷(4)形狀可為圓柱體,四方體或多方體,最好為圓柱體。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止摻假的農藥塑料包裝瓶,其特徵是蓋耳(5)的厚度最好小於0.8mm,蓋耳(5)上的耳孔(6)為圓孔、橢圓孔或方孔;封口是指在凸銷(4)的頂部熱壓或粘接成為不易毀掉的特設標誌,這種標誌也可以是文字或圖案。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止摻假的農藥塑料包裝瓶,其特徵是在瓶體(1)的頂部合模線上、在瓶口(3)的兩旁,對稱地設有兩個圓柱形的凸銷(4),其高度為1·5mm,同時,瓶蓋(2)的底部設有兩個相距180 的對稱蓋耳(5),在蓋耳(5)上開設有與瓶體(1)兩凸銷(4)位置相同的兩個耳孔(6)、內徑稍大於凸銷(4)的外徑,當配裝後,在凸銷(4)的頂面熱壓並呈現塔牌圖案。
專利摘要一種防止摻假的農藥塑料包裝瓶,其特徵是瓶體(1)頂部設有凸銷(4),在瓶蓋(2)的底部設有蓋耳(5)及與凸銷(4)相對應的耳孔(6),當裝配好後,凸銷(4)穿過耳孔(6)、並在凸銷(4)頂部設有封口標誌。一但瓶已揭開,則凸銷(4)或蓋耳(5)及標誌被破壞,根據標誌完整情況即可識別瓶內農藥是否有假。它既維護用戶的利益,也保證了生產廠家的聲譽不受損害,從而,保證農藥市場良好秩序。該包裝瓶,值得在廣大農藥生產廠家推廣應用。
文檔編號B65D49/12GK2148048SQ9223890
公開日1993年12月1日 申請日期1992年12月16日 優先權日1992年12月16日
發明者歐陽楚凡 申請人:湖南省常寧縣農藥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