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道路限高預警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05-29 01:34:41 2
專利名稱:一種道路限高預警裝置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道路安全設施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道路限高預警裝置。
背景技術:
在道路上,經常需要通過限高機構來限制貨車的裝載高度。如公路、涵洞、橋梁及橫穿鐵路下的道路等,均需要通過限高來保障行駛安全。目前常見的限高裝置為硬性限制高度的橫杆,其雖然能有效阻止超高車輛通過,但經常會出現由於司機誤判而造成橫杆和車輛損壞的情況,從而影響道路暢通。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針對上述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道路限高預警裝置。以給司機提前預警,避免不必要的損失。本實用新型解決上述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如下:一種道路限高預警裝置,包括限高機構,以及相互電連接的高度檢測傳感器、控制器、供電裝置和報警裝置,所述高度檢測傳感器的檢測高度與所述限高高度相同;所述控制器用於接收高度檢測傳感器的檢測信號,並給報警裝置發出控制信號;所述供電裝置用於給高度檢測傳感器、控制器及報警裝置提供電源。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過預警裝置提前告知司機車輛是否已經超高,避免由於誤判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本實用新型還可以做如下改進。進一步,所述高度檢測傳感器固定在所述限高機構上,所述高度檢測傳感器至少為一個,所述高度檢測傳感器採用雷射檢測。進一步,所述高度檢測傳感器設有一個,所述高度檢測傳感器配有電動雲臺支撐座。採用上述進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當設有一個傳感器時,為了便於對限高機構前部的車輛全方位檢測,可以通過傳感器快速變化角度形成一個水平扇形雷射束掃描面實現。進一步,所述高度檢測傳感器包括第一傳感器和第二傳感器,所述第一傳感器和第二傳感器的雷射束交叉設置。採用上述進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通過兩個傳感器的雷射束交叉實現對限高機構前部的全覆蓋檢測。進一步,包括在所述限高機構前部的道路一側設置的立杆。採用上述進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當限高機構前部路面不平時,採用在限高機構前部另設立杆,將所述高度檢測傳感器、控制器、供電裝置和報警裝置皆安裝在所述立杆上,實現提前對是否超過限高高度進行判斷。進一步,所述立杆上設有橫杆,所述報警裝置通過橫杆安裝在所述立杆的後部。[0017]採用上述進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將報警裝置安裝在立杆的後部便於司機觀察。進一步,所述限高機構包括限高架、涵洞及橋梁。採用上述進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對於需要限高的位置都適合採用上述預警裝置。進一步,所述高度檢測傳感器採用雷射距離傳感器。採用上述進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採用雷射距離傳感器可以通過控制器將檢測距離控制在一定範圍,防止誤報,而檢測高度則依靠傳感器架設高度確定。進一步,所述供電裝置包括太陽能板及與其電連接的電池盒。採用上述進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採用太陽能供電,避免了電力線路的鋪設,而且本裝置用電功率很小,適合於使用太陽能。
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2的結構示意圖。在圖1和圖2中,1、路面;2、限高機構;3、雷射束;4、報警裝置;5、橫杆;6、太陽能板;7、高度檢測傳感器;8、控制器;9、供電裝置;10、立杆。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特徵進行描述,所舉實例只用於解釋本實用新型,並非用於限定本實用新型的範圍。實施例1如圖1所示,一種道路限高預警裝置,包括限高機構2,以及相互電連接的高度檢測傳感器7、控制器8、供電裝置9和報警裝置4,所述高度檢測傳感器7的檢測高度與所述限高高度相同;所述控制器8用於接收高度檢測傳感器7的檢測信號,並給報警裝置4發出控制信號;所述供電裝置9用於給高度檢測傳感器7、控制器8及報警裝置4提供電源。所述高度檢測傳感器7固定在所述限高機構2上,所述高度檢測傳感器7至少為一個,所述高度檢測傳感器7採用雷射檢測。這種安裝位置比較適合當限高機構2前部道路平整時採用。所述高度檢測傳感器7為一個,所述高度檢測傳感器7配有電動雲臺支撐座。採用電動雲臺可以使傳感器在一定角度內來迴轉動,從而保證即使用一個傳感器也能形成一個檢測面。所述高度檢測傳感器7包括第一傳感器和第二傳感器,所述第一傳感器和第二傳感器的雷射束3交叉設置。所述限高機構2包括限高架、涵洞及橋梁。所述高度檢測傳感器7採用雷射距離傳感器。所述供電裝置9包括太陽能板6及與其電連接的電池盒。[0038]所述限高架固定立於路面I上。實施例2如圖2所示,是本實用新型另一個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一種道路限高預警裝置,包括限高機構2,以及相互電連接的高度檢測傳感器7、控制器8、供電裝置9和報警裝置,所述高度檢測傳感器7的檢測高度與所述限高高度相同。其與實施例1不同的是,所述高度檢測傳感器7、控制器8、供電裝置9和報警裝置皆安裝在所述限高機構2前部道路一側設置的立杆10上。所述立杆10上設有橫杆5,所述報警裝置4通過橫杆5安裝在所述立杆10的後部。其餘與實施例1相同,不再贅述。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並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
權利要求1.一種道路限高預警裝置,其特徵在於,包括限高機構,以及相互電連接的高度檢測傳感器、控制器、供電裝置和報警裝置,所述高度檢測傳感器的檢測高度與所述限高高度相同; 所述控制器用於接收高度檢測傳感器的檢測信號,並給報警裝置發出控制信號; 所述供電裝置用於給高度檢測傳感器、控制器及報警裝置提供電源。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道路限高預警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高度檢測傳感器固定在所述限高機構上,所述高度檢測傳感器至少為一個,所述高度檢測傳感器採用雷射檢測。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道路限高預警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高度檢測傳感器設有一個,所述高度檢測傳感器配有電動雲臺支撐座。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道路限高預警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高度檢測傳感器包括第一傳感器和第二傳感器,所述第一傳感器和第二傳感器的雷射束交叉設置。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道路限高預警裝置,其特徵在於,包括在所述限高機構前部的道路一側設置的立杆。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道路限高預警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立杆上設有橫杆,所述報警裝置通過橫杆安裝在所述立杆的後部。
7.根據權利要求1 5任一項所述的道路限高預警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限高機構包括限高架、涵洞及橋梁。
8.根據權利要求1 5任一項所述的道路限高預警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高度檢測傳感器採用雷射距離傳感器。
9.根據權利 要求1 5任一項所述的道路限高預警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供電裝置包括太陽能板及與其電連接的電池盒。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道路限高預警裝置,其包括限高機構,以及相互電連接的高度檢測傳感器、控制器、供電裝置和報警裝置,所述高度檢測傳感器的檢測高度與所述限高高度相同;所述控制器用於接收高度檢測傳感器的檢測信號,並給報警裝置發出控制信號;所述供電裝置用於給高度檢測傳感器、控制器及報警裝置提供電源。所述高度檢測傳感器、控制器、供電裝置和報警裝置固定在所述限高機構上;或者固定在所述限高機構前部道路一側設置的立杆上。所述高度檢測傳感器採用雷射距離傳感器。所述供電裝置包括太陽能板及與其電連接的電池盒。本實用新型的效果在於,通過預警裝置提前告知司機車輛是否已經超高,避免由於誤判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文檔編號G08G1/04GK203084927SQ20122075533
公開日2013年7月24日 申請日期2012年12月30日 優先權日2012年12月30日
發明者孫海明, 王軍, 王根佳, 程飛, 張雷 申請人:孫海明, 王軍, 王根佳, 程飛, 張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