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電動車用前減震器的製造方法
2023-04-22 21:52:51
一種電動車用前減震器的製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電動車用前減震器,所述電動車用前減震器由減震杆、鋁筒、彈簧、液壓系、密封圈等組成。所述彈簧、所述液壓系、所述密封圈等置於所述鋁筒內。所述彈簧和所述液壓系的運動使所述滑動杆在鋁筒內以實現緩衝減震。所述鋁筒外部有耳片、凸臺等和所述鋁筒鑄造為一體的結構,以固定電動車前泥板、前剎車器等零部件。所述鋁筒底部開有腰形槽用於固定前軸,所述腰形槽上部和腰形槽垂直方向開有通孔,以安裝防脫裝置防止前軸脫落。
【專利說明】-種電動車用前減震器
【技術領域】
[0001]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電動車配件,特別是一種電動車用前減震器。
【背景技術】
[0002] 目前使用的電動車前減震器,其主要包括滑動杆、鋁筒和彈簧、液壓系、密封圈等 組成,有部分減震器以氣壓系取代液壓系等。目前通常使用的前減震器如圖1所示的,由10 滑動杆和20鋁筒組成,彈簧、液壓系、密封圈等安裝在鋁筒內,鋁筒底部有凸臺21,凸臺21 上開有直徑為OD的通孔用於穿過電動車前軸。根據使用條件的不同,有的前減震器上還 有耳片22、凸臺23和凸臺24,其上分別開有MA、MB的螺紋孔,用於前輪泥板等零件的固定; 有部分前減震器上還具有凸臺25、凸臺26,其上分別開有直徑為ΦC的通孔,用於前蝶剎器 的固定。此種前減震器用於電動車上時,其前軸只能是從左到右或者是從右到左的方式進 行,不能採用從下向上的方式進行,對於前軸和前輪一體結構的前輪系,無法安裝在有此種 前減震器組成的系統上。 實用新型內容
[0003] 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電動車用前減震器, 從而滿足前軸和前輪一體結構的前輪系在電動車上安裝的需求。
[0004] 本實用新型針對現有的具體問題,採用如下的解決方案:
[0005] -種電動車用前減震器,由滑動杆、鋁筒和彈簧、液壓系(或者氣壓系)、密封圈等 組成,彈簧、液壓系、密封圈等置於鋁筒內,鋁筒的底部開有腰形槽和通孔,便於前軸和前輪 一體結構的前輪系從下至上的進行安裝,從而提高效率。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6] 圖1是現有的前減震其的結構簡圖。
[0007] 圖2是本實用新型實施實例的一種電動車前減震器的結構簡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08] 為使本實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徵和優點能夠更加明顯易懂,下面結合附圖對本 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做詳細的說明,使本實用新型的上述及其它目的、特徵和優勢將 更加清晰。附圖並未刻意的按比例繪製,重點在於示出本實用新型的主旨。
[0009] 圖2是本實用新型具體實施例的一種電動車用前減震器的外部結構圖,如圖2所 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一種電動車用前減震器,包括滑動杆10、鋁筒20和彈簧、液壓系、 密封圈等,彈簧、液壓系、密封圈等置於鋁筒20內。鋁筒20上部和鋁筒一體鑄造的還有耳 片22、凸臺23和凸臺24,其上分別開有MA和MB的螺紋孔,用於固定電動車前輪泥板和其 它零部件,在鋁筒20中下部還有和鋁筒一體鑄造的凸臺25和凸臺26,其上分別開有直徑為 Φ(:的通孔,用於固定前碟剎器。凸臺21位於鋁筒20下部,自凸臺21至鋁筒20下緣開有 腰形槽27,腰形槽頂部為直徑Φ?的半孔,底部貫穿鋁筒下緣,在半孔下部距離半孔中心線 距離Ε處和腰形槽垂直方向開有通孔28,通孔28的直徑為OF,用來安裝套筒、螺栓、螺母 等零部件,從而防止前軸及前輪從前減震器上脫落。
[0010] 在上述具體實施實例中,優選地,所述腰形槽寬度D和所述直徑Φ D的取值範圍為 6 ?20mm。
[0011] 優選地,所述E的取值範圍為6?80mm,通孔直徑OF的取值範圍為3?40mm。
[0012] 在以上的描述中闡述的具體細節以便於充分理解本實用新型。但是以上描述僅是 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實施例而已,本實用新型能夠應用於很多類型的車用減震器,因此本實 用新型不受上面公開的具體實施的限制。同時任何熟悉本領域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實用新 型技術方案範圍情況下,都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方法和技術內容對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做出 許多可能的變動和修飾,或修改為等同變化的等效實施例。凡是未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 案的內容,依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做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及修 飾,均仍屬於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保護的範圍內。
【權利要求】
1. 一種電動車用前減震器,其特徵在於:所述電動車用前減震器由滑動杆、鋁筒、彈 簧、液壓系和彈簧組成,所述彈簧、所述液壓系、所述密封圈置於所述鋁筒內,所述鋁筒外部 有耳片、凸臺等和所述鋁筒為一體鑄造,用於前輪泥板、前剎車器等零部件的固定。
2. 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用前減震器,其特徵在於:所述鋁筒下部鑄造有凸臺, 自所述凸臺至所述鋁筒下緣開有寬度為D的腰形槽,腰形槽頂部為直徑的半孔,底部和所 述鋁筒下緣貫穿,所述腰形槽寬度D和所述直徑Φ?的取值範圍為6?20_。
3. 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用前減震器,其特徵在於:自所述鋁筒腰形槽半孔中 心線向下距離為Ε處且和所述腰形槽垂直方向開有直徑為OF的通孔,所述Ε的取值範圍 為6?80mm,通孔直徑OF的取值範圍為3?40mm。
【文檔編號】F16F9/32GK203847615SQ201420138637
【公開日】2014年9月24日 申請日期:2014年3月26日 優先權日:2014年3月26日
【發明者】強曉銀 申請人:強曉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