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殘忍的十種美食(千萬別這樣曬美食)
2023-05-13 22:30:06
綜合:極目新聞(記者記者 詹鈃)、九派新聞、後浪視頻、央視網、瀟湘晨報
4月24日晚上
陝西銅川的呂先生和朋友
在一家火鍋店用餐
高興之餘發了朋友圈
但沒想到的是
結果在群友的「積極點單」下
這頓火鍋足足有一萬多元
來看看網傳的這張結算單的明細:
36份鍋盔
價值6438元的111份S級雪花肥牛
價值986元的17份5A毛肚
16份紅棗枸杞
13份安井龍蝦球……
這份帳單立刻在網上傳開,就在26日下午,記者聯繫上了這家火鍋店,店主王先生(化姓)稱確有其事。
王先生告訴記者,當時店裡服務員從後臺看到這一桌下單了很多菜,便去詢問,但顧客說沒下單,隨後服務員就將多點的菜取消了。誰知過了一會又點了好多菜,之後反反覆覆在點。
王先生說,當時訂單總金額已經達到一萬八千多元。門店立刻意識到可能有人在惡意點單,之後通過後臺調整,把多點的菜都退掉了。
根據火鍋店後臺的記錄,當晚這桌顧客總共消費了239元,他們使用了一張50元的代金券,最後支付189元。
26日,當晚用餐的顧客呂先生告訴記者,確實是自己的問題,給店方帶來了困擾。隨後,呂先生通過社交平臺跟火鍋店聯繫,說明了當晚的情況,並表示歉意。
同樣的事情,其實在今年2月
也報導過一例
北京一博主在微博上「曬」出在飯店吃飯的照片,其中曬出的訂單明細包括烏克蘭紅菜湯、奶油蘑菇湯、脆皮肘子、戰斧牛排、68瓶伏特加等,而每瓶伏特加的價格是1.8萬元,光這些酒就要一百多萬元。
律師表示
網友遠程下單的行為
也將承擔法律責任
北京市常鴻律師事務所彭豔軍律師認為,網友遠程掃碼下單的行為其實是訂立合同的行為,合同成立後,各方都應依約履行合同,如果餐館提供了餐品,則餐館有權要求網友支付相應餐費。
即便合同不成立,網友也應該承擔締約過失的責任,賠償餐館因此受到的損失,但如果餐館在合同訂立過程中也有過錯,比如沒有盡到謹慎義務,沒能及時發現異常現象並加以核實而導致損失擴大,則餐館自身也應承擔一部分責任。
END
不要什麼都往外曬!
來源: FM93交通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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