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合的皮革-橡膠模製外底系統和方法
2023-08-06 05:50:01 2
組合的皮革-橡膠模製外底系統和方法
【專利摘要】系統和方法涉及但不限於:將一個或多個皮革部分放置於模具中,所述模具包括具有腔形的腔;將橡膠材料放置在所述模具中;和將熱量施加到所述一個或多個皮革部分和所述橡膠材料,同時所述一個或多個皮革部分和所述橡膠材料是在所述模具中且隨後冷卻所述一個或多個皮革部分和所述橡膠材料,從而將所述橡膠材料的一個或多個部分熔化到所述一個或多個皮革部分,且從而將所述橡膠材料的一個或多個部分適形於所述腔形的一個或多個部分。除前述內容以外,還在形成本公開的一部分的權利要求書、圖和文本中描述其它方法方面。
【專利說明】組合的皮革-橡膠模製外底系統和方法
[0001]發明人:
[0002]Karl Moehring
[0003]優先權申請:
[0004]本申請要求2012年8月6日申請,稱Karl Moehring為發明人,標題為「LEATHER-ENHANCED RUBBER 0UTS0LE」的美國臨時專利申請第61/679,837號的優先權的權益,其是在本申請的 申請日期:之前的12個月內申請或是當前共同待審的優先權申請被給予所述 申請日期:的權益的申請。
發明概要
[0005]在一個方面,一種方法包括但不限於:將一個或多個皮革部分放置於模具中,所述模具包括具有腔形的腔;將橡膠材料放置在所述模具中;和將熱量施加到所述一個或多個皮革部分和所述橡膠材料,同時所述一個或多個皮革部分和所述橡膠材料是在所述模具中且隨後冷卻所述一個或多個皮革部分和所述橡膠材料,從而將所述橡膠材料的一個或多個部分熔化到所述一個或多個皮革部分,且從而將所述橡膠材料的一個或多個部分適形於所述腔形的一個或多個部分。除前述內容以外,還在形成本文所陳述的本公開的一部分的權利要求書、圖和文本中描述其它方法方面。
[0006]在一個方面中,一種鞋子外底包括但不限於:一個或多個皮革件;和橡膠材料,所述橡膠材料的一個或多個部分已經在熱量下被熔化到所述一個或多個皮革件。除前述內容夕卜,各個其它方面被陳述並描述於教導(諸如本公開的文本(例如,權利要求書和/或詳細說明))和/或圖中。前述內容是發明概要且因此可包含簡化、概化、包括和/或省略細節;因此,本領域技術人員應明白髮明概要僅是說明性的且不意在以任何方式進行限制。本文中描述的裝置和/或過程和/或其它標的的其它方面、特徵和優點將在本文陳述的教導中變得顯而易見。
[0007]附圖簡述
[0008]為了更全面地理解實施方案,現在結合附圖參考下列描述。在不同圖中使用相同符號通常指示類似或相同的項目,除非上下文另有指示。
[0009]現在參考圖示,示出的是基於不同材料外底的物品製造、物質組分、生產系統和/或其生產方法,其可能提供上下文例如來介紹本文所述的一個或多個過程和/或裝置。
[0010]圖1是製造的第一階段中組合的皮革-橡膠模製的外底系統的部分的透視圖。
[0011]圖2是示出為圖1的組合的皮革-橡膠模製的外底系統的部分的外底模具的俯視平面圖。
[0012]圖3是示出為圖1的組合的皮革-橡膠模製的外底系統的部分的外底模具的側視俯視平面圖。
[0013]圖4是在製造的第二階段中圖1的組合的皮革-橡膠模製的外底系統的部分的透視圖。
[0014]圖5是在製造的第三階段中圖1的組合的皮革-橡膠模製的外底系統的部分的透視圖。
[0015] 圖6是在製造的第四階段中圖1的組合的皮革-橡膠模製的外底系統的部分的透視圖。
[0016]圖7是製造的第五階段中圖1的組合的皮革-橡膠模製的外底系統的部分的透視圖。
[0017]圖8是由圖1的組合的皮革-橡膠模製的外底系統製造的不同材料外底的第一階段的透視圖。
[0018]圖9是由圖1的組合的皮革-橡膠模製的外底系統製造的不同材料外底的第二階段的透視圖。
[0019]圖10是由圖1的組合的皮革-橡膠模製的外底系統製造的不同材料外底的替代實施方式的仰視平面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0]在下列詳細描述中,參考形成其部分的附圖。在圖中,類似符號通常標註類似組件,除非上下文另有指示。在詳細描述、圖和權利要求中描述的說明性實施方案不意味著進行限制。可使用其它實施方案且可作出其它改變,而不脫離此處提出的標的的精神或範疇。
[0021]為了構造鞋子(例如,鞋子、長靴、沙灘鞋等等)的鞋子外底,各種形式的單獨皮革組件(例如,固體彎頭、切成型的底革、疊式片等等)或單獨橡膠組件(例如,固體薄片、切成型的底革、疊式片、插入成型、成型等等)是單獨使用的一些傳統方法。其它傳統方法針對不同的外底外表面(例如,用來接觸地板、人行道、地表等等的地面接觸表面)通過單獨形成組件且接著在最終組裝中將其耦接在一起(例如,膠粘、縫合等等)而使用不同性質的皮革和橡膠組件。
[0022]現在參考圖1,至少部分描述於圖1中的組合的皮革-橡膠模製的外底系統10可通過單個模製過程形成具有各種橡膠和皮革外接觸表面(例如,上文進行的進一步討論的圖8和圖9的皮革外接觸表面20b、22b、24b、26b和28b和橡膠外接觸表面44、48、52)的組合的皮革-橡膠模製的外底(例如,圖9的外底100、圖10的外底100等等)。
[0023]圖1中將處在對應方法的第一階段中的外底系統10描繪為包括具有定位在其中的框架12i和腔12ii(示出為具有鞋子外底的腔形)的模具12 ;具有部分141、14ii和14iii的皮革14 ;和橡膠16。框架12?包括表面30、32、34、36、38和40。
[0024]在圖2和圖3中還示出,腔12ii包括腔底板部分,所述腔底板部分包括具有表面22a的鞋頭部分22 (示出為具有腔底板的前鞋頭邊緣)、具有表面26a的踩踏部分26,和具有表面28a的中間部分28。腔底板部分還包括由虛線所示用來容納皮革部分141、14ii和14iii (例如,具有基本上平坦的表面的皮革件等等)的部分。腔12ii還包括高出部分,所述高出部分包括具有表面20a的中間部分20和具有表面24a的踩踏部分24。
[0025]再參考圖1,皮革部分141、14ii和14iii (例如,從薄片切割)分別包括表面42、44 ;表面46、48和表面50、52。橡膠16 (包括表面54、56、58、60、62和64)可為各種類型,諸如純膠乳、混有碳酸鈣的膠乳、混有米糠的膠乳、脫硫再生廢橡膠、熱塑性橡膠、碳增強橡膠或二氧化矽增強橡膠等等,且被不同地定形,諸如矩形薄片、矩形條、一堆件等等。圖1的這個第一方法階段示出在被模具12的腔12ii容納之前的皮革14和橡膠16。[0026]在圖4中描述相關方法的第二階段來示出被腔12i容納的皮革部分141、14ii和14ii,其中皮革部分141、14ii和14iii的各自表面44、48、52 (參見圖1)與腔12ii的底板部分表面接觸。相關方法的第三階段在圖5中被描繪為腔12ii還容納橡膠16,其中橡膠16的表面56與皮革部分141、14ii和14iii的各自表面42、46和50接觸。圖5還描繪具有表面72、74、76、78、80和82的蓋子70。
[0027]相關方法的第四階段在圖6中被描繪為蓋子70在具有熱量的模具12上方關閉且在一些實施方式中增加的壓力(例如,基本上高於,例如兩倍或三倍於模具位置處產生的大氣壓力)被施加以使橡膠16可將橡膠材料的一個或多個部分適形於具腔形狀的一個或多個部分且否則填充在腔12ii內部的皮革14之間和上方的間隙中,從而將橡膠16熔化到皮革14而形成如後續圖中所示的一件外底90。皮革14可能發生收縮或膨脹,因此在制定尺寸時應將其考慮在內。在一些實施方式中,要發生熔化可能需要在150攝氏度到170攝氏度範圍內的溫度。
[0028]相關方法的第五階段在圖7中被描繪為在模製之後,示出外底90包括仍在腔12ii中的橡膠內表面92,其在未剪裁狀態下被冷卻,其中過量材料91由示出腔12i i的輪廓的虛線界定邊界。
[0029]相關方法的第六階段在圖8中被描繪為示出具有外表面的未剪裁外底90的外表面,外表面包括橡膠表面20b (橡膠中間部分和地面接觸表面部分)、22b (橡膠前鞋頭部分和地面接觸表面部分)、24b (橡膠踩踏部分和地面接觸表面部分)、26b (橡膠踩踏部分和地面接觸表面部分)和28b (橡膠中間部分和地面接觸表面部分),所述橡膠表面由橡膠16在加熱狀態下形成,與表面20a、22a、24a、26a和28a接觸且具有包括皮革部分141、14ii和14iii的各自表面44、48和50的外表面,其中表面44、48和50被示出為除一個或多個前鞋頭邊緣表面以外的地方,而在其它實施方式中,前鞋頭邊緣表面還可由皮革表面組成。
[0030]在圖9中描繪相關方法的第七階段,其中外底90作為已剪裁外底100,準備用於與內底和鞋面組裝以用這樣的外底90來製作鞋子。
[0031]已剪裁的外底100在圖10中被描繪為具有皮革14和橡膠16的外表面的替代圖
案化放置。
[0032]說明性語言:
[0033]雖然已經示出並描述了本文描述的本標的的特定方面,但是本領域技術人員應明白根據本文教導,可作出改變和修改而不脫離本文描述的標的和其較廣方面,且因此隨附權利要求書是涵蓋在其範疇內,全部這類改變和修改是在本文所述的表面的真實精神和範疇內。本領域技術人員應了解,一般來說,本文所用的術語,且尤其在隨附權利要求書中所用的術語(例如,隨附權利要求書的主體)一般意為「開放式」術語(例如,術語「包括(including) 」應被理解為「包括但不限於」,術語「具有」應被理解為「至少具有」,術語「包括(includes)」應被理解為「包括但不限於」等等)。本領域技術人員還應了解如果意圖進行特定數量的引入的權利要求陳述,那麼這一意圖將在權利要求中明確陳述,且在不具有此類陳述時,不存在此類意圖。例如,作為對理解的幫助,下文隨附權利要求可包含介紹性用語(「至少一個」和「一個或多個」)的使用來介紹權利要求陳述項。然而,這類用語的使用不應被解釋為暗指通過不定冠詞「一」、「一個」的權利要求陳述項介紹將包含此類介紹的權利要求陳述項的任何特定權利要求限於包含僅一項此類陳述項的權利要求,甚至當同一權利要求包括介紹性用語「一個或多個」或「至少一個」以及不定冠詞諸如「一」或「一個」(例如,「一」和/或「一個」應通常被理解為意指「至少一個」或「一個或多個」);用來介紹權利要求陳述項的定冠詞的使用也是如此。另外,即使特定數量的引入的權利要求陳述項被明確陳述,本領域技術人員也應認識到這類陳述項應通常被理解為意指至少所陳述的數量(例如,僅「兩個陳述項的陳述」的陳述項而無其它修改項,通常意指至少兩個陳述項,或兩個或更多個陳述項)。此外,在使用類似於「A、B和C等等中的至少一個」的慣例的那些實例中,一般來說這類結構在本領域技術人員將了解慣例的意識上(例如,「具有A、B和C中的至少一個的系統」)意為將包括但不限於僅具有A、僅具有B、僅具有C、具有A和B、具有A和C、具有B和C,和/或具有A、B和C的系統。在使用類似於「A、B或C等等的至少一個」的慣例的那些實例中,一般來說這類結構在本領域技術人員將了解慣例的意識上(例如,「具有A、B或C的至少一個的系統」)意為將包括但不限於僅具有A、僅具有B、僅具有C、具有A和B、具有A和C、具有B和C,和/或具有A、B和C的系統。本領域技術人員還應明白提出兩個或更多個替代術語的反義詞和/或短語無論在描述、權利要求書中還是在圖中通常都應被理解為涵蓋包括術語之一、術語中的任一個或兩個術語的可能性,除非上下文另有指示。例如,短語「A或B」應通常被理解為包括「A」或「B」或「A和B」的可能性。
[0034]關於所附權利要求書,本領域技術人員應明白其中所述操作通常可以任何順序執行。此外,雖然不同操作流程是以一個順序呈現,但是應了解不同操作可以不同於所示的順序的其它順序執行,或可同時執行。這些替代順序的實例可包括重疊、交錯、中斷、重新安排、增減的、預備的,補充的、同時的、顛倒的或其它相異的順序,除非上下文另有指示。此外,如「響應於」、「相關於」或其它過去時態的形容詞通常不意為排除這類變體,除非上下文另有指不。
【權利要求】
1.一種製造鞋子外底的方法,其包括: 將一個或多個皮革部分放置在模具中,所述模具包括具有腔形的腔; 將橡膠材料放置在所述模具中;和 將熱量施加到所述一個或多個皮革部分和所述橡膠材料,同時所述一個或多個皮革部分和所述橡膠材料是在所述模具中且隨後冷卻所述一個或多個皮革部分和所述橡膠材料,從而熔化所述橡膠材料的一個或多個部分到所述一個或多個皮革部分且從而將所述橡膠材料的一個或多個部分適形於具所述腔形的一個或多個部分。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製造鞋子外底的方法,其中所述將一個或多個皮革部分放置在模具中,所述模具包括具有腔形的腔,包括: 將一個或多個皮革部分放置於具有鞋子外底形狀的腔型的所述腔中。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製造鞋子外底的方法,其中所述將一個或多個皮革部分放置在模具中,所述模具包括具有腔形的腔,包括: 將具有一個或多個基本上平坦的表面的一個或多個皮革部分放置在具有具一個或多個基本上平坦的表面的腔底板的所述腔中,所述一個或多個皮革部分的所述一個或多個基本上平坦的表面接觸所述腔底板的所述一個或多個基本上平坦的表面。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製造鞋子外底的方法,其中所述將一個或多個皮革部分放置在模具中,所述模具包括具有腔形的腔,包括: 將一個或多個皮革部分放置在具有具鞋頭部分的腔底板的所述腔中,所述鞋頭部分包括所述腔底板的前緣,其中所述一個或多個皮革部分被定位在除所述腔底板的所述前鞋頭邊緣以外的地方。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製造鞋子外底的方法,其中所述將一個或多個皮革部分放置在模具中,所述模具包括具有腔形的腔,包括: 將一個或多個皮革部分放置為一個或多個皮革件。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製造鞋子外底的方法,其中所述將橡膠材料放置在所述模具中包括: 放置橡膠材料為下列材料中的一種:純膠乳、混有碳酸鈣的膠乳、混有米糠的膠乳、脫硫再生廢橡膠、熱塑性橡膠、碳增強橡膠或二氧化矽增強橡膠。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製造鞋子外底的方法,其中所述將橡膠材料放置在所述模具中包括: 將橡膠材料放置在所述一個或多個皮革部分的頂部上。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製造鞋子外底的方法,其中所述將橡膠材料放置在所述模具中包括: 將橡膠材料放置為基本上為矩形薄片的橡膠、矩形條的橡膠或一堆橡膠件。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製造鞋子外底的方法, 其中所述將熱量施加到所述一個或多個皮革部分和所述橡膠材料,同時所述一個或多個皮革部分和所述橡膠材料是在所述模具中且隨後冷卻所述一個或多個皮革部分和所述橡膠材料,從而熔化所述橡膠材料的一個或多個部分到所述一個或多個皮革部分且從而將所述橡膠材料的一個或多個部分適形於所述腔形的一個或多個部分包括: 將熱量施加到所述一個或多個皮革部分和所述橡膠材料,同時所述一個或多個皮革部分和所述橡膠材料是在所述模具中以將所述腔內的溫度升高到150攝氏度和170攝氏度之間。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製造鞋子外底的方法,其中所述將熱量施加到所述一個或多個皮革部分和所述橡膠材料,同時所述一個或多個皮革部分是在所述模具中且隨後冷卻所述一個或多個皮革部分和所述橡膠材料從而熔化所述橡膠材料的一個或多個部分到所述一個或多個皮革部分且從而將所述橡膠材料的一個或多個部分適形於所述腔形的一個或多個部分包括: 將熱量施加所述一個或多個皮革部分和所述橡膠材料,同時所述一個或多個皮革部分和所述橡膠材料是在所述模具中來將所述腔內的壓力升高到基本上高於模具位置處發現的大氣壓力。
11.一種鞋子外底,其包括: 一個或多個皮革件;和 橡膠材料,所述橡膠 材料的一個或多個部分已經在熱量下被熔化到所述一個或多個皮革件。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鞋子外底,其中所述一個或多個皮革件包括: 一個或多個皮革部分,其是所述鞋子外底的一個或多個外部地面接觸表面。
13.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鞋子外底,其中所述一個或多個皮革件包括: 一個或多個皮革部分,其是所述鞋子外底的一個或多個基本上平坦的表面。
14.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鞋子外底,其中所述一個或多個皮革件包括: 一個或多個皮革部分,其是除所述鞋子外底的一個或多個前鞋頭邊緣表面以外的地方。
15.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鞋子外底,其中所述一個或多個皮革件包括: 一個或多個皮革部分,其是定位於所述鞋子外底的一個或多個橡膠外表面之間的所述鞋子外底的一個或多個外表面。
16.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鞋子外底,其中所述橡膠材料、所述橡膠材料的一個或多個部分已經在熱量下被熔化到所述一個或多個皮革件包括: 所述橡膠材料是下列材料的一種:純膠乳、混有碳酸鈣的膠乳、混有米糠的膠乳、脫硫再生廢橡膠、熱塑性橡膠、碳增強橡膠或二氧化矽增強橡膠。
17.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鞋子外底,其中所述橡膠材料、所述橡膠材料的一個或多個部分已經在熱量下被熔化到所述一個或多個皮革件包括: 所述橡膠材料在所述一個或多個皮革件的內皮革表面上被熔化且被熔化到所述一個或多個皮革件從而被定位於所述一個或多個皮革件之間。
18.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鞋子外底,其中所述橡膠材料、所述橡膠材料的一個或多個部分已經在熱量下被熔化到所述一個或多個皮革件包括: 所述橡膠材料包括所述鞋子外底的踩踏部分。
19.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鞋子外底,其中所述橡膠材料、所述橡膠材料的一個或多個部分已經在熱量下被熔化到所述一個或多個皮革件包括: 所述橡膠材料包括所述鞋子外底的基本上平坦的外部部分。
20.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鞋子外底,其中所述橡膠材料、所述橡膠材料的一個或多個部分已經在熱量下被熔化到所述一個或多個皮革部分包括:所述橡膠材料包括所述鞋子外底的 地面接觸表面部分。
【文檔編號】B29C51/12GK103568304SQ201310334219
【公開日】2014年2月12日 申請日期:2013年8月2日 優先權日:2012年8月6日
【發明者】卡爾·R·默林 申請人:華盛頓鞋業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