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記錄儀的製作方法
2023-07-11 18:57:16 2
專利名稱:執法記錄儀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執法記錄儀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執法記錄儀,特別涉及一種可加載使用信息的執法記錄儀。背景技術: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中國法制建設的全面進行,執法人員的規範執法,文明執法,公正執法已經成為警務系統的基本要求,如何有效監督執法人文明執法,規範執法,公正執法,同時有效的管理執法人員執法過程中存在或產生的證據,已經成為警務系統的一項重要課題,傳統的取證方法是民警同時攜帶數位相機,攝像機,錄音筆和警務通;一方面要通過數位相機,攝像機和錄音筆記錄執法現場的影音信號,另一方面通過警務通將執法過程中的數據信息與遠程控制計算機進行傳遞。因此傳統的取證方法使執法人員攜帶的設備多,取證過程複雜,執法人員的人身安全隱患大,不能滿足現有社會的使用需求。雖然現在警務系統已開發出一款執法記錄儀,其將數位相機,攝像機和錄音筆集合在一起用作執法現場的證據收集,然而該執法記錄儀僅具有證據收集之功能,卻乎視了證據收集之管理功能,即執法記錄儀中並不記錄使用過程中的基本信息,如使用者是誰,使用時間,使用者所屬單位,使用者預管理或執法的地域等。故,該執法儀雖然解決了傳統取證方法中的執法人員攜帶的設備多,取證過程複雜的問題,卻沒有解決執法後證據的相關信息記錄,證據採集回來保存問題,及後續的管理問題,當一個區,市,甚至省的警務系統在每天執法過程中採集之成千上萬的證據,證據的管理問題將嚴重的影響到警務系統的工作效率,也嚴重影響到證據的合法性。總而言之,當前的執法記錄儀產品本質上是對傳統的數字攝像機進行定製,使之能夠適應警務用戶使用環境的要求。生成的音像資料只含有時間信息。而警務用戶對音像資料有著深層次要求,即「通過音像資料不僅能辨識被拍攝者的身份與行為,同樣也可辨識拍攝者身份」,這點是當前執法記錄儀產品無法做到的,該缺陷為可能發生的對執法者身份的質疑埋下伏筆,同時也降低了音像資料作為電子證據的公信力。
實用新型內容為克服現有技術執法記錄儀忽略證據管理上的缺陷,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可加載使用信息的執法記錄儀。本實用新型解決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執法記錄儀,其包括視頻信號採集單元,音頻信號採集單元和信號處理單元,所述的視頻信號採集單元採集執法人員執法中取證的實時視頻信號,音頻信號採集單元採集執法人員執法中取證的實時音頻信號,該信號處理單元與該視頻信號採集單元及該音頻信號採集單元電性相連,該信號處理單元進一步包括一儲存單元,用於儲存該執法記錄儀的使用信息。優選地,信號處理單元進一步包括一寫入單元,寫入該使用信息於視頻信號或音頻信號。優選地,該使用信息通過一計算機輸入至該執法記錄儀之儲存單元。[0008]優選地,進一步包括一輸入界面,用於直接輸入用戶信息至該執法記錄儀之儲存單元。優選地,該輸入界面是一鍵盤或一觸控式面板。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執法記錄儀通過一儲存器將使用信息添加至執法記錄儀設備中,為警務用戶精準、有效地使用執法音視頻資料提供了便利;也為執法音視頻資料提供了另一種索引形式,與民用格式區別開來,對資料的查找、綜合管理都起到積極作用。
圖I是本實用新型執法記錄儀的立體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執法記錄儀的結構示意圖。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操作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請參閱圖1,圖2與圖3,一種執法記錄儀10,包括視頻信號採集單元12,音頻信號採集單元14和信號處理單元16,所述的視頻信號採集單元12採集執法人員執法中取證的實時視頻信號,音頻信號採集單元14採集執法人員執法中取證的實時音頻信號,該信號處理單元16與該視頻信號採集單元12及該音頻信號採集單元14電性相連,處理該實時視頻信號與該音頻信號為照片信息或視頻信息。該視頻信號採集單元12為一攝像頭,可選擇傳統的MPEG-4視頻格式,或現在業界最新的H. 264視頻格式。該音頻信號採集單元14為一麥克風,用於錄製實時的音頻信號,同時該音頻信號採集單元14也可以為雙麥克風設計,以擴大拾音範圍,避免遺漏關鍵的音頻信號。該信號處理單元16與該視頻信號採集單元12及該音頻信號採集單元14電性相連,處理該實時視頻信號與該音頻信號為照片信息或視頻信息並儲存。該信號處理單元16包括一儲存單元160,用於儲存該執法記錄儀10的使用信息。該使用信息可通過一安裝有專用軟體的計算機將信號輸入至該執法記錄儀10之儲存單元160。當使用者使用該執法記錄儀10時,通過一連接器將其連接至一計算機18,即可通過該專用軟體的操作界面將使用者基本信息寫入該儲存單元160,該操作界面具備使用者輸入窗口,該使用信息包括用戶信息與(或)用戶使用信息。該用戶信息包括用戶名,用戶編號與(或)用戶單位。該用戶使用信息包括使用時間,使用地域,與(或)使用事件。另,也可以通過在計算機18上編寫一配置文件,該配置文件中包括使用信息,當執法記錄儀10與計算機連接後將配置文件輸入執法記錄儀10。在實際應用當中,當一使用者,如某區的警務人員準備使用一執法記錄儀10時,其向警隊領取一執法記錄儀10,該警隊保管人員將可通過一計算機18中專用軟體的操作界面將該執法記錄儀10的使用信息錄入,並儲存於該執法記錄儀10的儲存器160中,該使用信息包括如用戶名,用戶編號,用戶單位,使用時間,使用地域,與(或)使用事件。這樣,執法記錄儀10在使用前就已經詳細的記錄了執法記錄儀10被使用的基本信息,同時該使用信息在後續的證據管理過程中可與執法記錄儀10被使用時記錄的執法視頻或執法照片同時調閱而出,這樣將可詳細的記錄該執法視頻的基本信息。比如,可在該執法記錄儀10所拍攝的視頻,照片畫面中直接顯示使用信息,使瀏覽者能夠辯識;或在所拍攝JPEG格式照片文件的Exif信息中顯示使用信息,通過軟體可以查看,或在執法記錄儀10與其他專用設備連接後,可將使用信息輸出至該設備。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執法記錄儀10通過一儲存器將使用信息添加至執法記錄儀10設備中,為警務用戶精準、有效地使用執法音視頻資料提供了便利;也為執法音視頻資料提供了另一種索引形式,與民用格式區別開來,對資料的查找、綜合管理都起到積極作用。另外,該信號處理單元16還可以包括一寫入單元(圖未示),寫入儲存單元160中儲存之使用信息於該信號處理單元16儲存的音視頻信息,或其底層文件。該執法記錄儀10還可以包括一輸入界面(圖未示),用於直接輸入用戶信息至該執法記錄儀10之儲存單元160。該輸入界面可以是一鍵盤或一觸控式面板。最後,本實用新型的執法記錄儀10並不限於上述實施方式所述,如該視頻信號採集單元12還包括一智能校正功能單元,用以確保拍攝主體的清晰度。
權利要求1.一種執法記錄儀,其包括視頻信號採集單元,音頻信號採集單元和信號處理單元,所述的視頻信號採集單元採集執法人員執法中取證的實時視頻信號,音頻信號採集單元採集執法人員執法中取證的實時音頻信號,該信號處理單元與該視頻信號採集單元及該音頻信號採集單元電性相連,其特徵在於該信號處理單元進一步包括一儲存單元,用於儲存該執法記錄儀的使用信息。
2.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執法記錄儀,其特徵在於信號處理單元進一步包括一寫入單元,寫入該使用信息於視頻信號或音頻信號。
3.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執法記錄儀,其特徵在於該使用信息通過一計算機輸入至該執法記錄儀之儲存單元。
4.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執法記錄儀,其特徵在於進一步包括一輸入界面,用於直接輸入用戶信息至該執法記錄儀之儲存單元。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執法記錄儀,其特徵在於該輸入界面是一鍵盤或一觸控式面板。
專利摘要一種執法記錄儀,其包括視頻信號採集單元,音頻信號採集單元和信號處理單元,所述的視頻信號採集單元採集執法人員執法中取證的實時視頻信號,音頻信號採集單元採集執法人員執法中取證的實時音頻信號,該信號處理單元與該視頻信號採集單元及該音頻信號採集單元電性相連,該信號處理單元進一步包括一儲存單元,用於儲存該執法記錄儀的使用信息。
文檔編號H04N5/93GK202652389SQ20122028592
公開日2013年1月2日 申請日期2012年6月9日 優先權日2012年6月9日
發明者楊泊川 申請人:深圳警翼數碼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