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設備的製作方法
2023-05-29 04:53:56 4
專利名稱:遊戲設備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一般地涉及用於兒童的遊戲設備領域,具體地涉及用於嬰兒或幼兒的可拆裝遊戲房。
發明內容在示例性實施方式中,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嬰兒或幼兒的遊戲房,其包括可移除且可摺疊的拱形結構,用於支撐位於遊戲墊區域上方的玩具、娛樂特徵和/或其他物品。拱形組件包括兩個或更多在其端部連結的杆,所述杆且具有用於可移除地附接至遊戲墊的可拆卸的耦接件。拱形組件可選地包括三個柔性支撐杆的手風琴狀組件,每個杆具有一個或多個附接環或耦接件,用於永久地或可移除地附接玩具、娛樂特徵和/或其他物品。在一個方案中,本發明涉及一種遊戲設備。優選地,該遊戲設備包括具有多個基部耦接件的基部。優選地,該遊戲設備還包括杆組件,杆組件具有多個杆和連接套或用於將杆彼此連接以形成杆組件的其他非永久連接裝置,例如所述杆滑動穿過其中的插口、夾持器、拉鏈、夾子、磁體、勾環緊固件、維可牢帶、扣環、燕尾鎖、鉤子、環,或者其他耦接件、緊固件或者配合元件等。優選地,所述多個杆中的至少一個杆具有自由端部,用於可分離地與所述連接套附接。優選地,所述杆組件還包括多個杆組件耦接元件,用於與所述多個基部耦接元件可釋放地連接。在另一個方案中,本發明涉及一種遊戲設備。優選地,該遊戲設備包括基部,基部具有第一基部耦接件、第二基部耦接件以及第三基部耦接件。優選地,基部耦接件在所述基部周圍基本等距分隔。優選地,該遊戲設備還包括杆組件,杆組件包括具有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的第一柔性杆、具有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的第二柔性杆、具有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的第三柔性杆以及連接套。優選地,第一柔性杆的第二端部永久地附接至所述第二柔性杆的第一端部,所述第二柔性杆的第二端部永久地附接至所述第三柔性杆的第一端部,且所述連接套永久地附接至所述第三柔性杆的第二端部。優選地,所述第一柔性杆的第一端部為與所述連接套可移除地接合的自由端部。優選地,第一桿組件耦接件從所述第一柔性杆和所述第二柔性杆的附接的端部延伸出,第二桿組件耦接件從所述第二柔性杆和第三柔性杆的附接的端部延伸出,第三桿組件耦接件從所述被附接的第三柔性杆與連接套延伸出。優選地,所述第一桿組件耦接件可釋放地附接至所述第一基部耦接件,所述第二桿組件耦接件可釋放地附接至所述第二基部耦接件,且所述第三桿組件耦接件可釋放地附接至所述第三基部耦接件,以將所述杆組件固定至所述基部並且將所述杆組件保持為彎曲直立的構造。在另一個方案中,本發明涉及裝配遊戲設備的方法。所述遊戲設備包括基部和杆組件。所述杆組件包括一組三個連接的杆以及連接套,所述杆中的至少一個杆具有自由端部。所述杆在其未彎曲狀態為大體直的。優選地,所述裝配方法包括:將所述杆彎曲為非直線構造;將所述三個連接的杆以及連接套的連接端部附接至所述基部;以及將所述自由端部附接至所述連接套。本發明的這些和其他方案、特徵和優勢將參考本文的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
來理解,並且將依靠尤其是權利要求中指出的各種元件和元件的組合來實現。可以理解的是,如所聲明的,上述總體描述和下列附圖的簡單描述以及本發明的詳細描述是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的示意說明,並不限制本發明。
圖1是根據本發明一個示例性實施方式的遊戲房的立體圖;圖2是移除了附件的圖1的遊戲房的立體圖,以使墊子和支撐杆結構更清楚;圖3是圖1的遊戲房的支撐杆部的組件示意圖;圖4是根據本發明一個示例性實施方式的圖1的遊戲房的支撐杆的截面圖;圖5A- 示出了根據本發明另一個示例性實施方式的遊戲房的裝配順序;圖6A和6B示出了根據本發明另一個典型實施例的遊戲房的部分拆卸和裝配的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結合形成本公開的一部分的附圖通過參考本發明的下列詳細描述,可以更容易理解本發明。可以理解的是,本發明不限於此處描述的和/或所圖示的具體設備、方法、條件或參數,並且此處使用的術語僅用於通過實例的方式描述特定實施例的目的,並不旨在限制要求保護的發明。本說明書中提到的任何和所有專利以及其他公開文獻通過引用全文併入此處。而且,如說明書包括附隨的權利要求書中使用的,單數形式「一」、「一個」和「所述」包括複數,並且對特定數值的引用包括至少該特定值,除非文本清楚地指示其他值。此處範圍可以表示為從「大約」或「近似」 一個特定值起和/或達到「大約」或「近似」其他特定值。當表示這個範圍時,其他實施例包括從一個特定值起和/或達到其他特定值。類似地,當通過使用先行詞「約」將值表示為近似時,應該理解的是,該特定值形成其他實施例。現在參照附圖,其中相似的附圖標記指代若干視圖中的對應的構件,圖1示出根據本發明的一個示例性實施方式的遊戲房(play gym,遊戲墊)設備10。該遊戲房10—般地包括基部或墊子20以及支撐杆組件40。可選地設置嬰兒支枕22,用於可復位地或可移除地置於墊子20上。在示例性實施方式中,基部20包括由織物、橡膠或塑膠、開孔或閉孔泡沫、或其他柔性材料形成的板或片層,或者可選地,基部20可包括一個或多個剛性板、和/或鉸接的或可摺疊的板組件。可選地,一個或多個玩具、出牙嚼器、夾環、或其他視覺的、觸覺的或聽覺的娛樂特徵或其他物品42可懸掛於支撐杆組件40和/或墊子2,或用其他方式永久地或可拆卸地安裝至支撐杆組件40和/或墊子2。在示例性實施方式中,設置一個或多個織物環、吊環、勾環固定件或其他附件44,以用於附接物品42。圖2和圖3可更好地示出支撐杆組件40,圖2示出了移除了玩具42的遊戲房設備10,圖3示出了從墊子20拆卸下的且部分摺疊的杆組件40。杆組件40優選地可從墊子20拆卸下,且杆組件40與墊子20是可摺疊的、可拆裝的和/或可壓縮的,從而使得當被拆散時可以進行緊湊的或大體上扁平的儲藏和運輸。可選地,杆組件40和/或墊子20包括一個或多個快速接頭,以快速且容易地裝配和拆卸,而不需要工具或其他設備。杆組件40和/或墊子20可由彈性建築材料形成,以使其具有更長的裝配和拆卸使用周期,而不會使其部件受損或永久變形。一般地,杆組件40包括第一桿50、第二桿60、第三桿70以及可釋放的連接套80。優選地,杆50、60、70是狹長的管狀體或柱體,但是可選的設計包括一個或多個段或節,並且還可限定圓形、橢圓形、矩形、方形或多邊形的橫截面。優選地,杆50、60、70沿著其基本全部長度或至少一部分長度是柔性的,但是可選地,杆50、60、70可包括鉸接的或剛性元件,或是剛性的、柔性的、和/或鉸接的杆的組合。在圖4示出的橫截面示圖的示例性實施方式中,杆50、60、70包括春亞紡織物殼90、春亞紡織物殼90包裹著可壓縮的聚亞安酯泡沫墊料92,聚亞安酯泡沫墊料92圍繞著具有中空芯部的擠出柔性聚丙烯或聚乙烯管94。在可選的實施方式中,柔性玻璃纖維棒可代替管94,和/或杆可以由鋼、模製塑料和/或其他材料形成。可選地,織物殼90包括防潮且抗汙的材料或塗層。優選地,杆50、60、70沿著其長度具有連續均勻的強度,提供的柔度使得在用手施加輕微至中度的壓力時就可進行裝配,如本文描述的。第一桿50具有第一端部或自由端部52以及相對的第二端部54,第二端部54附接至第二桿60的第一端部62。相似地,第二桿60的第二端部64附接至第三桿70的第一端部72,且第三桿的第二端部74附接至連接套80的第一端部82。連接套80的第二端部84包括與連接套的內腔或通道連通的開放容納部,開放容納部具有的內徑或其他尺寸選擇成以通過自由運行(free-running)摩擦或略微緊配合來容納第一桿的第一端部52,從而第一桿的可壓縮泡沫92將組件保持在適當位置,但允許容易地插入和移除。另一個可替換實施例中,其他可釋放連接或附接裝置可用於代替連接套,用於將杆彼此連接以形成杆組件,例如一個或多個插口、夾具、拉鏈、夾持件、磁體、勾環緊固件、維可牢帶、扣環、燕尾鎖(dovetail lock)、鉤子、環等,杆滑動穿過它們,或者其他稱接件、緊固件或配合元件。在其未彎曲狀態,杆50、60、70和連接套80大體扁平地且相互平行的處於緊湊組件狀態。當杆的端部在相同平面上分散開時,第一桿與第二桿之間的連接以及第二桿與第三桿之間的連接導致如圖3所示的大體Z形的杆組件。杆附接套100牢固且永久或半永久地將第一桿50附接至第二桿60,以及將第二桿附接至第三桿70。優選地,杆附接套100允許被連接的杆之間一定程度的轉動,但是防止杆之間的相對軸向運動和/或杆從套中脫離。可替換的,杆可以通過鉸鏈連接,用於允許被連接的杆之間的旋轉運動。在可選的實施方式中,杆50和60的連接的端部以及杆60和70的連接的端部通過卡扣、系帶、套筒、勾環緊固件、扣環、鉸鏈、插口、緊固件或其他附接器件可移除地、半永久或永久地附接在一起。可選地,彈力網絲或網眼的保持板(retetion panel)102附接在第一桿50和第二桿60之間,靠近被連接的端部,並且向杆的中段延伸超出附接套100。相似地,網絲或網眼板102附接在第二桿60和第三桿70之間,以及在第三桿與連接套80之間。例如夾子104或環106的耦接件固定在杆的各自的端部,以與基部20的配合的耦接件可移除地的附接。在如圖3所示的示例性實施方式中,杆組件40的耦接件在夾子104和環106之間交替,且基部20的相對應的耦接件以相反的方式在環和夾子之間交替,從而杆組件的夾子與基部的環以交替排列的陣列耦接,反之亦然。在可選的實施方式中,杆組件40的全部耦接件包括夾子104,且基部20的全部耦接件包括環(反之亦然)。可選的實施方式可利用搭扣、系帶、勾環緊固件、扣環、緊固件、插口或其他可移除的附接器件將杆組件40附接至基部20。通過將杆彎曲以及在杆端部62和82處將夾子104連接到基部20的對應的環106,以及通過在杆端部72處將環106連接至基部的對應夾子104,從而將遊戲房設備10裝配成圖1和圖2所示的構造。然後彎曲第一桿50,將第一桿50的自由端部52插入連接套80的容納開口 84。自由端部52穿過連接套80,直至它的環106從該套的端部82延伸出,且該環附接至基部20的對應的夾子104。在該實施方式中,基部20包括在沿著基部外圍的一個位置處彼此緊鄰的夾子104和環106,其對準連接套80的位置以進行裝配。在可選的實施方式中,可設置包括四個或更多杆的杆組件,以按照相似方式連接到四個或更多耦接位置。在所示出的三桿實施方式中,耦接位置圍繞基部的外圍以120度的間隔幾乎等距相隔,且杆的長度大致相同,從而形成大體對稱的杆組件。在四桿的實施方式中,可設置90度的等耦接間隔(或者X個杆的杆組件,則間隔為360度/X)。可選地,耦接間隔可不相等,和/或杆的長度不相等,從而形成不對稱的杆組件。圖5A-圖5C示出根據本發明的另一個示例性實施方式的遊戲房110的裝配順序。所示出的實施方式與上述實施方式大致相同,具有基部或墊子120以及杆組件140。杆組件140包括第一桿150、第二桿160、第三桿170和連接套180。第一桿150和第二桿160的相鄰端部以及第二桿160和第三桿170的相鄰端部通過杆附接套200相互附接。在其未彎曲狀態,杆150、160、170以及連接套180大體扁平且直地處於緊湊且大體平行的排列中。基部上的夾子204在杆組件的連接的杆端部處可釋放地耦接至環206。可選地,環206包括無紡布或其他織物材料、帶子、繩索、塑料或其他柔性或剛性材料。每個環具有第一支腿和第二支腿,每個支腿附接至杆150、160、170之一或連接套180的一個端部,或者從杆150、160、170之一延伸出或從連接套180的一個端部延伸出,且中間環部位於第一支腿和第二支腿之間。在示例性實施方式中,遊戲房110根據圖5八- 的裝配順序裝配。彎曲所述杆150、160、170,例如如圖5A所示,以將每個環206與基部120的相應的夾子204連接。杆150的自由端部152被插入連接套180的容納部182中,例如如圖5B和圖5C所示,以完成裝配,如圖所示。可選地,一個或多個玩具、出牙嚼器、夾環,或其他視覺的、觸覺的或聽覺的娛樂特徵或其他物品懸掛於或用其他方式附接至杆組件。嬰兒或幼兒置於由杆組件限定的空間裡的墊子120上,在適當位置,玩杆組件和/或附接至杆組件的物品。通過從連接套180中抽出杆150的端部152以及將環206與夾子204分離,可拆卸該組件,拆卸的部件被摺疊或用其他方式緊湊化以用於儲藏和運輸。圖6A和6B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的遊戲房200的另一個典型實施例。該實施例中,基部220包括插口 225,用於接納和接合該杆組件240的端部245。插口 225優選以滑動摩擦配合接納該杆端部245,其可以利用適中的手壓來接合和脫開。插口的深度選擇成為杆提供穩定性,例如插口的深度至少為杆端部245的直徑的一半到兩倍,且優選大約等於杆端部的直徑。插口可以永久、半永久或可移除地耦接到墊子,例如通過粘結劑、整體製造、溶劑接合、緊固件、勾環材料等。可替換形式中,插口固定地連接到杆端部,利用可脫離的耦接件連接到墊子,例如利用夾子、磁體、勾環材料、緊固件等。雖然結合優選的且示例性的實施方式描述了本發明,但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理解多種修改、增加和刪除在本發明的範圍內,正如如下權利要求所限定的。
權利要求1.一種遊戲設備,其特徵在於,包括: 基部,包括多個基部耦接元件;以及 杆組件,包括: 多個杆以及用於將所述多個杆連接成杆組件的連接裝置,所述多個杆中的至少一個具有自由端部,所述自由端部用於與所述連接裝置可分離地附接, 所述杆組件還包括: 多個杆組件耦接元件,用於與所述多個基部耦接元件可釋放地連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遊戲設備,其特徵在於,所述杆組件包括: 第一桿、第二桿和第三桿,所述第一桿與所述第二桿的相鄰端部以及所述第二桿與所述第三桿的相鄰端部相互附接,所述第一桿包括所述自由端部,所述連接裝置附接至所述第三桿。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遊戲設備,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桿和所述第二桿的附接的相鄰端部永久地附接,以及所述第二桿和所述第三桿的附接的相鄰端部永久地附接。
4.如權利要求2 所述的遊戲設備,其特徵在於,還包括: 杆附接套,附接所述第一桿和所述第二桿的相鄰端部以及所述第二桿和所述第三桿的相鄰端部。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遊戲設備,其特徵在於,還包括: 保持板,在所述第一桿和所述第二桿之間,以及在所述第二桿和所述第三桿之間,且靠近所述第一桿和所述第二桿的附接的相鄰端部、以及所述第二桿和所述第三桿的附接的相鄰端部。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遊戲設備,其特徵在於,所述基部耦接元件和所述杆組件耦接元件包括多個耦接對,每個所述耦接對包括夾子元件和環元件。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遊戲設備,其特徵在於,所述杆包括柔性狹長構件。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遊戲設備,其特徵在於,所述柔性狹長構件包括由可壓縮墊料層圍繞的柔性芯元件。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遊戲設備,其特徵在於,還包括: 至少一個娛樂特徵,安裝至所述杆組件。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遊戲設備,其特徵在於,所述杆組件包括: 多個附接環,用於從其處懸掛所述至少一個娛樂特徵。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遊戲設備,其特徵在於,所述連接裝置包括: 連接套筒,具有容納部,用於在其中容納並保持所述杆的所述自由端部。
12.一種遊戲設備,其特徵在於,包括: 基部,具有第一基部耦接件、第二基部耦接件以及第三基部耦接件,所述第一基部耦接件、第二基部耦接件以及第三基部耦接件在所述基部周圍基本等距分隔;以及 杆組件,包括具有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的第一柔性杆、具有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的第二柔性杆、具有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的第三柔性杆以及連接套; 其中,所述第一柔性杆的第二端部永久地附接至所述第二柔性杆的第一端部,所述第二柔性杆的第二端部永久地附接至所述第三柔性杆的第一端部,且所述連接套永久地附接至所述第三柔性杆的第二端部,以及其中所述第一柔性杆的第一端部是與所述連接套可移除地接合的自由端部;以及 其中,第一桿組件耦接件從所述第一柔性杆和所述第二柔性杆的附接的端部延伸出,第二桿組件耦接件從所述第二柔性杆和第三柔性杆的附接的端部延伸出,第三桿組件耦接件從所述被附接的第三柔性杆與連接套延伸出,所述第一桿組件耦接件可釋放地附接至所述第一基部耦接件,所述第二桿組件耦接件可釋放地附接至所述第二基部耦接件,且所述第三桿組件耦接件可釋放地附接至所述第三基部耦接件,以將所述杆組件固定至所述基部並且將所述杆組件保持為彎曲直立的構造。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遊戲設備,其特徵在於,還包括: 多個娛樂特徵,安裝至所述杆組件。
14.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遊戲設備,其特徵在於,還包括: 杆附接套,將所述第一柔性杆的第二端部附接至所述第二柔性杆的第一端部,將所述第二柔性杆的第二端部附接至所述第三柔性杆的第一端部,以及將所述連接套附接至所述第三柔性杆的第二端部。
15.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遊戲設備,其特徵在於,還包括: 保持板,在所述第一桿與所述第二桿之間、所述第二桿與所述第三桿之間以及所述第三桿與所述連接套之間。
16.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遊戲設備,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桿、第二桿和第三桿中的每個包括由可壓縮墊料層包裹的柔性芯元件。
17.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遊戲設備,其特徵在於,所述連接套包括:容納部,容納並保持所述第一桿的所述自由 端部。
專利摘要一種用於嬰兒的可摺疊的遊戲房,所述遊戲房具有基部和杆組件。所述杆組件包括一批永久附接的柔性杆,柔性杆可摺疊為緊湊的對稱構造以用於儲藏和運輸。杆能夠被彎曲為直立構造,以在基部上方懸掛玩具或其他物品,且通過可釋放的附接,杆組件被保持為直立構造。
文檔編號A63H33/00GK202933494SQ20122045878
公開日2013年5月15日 申請日期2012年9月10日 優先權日2011年9月9日
發明者B·埃爾森 申請人:兒童二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