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門禁系統的通信方法與流程
2023-10-10 04:30:24
本發明涉及可見光通信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門禁系統的通信方法。
背景技術:
可見光通信技術,是利用發光二極體等發出的高速明暗閃爍信號來傳輸信息的,將高速網際網路的電線裝置連接在照明裝置上,插入電源插頭即可使用。利用這種技術做成的系統能夠覆蓋室內燈光達到的範圍,電腦不需要電線連接,因而具有廣泛的開發前景。但可見光技術目前還未應用於門禁系統中。現有的電子可控門鎖主要有磁卡、IC卡、TM卡、以及射頻卡電子門鎖。這類門鎖通過磁卡感應或者射頻識別技術進行開鎖,主要應用於對安全性要求較高的系統中。但是,由於射頻信號容易被檢測,而磁卡容易被破解,因此現有的電子門鎖存在安全隱患;並且一般情況下,同一門鎖對應相同的發送端,從而降低了用戶體驗。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實施方式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於,提供一種門禁系統的通信方法,能夠提高門禁系統的安全性,且同一門禁系統能夠對應不同的發送端,從而提高用戶體驗。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一實施例提供了一種門禁系統的通信方法,該通信方法包括:發送端發送表徵開鎖信息對應首部的可見光信號,然後再發送表徵開鎖信息的可見光信號;接收端以通用I/O口接收表徵所述首部的可見光信號,確定所述首部的來源;若首部的來源是手機,則以所述通用I/O口接收首部對應的可見光信號;若首部的來源是光子客戶端,則將所述通用I/O口更換為串口,以該串口接收首部對應的可見光信號;驗證接收的可見光信號與預設的條件匹配時,控制門鎖解鎖。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門禁系統通信方法,門禁系統發送端首先以預設的接口發送可見光信號的首部,然後再以可見光信號發送方式發送表徵開鎖信息的可見光信號;接收端以通用I/O口接收來自不同發送端的可見光信號的首部,確定可見光信號的首部是來自手機還是光子客戶端,如果來源是手機,採用手機的接收方式接收可見光信號;如果來源是光子客戶端,則以光子客戶端的接收方式接收可見光信號,因此一個門禁系統控制端可以對應不同的接收端,從而提高用戶體驗。附圖說明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方式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方式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方式,對於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性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圖1是本發明實施例一提供的一種門禁系統的通信方法流程圖;圖2是本發明實施例二提供的一種門禁系統的通信方法流程圖;圖3是本發明實施例三提供的一種門禁系統的通信方法流程圖。具體實施方式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方式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方式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方式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方式,而不是全部的實施方式。基於本發明中的實施方式,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方式,都屬於本發明保護的範圍。在本發明實施方式中,不同的發送端通過用光信號傳輸開鎖信息,由於光信號的保密性強,從而提高門禁系統的安全性。實施例一、參見圖1,為本發明實施例一提供的一種門禁系統的通信方法流程圖,該通信方法包括:S101:發送端發送表徵開鎖信息對應首部的可見光信號。其中,開鎖信息可以是密碼信息,也可以是生物特徵信息,如指紋信息。S102:發送表徵開鎖信息的可見光信號。S103:接收端將可見光信號接收埠設置為通用I/O(input/output,輸入輸出)口,即通用I/O口初始化。例如,將UART(UniversalAsynchronousReceiver/Transmitter,通用異步接收/發送裝置)埠設置為I/O口。可以理解的是,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還需對CPU進行初始化操作。S104:I/O口接收可見光信號的首部,確定首部的來源。例如,將預設的信息與首部進行比對,判斷該首部是否開鎖標誌,若是,確定首部的來源是手機還是光子客戶端。S105:若從S104獲知首部的來源是手機,則以通用I/O口接收首部對應的可見光信號。S106:若從S104獲知首部的來源是光子客戶端,則將通用I/O口更換為串口,以該串口接收首部對應的可見光信號。S107:對S105或者S106接收的可見光信號進行驗證,當接收的可見光信號與預設的條件匹配時,控制門鎖解鎖。本實施例中,發送端先發送開鎖信息的首部,然後發送開鎖信息;接收端以通用I/O口接收來自不同發送端的可見光信號的首部,確定可見光信號的首部是來自手機還是光子客戶端,如果來源是手機,採用手機的接收方式接收可見光信號;如果來源是光子客戶端,則以光子客戶端的接收方式接收可見光信號,因此一個門禁系統控制端可以對應不同的接收端,從而提高用戶體驗。實施例二、參見圖2,為本發明實施例二提供的一種門禁系統的通信方法流程圖,該通信方法包括:S201:發送端獲取開鎖信息和開鎖信息對應首部。具體的,可以採用USB接口從外接設備獲取開鎖信息和開鎖信息對應首部;或者,直接從內部存儲器獲取開鎖信息和開鎖信息對應首部。其中,開鎖信息為密碼信息或者指紋信息。其中,發送端可以為光子客戶端或者MP3等可攜式移動終端。S202:對開鎖信息和開鎖信息對應的首部進行編碼和循環冗餘校驗,轉換為二進位數據,通過曼徹斯特編碼方式將所述二進位數據轉換為上下沿觸發信號。具體地,在一個時間周期內,將二進位數據「1」轉換為上升沿觸發信號,將「0」轉換為下降沿觸發信號。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如果開鎖信息和開鎖信息對應的首部是二進位數據時,則直接將開鎖信息和開鎖信息對應的首部轉換為上下沿觸發信號。S203:將串口設置為通用I/O(input/output,輸入輸出)口。例如,將UART(UniversalAsynchronousReceiver/Transmitter,通用異步接收/發送裝置)埠設置為通用I/O口。S204:將首部對應的上下沿觸發信號通過通用I/O口輸出,並加載至發光二極體。S205:通過上下沿觸發信號驅動發光二極體發出表徵首部的光信號。具體的,發光二極體接收到上升沿觸發信號時發光,接收到下降沿觸發信號時不發光。S206:將通用I/O口更換為串口。例如,將通用I/O口更換為UART埠。S207:將開鎖信息對應的上下沿觸發信號通過串口輸出,並加載至發光二極體。具體的,可採用RS232的方式發送開鎖信息對應的上下沿觸發信號。S208:通過上下沿觸發信號驅動發光二極體發出表徵開鎖信息的光信號。S209:接收端將可見光信號接收埠設置為通用I/O(input/output,輸入輸出)口,即I/O口初始化。例如,將UART(UniversalAsynchronousReceiver/Transmitter,通用異步接收/發送裝置)埠設置為I/O口。可以理解的是,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還需對CPU進行初始化操作。S210:I/O口接收可見光信號的首部,判斷該首部是否開鎖標誌,若是,則確定首部的來源。例如,將預設的信息與首部進行比對,確定首部的來源是手機還是光子客戶端。S211:若從S210獲知首部的來源是手機,則以通用I/O口接收首部對應的可見光信號。S212:若從S210獲知首部的來源是光子客戶端,則將通用I/O口更換為串口,以該串口接收首部對應的可見光信號。S213:將S211或者S212接收的可見光信號轉換為二進位數據。其中,可見光信號轉換為二進位的過程如下:將可見光信號轉換成電流信號;將所述電流信號轉換成電壓信號;對該電壓信號進行放大操作;然後將放大後的電壓信號作為數字進行解碼及循環冗餘校驗,獲得二進位數據。S214:將轉換得到的二進位數據與預設的條件進行比對,判斷二進位數據與預設的條件是否匹配,若匹配,執行步驟S215;否則,執行步驟S216。其中,二進位數據與預設的條件匹配是指:二進位數據與預設的條件相同或存在對應關係。S215:控制門鎖執行解鎖操作。S216:發出驗證失敗提示音。本實施例二相對於實施例一,預設的條件即預存的校驗數據是二進位數據,因此需要將接收的可見光信號進行解碼,轉換為二進位數據,然後將轉換得到的二進位數據與預存的校驗數據進行比對,如果比對的結構不匹配,則發出驗證失敗提示,以進一步提高用戶體驗。實施例三、參見圖3,為本發明實施例三提供的一種門禁系統的通信方法流程圖,該通信方法相對於實施例二,將S201至S208替換為如下步驟:S301:發送端獲取開鎖信息和開鎖信息對應首部。具體的,可以採用USB接口從外接設備獲取開鎖信息和開鎖信息對應首部;或者,直接從內部存儲器獲取開鎖信息和開鎖信息對應首部;或者採用無線接收的方式獲取開鎖信息和開鎖信息對應首部。其中,開鎖信息為密碼信息或者指紋信息。其中,發送端可以為手機。S302:對開鎖信息和開鎖信息對應的首部進行編碼和循環冗餘校驗,轉換為二進位數據,通過曼徹斯特編碼方式將所述二進位數據轉換為上下沿觸發信號。具體地,在一個時間周期內,將二進位數據「1」轉換為上升沿觸發信號,將「0」轉換為下降沿觸發信號。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如果開鎖信息和開鎖信息對應的首部是二進位數據時,則直接將開鎖信息和開鎖信息對應的首部轉換為上下沿觸發信號。S303:將首部對應的上下沿觸發信號輸出並加載至信號燈。S304:通過上下沿觸發信號驅動信號燈發出表徵首部的可見光信號。具體的,信號燈接收到上升沿觸發信號時發光,接收到下降沿觸發信號時不發光。S305:將開鎖信息對應的上下沿觸發信號輸出並加載至信號燈。S306:通過上下沿觸發信號驅動發光二極體發出表徵開鎖信息的光信號。本實施例中,發送端先採用信號燈發送可見光信號的首部,以使接收端根據首部就可辨別信號的來源,然後根據來源的不同,採取相應的接收方式;然後採用信號燈發送可見光信號。以上所揭露的僅為本發明一種較佳實施方式而已,當然不能以此來限定本發明之權利範圍,因此依本發明權利要求所作的等同變化,仍屬本發明所涵蓋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