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人造草坪製作工藝的製作方法
2023-10-17 21:30:24 1
一種人造草坪製作工藝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人造草坪製作工藝,其先採用針織將人造草絲簇絨在基布上;然後將熱塑性材質加熱至熔融狀態,通過塗布或熱合工藝使其均布於基布的背面,經冷卻後固化後形成背膠層;將基布與背膠層分離,人造草絲粘合固定於背膠層上,即形成一種可以整體回收的人造草坪;所述的背膠層採用的熱塑性材質,其滿足與人造草絲粘結效果優異,而與基布粘合效果差或兩者不可粘結。該人造草坪採用熱塑性材質作為背膠,而最終產品省略了基布結構,草絲與背膠層滿足了材料的整體回收要求,維持了環境的可持續發展。其結構簡單,製作容易,易於實現產業化,省了原材料,降低了成本,使得資源可以循環利用。
【專利說明】一種人造草坪製作工藝
【技術領域】
[0001] 本發明涉及一種新型人造草坪製作工藝,特別涉及一種可實現整體回收,並且循 環利用的人造草坪製作工藝。
【背景技術】
[0002] 現有的人造草坪由草絲,基布和背膠三組分構成。其中,草絲由熱塑性材質聚乙 烯,聚丙烯和/或聚醯胺材料製成,基布由聚丙烯材料製成,背膠為熱固性材質羧基丁苯膠 或者聚氨酯製成。熱塑性材質是可以回收的,而熱固性材質不能回收,只能通過焚燒令物質 分解。故現有的人造草坪受製作材料的限制,而不能整體進行回收利用,造成一定的材料浪 費,同時其處理方式也對環境造成一定的汙染。
【發明內容】
[0003] 本發明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保持人造草坪穩定特性的情況下,使其可整體回收利 用的人造草坪製作工藝,以便避免材料浪費,減少廢棄及處理造成帶來汙染。
[0004] 為實現上述技術目的,本發明採用以下技術方案:一種人造草坪製作工藝,其特徵 在於:先採用針織將人造草絲簇絨在基布上;然後將熱塑性材質加熱至熔融狀態,通過塗 布或熱合工藝使其均布於基布的背面,經冷卻後固化後形成背膠層;將基布與背膠層分離, 人造草絲粘合固定於背膠層上,即形成一種可以整體回收的人造草坪;所述的背膠層採用 的熱塑性材質,其滿足與人造草絲粘結效果優異,而與基布粘合效果差或兩者不可粘結。
[0005] 所述的人造草絲由聚乙烯材料製成,基布由聚丙烯材料製成;基布可為單層PP基 布,雙層PP基布或單層PP基布加網格布。
[0006] 所述的熱塑性材質可為熱塑性樹脂或膠粘劑類材料;
[0007] 所述的熱塑性材質可為乙烯,乙烯及其共聚物或者聚醯胺類中的一種或多種。
[0008] 當熱塑性材質採用熱塑性樹脂時,採用熱合工藝製作背膠層。
[0009] 當熱塑性材質採用膠粘劑類材料時,採用塗布工藝製作背膠。
[0010]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該人造草坪採用熱塑性材質作為背膠,而最終產品省略了 基布結構,草絲與背膠層滿足了材料的整體回收要求,維持了環境的可持續發展。與傳統的 人造草坪相比,結構簡單,製作工藝簡單,易於實現產業化。更重要的是節省了原材料,降低 了成本,使得資源可以循環利用。
【具體實施方式】
[0011] 人造草絲由聚乙烯材料製成;基布由聚丙烯材料製成;基布可為單層PP基布,雙 層PP基布或單層PP基布加網格布;背膠材料採用熱塑性材質,可為熱塑性樹脂、膠粘劑類 材料、熱塑性材質可為乙烯,乙烯及其共聚物或者聚醯胺類中的一種或多種。
[0012] 實施例1 :先採用針織將人造草絲簇絨在基布上;選用與人造草絲粘結效果優異 而與基布粘合效果差或兩者不可粘結的熱塑性樹脂,將其加熱至熔融狀態,通過熱合工藝
【權利要求】
1. 一種人造草坪製作工藝,其特徵在於:先採用針織將人造草絲簇絨在基布上;然後 將熱塑性材質加熱至熔融狀態,通過塗布或熱合工藝使其均布於基布的背面,經冷卻後固 化後形成背膠層;將基布與背膠層分離,人造草絲粘合固定於背膠層上,即形成一種可以整 體回收的人造草坪;所述的背膠層採用的熱塑性材質,其滿足與人造草絲粘結效果優異,而 與基布粘合效果差或兩者不可粘結。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人造草坪製作工藝,其特徵在於:所述的人造草絲由聚 乙烯材料製成,基布由聚丙烯材料製成;基布可為單層PP基布,雙層PP基布或單層PP基布 加網格布。
3.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人造草坪製作工藝,其特徵在於:所述的熱塑性材質為 熱塑性樹脂。
4.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人造草坪製作工藝,其特徵在於:所述的熱塑性材質為 膠粘劑類材料。
5.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人造草坪製作工藝,其特徵在於:所述的熱塑性材質可 為乙烯,乙烯及其共聚物或者聚醯胺類中的一種或多種。
6. 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人造草坪製作工藝,其特徵在於:採用熱合工藝製作背 月父層。
7. 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人造草坪製作工藝,其特徵在於:採用塗布工藝製作背 膠。
【文檔編號】E01C13/08GK104060519SQ201410310770
【公開日】2014年9月24日 申請日期:2014年6月30日 優先權日:2014年6月30日
【發明者】卞志良, 王娜, 蓋金星, 徐丹, 季興德, 孔勇發, 張瑞林 申請人:泰山體育產業集團有限公司, 樂陵泰山人造草坪產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