摺疊式車輛的製作方法
2023-06-01 19:14:56 4
本發明涉及能夠切換為摺疊狀態、座位駕駛狀態以及立位駕駛狀態這3個狀態的摺疊式車輛。
背景技術:
以往,提出了各種摺疊式車輛,例如,在日本特許第4117660號公報中記載了下述的摺疊自行車:將車把支柱與車輪支撐框架經由能夠圍繞左右方向的軸轉動的摺疊機構可轉動可固定地卡住,並且在車輪支撐框架上設置能夠圍繞前後方向的軸轉動的連結機構,後輪構成為能夠以車輪支撐框架為軸而轉動或固定。
在該摺疊自行車中,能夠切換為摺疊起來的摺疊狀態、座位駕駛狀態以及立位駕駛狀態這3個狀態。
現有技術文獻
專利文獻
專利文獻1:日本特許第4117660號公報
技術實現要素:
發明要解決的課題
在上述以往的摺疊自行車中,在收納狀態下鞍座不會成為障礙,另外,在座位駕駛狀態下鞍座是必須的,所以在這2個狀態下保持附加設置有鞍座的狀態,但在立位駕駛狀態下鞍座會成為障礙,所以鞍座成為被拆下的狀態。
然而,若在立位駕駛狀態下將鞍座拆下,則需要另行保管鞍座,根據情況鞍座恐會丟失。
另外,雖然在立位駕駛狀態下將鞍座拆下了,但用於固定鞍座的鞍座支撐框架仍會成為駕駛的障礙,具有難以進行駕駛這樣的危害。
本發明是為了消除上述以往的問題點而完成的,其目的在於提供遍及摺疊狀態、座位駕駛狀態以及立位駕駛狀態均保持將鞍座構件安裝於主框架機構、在立位駕駛狀態下也能夠防止鞍座構件成為駕駛的障礙的摺疊式車輛。
用於解決課題的技術方案
為了達成上述目的,技術方案1所涉及的摺疊式車輛,包括:前框架,在上端安裝有車把並且在下端安裝有前輪;底框架,將所述前框架支撐為能夠旋轉;主框架機構,具有被所述底框架支撐為能夠相對於所述底框架轉動的第1框架構件以及與第1框架構件平行的第2框架構件,由第1框架構件與第2框架構件構成平行連杆機構;板,安裝於所述主框架機構;鞍座構件,安裝於所述主框架機構的第1框架構件以及/或者第2框架構件的上端部;和擺動臂,一端被所述主框架機構支撐為能夠轉動並且在另一端將一對後輪支撐為能夠旋轉,所述摺疊式車輛能夠切換為下述3個狀態:使所述主框架機構向前框架側轉動接近而摺疊的第1狀態;從第1狀態起使主框架機構轉動而使駕駛者能夠坐在所述鞍座構件上進行駕駛的第2狀態;以及從第2狀態起使主框架機構轉動而使駕駛者能夠站立在板上進行駕駛的第3狀態,所述摺疊式車輛中,所述鞍座構件遍及所述第1狀態、第2狀態以及第3狀態均保持被安裝於所述第1框架構件以及/或者第2框架構件的上端部的狀態。
技術方案2所涉及的摺疊式車輛是根據技術方案1的摺疊式車輛,其特徵在於:包括第1鎖定機構和第2鎖定機構,所述第1鎖定機構配設於所述底框架與第1框架構件之間,具有:被所述第1框架構件支撐為能夠轉動、設置有被卡合部的第1撞擊構件;和配設於所述底框架的、形成有能夠卡合於所述第1撞擊構件的被卡合部的鉤部且被支撐為能夠轉動的第1鉤構件,所述第2鎖定機構配設於所述第2框架構件與擺動臂之間,具有:一端被所述第2框架構件支撐為能夠轉動、在另一端具有被止動部的杆構件;和設置於所述擺動臂且將所述被止動部卡定的止動部,通過所述第1鎖定機構與第2鎖定機構的協作來保持所述第2狀態。
技術方案3所涉及的摺疊式車輛是根據技術方案2的摺疊式車輛,其特徵在於:包括:第2撞擊構件,在所述擺動臂的後端附近被支撐為能夠轉動,設置有被卡合部;和第3鎖定機構,配設於所述鞍座構件,並具有第2鉤構件,所述第2鉤構件形成有能夠卡合於所述第2撞擊構件的被卡合部的鉤部且被支撐為能夠轉動,在從所述第2狀態起使所述主框架機構轉動了時,通過所述第1鎖定機構與第3鎖定機構的協作來保持所述第3狀態。
技術方案4所涉及的摺疊式車輛是根據技術方案3的摺疊式車輛,其特徵在於:在使所述主框架機構向前框架側轉動接近了時,通過使所述第3鎖定機構中的第2撞擊構件的被卡合部卡合於所述第1鎖定機構中的第1鉤構件的鉤部,來保持所述第1狀態。
技術方案5所涉及的摺疊式車輛是根據技術方案2的摺疊式車輛,其特徵在於:包括第1解除杆,所述第1解除杆安裝於所述第1鉤構件,將所述第1鉤構件的鉤部與所述第1撞擊構件的被卡合部的卡合解除。
技術方案6所涉及的摺疊式車輛是根據技術方案3的摺疊式車輛,其特徵在於:包括第2解除杆,所述第2解除杆安裝於所述第2鉤構件,將第2鉤構件的鉤部與第2撞擊構件的被卡合部的卡合解除。
發明效果
在技術方案1所涉及的摺疊式車輛中,構成為能夠切換為下述3個狀態:使主框架機構向前框架側轉動接近而摺疊的第1狀態;從第1狀態起使主框架機構轉動而使駕駛者能夠坐在鞍座構件上進行駕駛的第2狀態;以及從第2狀態起使主框架機構轉動而使駕駛者能夠站立在板上進行駕駛的第3狀態,並且鞍座構件遍及第1狀態、第2狀態以及第3狀態均保持被安裝於第1框架構件以及/或者第2框架構件的上端部的狀態,所以在從第2狀態向第3狀態轉移時,鞍座構件伴隨著主框架機構的轉動而退讓移動到擺動臂的後輪側。由此,即使在與第3狀態相對應的立位駕駛狀態下,鞍座構件也不會成為駕駛的障礙,也能夠切實地防止鞍座構件丟失。
在技術方案2所涉及的摺疊式車輛中,包括配設於底框架與第1框架構件之間的第1鎖定機構以及配設於第2框架構件與擺動臂之間的第2鎖定機構,通過第1鎖定機構與第2鎖定機構的協作,來保持駕駛者能夠坐在鞍座構件上進行駕駛的第2狀態,所以能夠保持鞍座構件穩定而進行安全的座位駕駛。
在技術方案3所涉及的摺疊式車輛中,在鞍座構件與擺動臂之間包括第3鎖定機構,在從第2狀態起使主框架機構轉動了時通過第1鎖定機構與第3鎖定機構的協作,來保持能夠以站立姿勢進行駕駛的第3狀態,所以能夠在使鞍座構件退讓到了擺動臂的後輪側的狀態下保持板穩定,站在板上進行安全的立位駕駛。
在技術方案4所涉及的摺疊式車輛中,在使主框架機構向前框架側轉動接近了時,通過使第3鎖定機構中的第2撞擊構件的被卡合部卡合於第1鎖定機構中的第1鉤構件的鉤部,來保持第1狀態,所以能夠將主框架機構與前框架切實地鎖定以保持第1狀態穩定。
在技術方案5所涉及的摺疊式車輛中,包括安裝於第1鉤構件、將第1鉤構件的鉤部與第1撞擊構件的被卡合部的卡合解除的第1解除杆,所以如果操作第1解除杆而將第1鉤構件的鉤部與第1撞擊構件的被卡合部的卡合解除,則能夠將第1鎖定機構的鎖定功能解除,能夠相對於前框架使主框架機構轉動自如。
在技術方案6所涉及的摺疊式車輛中,包括安裝於第2鉤構件、將第2鉤構件的鉤部與第2撞擊構件的被卡合部的卡合解除的第2解除杆,所以如果操作第2解除杆而將第2鉤構件的鉤部與第2撞擊構件的被卡合部的卡合解除,則能夠將第3鎖定機構的鎖定功能解除,能夠相對於前框架使主框架機構與擺動臂一起自如地轉動。
附圖說明
圖1是表示將本發明的實施方式所涉及的摺疊式車輛設置為座位駕駛狀態的摺疊式車輛的側視圖。
圖2是表示將摺疊式車輛設置為座位駕駛狀態的摺疊式車輛的正面立體圖。
圖3是表示將摺疊式車輛設置為摺疊狀態的摺疊式車輛的側視圖。
圖4是表示將摺疊式車輛設置為摺疊狀態的狀態的摺疊式車輛的正面立體圖。
圖5是表示將摺疊式車輛設置為立位駕駛狀態的摺疊式車輛的側視圖。
圖6是表示將摺疊式車輛設置為立位駕駛狀態的摺疊式車輛的正面立體圖。
圖7是示意性地表示配設於底框架與主框架機構之間的第1鎖定機構的說明圖。
圖8是示意性地表示配設於主框架機構與擺動臂之間的第2鎖定機構的說明圖。
圖9是示意性地表示配設於主框架機構與鞍座構件之間的第3鎖定機構的說明圖。
圖10是示意性地表示摺疊式車輛的從摺疊狀態轉移到座位駕駛狀態或從座位駕駛狀態轉移到摺疊狀態的動作的說明圖。
圖11是示意性地表示摺疊式車輛的立位駕駛狀態下的第1鎖定機構與第3鎖定機構的鎖定狀態的說明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基於將本發明具體化的實施方式,參照附圖對本發明所涉及的摺疊式車輛進行說明。
首先,基於圖1至圖6對本實施方式所涉及的摺疊式車輛的基本結構進行說明。
摺疊式車輛1包括底框架2,如圖2、圖4、圖6所示,該底框架2具有通過平板2B將側視形成為彎曲狀的一對側板2A、2A之間連結為一體的形狀。
在該底框架2的前部,能夠在大致水平方向上轉動地安裝有前框架3。在前框架3的上端固定設置有車把(handle)4,另外,在前框架3的前方,經由安裝構件5、5而安裝有罩(cover)6。
另外,在前框架3的下端固定附著有車輪支撐框架7,在該車輛支撐框架7能夠旋轉地支撐有前輪8。在前輪8的內部內置有直列式馬達(in-line motor)(未圖示),該直列式馬達由後述的電池14驅動。另外,關於直列式馬達是公知的,在此省略詳細的說明。
在底框架2的兩側後部能夠轉動地支撐有主框架機構9。主框架機構9具有:第1框架構件10,經由轉動支撐部2C能夠轉動地被支撐於各側板2A的外表面上部;以及第2框架構件11,在離開第1框架構件10一定距離的平行位置經由轉動支撐部2D能夠轉動地被支撐於各側板2A的外表面下部。第1框架構件10與第2框架構件11通過連杆構件12連結,使得它們具有與經過第1框架構件10的轉動支撐部2C上的轉動中心和第2框架構件11的轉動支撐部2D上的轉動中心的線段A平行的關係。由此,第1框架構件10與第2框架構件11構成相互平行連杆機構。
在平行的2個第1框架構件10之間配置有板13(參照圖2),另外,在板13的下表面側配置有連接於旋轉驅動前輪8的直列式馬達的電池14。在底框架2中的各側板2A安裝有腳踏板15。
另外,在主框架機構9的第1框架構件10與底框架2之間設置有第1鎖定機構L1,但關於該第1鎖定機構L1稍後敘述。
在主框架機構9中的第1框架構件10以及第2框架構件11的上端部安裝有鞍座構件(saddle)16。具體地說,鞍座構件16經由轉動支撐部10A能夠轉動地安裝於2個各第1框架構件10的上端部,該轉動支撐部10A處於設置在該鞍座構件16的下表面的支撐板17的前部。另外,在支撐板17的後部與第2框架構件11的上端部之間,配設有第3鎖定機構L3。經由由該第3鎖定機構產生的鎖定功能以及其解除功能,鞍座構件16能夠從圖1、圖3所示的狀態進一步向逆時針方向轉動。
另外,關於第3鎖定機構L3稍後敘述。
進一步,在各第2框架構件11的長度方向上的大致中央部,經由轉動支撐部11A能夠轉動地支撐有一對擺動臂18的一端,在各擺動臂18的另一端,能夠旋轉地支撐有車軸19(參照圖2)。在車軸19的兩端能夠旋轉地支撐有一對後輪20、20(參照圖6)。
另外,在第2框架構件11與擺動臂18之間配設有第2鎖定機構L2。關於該第2鎖定機構L2稍後敘述。
接下來,基於圖7對設置於主框架機構9的第1框架構件10與底框架2之間的第1鎖定機構L1進行說明。
在圖7(a)、(b)中,在主框架機構9的第1框架構件10,經由支撐部21A能夠轉動地支撐有作為連杆構件的撞擊器(striker)21。該撞擊器21為俯視大致形成為U字狀的棒狀構件,圖7(a)中,撞擊器21的下部成為被卡合於後述的鉤構件23的鉤部23A的被卡合部21B。
另外,在底框架2的處於底部的平板2B固定設置有形成有側視為U字狀的U字槽22A的承接構件22,在該承接構件22,通過支撐部23B能夠轉動地支撐有具有鉤部23A的鉤構件23。鉤構件23經由內置的彈簧一直向逆時針方向被施加力。
進一步,在鉤構件23連結有解除杆24的一端,當通過適當的方法克服彈簧的施加力而將該解除杆24的另一端向圖7(a)、(b)中的右方向拉伸時,使卡合於撞擊器21的被卡合部21B的鉤構件23的鉤部23A向順時針方向轉動。由此,撞擊器21的被卡合部21B與鉤構件23的鉤部23A的卡合被解除。
在如上述那樣構成的第1鎖定機構L1中,在將主框架機構9相對於底框架2鎖定的情況下,如圖7(a)所示,將撞擊器21的被卡合部21B配置於承接構件22的U字槽22A,並且經由彈簧的施加力使鉤構件23向逆時針方向轉動。由此,底框架2與主框架機構9在圖7(a)所示的狀態下被鎖定。
另外,在將底框架2與主框架機構9的鎖定解除時,只要將解除杆24向圖7(b)的右方向拉伸、將撞擊器21的被卡合部21B與鉤構件23的鉤部23A的卡合解除即可。
接下來,基於圖8對配設於主框架機構9的第2框架構件11與擺動臂18之間的第2鎖定機構L2進行說明。
在圖8中,在第2框架構件11上在比能夠轉動地支撐擺動臂18的轉動支撐部11A靠上方的位置,經由轉動支撐部11B能夠轉動地支撐有杆構件25的一端。在該杆構件25的另一端形成有棒狀的被止動部25A。
在經由轉動支撐部11A能夠轉動地被支撐於第2框架構件11的擺動臂18,形成有用於從上方將杆構件的被止動部25A卡定的止動部18A。
在如上述那樣構成的第2鎖定機構L2中,在將第2框架構件11與擺動臂18鎖定時,只要在使第2框架構件11與擺動臂18相對地轉動後,將杆構件25的被止動部25A卡定於擺動臂18的止動部18A即可。另外,在將該卡定關係解除時,只要使第2框架構件11與擺動臂18相對地轉動而使杆構件25的被止動部25A從擺動臂18的止動部18A脫離即可。
接下來,基於圖9對於配設於鞍座構件16的支撐板17的後部與第2框架構件11的上端部之間的第3鎖定機構L3進行說明。另外,在圖9中,為使理解容易而去除支撐板17進行表示。
撞擊器26是架設於在2個第2框架構件11的上端部所安裝的支撐構件50間的直線狀的棒狀構件,在圖9(a)中,成為被後述的鉤構件28的鉤部28A卡合的被卡合部26A。
另外,在鞍座構件16的底部固定設置有形成有側視為U字狀的U字槽27A的承接構件27,在該承接構件27,通過支撐部28B能夠轉動地支撐有具有鉤部28A的鉤構件28。鉤構件28經由內置的彈簧一直向順時針方向被施加力。
進一步,在鉤構件28連結有解除杆29的一端,當通過適當的方法克服彈簧的施加力而向圖9(a)、圖9(b)中的右方向拉伸該解除杆29的另一端時,使卡合於撞擊器26的被卡合部26A的鉤構件28的鉤部28A向逆時針方向轉動。由此,撞擊器26的被卡合部26A與鉤構件28的鉤部28A的卡合被解除。
在如上述那樣構成的第3鎖定機構L3,在將鞍座構件16鎖定於第2框架構件11的上端的情況下,如圖9(a)所示,將撞擊器26的被卡合部26A配置於承接構件27的U字槽27A,並且經由彈簧的施加力使鉤構件28向順時針方向轉動。由此,鞍座構件16與第2框架構件11在圖9(a)所示的狀態下被鎖定。
另外,在將鞍座構件16與第2框架構件11的鎖定解除時,只要將解除杆29向圖9(a)、(b)的右方向拉伸、將撞擊器26的被卡合部26A與鉤構件28的鉤部28A的卡合解除即可。
另外,如圖10所示,在擺動臂18的後端部(圖10中、右端部附近),經由轉動支撐部31能夠轉動地支撐有具有與所述撞擊器21同樣結構的撞擊器30。該撞擊器30為俯視形成為大致U字狀的棒狀構件,如後所述,轉動支撐部31的相反側成為被第1鎖定機構L1上的鉤構件23的鉤部23A卡合的被卡合部32。
接下來,對摺疊式車輛1的摺疊狀態、座位駕駛狀態以及立位駕駛狀態與所述的各鎖定機構的關係進行說明。
在此,如圖1、圖2所示,摺疊式車輛1設為處於座位駕駛狀態。
在摺疊式車輛1處於座位駕駛狀態的情況下,所述第1鎖定機構L1以及第2鎖定機構L2分別處於鎖定狀態。
即,如圖7(a)所示,第1鎖定機構L1中的撞擊器21的被卡合部21B嵌合於承接構件22的U字槽22A,並且鉤構件23的鉤部23A卡合於撞擊器21的被卡合部21B。
另外,如圖8所示,第2鎖定機構L2中的杆構件25的被止動部25A卡定於擺動臂18的止動部18A。
其結果,通過第1鎖定機構L1與第2鎖定機構L2的協作,底框架2與主框架機構9在圖1、圖2、圖7(a)、圖8所示的狀態下被鎖定而保持座位駕駛狀態,駕駛者能夠坐在鞍座構件16上安全地享受駕駛。
從上述座位駕駛狀態向圖3、圖4所示的摺疊狀態轉移時,首先,將用於將底框架2與主框架機構9的鎖定解除的解除杆24向圖7(b)的右方向拉伸,將撞擊器21的被卡合部21B與鉤構件23的鉤部23A的卡合解除而將第1鎖定機構L1的鎖定解除。另外,使第2框架構件11與擺動臂18相對轉動而使杆構件25的被止動部25A從擺動臂18的止動部18A脫離,從而將第2鎖定機構L2的鎖定解除。
其結果,主框架機構9成為相對於底框架2轉動自如的狀態,所以使主框架機構9轉動以接近前框架3。此時,由於第2鎖定機構L2的鎖定解除,擺動臂18隨著主框架機構9的轉動而接近前框架3。由此,主框架機構9以及擺動臂18成為圖3、圖4所示的摺疊狀態。
在上述摺疊狀態下,將被轉動支撐於擺動臂18的撞擊器30的被卡合部32嵌合於第1鎖定機構L1上的承接構件22的U字槽22A,並且將鉤構件23的鉤部23A卡合於被卡合部21B。
由此,能夠可靠地防止在摺疊狀態下主框架機構9相對於前框架3轉動,能夠穩定地保持摺疊狀態。
進一步,在從圖1、圖2所示的座位駕駛狀態向圖5、圖6所示的立位駕駛狀態轉移時,與上述的情況同樣地,將用於將底框架2與主框架機構9的鎖定解除的解除杆24向圖7(b)的右方向拉伸,將撞擊器21的被卡合部21B與鉤構件23的鉤部23A的卡合解除,從而將第1鎖定機構L1的鎖定解除。另外,使第2框架構件11與擺動臂18相對地轉動而使杆構件25的被止動部25A從擺動臂18的止動部18A脫離,從而將第2鎖定機構L2的鎖定解除。進一步,將解除杆29向圖9(a)、(b)的右方向拉伸,將撞擊器26的被卡合部26A與鉤構件28的鉤部28A的卡合解除,從而也將第3鎖定機構L3的鎖定解除。
其結果,主框架機構9成為相對於底框架2轉動自如的狀態,所以如圖10所示,使主框架機構9向從前框架3離開的方向轉動。此時,由於第2鎖定機構L2的鎖定解除,擺動臂18隨著主框架機構9的轉動,逐漸離開前框架3。由此,如圖11所示,主框架機構9以及擺動臂18成為立位駕駛狀態。
在該立位駕駛狀態下,將第1鎖定機構L1中的撞擊器21的被卡合部21B嵌合於承接構件22的U字槽22A,並且將鉤構件23的鉤部23A卡合於撞擊器21的被卡合部21B。另外,通過將被轉動支撐於擺動臂的撞擊器30的被卡合部32配置於第3鎖定機構L3中的承接構件27的U字槽27A、並且經由彈簧的施加力使鉤構件28向逆時針方向轉動,通過第3鎖定機構L3實現鎖定。
由此,能夠在立位駕駛狀態下將底框架2與主框架機構9、以及主框架機構9與擺動臂18在圖11所示的狀態下相互切實地鎖定,駕駛者能夠站在板13上安全地享受立位駕駛。
如以上說明的那樣,在本實施方式所涉及的摺疊式車輛1中,構成為能夠切換為下述3個狀態:使主框架機構9向前框架3側轉動接近而摺疊的摺疊狀態;從摺疊狀態起使主框架機構9從前框架3開始轉動而使駕駛者能夠坐在鞍座構件16上進行駕駛的座位駕駛狀態;以及從座位駕駛狀態起使主框架機構9轉動而使駕駛者能夠以站立姿勢進行駕駛的立位駕駛狀態,並且安裝於主框架機構9中的第1框架構件10以及第2框架構件11的上端部的鞍座構件16,通過由第3鎖定機構L3產生的鎖定功能,遍及摺疊狀態以及座位駕駛狀態均保持被安裝於第1框架構件10以及第2框架構件11的上端部的狀態;另一方面,在從座位駕駛狀態向立位駕駛狀態轉移時通過將第3鎖定機構L3的鎖定解除,鞍座構件16伴隨著主框架機構9的轉動而退讓移動到擺動臂18的後輪20側。由此,在立位駕駛狀態下,鞍座構件16也不會成為駕駛的障礙,能夠切實地防止鞍座構件16丟失。
另外,該摺疊式車輛1包括配設於底框架2與第1框架構件10之間的第1鎖定機構L1以及配設於第2框架構件11與擺動臂18之間的第2鎖定機構L2,通過第1鎖定機構L1與第2鎖定機構L2的協作,保持駕駛者能夠坐在鞍座構件16上進行駕駛的座位駕駛狀態,所以能夠保持鞍座構件16穩定而進行安全的座位駕駛。
進一步,在立位駕駛狀態下,經由第1鎖定機構L1將底框架2與第1框架構件10鎖定,並且通過第3鎖定機構L3將被轉動支撐於擺動臂的撞擊器30鎖定,所以在立位駕駛狀態下且在使鞍座構件16退讓到擺動臂18的後輪20側的狀態下保持板13穩定,能夠站在板13上進行安全的立位駕駛。
另外,在使主框架機構9向前框架3側轉動接近了時,通過使被轉動支撐於擺動臂的撞擊器30的被卡合部32卡合於第1鎖定機構L1中的第1鉤構件23的鉤部23A,從而保持第1狀態,所以能夠將主框架機構9與前框架3切實地鎖定而保持摺疊狀態穩定。
另外,在第1鎖定機構L1中,包括被安裝於鉤構件23且將鉤構件23的鉤部23A與撞擊器21的被卡合部21B的卡合解除的解除杆24,所以如果操作解除杆24而將鉤構件23的鉤部23A與撞擊器21的被卡合部21B的卡合解除,則能夠將第1鎖定機構L1的鎖定解除,能夠相對於前框架3將主框架機構9從摺疊狀態自如地轉動到座位駕駛狀態。
進一步,關於從通過第3鎖定機構L3將安裝於第2框架構件11的撞擊器26鎖定了的狀態開始進行鎖定解除,只要操作被連結於鉤構件28的解除杆29而將鉤構件28的鉤部28A與撞擊器26的被卡合部26A的卡合解除,便能夠將第3鎖定機構L3的鎖定功能解除,能夠相對於前框架3使主框架機構9與擺動臂18一起自如地轉動。
另外,當然,本實施方式並不限定本發明,在不脫離本發明主旨的範圍內能夠進行各種改良、變形。
另外,在本實施方式中,省略了設置於車把4兩側的制動杆以及制動杆與制動器之間布線類、或用於驅動馬達的電源相關的布線等,在實施時適當設定這些即可。
進一步,在本實施方式中,在將摺疊式車輛1設置為立位駕駛狀態時,需要將第3鎖定機構L3解除,但如果適當設定如上所述那樣構成平行連杆機構的第1框架構件10以及第2框架構件11的向底框架2的安裝位置以及鞍座構件16相對於第1框架構件10以及第2框架構件11的安裝條件,也能夠不進行第3鎖定機構L3的解除而維持將鞍座構件16鎖定於第1框架構件10以及第2框架構件11的狀態並設置為立位駕駛狀態。
附圖標記說明
1:摺疊式車輛 2:底框架
3:前框架 4:車把
8:前輪 9:主框架機構
10:第1框架構件 11:第2框架構件
13:板 16:鞍座構件
18:擺動臂 18A:止動部
20:後輪 21:撞擊器
23:鉤構件 23A:鉤部
24:解除杆 25:杆構件
26:撞擊器 26A:被卡合部
28:鉤構件 28A:鉤部
29:解除杆 30:撞擊器
32:被卡合部 L1:第1鎖定機構
L2:第2鎖定機構 L3:第3鎖定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