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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玻璃燈罩的製作方法

2023-06-15 04:16:06 1

專利名稱:水晶玻璃燈罩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燈飾配件,尤其涉及一種包括燈罩本體、以及位於所述燈罩本體中的空腔和安裝孔等構成的水晶玻璃燈罩。
背景技術:
燈罩,作為燈具的一部分。至今,燈罩的製作材料有布料、陶瓷、塑料、搪瓷、紙料、 金屬、玻璃等等;其形狀、色彩和功能也不盡相同,各有特點。一款設計時尚、結構新穎的燈罩不僅能讓燈具本身展現出與眾不同的特質,還能有效地提升主人品味。從而,具有個性化的燈具,已日漸成為人們在家居生活、辦公場所等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近些年來,隨著工藝水晶玻璃製品的逐步流行,在市場上出現了如下的水晶玻璃燈罩,該水晶玻璃燈罩本體之整體是由單一的無色透明或有色的水晶玻璃料製作而成。但這樣的水晶玻璃燈罩本體之整體在外觀上的色彩是單一無色透明或有色的,並且形狀設計相對單一,裝飾效果較差,不能滿足消費者的需求。至今,已知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有關水晶玻璃燈罩的現有技術,在如下專利文獻中有記載。具體為在專利文獻CN 201209809Y(中國實用新型專利號ZL 200820087892. 3)中公開了一種彩色雕刻燈罩,該燈罩的底座為透明塊體,透明塊體中間有帶線孔的燈腔,透明塊體頂端面有透明的色層,所述色層上有橫截面是V形的刻痕,色層和透明塊體上貫通有若干安裝孔。近年來,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改善,對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方面的要求也日益提高;同樣地,對於在現有的包括上述水晶玻璃燈罩的實用性、裝飾性的基礎上,公眾 (消費者)更為關注看重的,是為該水晶玻璃燈罩的外表裝飾性能所表現而決定的裝飾效果。因而,現有包括上述水晶玻璃燈罩的花色品種(包括外觀、色彩等)裝飾效果等方面已不能滿足公眾/消費者更高的審美觀和樣式的更新需求,從而迫切希望有更多、更為豐富的花色品種,以及裝飾效果更加優異的水晶玻璃燈罩可供公眾/消費者們予以選擇。然而,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發現一種除上述現有技術以外的技術,能用以改善和提高由玻璃類材料所製成的水晶玻璃燈罩的裝飾特性。總而言之,裝飾特性的改進對於由玻璃類材料所製成的水晶玻璃燈罩而言,將是一個永遠努力的方向和課題。

發明內容
有鑑於此,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相對於現有的水晶玻璃燈罩具有更多更強的視覺效果和色彩效果,而極具裝飾觀賞功效的水晶玻璃燈罩。並且,該水晶玻璃燈罩具有設計合理、結構新穎、製作簡便。本發明豐富了水晶玻璃燈罩的花色品種,滿足了消費者的需求,其相對於現代人的居住、辦公等場所的環境/條件來說是極為相適應的。本發明的上述技術問題是通過提供一種具有如下結構的水晶玻璃燈罩而解決的本發明的一種水晶玻璃燈罩,包括燈罩本體,所述燈罩本體包含,燈罩本體上部面、燈罩本體下部面,和介於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與所述燈罩本體下部面之間的周邊側面;其中,所述周邊側面具有至少一個或者更多個的側面來共同確定所述周邊側面;以及和位於所述燈罩本體中間的至少一端面開口的至少一空腔;以及和位於所述周邊側面的上半部和/或位於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的至少二個安裝孔;其中,所述燈罩本體之整體是由無色透明和/或有色半透明和/或有色不透明的水晶玻璃或光學玻璃或工藝玻璃中的至少一種或者一種以上,通過切割或者熱成型而成;或者,所述燈罩本體之整體,是由上述製作材料中的至少一種或者一種以上所製作成的若干片/塊色彩相異的片材,通過粘合劑粘合而成;其特殊之處在於在由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與所述周邊側面所共同確定的稜角部、和/或在由所述燈罩本體下部面與所述周邊側面所共同確定的稜角部、和/或在由所述周邊側面的其中一個側面與另一個側面所共同確定的稜角部、和/或在由所述空腔的開口處與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和/或所述燈罩本體下部面所共同確定的稜角部,設置有寬度介於0. 5 12mm(毫米)之間、角度介於15 75度之間的斜面和/或寬度介於0. 5 12mm(毫米)之間的弧面;以及在所述空腔內壁預先確定的特定位置上,設置有若干顆第一寶石;其中,這些所述第一寶石彼此之間的形狀、大小、色彩分別可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採用上述技術方案後,本發明的有益效果在於由於有上述斜面和/或弧面在上述各個稜角部的存在,從而當光線/燈光照射所述燈罩本體時,這些斜面和/或弧面在這當中起到了稜鏡的作用,並部分地能將白色光線分解為七色虹彩,七色虹彩同時又向所述燈罩本體的各個方向發生反射、折射、散射、透射,從而產生五光十色、閃爍不定的迷人色彩; 從而它可以呈現出彩虹般的瑰麗的光輝。此外,由於在所述空腔的內壁預先確定的特定位置上,設置有形狀、大小、色彩相同或者相異的若干顆寶石,在所處環境光線/燈光的照射和在從上述燈罩本體各個方向光線的反射、折射、散射所產生的虹彩交相輝映下,本發明的通體無疑能夠獲得各種更加誘人的絢麗色彩。本發明相對於現有技術的水晶玻璃燈罩來說,毫無疑問具備了更多的視覺效果和色彩效果,從而極具裝飾觀賞效果,而且結構新穎、 製作簡便。當然,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為了提高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本發明可以作出如下改進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空腔內壁預先確定的特定位置上,設置有若干個第一凹孔,所述每顆第一寶石通過粘合劑粘接固定在每個所述第一凹孔中。當然,特別簡單的是,所述每顆第一寶石通過粘合劑直接粘接固定在所述空腔內壁預先確定的特定位置上。進一步,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空腔內壁預先確定的特定位置上,設置有至少一條或者多條第一構件,其中,每條所述第一構件包括一第一內部面,一第一外部面,
所述第一構件的所述第一內部面通過粘合劑與所述空腔內壁相粘接固定,以及在每條所述第一構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設置有形狀、大小、深度相同或者相異的若干個第二凹孔,每顆所述第一寶石通過粘合劑粘接固定在每個所述第二凹孔中。進一步,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空腔內壁預先確定的特定位置上,設置有至少一個或者多個第一凹部,所述第一構件通過粘合劑粘接固定在所述第一凹部中。進一步,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第一構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除所述第二凹孔所在位置以外的任意區域設置有第一圖案;其中,所述第一圖案可以是由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所組成的圖案,或者,所述第一圖案為鏤空圖案,或者,所述第一圖案是由上述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所組成的圖案與上述鏤空圖案的組合。進一步,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第一構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和/或所述第一內部面鍍覆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第一鍍膜層。進一步,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第一構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和/或所述第一內部面具有若干個第一切面/刻面;以及,在這些所述第一切面/刻面表面鍍覆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第二鍍膜層。進一步,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包括所述第一寶石在內的所述第一構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麵包覆有第一透明層;所述第一透明層例如可以是由有機玻璃(亞克力)材料所形成的。進一步,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空腔內壁預先確定的特定位置上,鍍覆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第三鍍膜層。進一步,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空腔內壁預先確定的特定位置上,設置有至少一個或者多個第一凸部;其中,每個所述第一凸部包括一第一內部,一第一外部;其中,所述第一凸部的所述第一內部通過粘合劑與所述空腔內壁相粘接固定。進一步,作為優選實施方式,那些所述第一寶石位於所述第一凸部的周邊。進一步,作為優選實施方式,那些所述第一凹孔位於所述第一凸部的周邊。進一步,作為優選實施方式,那些所述第一構件位於所述第一凸部的周邊。當然,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本發明也可以作出如下改進在所述空腔內壁預先確定的特定位置上,設置有至少一個或者多個第一凸部;而不具有上述所述第一寶石、所述第一凹孔與所述第一構件。進一步,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第一凸部與所述空腔內壁之間具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第四鍍膜層;所述第四鍍膜層優選鍍覆在所述第一凸部的所述第一內部的表面,然後再將該具有第四鍍膜層的所述第一凸部的所述第一內部通過粘合劑與所述空腔內壁相粘接固定。當然,所述第四鍍膜層根據需要鍍覆在與所述第一凸部位置相對應的所述空腔內壁表面,也並不影響本發明的實施,從而也是可以的。此外,在所述空腔內壁存在二個以上的所述第四鍍膜層時(也即相對應的在所述空腔內壁存在二個以上的所述第一凸部),彼此相鄰的所述第四鍍膜層之間的色彩分別可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進一步,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第一凸部與所述空腔內壁之間具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第一色彩層;所述第一色彩層優選製作在所述第一凸部的所述第一內部的表面,然後再將該具有第一色彩層的所述第一凸部的所述第一內部通過粘合劑與所述空腔內壁相粘接固定而成。當然,所述第一色彩層如果根據需要製作在與所述第一凸部位置相對應的所述空腔內壁的表面,也並不影響本發明的實施,從而也是可以的。所述第一色彩層可以是將所需相應的圖像/圖片經過電腦(計算機)處理後,通過印表機列印在紙質載體上,或者列印在透明或半透明的膠片上的圖案,然後再通過無色透明的紫外線光固化粘合劑將該圖案轉移/粘接在所述第一凸部的所述第一內部的表面或者所述空腔內壁的表面的圖案。此外,在所述空腔內壁存在二個以上的所述第一色彩層時(也即相對應的在所述空腔內壁存在二個以上的所述第一凸部),彼此相鄰的所述第一色彩層之間的色彩/圖案分別可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進一步,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第一凸部的所述第一外部,具有若干個第二切面/刻面。以及,在所述第二切面/刻面表面鍍覆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第五鍍膜層。進一步,作為優選實施方式,所述第一凸部的所述第一外部形狀呈平坦的平面,或者呈凸弧形面或者凹弧形面或者其之組合。以及,在呈平坦的平面,或者呈凸弧形面或者凹弧形面或者其之組合的所述第一凸部的所述第一外部表面鍍覆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第六鍍膜層。本發明中,在所述空腔內壁,可以具有至少一個或者更多個所述第一凸部(包括可以具有一至十八個之間的所述第一凸部)。當然,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為了提高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本發明還可以作出如下改進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側面(也即所述周邊側面)預先確定的特定位置上,通過粘合劑粘接固定有若干顆第二寶石。進一步,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側面(也即所述周邊側面)預先確定的特定位置上,設置有形狀、大小、深度相同或者相異的若干個第三凹孔。進一步,作為優選實施方式,所述每顆第二寶石通過粘合劑粘接固定在每個所述第三凹孔中。進一步,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側面(也即所述周邊側面)預先確定的特定位置上,設置有至少一條或者多條第二構件,其中,每條所述第二構件包括一第二內部面,一第二外部面,所述第二構件的所述第二內部面通過粘合劑與所述側面(也即所述周邊側面)相粘接固定,以及在每條所述第二構件的所述第二外部面,設置有形狀、大小、深度相同或者相異的若干個第四凹孔,所述每顆第二寶石通過粘合劑粘接固定在每個所述第四凹孔中。進一步,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側面(也即所述周邊側面)預先確定的特定位置上,設置有至少一個或者多個第二凹部,所述第二構件通過粘合劑粘接固定在所述第二凹部中。進一步,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第二構件的所述第二外部面,除所述第四凹孔所在位置以外的任意區域設置有第二圖案;所述第二圖案可以是由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所組成的圖案,或者,所述第二圖案為鏤空圖案,或者,所述第二圖案是由上述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所組成的圖案與上述鏤空圖案的組合。
進一步,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第二構件的所述第二外部面和/或所述第二內部面具有若干個第三切面/刻面;以及,在這些所述第三切面/刻面表面鍍覆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第七鍍膜層。進一步,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第二構件的所述第二外部面和/或所述第二內部面鍍覆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第八鍍膜層。進一步,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包括所述第二寶石在內的所述第二構件的所述第二外部麵包覆有第二透明層;所述第二透明層例如可以是由有機玻璃(亞克力)材料所形成的。進一步,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側面(也即所述周邊側面)預先確定的特定位置上,鍍覆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第九鍍膜層。進一步,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側面(也即所述周邊側面)預先確定的特定位置上,設置有至少一個或者多個第二凸部;其中,所述每個第二凸部包括一第二內部,一第二外部;其中,所述第二凸部的所述第二內部通過粘合劑與所述側面(也即所述周邊側面)相粘接固定。進一步,作為優選實施方式,那些所述第二寶石位於所述第二凸部的周邊。進一步,作為優選實施方式,那些所述第三凹孔位於所述第二凸部的周邊。進一步,作為優選實施方式,那些所述第二構件位於所述第二凸部的周邊。進一步,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第二凸部與所述側面(也即所述周邊側面)之間具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第十鍍膜層;所述第十鍍膜層優選鍍覆在所述第二凸部的所述第二內部的表面,然後再將該具有第十鍍膜層的所述第二凸部的所述第二內部通過粘合劑與所述側面(也即所述周邊側面)相粘接固定。當然,所述第十鍍膜層根據需要鍍覆在與所述第二凸部位置相對應的所述側面(也即所述周邊側面)表面,也並不影響本發明的實施,從而也是可以的。此外,在所述側面(也即所述周邊側面)存在二個以上的所述第十鍍膜層時(也即相對應的在所述側面存在二個以上的所述第二凸部),彼此相鄰的所述第十鍍膜層之間的色彩分別可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進一步,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第二凸部與所述側面(也即所述周邊側面)之間具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第二色彩層;所述第二色彩層優選製作在所述第二凸部的所述第二內部的表面,然後再將該具有第二色彩層的所述第二凸部的所述第二內部通過粘合劑與所述側面(也即所述周邊側面)相粘接固定而成。當然,所述第二色彩層如果根據需要製作在與所述第二凸部位置相對應的所述側面(也即所述周邊側面)的表面,也並不影響本發明的實施,從而也是可以的。所述第二色彩層可以是將所需相應的圖像/圖片經過電腦(計算機)處理後,通過印表機列印在紙質載體上,或者列印在透明或半透明的膠片上的圖案,然後再通過無色透明的紫外線光固化粘合劑將該圖案轉移/粘接在所述第二凸部的第二內部的表面或者所述側面(也即所述周邊側面)的表面的圖案。此外,在所述側面 (也即所述周邊側面)存在二個以上的所述第二色彩層時[也即相對應的在所述側面(也即所述周邊側面)存在二個以上的所述第二凸部],彼此相鄰的所述第二色彩層之間的色彩/圖案分別可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進一步,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第二凸部的第二外部,具有若干個第四切面/刻面。以及,在所述第四切面/刻面表面鍍覆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第十一鍍膜層。進一步,作為優選實施方式,所述第二凸部的所述第二外部形狀呈平坦的平面,或者呈凸弧形面或者凹弧形面或者其之組合。以及,在呈平坦的平面,或者呈凸弧形面或者凹弧形面或者其之組合的所述第二凸部的所述第二外部表面鍍覆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第十二鍍膜層。進一步,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由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與所述周邊側面所共同確定的稜角部、和/或在由所述周邊側面的其中一個側面與另一個側面所共同確定的稜角部、和/或在由所述空腔的開口處與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和/或所述燈罩本體下部面所共同確定的稜角部,設置有分別與所述各稜角部的形狀、角度相適配的若干個第三構件;其中,每個所述第三構件包括一具有至少二個或三個呈不同方向的面所構成的第三內部面,一具有至少二個或三個呈不同方向的面所構成的第三外部面;所述第三構件的所述第三內部面通過粘合劑與相應的所述稜角部的相應位置相粘接固定;以及在所述第三構件的所述第三外部面的至少部分或者全部的所述第三外部面,設置有形狀、大小、深度相同或者相異的若干個第五凹孔,且在每個所述第五凹孔中,固定有與該第五凹孔相適配的第三寶石;其中,那些所述第三寶石彼此之間的色彩分別可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進一步,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相應所需的各所述稜角部預先確定的特定位置上, 分別設置有至少一個或者多個第三凹部,所述第三構件通過粘合劑粘接固定在所述第三凹部中。進一步,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第三構件的第三外部面,除所述第五凹孔所在位置以外的任意區域設置有第三圖案;所述第三圖案可以是由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所組成的圖案,或者,所述第三圖案為鏤空圖案,或者,所述第三圖案是由上述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所組成的圖案與上述鏤空圖案的組合。進一步,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第三構件的所述第三外部面和/或所述第三內部面具有若干個第五切面/刻面;以及,在這些所述第五切面/刻面表面鍍覆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第十三鍍膜層。進一步,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第三構件的所述第三外部面和/或所述第三內部面鍍覆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第十四鍍膜層。進一步,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包括所述第三寶石在內的所述第三構件的所述第三外部麵包覆有第三透明層;所述第三透明層例如可以是由有機玻璃(亞克力)材料所形成的。進一步,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第一凹孔、所述第二凹孔、所述第三凹孔、所述第三凹孔、所述第五凹孔的內壁(表面)分別均具有若干個第六切面/刻面、第七切面/刻面、第八切面/刻面、第九切面/刻面、第十切面/刻面;以及,在所述第六切面/刻面、所述第七切面/刻面、所述第八切面/刻面、所述第九切面/刻面、所述第十切面/刻面分別均鍍覆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第十五鍍膜層、第十六鍍膜層、第十七鍍膜層、第十八鍍膜層、第十九鍍膜層。進一步,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第一凹孔、所述第二凹孔與所述第一寶石彼此之間,在所述第三凹孔、所述第四凹孔與所述第二寶石彼此之間,在所述第五凹孔與所述第三寶石彼此之間分別均可以存在著0. 01 2mm(毫米)之間的間隙,並且,在該間隙中填充有由無色和/或有色紫外線光固化粘合劑和/或AB膠和/或聚丙烯膠水(PP膠)所形成的膠水層。進一步,作為優選實施方式,這些所述膠水層彼此之間的色彩,分別可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進一步,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燈罩本體之中具有第四圖案;所述第四圖案是通過雷射內雕機雕刻而成的。在本發明中,所述第一構件、所述第二構件、所述第三構件、所述第一凸部與所述第二凸部均可以是由玻璃類(包括透明或者半透明或者不透明的水晶玻璃或光學玻璃或工藝玻璃)材料製成的,或者是由金屬類(包括金、銀、銅、鋁及其合金以及不鏽鋼或者根據相應需要可以製作本發明的其它金屬材料等等)材料製成的,所述第一構件、所述第二構件、所述第三構件、所述第一凸部與所述第二凸部由上述材料製作的好處在於能夠以特別簡單和經濟的生產方式,例如能夠簡單地壓鑄或壓制這種玻璃類所述第一構件、所述第二構件、所述第三構件、所述第一凸部與第二凸部,便於批量生產。當然,用其它材料製作所述第一構件、所述第二構件、所述第三構件、所述第一凸部與所述第二凸部也是可以想到的, 例如所述第一構件、所述第二構件、所述第三構件、所述第一凸部與所述第二凸部是由塑料類(包括熱塑性塑料和熱固性塑料)材料製成的。所述第二凸部的平面面積< (小於)與其相應的所述側面的平面面積;也即,所述第二凸部的任意一邊的邊緣與所述側面相應的同一邊的邊緣至少具有3 38mm(毫米) 之間的距離,或者具有5 ^mm (毫米)之間的距離,或者具有8 18mm (毫米)之間的距離;所述第二凸部的厚度可以在2 38mm(毫米)之間,或在3 ^mm(毫米)之間,或在 5 18mm(毫米)之間,或在6 12mm(毫米)之間。此外,在同一個所述側面,可以具有至少一個或者更多個所述第二凸部(包括可以具有一至十八個之間的所述第二凸部);另外, 在同一個所述側面存在二個以上的所述第二凸部時,彼此相鄰的所述第二凸部之間的間隔距離可以在3 38mm(毫米)之間,或者5 ^mm(毫米)之間,或者8 18mm(毫米)之間。在本發明中,在所述空腔內壁存在二個以上的所述第一凸部時,彼此相鄰的所述第一凸部之間的形狀、色彩分別可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同樣的,在所述側面存在二個以上的所述第二凸部時,彼此相鄰的所述第二凸部之間的形狀、色彩分別可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所述第二構件的厚度優選 (等於或大於)所述第二凸部的厚度,這樣當這些所述第二構件粘接固定在所述第二凸部的周邊後,所述第二構件的第二外部面與所述第二凸部的第二外部表面相齊平或略為高出,也並不影響本發明的實施。其中, 這些所述第二構件的整體長度分別可以在28 380mm(毫米)之間,或在38 ^Omm(毫米)之間,或在48 180mm (毫米)之間,或在58 120mm(毫米)之間,或在68 IOOmm(毫米)之間;這些所述第二構件的寬度分別可以在3 38mm(毫米)之間,或在5 ^mm(毫米)之間,或在8 18mm(毫米)之間;這些所述第二構件的厚度分別可以在1 48mm(毫米)之間,或在2 38mm(毫米)之間,或在3 ^mm(毫米)之間,或在5 18mm(毫米) 之間,或在6 12mm(毫米)之間。應當知曉,這些所述第二構件的尺寸大小、形狀分別是與所述第二凸部的任意一邊的邊緣至相應的所述側面的相同方向的一邊的邊緣之間的間隔距離及其形狀,以及在同一個所述側面若具有二個以上的所述第二凸部時,彼此相鄰的所述第二凸部之間的間隔距離及其形狀等方面的情況均是相適配的。在本發明中,在每個所述第一構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所述第二構件的所述第二外部面與所述第三構件的所述第三外部面分別具有至少一個或者更多個所述第二凹孔、所述第四凹孔與所述第五凹孔。在本發明中,對於上述其中任意一條所述稜角部來說,允許其有若干個所述第三構件的存在;也即在上述每條所述稜角部,設置有若干個第三構件,而彼此相鄰的每個所述第三構件之間的間隔距離可以根據所述燈罩本體的輪廓形狀或該稜角部的尺寸大小相適應地而進行確定;其中,對處於同一條所述稜角部來說,通常每個所述第三構件彼此之間的間隔距離可以在5 200mm(毫米)之間,或者在10 150mm(毫米)之間,或者在20 IOOmm(毫米)之間,或者在30 80mm(毫米)之間,或者在40 60mm(毫米)之間予以選擇。在本發明中,對處於不同的所述第一構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所述第二構件的所述第二外部面、所述第三構件的所述第三外部面,彼此之間的所述第二凹孔、所述第四凹孔與所述第五凹孔的數量、形狀、大小分別可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在本發明中,對處於同一個所述第一構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所述第二構件的所述第二外部面、所述第三構件的所述第三外部面或者不同的所述第一構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所述第二構件的所述第二外部面與所述第三構件的所述第三外部面上的所述第一寶石、第二寶石與第三寶石彼此之間的形狀、大小、以及色彩分別可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在本發明中,所述第一至第十切面/刻面均可以是由至少三條或三條以上長度等長或不等長的邊所構成的多邊形;通常邊的數目可以是3 8條,也即是包括三角形、四角形、五角形、六角型、八角形等等。在本發明中,所述第一至第五凹孔的縱截面形狀均可以呈V形,或者呈U形,或者呈凹弧形等等。在本發明中,所述第一凹孔、第二凹孔與第三凹孔的開口處的形狀可以呈圓形或者橢圓形或者多邊形;其中,所述多邊形的邊的長度可以等長或者不等長。在本發明中,所述第一至第十九鍍膜層分別均可以為銀層或鉻層或鋁層或金層或銅層或鉬層或不鏽鋼層或是上述任一金屬的合金層,或者其它合適的金屬層;以及,所述第一至第十九鍍膜層的色彩分別均包括紅色、黃色、藍色、白色、黑色、等顏色的至少其中一種或者二種以上顏色的組合。在本發明中,所述第一至第十九鍍膜層均是通過鍍膜設備(包括電鍍、濺射、金屬蒸鍍、銀鏡反應塗裝以及真空磁控濺射法、真空蒸發法、化學氣相沉積法等形式)鍍覆而成的。在本發明中,由於有所述第一至第十九鍍膜層在所述位置的存在,其所反射、折射、散射和透射出來的色彩斑斕的光線,進一步增加了本發明水晶玻璃燈罩通體的火彩特性。此外,由於有上述若干切面/刻面在上述位置的存在,當光線經該若干個切面/刻面的反射、折射、散射和透射後所產生的瑰麗光輝,又進一步提高了本發明的視覺效果和色彩效果;無疑又進一步提高了本發明的裝飾觀賞效果。以及,由於有上述切面/刻面的存在,無疑增加了所述凹孔內壁的面積,這對於鑲嵌粘接固定在所述凹孔內的所述寶石來說,因上述切面/刻面的存在,而形成其與所述寶石之間的間隙進一步擴大,使該間隙處可以容納相對較厚的膠水層,而該較厚的膠水層對於所述寶石與所述凹孔之間的粘接牢固度來說, 是有利的;並且,該較厚的膠水層對於有時可能存在的外力碰撞所述寶石時所產生的負面影響是有利的。在本發明中,所述第一構件、所述第二構件、所述第三構件與所述第一凸部、所述第二凸部彼此之間、所述第一構件、所述第二構件、所述第三構件與所述燈罩本體彼此之間,以及所述第一凸部、所述第二凸部與所述燈罩本體彼此之間,它們的色彩分別可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在本發明中,在此規定,所述燈罩本體之整體是由製作材料為水晶玻璃(晶質玻璃)、光學玻璃(包括俗稱K9料)或工藝玻璃(包括上述水晶玻璃、光學玻璃未包括的,且根據相應需要可以製作本發明的其它玻璃)等為原材料,經機械和/或手工切割和/或熱成型(包括壓鑄、澆鑄或壓制等方法)而成型;然後,再經機械和/或手工磨拋(包括機械和/或手工研/打粗磨、細/精磨、拋光)或者火焰拋光或者化學拋光(酸拋光)或者離子束拋光或者等離子體輔助拋光或者雷射拋光或者電子束拋光等工序加工製作而成的。或者,所述燈罩本體之整體是由上述製作材料中的至少一種或者一種以上,所製作成的若干片/塊色彩相異的片材,通過粘合劑將該若干片/塊色彩相異的片材根據需要依縱向(上下)和/或橫向(左右)色彩間隔排列粘接而成所述燈罩本體之整體的。或者,所述燈罩本體之整體是由上述製作材料中的至少一種或者一種以上,所製作成的若干片/塊色彩相異的片材,通過將該若干片/塊色彩相異的片材根據需要依縱向 (上下)或者橫向(左右)色彩間隔排列在一起放入模具中,然後,將其與模具一起放入玻璃熔爐或者窯室中用480 720分鐘緩慢加溫至735 780°C (度),並且維持40 120 分鐘,促使相鄰的片材接觸部位熔合且相互粘接成一起,然後,再經600 1500分鐘使玻璃熔爐或者窯室的溫度緩慢降溫至常溫,形成本發明的所述燈罩本體,然後,再經機械和/或手工磨拋(包括機械和/或手工研/打粗磨、細/精磨、拋光)等工序加工製作而成。本發明中,所述燈罩本體之整體的色彩優選單一的無色透明色,次選有色半透明色,再次選有色不透明的色彩;或者,所述燈罩本體之整體的色彩可以是由無色透明與有色半透明和/或有色不透明的色彩組合而成的色彩;其中,所述組合後形成的色彩以無色透明色佔主導色彩;也即在整個所述燈罩本體中,無色透明色的面/體積佔大部分,有色透明色和/或的面/體積佔小部分;也即是佔60%以上,有色半透明佔25%以下,有色不透明佔 15%以下。需要指出的是,在本發明中所述製作材料的色彩為半透明,通常指的是製作材料的色彩介於無色透明和有色不透明之間的色彩,並不是說該色彩按照嚴格意義上說介於無色透明和有色不透明之間50%的色彩才稱為半透明;因為,即使相同色彩的製作材料,在其厚度增加或者減少時,以及在受到周圍環境的光線強弱等因素影響下,其色彩的透明度也會相應地有所減少或者增加。本發明中,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與所述燈罩本體下部面的輪廓形狀可以根據需要製作成多邊形,例如製作成方形(包括正方形、長方形)、三角/邊形、五角/邊形、六角/ 邊形、八角/邊形、十二角/邊形、十六角/邊形、十八角/邊形,或者梅花形、圓形(包括橢圓形)等相應所需合適的幾何形狀。此外,上述任一幾何形狀的邊長,分別可以是等長或者不等長的;以及,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與所述燈罩本體下部面的形狀可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例如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的形狀為圓形,而所述燈罩本體下部面的形狀為八角/邊形或者十六角/邊形或者十八角/邊形等等。另外,應當理解的是,當所述周邊側面只具有一個側面時,通常指的是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與所述燈罩本體下部面的輪廓形狀為圓形;又如當所述周邊側面具有二個側面時,通常指的是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與所述燈罩本體下部面的輪廓形狀為橢圓形;又如當所述周邊側面具有三個側面時,通常指的是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與所述燈罩本體下部面的輪廓形狀為三角/邊形;再如當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與所述燈罩本體下部面的輪廓形狀為方形時,所述周邊側面即具有四個不同方向的側面來共同確定所述周邊側面;以此類推。在此,本發明可以規定,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與所述所述燈罩本體下部面的橫向寬度分別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而製作在介於48 180mm(毫米)之間,或者介於58 160mm(毫米)之間,或者介於68 120mm(毫米)之間;所述周邊側面的高度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而製作在介於48 380mm(毫米)之間,或者介於58 ^Omm(毫米)之間,或者介於68 180mm(毫米)之間,或者介於80 120mm(毫米)之間。另外,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與所述燈罩本體下部面的橫向寬度、形狀分別可以根據需要製作成是相同的或者不相同的;也即,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的橫向寬度=(等於)所述燈罩本體下部面的橫向寬度,或者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的橫向寬度> (大於)所述燈罩本體下部面的橫向寬度,或者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的橫向寬度 (大於)2時,彼此相鄰的每顆所述寶石之間的形狀、大小、色彩可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如 這些所述寶石的色彩統一為單一色的無色透明或者有色的,或者是由淺色到深色依次排列的,或者是淺色與深色間隔排列的。在本發明中,所述第一凹孔、所述第二凹孔、所述第三凹孔、所述第四凹孔和所述第五凹孔的數量、形狀、大小、深度,及其開口處的直徑是隨著與其粘接鑲嵌固定在一起的所述第一寶石、所述第二寶石與所述第三寶石的數量、形狀、尺寸大小相適配的。在本發明中,所述片材其比較好的數值是在1 80片/塊之間,或在2 60片/ 塊之間,或在3 45片/塊之間,或在4 40片/塊之間,或在5 30片/塊之間,或在 6 20片/塊之間,或在8 15片/塊之間,或在3 10片/塊之間;其中,當所述片材的數值在2片/塊以上時,每片/塊片材彼此之間的長度、寬度和高度分別可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毋容置疑,本發明其對於與現代人的居住、辦公等場所的環境/條件來說,是極為相適配的。在本發明中,所述粘合劑的概念包含無色透明、有色半透明和不透明的紫外線光固化粘合劑、AB膠,以及根據相應需要可以用作本發明的其它粘合劑,例如聚丙烯膠水(PP 膠)。綜上所述,本發明相對於採用現有技術製作的水晶玻璃燈罩具有更多更強的視覺效果和色彩效果。並且該水晶玻璃燈罩具有設計合理、結構新穎、製作簡便。本發明豐富了水晶玻璃燈罩的花色品種,滿足了消費者的需求。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進行具體說明。應當理解,附圖僅用於示意的目的,且沒有必要按比例繪製。但是,本發明本身可通過參照/結合附圖時給出的詳細描述而被最好地理解。在附圖中圖1是本發明的一種實施方式的燈罩本體上部面的示意圖;圖2是圖1所示實施方式的周邊側面的其中一個側面的示意圖;圖3是圖1、圖2所示實施方式的燈罩本體下部面的示意圖;圖4是沿圖1中A-A線的剖視圖。圖中1.燈罩本體上部面,2.燈罩本體下部面,3.周邊側面,4.空腔,5.安裝孔, 6.斜面,7.第一寶石。
具體實施例方式為了使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技術方案及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對本發明進行詳細說明;從對本發明的詳細說明中,對於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而言,本發明的上述和其他目的、特徵和優點將是顯而易見的。圖1至圖4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的一種水晶玻璃燈罩,包括燈罩本體,其包含,燈罩本體上部面1、燈罩本體下部面2,和介於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1與所述燈罩本體下部面 2之間的周邊側面3。其中,所述周邊側面3具有至少一個或者更多個不同方向的側面來共同確定所述周邊側面3。在本實施例中,所述周邊側面3是由四個不同方向的側面來共同確定所述周邊側面3。以及位於所述燈罩本體中間的至少一端面開口的至少一空腔4。在本實施例中,所述空腔4為一個雙向開口的空腔,所述空腔4的兩邊開口分別位於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1與所述燈罩本體下部面2處;且位於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1處的開口 (大於)所述燈罩本體下部面2處的開口。以及,在位於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1處的所述空腔4的開口處周邊對稱設置有至少二個安裝孔5。以及,在圖1至圖4中顯示了, 在由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1與所述周邊側面3所共同確定的稜角部、由所述燈罩本體下部面2與所述周邊側面3所共同確定的稜角部、由所述周邊側面3的其中一個側面與另一個側面所共同確定的稜角部,由所述空腔4的兩邊開口分別與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1、所述燈罩本體下部面2所共同確定的稜角部,分別設置有斜面6。所述斜面6的寬度介於0. 5 12mm(毫米)之間、角度介於15 75度之間。以及,在所述空腔4內壁設置有預先確定在其特定位置上的若干顆第一寶石7。當然,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為了提高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本發明可以作出如下改進在所述空腔4內壁預先確定的特定位置上,設置有若干個第一凹孔,所述每顆第一寶石7通過紫外線光固化粘合劑粘接固定在每個所述第一凹孔中。當然,特別簡單的是,所述每顆第一寶石7通過紫外線光固化粘合劑直接粘接固定在所述空腔4內壁預先確定的特定位置上。當然,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為了提高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空腔4內壁預先確定的特定位置上,設置有至少一條或者多條第一構件,其中,每條所述第一構件包括一第一內部面,一第一外部面,所述第一構件的所述第一內部面通過紫外線光固化粘合劑與所述空腔4內壁相粘接固定,以及在每條所述第一構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設置有形狀、大小、深度相同或者相異的若干個第二凹孔,每顆所述第一寶石7通過紫外線光固化粘合劑粘接固定在每個所述第二凹孔中。當然,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為了提高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空腔4內壁預先確定的特定位置上,設置有至少一個或者多個第一凹部, 所述第一構件通過紫外線光固化粘合劑粘接固定在所述第一凹部中。當然,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為了提高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第一構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除所述第二凹孔所在位置以外的任意區域設置有第一圖案;其中,所述第一圖案可以是由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所組成的圖案,或者,所述第一圖案為鏤空圖案,或者,所述第一圖案是由上述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所組成的圖案與上述鏤空圖案的組合。當然,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為了提高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第一構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和/或所述第一內部面鍍覆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第一鍍膜層。當然,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為了提高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第一構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和/或所述第一內部面具有若干個第一切面 /刻面;以及,在這些所述第一切面/刻面表面鍍覆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第二鍍膜層。當然,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為了提高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包括所述第一寶石7在內的所述第一構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麵包覆有第一透明層;所述第一透明層例如可以是由有機玻璃(亞克力)材料所形成的。當然,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為了提高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空腔4內壁預先確定的特定位置上,鍍覆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第
三鍍膜層。當然,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為了提高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空腔4內壁預先確定的特定位置上,設置有至少一個或者多個第一凸部;其中,每個所述第一凸部包括一第一內部,一第一外部;其中,所述第一凸部的所述第一內部通過紫外線光固化粘合劑與所述空腔4內壁相粘接固定。當然,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為了提高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作為優選實施方式,那些所述第一寶石7位於所述第一凸部的周邊。當然,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為了提高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作為優選實施方式,那些所述第一凹孔位於所述第一凸部的周邊。當然,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為了提高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作為優選實施方式,那些所述第一構件位於所述第一凸部的周邊。當然,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本發明也可以作出如下改進在所述空腔4內壁預先確定的特定位置上,設置有至少一個或者多個第一凸部;而不具有上述所述第一寶石 7、所述第一凹孔與所述第一構件。當然,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為了提高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第一凸部與所述空腔4內壁之間具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第四鍍膜層;所述第四鍍膜層優選鍍覆在所述第一凸部的所述第一內部的表面,然後再將該具有第四鍍膜層的所述第一凸部的所述第一內部通過紫外線光固化粘合劑與所述空腔4內壁相粘接固定。當然,所述第四鍍膜層根據需要鍍覆在與所述第一凸部位置相對應的所述空腔 4內壁表面,也並不影響本發明的實施,從而也是可以的。此外,在所述空腔4內壁存在二個以上的所述第四鍍膜層時(也即相對應的在所述空腔4內壁存在二個以上的所述第一凸部),彼此相鄰的所述第四鍍膜層之間的色彩分別可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當然,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為了提高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第一凸部與所述空腔4內壁之間具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第一色彩層;所述第一色彩層優選製作在所述第一凸部的所述第一內部的表面,然後再將該具有第一色彩層的所述第一凸部的所述第一內部通過紫外線光固化粘合劑與所述空腔4內壁相粘接固定而成。當然,所述第一色彩層如果根據需要製作在與所述第一凸部位置相對應的所述空腔4內壁的表面,也並不影響本發明的實施,從而也是可以的。所述第一色彩層可以是將所需相應的圖像/圖片經過電腦(計算機)處理後,通過印表機列印在紙質載體上,或者列印在透明或半透明的膠片上的圖案,然後再通過無色透明的紫外線光固化粘合劑將該圖案轉移/粘接在所述第一凸部的所述第一內部的表面或者所述空腔內壁的表面的圖案。 此外,在所述空腔4內壁存在二個以上的所述第一色彩層時(也即相對應的在所述空腔4 內壁存在二個以上的所述第一凸部),彼此相鄰的所述第一色彩層之間的色彩/圖案分別可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當然,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為了提高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第一凸部的所述第一外部,具有若干個第二切面/刻面。以及,在所述第二切面/刻面表面鍍覆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第五鍍膜層。
當然,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為了提高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作為優選實施方式,所述第一凸部的所述第一外部形狀呈平坦的平面,或者呈凸弧形面或者凹弧形面或者其之組合。以及,在呈平坦的平面,或者呈凸弧形面或者凹弧形面或者其之組合的所述第一凸部的所述第一外部表面鍍覆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第六鍍膜層。本發明中,在所述空腔4內壁,可以具有至少一個或者更多個所述第一凸部(包括可以具有一至十八個之間的所述第一凸部)。當然,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為了提高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本發明還可以作出如下改進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側面(也即所述周邊側面3)預先確定的特定位置上,通過紫外線光固化粘合劑粘接固定有若干顆第二寶石。當然,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為了提高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側面(也即所述周邊側面幻預先確定的特定位置上,設置有形狀、大小、 深度相同或者相異的若干個第三凹孔。當然,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為了提高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作為優選實施方式,所述每顆第二寶石通過紫外線光固化粘合劑粘接固定在每個所述第三凹孔中。當然,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為了提高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側面(也即所述周邊側面幻預先確定的特定位置上,設置有至少一條或者多條第二構件,其中,每條所述第二構件包括一第二內部面,一第二外部面,所述第二構件的所述第二內部面通過紫外線光固化粘合劑與所述側面(也即所述周邊側面幻相粘接固定,以及在每條所述第二構件的所述第二外部面,設置有形狀、大小、深度相同或者相異的若干個第四凹孔,所述每顆第二寶石通過紫外線光固化粘合劑粘接固定在每個所述第四凹孔中。當然,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為了提高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側面(也即所述周邊側面幻預先確定的特定位置上,設置有至少一個或者多個第二凹部,所述第二構件通過紫外線光固化粘合劑粘接固定在所述第二凹部中。當然,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為了提高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第二構件的所述第二外部面,除所述第四凹孔所在位置以外的任意區域設置有第二圖案;所述第二圖案可以是由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所組成的圖案,或者,所述第二圖案為鏤空圖案,或者,所述第二圖案是由上述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所組成的圖案與上述鏤空圖案的組合。當然,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為了提高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第二構件的所述第二外部面和/或所述第二內部面具有若干個第三切面 /刻面;以及,在這些所述第三切面/刻面表面鍍覆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第七鍍膜層。當然,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為了提高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第二構件的所述第二外部面和/或所述第二內部面鍍覆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第八鍍膜層。當然,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為了提高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包括所述第二寶石在內的所述第二構件的所述第二外部麵包覆有第二透明層;所述第二透明層例如可以是由有機玻璃(亞克力)材料所形成的。當然,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為了提高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側面(也即所述周邊側面幻預先確定的特定位置上,鍍覆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第九鍍膜層。當然,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為了提高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側面(也即所述周邊側面幻預先確定的特定位置上,設置有至少一個或者多個第二凸部;其中,所述每個第二凸部包括一第二內部,一第二外部;其中,所述第二凸部的所述第二內部通過紫外線光固化粘合劑與所述側面(也即所述周邊側面幻相粘接固定。當然,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為了提高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作為優選實施方式,那些所述第二寶石位於所述第二凸部的周邊。當然,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為了提高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作為優選實施方式,那些所述第三凹孔位於所述第二凸部的周邊。當然,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為了提高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作為優選實施方式,那些所述第二構件位於所述第二凸部的周邊。當然,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為了提高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第二凸部與所述側面(也即所述周邊側面幻之間具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第十鍍膜層;所述第十鍍膜層優選鍍覆在所述第二凸部的所述第二內部的表面,然後再將該具有第十鍍膜層的所述第二凸部的所述第二內部通過粘合劑與所述側面(也即所述周邊側面幻相粘接固定。當然,所述第十鍍膜層根據需要鍍覆在與所述第二凸部位置相對應的所述側面(也即所述周邊側面3)表面,也並不影響本發明的實施,從而也是可以的。此外,在所述側面(也即所述周邊側面幻存在二個以上的所述第十鍍膜層時(也即相對應的在所述側面存在二個以上的所述第二凸部),彼此相鄰的所述第十鍍膜層之間的色彩分別可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當然,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為了提高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第二凸部與所述側面(也即所述周邊側面幻之間具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第二色彩層;所述第二色彩層優選製作在所述第二凸部的所述第二內部的表面,然後再將該具有第二色彩層的所述第二凸部的所述第二內部通過紫外線光固化粘合劑與所述側面(也即所述周邊側面3)相粘接固定而成。當然,所述第二色彩層如果根據需要製作在與所述第二凸部位置相對應的所述側面(也即所述周邊側面3)的表面,也並不影響本發明的實施,從而也是可以的。所述第二色彩層可以是將所需相應的圖像/圖片經過電腦 (計算機)處理後,通過印表機列印在紙質載體上,或者列印在透明或半透明的膠片上的圖案,然後再通過無色透明的紫外線光固化粘合劑將該圖案轉移/粘接在所述第二凸部的第二內部的表面或者所述側面(也即所述周邊側面幻的表面的圖案。此外,在所述側面(也即所述周邊側面幻存在二個以上的所述第二色彩層時[也即相對應的在所述側面(也即所述周邊側面幻存在二個以上的所述第二凸部],彼此相鄰的所述第二色彩層之間的色彩 /圖案分別可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
當然,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為了提高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第二凸部的第二外部,具有若干個第四切面/刻面。以及,在所述第四切面/刻面表面鍍覆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第十一鍍膜層。當然,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為了提高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作為優選實施方式,所述第二凸部的所述第二外部形狀呈平坦的平面,或者呈凸弧形面或者凹弧形面或者其之組合。以及,在呈平坦的平面,或者呈凸弧形面或者凹弧形面或者其之組合的所述第二凸部的所述第二外部表面鍍覆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第十二鍍膜層。當然,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為了提高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由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1與所述周邊側面3所共同確定的稜角部、和/或在由所述周邊側面3的其中一個側面與另一個側面所共同確定的稜角部、和/或在由所述空腔4 的開口處與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1和/或所述燈罩本體下部面2所共同確定的稜角部,設置有分別與所述各稜角部的形狀、角度相適配的若干個第三構件;其中,每個所述第三構件包括一具有至少二個或三個呈不同方向的面所構成的第三內部面,一具有至少二個或三個呈不同方向的面所構成的第三外部面;所述第三構件的所述第三內部面通過紫外線光固化粘合劑與相應的所述稜角部的相應位置相粘接固定;以及在所述第三構件的所述第三外部面的至少部分或者全部的所述第三外部面,設置有形狀、大小、深度相同或者相異的若干個第五凹孔,且在每個所述第五凹孔中,通過紫外線光固化粘合劑粘接固定有與該第五凹孔相適配的第三寶石;其中,那些所述第三寶石彼此之間的色彩分別可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當然,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為了提高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相應所需的各所述稜角部預先確定的特定位置上,分別設置有至少一個或者多個第三凹部,所述第三構件通過紫外線光固化粘合劑粘接固定在所述第三凹部中。當然,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為了提高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第三構件的第三外部面,除所述第五凹孔所在位置以外的任意區域設置有第三圖案;所述第三圖案可以是由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所組成的圖案,或者,所述第三圖案為鏤空圖案,或者,所述第三圖案是由上述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所組成的圖案與上述鏤空圖案的組合。當然,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為了提高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第三構件的所述第三外部面和/或所述第三內部面具有若干個第五切面 /刻面;以及,在這些所述第五切面/刻面表面鍍覆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第十三鍍膜層。當然,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為了提高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第三構件的所述第三外部面和/或所述第三內部面鍍覆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第十四鍍膜層。當然,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為了提高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包括所述第三寶石在內的所述第三構件的所述第三外部麵包覆有第三透明層;所述第三透明層例如可以是由有機玻璃(亞克力)材料所形成的。當然,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為了提高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第一凹孔、所述第二凹孔、所述第三凹孔、所述第三凹孔、所述第五凹孔的內壁(表面)分別均具有若干個第六切面/刻面、第七切面/刻面、第八切面/刻面、第九切面/刻面、第十切面/刻面;以及,在所述第六切面/刻面、所述第七切面/刻面、所述第八切面/刻面、所述第九切面/刻面、所述第十切面/刻面分別均鍍覆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第十五鍍膜層、第十六鍍膜層、第十七鍍膜層、第十八鍍膜層、第十九鍍膜層。當然,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為了提高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第一凹孔、所述第二凹孔與所述第一寶石彼此之間,在所述第三凹孔、所述第四凹孔與所述第二寶石彼此之間,在所述第五凹孔與所述第三寶石彼此之間分別均可以存在著0. 01 2mm(毫米)之間的間隙,並且,在該間隙中填充有由無色和/或有色紫外線光固化粘合劑和/或AB膠和/或聚丙烯膠水(PP膠)所形成的膠水層。當然,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為了提高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作為優選實施方式,這些所述膠水層彼此之間的色彩,分別可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當然,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為了提高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燈罩本體之中具有第四圖案;所述第四圖案是通過雷射內雕機雕刻而成的。在本發明中,所述第一構件、所述第二構件、所述第三構件、所述第一凸部與所述第二凸部均可以是由玻璃類(包括透明或者半透明或者不透明的水晶玻璃或光學玻璃或工藝玻璃)材料製成的,或者是由金屬類(包括金、銀、銅、鋁及其合金以及不鏽鋼或者根據相應需要可以製作本發明的其它金屬材料等等)材料製成的,所述第一構件、所述第二構件、所述第三構件、所述第一凸部與所述第二凸部由上述材料製作的好處在於能夠以特別簡單和經濟的生產方式,例如能夠簡單地壓鑄或壓制這種玻璃類所述第一構件、所述第二構件、所述第三構件、所述第一凸部與第二凸部,便於批量生產。當然,用其它材料製作所述第一構件、所述第二構件、所述第三構件、所述第一凸部與所述第二凸部也是可以想到的, 例如所述第一構件、所述第二構件、所述第三構件、所述第一凸部與所述第二凸部是由塑料類(包括熱塑性塑料和熱固性塑料)材料製成的。所述第二凸部的平面面積< (小於)與其相應的所述側面的平面面積;也即,所述第二凸部的任意一邊的邊緣與所述側面相應的同一邊的邊緣至少具有3 38mm(毫米) 之間的距離,或者具有5 ^mm (毫米)之間的距離,或者具有8 18mm (毫米)之間的距離;所述第二凸部的厚度可以在2 38mm(毫米)之間,或在3 ^mm(毫米)之間,或在 5 18mm(毫米)之間,或在6 12mm(毫米)之間。此外,在同一個所述側面,可以具有至少一個或者更多個所述第二凸部(包括可以具有一至十八個之間的所述第二凸部);另外, 在同一個所述側面存在二個以上的所述第二凸部時,彼此相鄰的所述第二凸部之間的間隔距離可以在3 38mm(毫米)之間,或者5 ^mm(毫米)之間,或者8 18mm(毫米)之間。在本發明中,在所述空腔4內壁存在二個以上的所述第一凸部時,彼此相鄰的所述第一凸部之間的形狀、色彩分別可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同樣的,在所述側面存在二個以上的所述第二凸部時,彼此相鄰的所述第二凸部之間的形狀、色彩分別可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所述第二構件的厚度優選 (等於或大於)所述第二凸部的厚度,這樣當這些所述第二構件粘接固定在所述第二凸部的周邊後,所述第二構件的第二外部面與所述第二凸部的第二外部表面相齊平或略為高出,也並不影響本發明的實施。其中,這些所述第二構件的整體長度分別可以在觀 380mm(毫米) 之間,或在38 ^Omm(毫米)之間,或在48 180mm(毫米)之間,或在58 120mm(毫米)之間,或在68 100mm(毫米)之間;這些所述第二構件的寬度分別可以在3 38mm(毫米)之間,或在5 ^mm(毫米)之間,或在8 18mm(毫米)之間;這些所述第二構件的厚度分別可以在1 48mm(毫米)之間,或在2 38mm(毫米)之間,或在3 ^mm(毫米) 之間,或在5 18mm(毫米)之間,或在6 12mm(毫米)之間。應當知曉,這些所述第二構件的尺寸大小、形狀分別是與所述第二凸部的任意一邊的邊緣至相應的所述側面的相同方向的一邊的邊緣之間的間隔距離及其形狀,以及在同一個所述側面若具有二個以上的所述第二凸部時,彼此相鄰的所述第二凸部之間的間隔距離及其形狀等方面的情況均是相適配的。在本發明中,在每個所述第一構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所述第二構件的所述第二外部面與所述第三構件的所述第三外部面分別具有至少一個或者更多個所述第二凹孔、所述第四凹孔與所述第五凹孔。在本發明中,對於上述其中任意一條所述稜角部來說,允許其有若干個所述第三構件的存在;也即在上述每條所述稜角部,設置有若干個第三構件,而彼此相鄰的每個所述第三構件之間的間隔距離可以根據所述燈罩本體的輪廓形狀或該稜角部的尺寸大小相適應地而進行確定;其中,對處於同一條所述稜角部來說,通常每個所述第三構件彼此之間的間隔距離可以在5 200mm(毫米)之間,或者在10 150mm(毫米)之間,或者在20 IOOmm(毫米)之間,或者在30 80mm(毫米)之間,或者在40 60mm(毫米)之間予以選擇。在本發明中,對處於不同的所述第一構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所述第二構件的所述第二外部面、所述第三構件的所述第三外部面,彼此之間的所述第二凹孔、所述第四凹孔與所述第五凹孔的數量、形狀、大小分別可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在本發明中,對處於同一個所述第一構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所述第二構件的所述第二外部面、所述第三構件的所述第三外部面或者不同的所述第一構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所述第二構件的所述第二外部面與所述第三構件的所述第三外部面上的所述第一寶石 7、第二寶石與第三寶石彼此之間的形狀、大小、以及色彩分別可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在本發明中,所述第一至第十切面/刻面均可以是由至少三條或三條以上長度等長或不等長的邊所構成的多邊形;通常邊的數目可以是3 8條,也即是包括三角形、四角形、五角形、六角型、八角形等等。在本發明中,所述第一至第五凹孔的縱截面形狀均可以呈V形,或者呈U形,或者呈凹弧形等等。在本發明中,所述第一凹孔、第二凹孔與第三凹孔的開口處的形狀可以呈圓形或者橢圓形或者多邊形;其中,所述多邊形的邊的長度可以等長或者不等長。在本發明中,所述第一至第十九鍍膜層分別均可以為銀層或鉻層或鋁層或金層或銅層或鉬層或不鏽鋼層或是上述任一金屬的合金層,或者其它合適的金屬層;以及,所述第一至第十九鍍膜層的色彩分別均包括紅色、黃色、藍色、白色、黑色、等顏色的至少其中一種或者二種以上顏色的組合。在本發明中,所述第一至第十九鍍膜層均是通過鍍膜設備(包括電鍍、濺射、金屬蒸鍍、銀鏡反應塗裝以及真空磁控濺射法、真空蒸發法、化學氣相沉積法等形式)鍍覆而成的。在本發明中,由於有所述第一至第十九鍍膜層在所述位置的存在,其所反射、折射、散射和透射出來的色彩斑斕的光線,進一步增加了本發明水晶玻璃燈罩通體的火彩特性。此外,由於有上述若干切面/刻面在上述位置的存在,當光線經該若干個切面/刻面的反射、折射、散射和透射後所產生的瑰麗光輝,又進一步提高了本發明的視覺效果和色彩效果;無疑又進一步提高了本發明的裝飾觀賞效果。以及,由於有上述切面/刻面的存在,無疑增加了所述凹孔內壁的面積,這對於鑲嵌粘接固定在所述凹孔內的所述寶石來說,因上述切面/刻面的存在,而形成其與所述寶石之間的間隙進一步擴大,使該間隙處可以容納相對較厚的膠水層,而該較厚的膠水層對於所述寶石與所述凹孔之間的粘接牢固度來說, 是有利的;並且,該較厚的膠水層對於有時可能存在的外力碰撞所述寶石時所產生的負面影響是有利的。在本發明中,所述第一構件、所述第二構件、所述第三構件與所述第一凸部、所述第二凸部彼此之間、所述第一構件、所述第二構件、所述第三構件與所述燈罩本體彼此之間,以及所述第一凸部、所述第二凸部與所述燈罩本體彼此之間,它們的色彩分別可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在本發明中,在此規定,所述燈罩本體之整體是由製作材料為水晶玻璃(晶質玻璃)、光學玻璃(包括俗稱K9料)或工藝玻璃(包括上述水晶玻璃、光學玻璃未包括的,且根據相應需要可以製作本發明的其它玻璃)等為原材料,經機械和/或手工切割和/或熱成型(包括壓鑄、澆鑄或壓制等方法)而成型;然後,再經機械和/或手工磨拋(包括機械和/或手工研/打粗磨、細/精磨、拋光)或者火焰拋光或者化學拋光(酸拋光)或者離子束拋光或者等離子體輔助拋光或者雷射拋光或者電子束拋光等工序加工製作而成的。在上述實施方式中,所述燈罩本體之整體即是單一的無色透明或者有色半透明或者有色不透明的上述水晶玻璃(晶質玻璃)、光學玻璃(包括俗稱K9料)或工藝玻璃,通過機械和/或手工切割和/或熱成型(包括壓鑄、澆鑄或壓制等方法)而成型;然後,再經機械和/或手工磨拋(包括機械和/或手工研/打粗磨、細/精磨、拋光)等工序加工製作而成的。或者,所述燈罩本體之整體是由上述製作材料中的至少一種或者一種以上,所製作成的若干片/塊色彩相異的片材,通過紫外線光固化粘合劑或者AB膠或者聚丙烯膠水 (PP膠)將該若干片/塊色彩相異的片材根據需要依縱向(上下)和/或橫向(左右)色彩間隔排列粘接而成所述燈罩本體之整體的。或者,所述燈罩本體之整體是由上述製作材料中的至少一種或者一種以上,所製作成的若干片/塊色彩相異的片材,通過將該若干片/塊色彩相異的片材根據需要依縱向 (上下)或者橫向(左右)色彩間隔排列在一起放入模具中,然後,將其與模具一起放入玻璃熔爐或者窯室中用480 720分鐘緩慢加溫至735 780°C (度),並且維持40 120 分鐘,促使相鄰的片材接觸部位熔合且相互粘接成一起,然後,再經600 1500分鐘使玻璃熔爐或者窯室的溫度緩慢降溫至常溫,形成本發明的所述燈罩本體,然後,再經機械和/或手工磨拋(包括機械和/或手工研/打粗磨、細/精磨、拋光)等工序加工製作而成。本發明中,所述燈罩本體之整體的色彩優選單一的無色透明色,次選有色半透明色,再次選有色不透明的色彩;或者,所述燈罩本體之整體的色彩可以是由無色透明與有色半透明和/或有色不透明的色彩組合而成的色彩;其中,所述組合後形成的色彩以無色透明色佔主導色彩;也即在整個所述燈罩本體中,無色透明色的面/體積佔大部分,有色透明色和/或的面/體積佔小部分;也即是佔60%以上,有色半透明佔25%以下,有色不透明佔 15%以下。需要指出的是,在本發明中所述製作材料的色彩為半透明,通常指的是製作材料的色彩介於無色透明和有色不透明之間的色彩,並不是說該色彩按照嚴格意義上說介於無色透明和有色不透明之間50%的色彩才稱為半透明;因為,即使相同色彩的製作材料,在其厚度增加或者減少時,以及在受到周圍環境的光線強弱等因素影響下,其色彩的透明度也會相應地有所減少或者增加。本發明中,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1與所述燈罩本體下部面2的輪廓形狀可以根據需要製作成多邊形,例如製作成方形(包括正方形、長方形)、三角/邊形、五角/邊形、六角/邊形、八角/邊形、十二角/邊形、十六角/邊形、十八角/邊形,或者梅花形、圓形(包括橢圓形)等相應所需合適的幾何形狀。此外,上述任一幾何形狀的邊長,分別可以是等長或者不等長的;以及,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1與所述燈罩本體下部面2的形狀可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例如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1的形狀為圓形,而所述燈罩本體下部面2的形狀為八角/邊形或者十六角/邊形或者十八角/邊形等等。另外,應當理解的是,當所述周邊側面 3隻具有一個側面時,通常指的是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1與所述燈罩本體下部面2的輪廓形狀為圓形;又如當所述周邊側面3具有二個側面時,通常指的是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1與所述燈罩本體下部面2的輪廓形狀為橢圓形;又如當所述周邊側面3具有三個側面時,通常指的是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1與所述燈罩本體下部面2的輪廓形狀為三角/邊形;再如當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1與所述燈罩本體下部面2的輪廓形狀為方形時,所述周邊側面3即具有四個不同方向的側面來共同確定所述周邊側面3 ;以此類推。在此,本發明可以規定,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1與所述所述燈罩本體下部面2的橫向寬度分別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而製作在介於48 180mm(毫米)之間,或者介於58 160mm(毫米)之間,或者介於68 120mm(毫米)之間;所述周邊側面3的高度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而製作在介於48 380mm(毫米)之間,或者介於58 ^Omm(毫米)之間,或者介於68 180mm(毫米)之間,或者介於80 120mm(毫米)之間。另外,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1與所述燈罩本體下部面2的橫向寬度、形狀分別可以根據需要製作成是相同的或者不相同的;也即,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1的橫向寬度=(等於)所述燈罩本體下部面2的橫向寬度,或者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1的橫向寬度> (大於)所述燈罩本體下部面2的橫向寬度,或者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1的橫向寬度 (大於)2時,彼此相鄰的每顆所述寶石之間的形狀、大小、色彩可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如 這些所述寶石的色彩統一為單一色的無色透明或者有色的,或者是由淺色到深色依次排列的,或者是淺色與深色間隔排列的。在本發明中,所述第一凹孔、所述第二凹孔、所述第三凹孔、所述第四凹孔和所述第五凹孔的數量、形狀、大小、深度,及其開口處的直徑是隨著與其粘接鑲嵌固定在一起的所述第一寶石7、所述第二寶石與所述第三寶石的數量、形狀、尺寸大小相適配的。在本發明中,所述片材其比較好的數值是在1 80片/塊之間,或在2 60片/ 塊之間,或在3 45片/塊之間,或在4 40片/塊之間,或在5 30片/塊之間,或在 6 20片/塊之間,或在8 15片/塊之間,或在3 10片/塊之間;其中,當所述片材的數值在2片/塊以上時,每片/塊片材彼此之間的長度、寬度和高度分別可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不言而喻,本發明其對於與現代人的居住、辦公等場所(包括家具、辦公用品等等)的環境/條件來說,是極為相適配的。在本發明中,所述粘合劑的概念包含無色透明、有色半透明和不透明的紫外線光固化粘合劑、AB膠以及聚丙烯膠水(PP膠)。在本發明中,對於所述無色或有色的紫外線光固化粘合劑而言,其固化時間/速度通常取決於紫外線的強弱,紫外線愈強,固化時間越短、速度愈快;對於上述AB膠而言, 其固化時間/速度取決於固化組分含量比例的多少,及周圍環境溫度的高低,固化組分含量比例愈大,溫度越高,則固化時間越短,反之亦然;同樣,對於上述聚丙烯膠水(PP膠)而言,其固化時間/速度通常取決於周圍環境溫度的高低,溫度越高,則固化時間越短,反之亦然;而對於具有色彩的上述粘合劑而言,其對於透明或半透明的本發明的燈罩本體來說, 還可以進一步提高所述燈罩本體的色彩效果。誠然,本發明在採用上述粘合劑的目的在於,其在能有效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時,還能有效提高本發明的裝飾觀賞效果。在本發明中,粘合劑優選採用紫外線光固化粘合劑。毫無疑問,本發明的上述技術方案相對於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是足夠清楚的。同樣,應當理解的是,以上所描述的具體實施方式
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方式而已,該具體實施方式
僅僅用以解釋本發明,並不用以限制本發明。並且,在此應當指出,對於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原理的前提下,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組合和等同替換以及改進,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水晶玻璃燈罩,包括燈罩本體,所述燈罩本體包含,燈罩本體上部面(1)、燈罩本體下部面O),和介於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1)與所述燈罩本體下部面( 之間的周邊側面(3);其中,所述周邊側面C3)具有至少一個或者更多個的側面來共同確定所述周邊側面⑶;以及和位於所述燈罩本體中間的至少一端面開口的至少一空腔(4),和位於所述周邊側面(3)的上半部和/或位於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1)的至少二個安裝孔(5);其中,所述燈罩本體之整體是由無色透明和/或有色半透明和/或有色不透明的水晶玻璃或光學玻璃或工藝玻璃中的至少一種或者一種以上,通過切割或者熱成型而成;或者,所述燈罩本體之整體,是由上述製作材料中的至少一種或者一種以上所製作成的若干片/塊色彩相異的片材,通過粘合劑粘合而成;其特徵在於在由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1)與所述周邊側面C3)所共同確定的稜角部、 和/或在由所述燈罩本體下部面O)與所述周邊側面C3)所共同確定的稜角部、和/或在由所述周邊側面(3)的其中一個側面與另一個側面所共同確定的稜角部、和/或在由所述空腔(4)的開口處與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1)和/或所述燈罩本體下部面(2)所共同確定的稜角部,設置有寬度介於0. 5 12mm之間、角度介於15 75度之間的斜面(6)和/或寬度介於0.5 12mm之間的弧面;以及在所述空腔內壁預先確定的特定位置上,設置有若干顆第一寶石(7); 其中,這些所述第一寶石(7)彼此之間的形狀、大小、色彩分別可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燈罩,其特徵在於在所述空腔內壁預先確定的特定位置上,設置有若干個第一凹孔,所述每顆第一寶石(7)通過粘合劑粘接固定在每個所述第一凹孔中;或者,所述每顆第一寶石(7)通過粘合劑直接粘接固定在所述空腔內壁預先確定的特定位置上;或者,在所述空腔內壁預先確定的特定位置上,設置有至少一條或者多條第一構件,其中,每條所述第一構件包括一第一內部面,一第一外部面, 所述第一構件的所述第一內部面通過粘合劑與所述空腔內壁相粘接固定,以及在所述第一外部面,設置有形狀、大小、深度相同或者相異的若干個第二凹孔, 每顆所述第一寶石(7)通過粘合劑粘接固定在每個所述第二凹孔中; 以及,在所述空腔內壁預先確定的特定位置上,設置有至少一個或者多個第一凹部,所述第一構件通過粘合劑粘接固定在所述第一凹部中;以及,在所述第一外部面,除所述第二凹孔所在位置以外的任意區域設置有第一圖案;其中,所述第一圖案是由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所組成的圖案,或者,所述第一圖案為鏤空圖案,或者,所述第一圖案是由上述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所組成的圖案與上述鏤空圖案的組合;以及,在所述第一外部面和/或所述第一內部面鍍覆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第一鍍膜層;以及,在所述第一外部面和/或所述第一內部面具有若干個第一切面/刻面; 以及,在這些所述第一切面/刻面表面鍍覆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第二鍍膜層; 以及,在包括所述第一寶石(7)在內的所述第一外部麵包覆有第一透明層;所述第一透明層是由有機玻璃材料所形成的;以及,在所述空腔內壁預先確定的特定位置上,鍍覆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第三鍍膜層;以及,在所述空腔內壁預先確定的特定位置上,設置有至少一個或者多個第一凸部;其中,每個所述第一凸部包括一第一內部,一第一外部,其中,所述第一凸部的所述第一內部通過粘合劑與所述空腔內壁(4)相粘接固定; 那些所述第一寶石(7)位於所述第一凸部的周邊; 那些所述第一凹孔位於所述第一凸部的周邊; 那些所述第一構件位於所述第一凸部的周邊;或者,在所述空腔內壁預先確定的特定位置上,設置有至少一個或者多個第一凸部;而不具有上述所述第一寶石(7)、所述第一凹孔與所述第一構件;以及,在所述第一凸部與所述空腔內壁之間具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第四鍍膜層;其中,所述第四鍍膜層鍍覆在所述第一凸部的所述第一內部的表面; 或者,所述第四鍍膜層鍍覆在與所述第一凸部位置相對應的所述空腔內壁表面; 其中,在所述空腔內壁存在二個以上的所述第四鍍膜層時,彼此相鄰的所述第四鍍膜層之間的色彩分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或者,在所述第一凸部與所述空腔內壁(4)之間具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第一色彩層;所述第一色彩層設置在所述第一凸部的所述第一內部的表面;或者,所述第一色彩層設置在與所述第一凸部位置相對應的所述空腔內壁的表所述第一色彩層是將所需相應的圖像/圖片經過計算機處理後,通過印表機列印在紙質載體上,或者列印在透明或半透明的膠片上的圖案,然後再通過無色透明的紫外線光固化粘合劑將該圖案轉移/粘接在所述第一內部的表面或者所述空腔內壁的表面的圖案;其中,在所述空腔內壁存在二個以上的所述第一色彩層時,彼此相鄰的所述第一色彩層之間的色彩/圖案分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以及,和/或在所述第一外部,具有若干個第二切面/刻面; 以及,在所述第二切面/刻面表面鍍覆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第五鍍膜層; 所述第一外部形狀呈平坦的平面,或者呈凸弧形面或者凹弧形面或者其之組合; 以及,在呈平坦的平面,或者呈凸弧形面或者凹弧形面或者其之組合的所述第一外部表面鍍覆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第六鍍膜層;以及,在所述空腔內壁,具有至少一個或者更多個所述第一凸部。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水晶玻璃燈罩,其特徵在於在所述側面預先確定的特定位置上,通過粘合劑粘接固定有若干顆第二寶石;以及,在所述側面預先確定的特定位置上,設置有形狀、大小、深度相同或者相異的若干個第三凹孔;以及,所述每顆第二寶石通過粘合劑粘接固定在每個所述第三凹孔中; 或者,在所述側面預先確定的特定位置上,設置有至少一條或者多條第二構件, 其中,每條所述第二構件包括一第二內部面,一第二外部面, 所述第二構件的所述第二內部面通過粘合劑與所述側面相粘接固定,以及在所述第二外部面,設置有形狀、大小、深度相同或者相異的若干個第四凹孔, 所述每顆第二寶石通過粘合劑粘接固定在每個所述第四凹孔中; 以及,在所述側面預先確定的特定位置上,設置有至少一個或者多個第二凹部,所述第二構件通過粘合劑粘接固定在所述第二凹部中;以及,在所述第二外部面,除所述第四凹孔所在位置以外的任意區域設置有第二圖案;所述第二圖案是由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所組成的圖案,或者,所述第二圖案為鏤空圖案,或者,所述第二圖案是由上述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所組成的圖案與上述鏤空圖案的組合;以及,和/或在所述第二外部面和/或所述第二內部面具有若干個第三切面/刻面; 以及,在這些所述第三切面/刻面表面鍍覆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第七鍍膜層; 或者,在所述第二外部面和/或所述第二內部面鍍覆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第八鍍膜層;以及,在包括所述第二寶石在內的所述第二外部麵包覆有第二透明層; 所述第二透明層是由有機玻璃材料所形成的;以及,和/或在所述側面預先確定的特定位置上,鍍覆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第九鍍膜層;以及,和/或在所述側面預先確定的特定位置上,設置有至少一個或者多個第二凸部; 其中,所述每個第二凸部包括一第二內部,一第二外部, 其中,所述第二凸部的所述第二內部通過粘合劑與所述側面相粘接固定; 那些所述第二寶石位於所述第二凸部的周邊; 那些所述第三凹孔位於所述第二凸部的周邊; 那些所述第二構件位於所述第二凸部的周邊;以及,在所述第二凸部與所述側面之間具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第十鍍膜層; 所述第十鍍膜層優覆在所述第二凸部的所述第二內部的表面; 或者,所述第十鍍膜層鍍覆在與所述第二凸部位置相對應的所述側面; 其中,在所述側面存在二個以上的所述第十鍍膜層時,彼此相鄰的所述第十鍍膜層之間的色彩分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以及,和/或在所述第二凸部與所述側面之間具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第二色彩層;所述第二色彩層設置在所述第二凸部的所述第二內部的表面;或者,所述第二色彩層設置在與所述第二凸部位置相對應的所述側面的表面; 所述第二色彩層是將所需相應的圖像/圖片經過計算機處理後,通過印表機列印在紙質載體上,或者列印在透明或半透明的膠片上的圖案,然後再通過無色透明的紫外線光固化粘合劑將該圖案轉移/粘接在所述第二凸部的第二內部的表面或者所述側面的表面的圖案;其中,在所述側面存在二個以上的所述第二色彩層時,彼此相鄰的所述第二色彩層之間的色彩/圖案分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以及,和/或在所述第二凸部的第二外部,具有若干個第四切面/刻面; 以及,在所述第四切面/刻面表面鍍覆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第十一鍍膜層; 所述第二外部形狀呈平坦的平面,或者呈凸弧形面或者凹弧形面或者其之組合; 以及,在呈平坦的平面,或者呈凸弧形面或者凹弧形面或者其之組合的所述第二外部表面鍍覆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第十二鍍膜層。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水晶玻璃燈罩,其特徵在於在由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1)與所述周邊側面C3)所共同確定的稜角部、和/或在由所述周邊側面(3)的其中一個側面與另一個側面所共同確定的稜角部、和/或在由所述空腔的開口處與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1)和/或所述燈罩本體下部面( 所共同確定的稜角部,設置有分別與所述各稜角部的形狀、角度相適配的若干個第三構件;其中,每個所述第三構件包括一具有至少二個或三個呈不同方向的面所構成的第三內部面,一具有至少二個或三個呈不同方向的面所構成的第三外部面;所述第三構件的所述第三內部面通過粘合劑與相應的所述稜角部的相應位置相粘接固定;以及在所述第三外部面的至少部分或者全部的所述第三外部面,設置有形狀、大小、深度相同或者相異的若干個第五凹孔,且在每個所述第五凹孔中,固定有與該第五凹孔相適配的第三寶石;其中,那些所述第三寶石彼此之間的色彩分別可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任意一項所述的水晶玻璃燈罩,其特徵在於在所述稜角部預先確定的特定位置上,分別設置有至少一個或者多個第三凹部,所述第三構件通過粘合劑粘接固定在所述第三凹部中;以及,在第三外部面,除所述第五凹孔所在位置以外的任意區域設置有第三圖案; 所述第三圖案是由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所組成的圖案,或者,所述第三圖案為鏤空圖案,或者,所述第三圖案是由上述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所組成的圖案與上述鏤空圖案的組合;以及,和/或在所述第三外部面和/或所述第三內部面具有若干個第五切面/刻面; 以及,在這些所述第五切面/刻面表面鍍覆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第十三鍍膜層;或者,在所述第三外部面和/或所述第三內部面鍍覆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第十四鍍膜層;以及,在包括所述第三寶石在內的所述第三外部麵包覆有第三透明層; 所述第三透明層是由有機玻璃材料所形成的。
6.根據權利要求2至5任意一項所述的水晶玻璃燈罩,其特徵在於在所述第一凹孔、 所述第二凹孔、所述第三凹孔、所述第三凹孔、所述第五凹孔的內壁分別均具有若干個第六切面/刻面、第七切面/刻面、第八切面/刻面、第九切面/刻面、第十切面/刻面;以及,在所述第六切面/刻面、所述第七切面/刻面、所述第八切面/刻面、所述第九切面/刻面、所述第十切面/刻面分別均鍍覆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第十五鍍膜層、第十六鍍膜層、第十七鍍膜層、第十八鍍膜層、第十九鍍膜層;以及,在所述第一凹孔、所述第二凹孔與所述第一寶石(7)彼此之間,在所述第三凹孔、所述第四凹孔與所述第二寶石彼此之間,在所述第五凹孔與所述第三寶石彼此之間分別均存在著0. 01 2mm之間的間隙,並且,在該間隙中填充有由無色和/或有色紫外線光固化粘合劑和/或AB膠和/或聚丙烯膠水所形成的膠水層;以及,這些所述膠水層彼此之間的色彩,分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任意一項所述的水晶玻璃燈罩,其特徵在於在所述燈罩本體之中具有第四圖案;所述第四圖案是通過雷射內雕機雕刻而成的;所述第一構件、所述第二構件、所述第三構件、所述第一凸部與所述第二凸部均是由玻璃類或者金屬類或者塑料類材料製成的;所述第二凸部的任意一邊的邊緣與所述側面相應的同一邊的邊緣至少具有3 38mm 之間的距離,或者具有5 ^mm之間的距離,或者具有8 18mm之間的距離;所述第二凸部的厚度在2 38mm之間,或在3 ^mm之間,或在5 18mm之間,或在 6 12mm之間;其中,在同一個所述側面,具有至少一個或者更多個所述第二凸部; 其中,在同一個所述側面存在二個以上的所述第二凸部時,彼此相鄰的所述第二凸部之間的間隔距離在3 38mm之間,或者5 ^mm之間,或者8 18mm之間;其中,在所述空腔內壁存在二個以上的所述第一凸部時,彼此相鄰的所述第一凸部之間的形狀、色彩分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其中,在所述側面存在二個以上的所述第二凸部時,彼此相鄰的所述第二凸部之間的形狀、色彩分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所述第二構件的厚度小於所述第二凸部的厚度,這樣當這些所述第二構件分別粘接固定在所述第二凸部的周邊後,所述第二構件的第二外部面低於所述第二凸部的第二外部表面;或者,所述第二構件的厚度等於大於所述第二凸部的厚度,這樣當這些所述第二構件粘接固定在所述第二凸部的周邊後,所述第二構件的第二外部面與所述第二凸部的第二外部表面相齊平或略為高出;其中,這些所述第二構件的整體長度分別在28 380mm之間,或在38 ^Omm之間, 或在48 180mm之間,或在58 120mm之間,或在68 IOOmm之間;這些所述第二構件的寬度分別在3 38mm之間,或在5 ^mm之間,或在8 18mm 之間;這些所述第二構件的厚度分別在1 48mm之間,或在2 38mm之間,或在3 ^mm 之間,或在5 18mm之間,或在6 12mm之間;其中,在每條所述稜角部,設置有若干個第三構件;其中,每個所述第三構件彼此之間的間隔距離在5 200mm之間,或者在10 150mm 之間,或者在20 IOOmm之間,或者在30 80mm之間,或者在40 60mm之間;其中,對處於不同的所述第一外部面、所述第二外部面、所述第三外部面,彼此之間的所述第二凹孔、所述第四凹孔與所述第五凹孔的數量、形狀、大小分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其中,對處於同一個所述第一外部面、所述第二外部面、所述第三外部面或者不同的所述第一外部面、所述第二外部面與所述第三外部面上的所述第一寶石、第二寶石與第三寶石彼此之間的形狀、大小、以及色彩分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其中,所述第一至第十切面/刻面均是由至少三條或三條以上長度等長或不等長的邊所構成的多邊形;其中,所述第一至第五凹孔的縱截面形狀呈V形,或者呈U形,或者呈凹弧形; 其中,所述第一凹孔、第二凹孔與第三凹孔的開口處的形狀呈圓形或者橢圓形或者多邊形;其中,所述多邊形的邊的長度等長或者不等長;其中,所述第一至第十九鍍膜層分別均為銀層或鉻層或鋁層或金層或銅層或鉬層或不鏽鋼層或是上述任一金屬的合金層;以及,所述第一至第十九鍍膜層的色彩分別均包括紅色、黃色、藍色、白色與黑色中的至少其中一種或者二種以上顏色的組合;所述第一至第十九鍍膜層均是通過鍍膜設備鍍覆而成;其中,所述第一構件、所述第二構件、所述第三構件與所述第一凸部、所述第二凸部彼此之間、所述第一構件、所述第二構件、所述第三構件與所述燈罩本體彼此之間,以及所述第一凸部、所述第二凸部與所述燈罩本體彼此之間,它們的色彩分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任意一項所述的水晶玻璃燈罩,其特徵在於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1)與所述燈罩本體下部面O)的輪廓形狀為方形、三角/邊形、五角/邊形、六角/ 邊形、八角/邊形、十二角/邊形、十六角/邊形、十八角/邊形,或者梅花形、圓形; 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1)與所述燈罩本體下部面O)的形狀是相同或者相異的; 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1)與所述所述燈罩本體下部面O)的橫向寬度分別在48 180mm之間,或者在58 160mm之間,或者在68 120mm之間;所述周邊側面(3)的高度在48 380mm之間,或者在58 ^Omm之間,或者在68 180mm之間,或者在80 120mm之間;以及,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1)與所述燈罩本體下部面( 的橫向寬度、形狀分別是相同的或者不相同的;也即,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1)的橫向寬度等於所述燈罩本體下部面(2)的橫向寬度,或者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1)的橫向寬度大於所述燈罩本體下部面(2)的橫向寬度,或者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1)的橫向寬度小於所述燈罩本體下部面O)的橫向寬度;以及,由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1)與所述燈罩本體下部面( 所共同確定的周邊側面(3)中的每個所述側面的橫向截面形狀分別呈水平面和/或凸弧形面和/或凹弧形面; 以及,每個所述側面的縱向截面形狀分別設置成呈垂直面或者凸弧形面或者凹弧形所述空腔的形狀為多邊形、圓形、或者梅花形; 所述空腔的開口單向設置在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1);或者,所述空腔的開口單向設置在所述燈罩本體下部面O); 或者,所述空腔(4)是貫穿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1)與所述燈罩本體下部面O)的; 所述空腔的內壁呈上下垂直設置; 或者,所述空腔的內壁呈上大下小設置; 或者,所述空腔的內壁呈上小下大設置;其中,當所述空腔(4)的開口是單向設置時,所述空腔(4)的深度在18 ^Omm之間, 或者在28 180mm之間,或者在38 120mm之間,或者在48 80mm之間;所述空腔的口徑在28 138mm之間,或者在38 118mm之間,或者在48 88mm 之間;所述空腔的個數為至少一個或二個或三個或四個或五個或者更多個; 其中,當所述空腔的數量在二個以上時,它們彼此之間的形狀、大小是相同或者相異的;所述安裝孔( 設置在所述周邊側面(3)的上半部,或者設置在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 (1)處的所述空腔(4)的周邊位置,或者所述安裝孔( 同時設置在所述周邊側面C3)的上半部與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1)處的所述空腔的周邊位置;其中,所述安裝孔( 是二個或三個或四個或五個或六個或八個或者更多個; 所述斜面(6)的角度,在15 75度之間,或在20 70度之間,或在30 60度,或在 40 50度之間,或者45度;所述斜面(6)與所述弧面的寬度在0. 5 12mm之間,或在0. 8 IOmm之間,或在1 8mm之間,或在1. 5 ~ 6mm之間,或在2 4mm之間,或在2. 5 3_之間。
9.根據權利要求1至8任意一項所述的水晶玻璃燈罩,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寶石 (7)、所述第二寶石與所述第三寶石包括合成的或者天然的寶石製品和次寶石;所述第一寶石(7)、所述第二寶石與所述第三寶石為人造水鑽、人造鋯石、人造鑽石或者由有機玻璃材料製作成的人造寶石中的至少一種或者一種以上的組合;所述第一寶石(7)、所述第二寶石與所述第三寶石的數值在2 380顆之間,或者在 6 280顆之間,或者在在8 180顆之間,或者在10 120顆之間,或者在18 80顆之間,或者在觀 60顆之間;這些彼此相鄰的所述第一凹孔、所述第二凹孔、所述第三凹孔、所述第四凹孔和所述第五凹孔,也即彼此相鄰的所述第一寶石(7)、所述第二寶石、所述第三寶石彼此之間的間隔距離在1 80mm之間,或者在2 60mm之間,或者在3 50mm之間,或者在4 30mm之間,或者在5 20mm之間;所述第一寶石(7)、所述第二寶石與所述第三寶石的直徑在1 18mm之間,或者在2 15mm之間,或在3 12mm之間,或者在5 8mm之間;所述第一寶石(7)和/或所述第二寶石和/或所述第三寶石的數值大於2時,彼此相鄰的每顆寶石之間的形狀、大小、色彩是相同或者相異的;所述第一寶石(7)、所述第二寶石與所述第三寶石的色彩統一為單一色的無色透明或者有色的,或者是由淺色到深色依次排列的,或者是淺色與深色間隔排列的。所述片材的數值在1 80片/塊之間,或在2 60片/塊之間,或在3 45片/塊之間,或在4 40片/塊之間,或在5 30片/塊之間,或在6 20片/塊之間,或在8 15片/塊之間,或在3 10片/塊之間;其中,當所述片材的數值在2片/塊以上時,每片/塊片材彼此之間的長度、寬度和高度分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所述粘合劑為無色透明、有色半透明和不透明的紫外線光固化粘合劑、或者AB膠,或者聚丙烯膠水。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9任意一項所述的水晶玻璃燈罩,其特徵在於所述燈罩本體之整體是由水晶玻璃、光學玻璃或者工藝玻璃為原材料,經機械和/或手工切割和/或熱成型而成型的;或者,所述燈罩本體之整體是由上述製作材料中的至少一種或者一種以上,所製作成的若干片/塊色彩相異的片材,通過粘合劑將該若干片/塊色彩相異的片材依縱向和/或橫向色彩間隔排列粘接而成所述燈罩本體之整體的;或者,所述燈罩本體之整體是由上述製作材料中的至少一種或者一種以上,所製作成的若干片/塊色彩相異的片材,通過將該若干片/塊色彩相異的片材根據需要依依縱向或者橫向色彩間隔排列在一起放入模具中,然後,將其與模具一起放入玻璃熔爐或者窯室中用480 720分鐘緩慢加溫至735 780V (度)並且維持40 120分鐘,促使相鄰的片材接觸部位熔合且相互粘接成一起,然後,再經600 1500分鐘使玻璃熔爐或者窯室的溫度緩慢降溫至常溫,而形成所述燈罩本體之整體的。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水晶玻璃燈罩,包括燈罩本體,其包含,燈罩本體上部面(1)、燈罩本體下部面(2)、周邊側面(3)、空腔(4)與安裝孔(5),在由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1)與所述周邊側面(3)所共同確定的稜角部、由所述燈罩本體下部面(2)與所述周邊側面(3)所共同確定的稜角部、由所述周邊側面(3)的其中一個側面與另一個側面所共同確定的稜角部、由所述空腔(4)的開口處與所述燈罩本體上部面(1)和/或所述燈罩本體下部面(2)所共同確定的稜角部,具有斜面(6)和/或弧面;在所述空腔(4)內壁設置有第一寶石(7)。本發明極具裝飾觀賞效果,且結構新穎、製作簡便。
文檔編號B44C5/08GK102322608SQ201110173710
公開日2012年1月18日 申請日期2011年6月14日 優先權日2011年6月14日
發明者盧立新 申請人:盧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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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名稱:釘的製作方法技術領域: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釘,尤其涉及一種可提供方便拔除的鐵(鋼)釘。背景技術:考慮到廢木材回收後再加工利用作業的方便性與安全性,根據環保規定,廢木材的回收是必須將釘於廢木材上的鐵(鋼)釘拔除。如圖1、圖2所示,目前用以釘入木材的鐵(鋼)釘10主要是在一釘體11的一端形成一尖

直流氧噴裝置的製作方法

專利名稱:直流氧噴裝置的製作方法技術領域:本實用新型涉及ー種醫療器械,具體地說是ー種直流氧噴裝置。背景技術:臨床上的放療過程極易造成患者的局部皮膚損傷和炎症,被稱為「放射性皮炎」。目前對於放射性皮炎的主要治療措施是塗抹藥膏,而放射性皮炎患者多伴有局部疼痛,對於止痛,多是通過ロ服或靜脈注射進行止痛治療

新型熱網閥門操作手輪的製作方法

專利名稱:新型熱網閥門操作手輪的製作方法技術領域:新型熱網閥門操作手輪技術領域: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新型熱網閥門操作手輪,屬於機械領域。背景技術::閥門作為流體控制裝置應用廣泛,手輪傳動的閥門使用比例佔90%以上。國家標準中提及手輪所起作用為傳動功能,不作為閥門的運輸、起吊裝置,不承受軸向力。現有閥門

用來自動讀取管狀容器所載識別碼的裝置的製作方法

專利名稱:用來自動讀取管狀容器所載識別碼的裝置的製作方法背景技術:1-本發明所屬領域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來自動讀取管狀容器所載識別碼的裝置,其中的管狀容器被放在循環於配送鏈上的文檔匣或託架裝置中。本發明特別適用於,然而並非僅僅專用於,對引入自動分析系統的血液樣本試管之類的自動識別。本發明還涉及專為實現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