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雷射頭的製作方法
2023-10-04 10:33:34 1
專利名稱:一種雷射頭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光碟機裝置技術領域,特指一種雷射頭。
背景技術:
光碟機裝置的雷射頭,其循跡頭和光學基座是分離的,它們之間通過光軸和傾斜調整後,需要固定到一起,也即是需要將循跡頭固定於光學基座上。如圖I所示,既有的雷射頭的循跡頭I和光學基座2之間的固定方式如下循跡頭I和光學基座2經過傾斜調整後,在循跡頭I和光學基座2的兩側各2處點膠固定,如圖中所標註的3、4所示之處。由於膠水固定時間長,所以這種固定方式對調整設備的佔用時間較長,進而造成調整設備時間浪費、產能較低。 另外,由於膠水固定方式的強度有限,而且產品受到外部衝擊時膠水容易白化,對產品的性能影響較大。因此,基於上述現有的雷射頭的循跡頭和光學基座的安裝固定缺陷,為了彌補膠水固定帶來的不穩定性,需要對現有的雷射頭進行改進,增加更加穩定的固定方式。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雷射頭,該雷射頭解決了現有的雷射頭所存在的對調整設備的佔用時間較長、產能較低、固定方式的強度有限、受到外部衝擊時對產品的性能影響較大等缺陷。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的—種雷射頭,包括循跡頭和光學基座,循跡頭焊接固定於光學基座上。具體的,所述循跡頭具有焊盤,光學基座對應有螺絲,焊盤與螺絲通過焊錫固定。更具體的,所述循跡頭具有兩個焊盤,光學基座對應有兩個螺絲。進一步的,所述焊盤位於循跡頭的末端,光學基座上對應開設有安裝螺絲的安裝孔。其中,所述焊盤可以為螺絲。所述焊盤也可以為金屬條。所述焊盤相對循跡頭對稱設置。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於雷射頭的循跡頭焊接固定於光學基座上,因此,可以提聞廣品的固定強度,減少加工時間的浪費,減少成本並提聞生廣效率,提供廣品的品質,受到外部衝擊時不會對產品的性能造成影響。
圖I為現有的雷射頭的循跡頭和光學基座的組裝不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循跡頭和光學基座的分解組裝示意圖;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循跡頭和光學基座的組裝後不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說明。見圖2——圖3,本實用新型一種雷射頭包括循跡頭I和光學基座2,循跡頭I焊接固定於光學基座2上。具體採用的方案是所述循跡頭I具有焊盤5,光學基座2對應有螺絲7,焊盤5與螺絲7通過焊錫固定。為了使產品穩定性更好,所述焊盤5相對循跡頭I對稱設置,保持受力平衡。進一步的,所述循跡頭I具有兩個焊盤5,光學基座2對應有兩個螺絲7。 所述焊盤5位於循跡頭I的末端,光學基座2上對應開設有安裝螺絲7的安裝孔,螺絲7採用垂直於光學基座2的方式豎直安裝,並分別對應循跡頭I的兩個焊盤5。在循跡頭I的兩個焊盤5與光學基座2的兩個螺絲7之間留出一點空隙,以便於在焊錫時更方便並使焊錫面積更大,以提高循跡頭I與光學基座2的固定連接。循跡頭I上的兩個焊盤5可以通過以下2種方式實現I、所述焊盤5為螺絲,該螺絲的頭部可以進行焊錫作業;2、所述焊盤5為金屬條,該金屬條的2個末端可以進行焊錫作業,或者,金屬條的中部位置都可以進行焊錫作業。採用本實用新型安裝結構,由於焊錫固定所需的時間較短,焊錫完了後產品就可以從調整設備上取出,可以提高產品的生產效率,同時焊錫連接結構也可以確保循跡頭I與光學基座2的穩固連接。產品取出後可以在單獨的點膠設備和硬化設備上進行補強點膠作業。本實用新型可以提聞廣品的固定強度,減少設備浪費,減少成本並提聞生廣性,提供產品的品質。當然,以上所述之實施例,只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例而已,並非限制本實用新型實施範圍,故凡依本實用新型申請專利範圍所述的構造、特徵及原理所做的等效變化或修飾,均應包括於本實用新型申請專利範圍內。
權利要求1.一種雷射頭,包括循跡頭和光學基座,其特徵在於循跡頭焊接固定於光學基座上。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雷射頭,其特徵在於所述循跡頭具有焊盤,光學基座對應有螺絲,焊盤與螺絲通過焊錫固定。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雷射頭,其特徵在於所述循跡頭具有兩個焊盤,光學基座對應有兩個螺絲。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雷射頭,其特徵在於所述焊盤位於循跡頭的末端,光學基座上對應開設有安裝螺絲的安裝孔。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雷射頭,其特徵在於所述焊盤為螺絲。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雷射頭,其特徵在於所述焊盤為金屬條。
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雷射頭,其特徵在於所述焊盤相對循跡頭對稱設置。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光碟機裝置技術領域,特指一種雷射頭;本實用新型包括循跡頭和光學基座,循跡頭焊接固定於光學基座上;本實用新型可以提高產品的固定強度,減少加工時間的浪費,減少成本並提高生產效率,提供產品的品質,受到外部衝擊時不會對產品的性能造成影響。
文檔編號G11B7/08GK202473223SQ20122007790
公開日2012年10月3日 申請日期2012年3月5日 優先權日2012年3月5日
發明者李晙聖, 陳力 申請人:東莞愛銘數碼電子有限公司, 愛銘數碼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