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光筆的製作方法
2023-10-17 07:37:39 1
專利名稱:夜光筆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是一種即能寫字又能驅動發光的筆。
現在公知的幾種筆,如油筆、鋼筆、鉛筆、彩筆等都只能在白天或照明下可以寫字,如在晚上或沒有照明情況下便不能寫字,給那些在黑暗中需要寫字的人(如在野外、在行動中,在難以有光亮的作業中),造成了一定的困難,甚至根本不能做記錄。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新式的筆,它不但能象其他筆一樣能在白天寫字,而且在晚上、在黑暗中也能方便自如的隨時能寫字或做記錄。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的(油筆也好、鋼筆也好、鉛筆和其他筆也好,它們的原理都是一樣的)先選一種筆體,(如鋼筆),再加上一種微型手電,(和鋼筆一樣大小,也叫發光部份),它倆的內部構造和原先基本一致,只是把二者結合起來,組裝成一個筆體,把不需要不適合的零件,重新刪除和改動一下,這樣就能隨時發光和寫字了。我把這兩者組裝成一個筆體的筆,叫夜光筆。把微型手電(也叫小手電)組裝在鋼筆上,叫鋼筆式夜光筆;把微型手電組裝在油筆上,叫油筆式夜光筆。其他筆體類推。
本實用新型是一種長偏圓形的筆。它的構造特徵是先選一種筆體(如鋼筆),再加上微型手電,把兩者組裝成一個筆體。中間的連結部份是絕緣外殼。微型手電的兩頭是金屬管,絕緣外殼上面是開關和導線。微型手電的電源是最小的電池(如7號電池),燈泡是最小的燈泡(如聚光燈泡),移動開關便能閉能亮。如果是油筆式夜光筆,(應是自動油筆)油筆的下端(即絕緣外殼以外)應與微型手電隔開,為的是能擰下筆管裝進筆芯;如果是鋼筆式夜光筆,它的特徵是鋼筆的上下兩頭(即相連結的絕緣外殼外)都和微手電隔離,為的是筆套可以移上移下。鋼筆帽去掉掛勾,可以改成鋼筆套。無論油筆或鋼筆,掛勾都移在微手電上左側。
下面結合油筆式夜光筆和鋼筆式夜光筆的內、外部附圖做進一步說明。
圖1是油筆式夜光筆外部附圖。
圖2是油筆式夜光筆內部構造(縱剖面)附圖。
圖3是鋼筆式夜光筆外部附圖。
圖4是鋼筆式夜光筆內部構造(縱剖面)附圖。
在
圖1和圖2中都是微型手電和自動油筆的結合體。
存圖3和圖4中都是微型手電和鋼筆的結合體。
圖面說明在
圖1中,有(1)自動油筆(2)小燈泡(3)小手電(4)手電開關(5)絕緣外殼連結部份(6)掛勾(7)油筆按鈕。
在圖2中有(2小燈泡(聚光燈泡)(8)小電池(7號電池)(9)金屬管(4)手電開關(10)開關導線(5)絕緣外殼連結部份(9)(11)電筒蓋與彈簧(12)油筆下端(13)筆芯彈簧(14)筆芯(7)油筆按鈕。
在圖3中,有(1)鋼筆;(2)小燈泡(聚光燈泡)(3)小手電(即微型手電)(4)開關(5)絕緣外殼連結部份(6)掛勾(7)電筒蓋。
在圖4中,有(3)小手電部份已談過,不再談,(8)筆套(9)筆尖部份(10)筆管(11)墨水膠囊(12)筆套另放置部位。
實現實用新型的最好方式油筆式夜光筆按圖2標號實施例說明(2)將小燈泡擰在小手電的羅絲口裡(沒有羅絲口,在電筒蓋內套進去也可)。
(8)小電池(7號電池)打開電筒蓋裝進去。
(4)因手電開關和導線接觸兩端金屬管(中間有絕緣外殼)移動開關便能亮能閉。
(12)油筆下端可擰下,安置筆芯。
(7)按動按鈕,可使筆芯能伸能收。
鋼筆式夜光筆按圖4標號實施例說明(3)小手電部份已談過,不再談。
(8)用筆時,把筆套取下來,套在鋼筆上端(12),用完筆時,再把筆套套回原處。
(9)筆尖部份可擰下來,用裡面膠囊裝墨水。
其他筆式如銅筆、彩筆等,也可按照夜光筆的發光原理與技術方案去製造,這裡不再製圖。
附加說明1、夜光筆的用料,可以用金屬制,塑料制,瓷製或相間搭配製。這裡不過有一點開關部份應調製一下。
2、夜光筆的外型,應根據美觀和適用的原則,靈活飾制。如長方偏圖形,長主凸凹形成裝飾形。
權利要求1.一種長偏圓形的夜光筆。它是由兩者構成一種筆和微型手電,二者組裝成一個筆體,其特徵是手電的兩端是金屬管,中間和筆體連結部份是絕緣外殼,開關設在絕緣外殼上部,掛勾設在小手電上左側。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夜光筆,其特徵是油筆上端應和手電連在一起,下端應與手電隔離。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夜光筆,鋼筆式夜光筆其特徵是筆帽掛勾去掉換成筆套,筆的上端和下端除絕緣外殼外都和小手電隔開,為的是筆套可以上下移動,掛勾設在小手電上左側。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夜光筆,其特徵是可用金屬制、塑料制、瓷製或相間搭配製,不過開關應根據電連接調整一下。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是文化用品中的筆。它的形狀是長偏圓形。它的主要構造和技術特徵是由兩者構成。選一種筆(如鋼筆、油筆),再加上微型手電,兩者組裝在一起,把不適用不需要的零件刪除或改換一下。小手電用的電池是最小電池(如7號電池),燈泡用的是最小燈泡。
文檔編號B43K29/10GK2354766SQ9720968
公開日1999年12月22日 申請日期1997年2月21日 優先權日1997年2月21日
發明者趙培煥 申請人:趙培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