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用於天花板安裝的開啟組件的製作方法
2023-10-26 22:25:32

本實用新型涉及建築材料領域,尤其是一種用於天花板安裝的開啟組件。
背景技術:
吊頂是指房屋居住環境的頂部裝修。簡單的說,就是指天花板的裝修,是室內裝飾的重要部分之一。吊頂具有保溫,隔熱,隔聲,吸聲的作用,也是電氣、通風空調、通信和防火、報警管線設備等工程的隱蔽層。
家裝吊頂是家裝中常見的環節。吊頂根據裝飾板的材料不同,分類也不相同。吊頂裝修材料是區分吊頂名稱的主要依據,主要有:輕鋼龍骨石膏板吊頂、石膏板吊頂、礦棉板吊頂、夾板吊頂、異形長條鋁扣板吊頂、方形鍍漆鋁扣板吊頂、彩繪玻璃吊頂、鋁蜂窩穿孔吸音板吊頂、全房複式吊頂等。在整個居室裝飾中佔有相當重要的地位,對居室頂面作適當的裝飾,不僅能美化室內環境,還能營造出豐富多彩的室內空間藝術形象。在選擇吊頂裝飾材料與設計方案時,要遵循既省材、牢固、安全、又美觀、實用的原則。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種能夠滿足天花板面板的快速安裝以及門式開啟要求的用於天花板安裝的開啟組件。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用於天花板安裝的開啟組件,包括彈簧銷組件和開啟件連接碼,所述彈簧銷組件由安裝底座、彈簧裝置、銷和掛片組成,彈簧裝置通過螺栓固定在安裝底座上,彈簧裝置上設有貫穿彈簧裝置的銷,銷的一側設有撥杆,另一側設有掛片,掛片與彈簧裝置固定,掛片上設有掛鈎,掛鈎與銷配合;所述開啟件連接碼整體呈L形,頂部設有固定螺栓,下端一側設有固定轉軸,該固定轉軸與掛鈎配合;固定轉軸置於銷與掛鈎之間,銷壓緊固定轉軸。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方案:所述銷上套有復位彈簧,復位彈簧的一端連接銷,另一端連接彈簧裝置。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方案:所述彈簧裝置上開有與撥杆配合的條形滑槽。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方案:所述銷靠近掛鈎的一端的頂部設有弧形的坡面。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方案:所述彈簧銷組件設有兩個,均安裝在天花板的面板的頂部一側。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用於天花板安裝的開啟組件能夠滿足天花板面板的快速安裝以及門式開啟要求,無需任何專用工具,不採用拉鉚焊接方式,操作簡單快捷,對板面和龍骨系統無任何影響,面板與轉軸鉸鏈連接穩固,真正實現每件板塊的拆卸要求,完全滿足地鐵環境下的各種檢修、維護需要,值得大力推廣。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彈簧銷組件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裝配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彈簧銷組件的裝配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
請參閱圖1-3,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用於天花板安裝的開啟組件,包括彈簧銷組件和開啟件連接碼7,所述彈簧銷組件由安裝底座1、彈簧裝置2、銷3和掛片4組成,彈簧裝置2通過螺栓固定在安裝底座1上,彈簧裝置2上設有貫穿彈簧裝置2的銷3,銷3的一側設有撥杆5,另一側設有掛片4,掛片4與彈簧裝置2固定,掛片4上設有掛鈎6,掛鈎6與銷3配合;所述開啟件連接碼7整體呈L形,頂部設有固定螺栓8,下端一側設有固定轉軸9,該固定轉軸9與掛鈎6配合;裝配完畢後,固定轉軸9置於銷3與掛鈎6之間,銷3壓緊固定轉軸9。
上述,銷3上套有復位彈簧,復位彈簧的一端連接銷3,另一端連接彈簧裝置2。
上述,彈簧裝置2上開有與撥杆5配合的條形滑槽。
上述,銷3靠近掛鈎6的一端的頂部設有弧形的坡面,當安裝面板21時,固定轉軸9對於銷3的壓力能夠通過弧形坡面轉化為銷3平移的動力,將銷3推開,固定轉軸9推入掛鈎6後,銷3通過彈簧復位,卡緊固定轉軸9;而推動撥杆5即可帶動銷3進行平移,銷3脫離掛鈎6後即可分離開啟件連接碼7。
上述,彈簧銷組件設有兩個,均安裝在天花板的面板21的頂部一側。
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及其使用方法:拆卸時,用手指同時輕輕推一下兩個彈簧銷,用手託住檢修口,讓它繞著旋轉鉸鏈慢慢向下旋轉至90°,實現門式旋轉開啟。如需要關閉檢修口,用手指同時壓住兩個彈簧銷,將打開的檢修口一邊向上旋轉復位,再把手指鬆開,彈簧銷會順著方通龍骨的開口軌跡復位,聽到按鍵的卡件「咔」一聲,檢修口即自行關閉。整個過程無需任何專用工具,不採用拉鉚焊接方式,操作簡單快捷,對板面和龍骨系統無任何影響,面板21與轉軸鉸鏈連接穩固,真正實現每件板塊的拆卸要求,完全滿足地鐵環境下的各種檢修、維護需要。
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於上述示範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徵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範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範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範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並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