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於信用數據的自動爭議解決的系統和方法
2023-10-29 10:44:17 1
用於信用數據的自動爭議解決的系統和方法
【專利摘要】提供了用於信用數據的自動爭議解決的系統和方法。消費者可以通過第三方系統接收來自徵信局的信用報告。如果認為信用報告中存在錯誤信息,則消費者可以提交包括有爭議的信用數據和對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更正的爭議。供給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適用成員機構可以接受或拒絕該爭議。如果爭議被接受,則可以取回當前版本的有爭議的數據並將其與提交的有爭議信用數據比較。如果當前版本和提交版本的有爭議的信用數據匹配,那麼可以通過更正來更新有爭議的信用數據。
【專利說明】用於信用數據的自動爭議解決的系統和方法
[0001] 相關申請的交叉引用
[0002] 本國際申請要求2011年12月30日提交的美國臨時申請No. 61/581,680的優先 權,其全部內容通過引用結合於此。
【技術領域】
[0003] 本發明涉及用於信用數據的自動爭議解決的系統和方法。更確切地說,本發明提 供用於自動處理涉及消費者信用報告中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爭議的系統和方法。
【背景技術】
[0004] 消費者借貸行業基於風險的一般原則即喪失抵押品贖回權的風險決定給予信貸 或發放貸款,或者給予消費者優先的信用或貸款條款。通常,信用和貸款機構避免對高風險 的消費者給予信貸或貸款,或者可能對這樣的消費者以比通常給予低風險消費者的更高的 利率或其他不太有利的條款給予信貸或貸款。包括消費者信用信息的消費者數據由徵信 局、金融機構和其他實體收集並使用,用於評估信貸價值以及消費者的財務和信用歷史的 各方面。作為與消費者相關聯的風險的數值近似的信用評分可以基於消費者的信用信息和 歷史生成。信用評分可以幫助評估消費者的信用。
[0005] 因為信用信息在消費者獲得和保持信貸的能力方面能夠發揮很大作用,所以消費 者監視其信用信息的準確性是重要的。消費者的行為能夠對信用信息中的數據有貢獻。其 他人的行為,無論通過欺詐、通過未知但已授權的使用還是通過辦事員失誤,同樣可能影響 信用信息中的數據。如果消費者的信用信息中的數據不正確且未及時更正,就可能顯著影 響該消費者獲得信貸或貸款的能力。手動地更正錯誤的信用信息對消費者、徵信局以及徵 信局的成員機構可能是耗時的過程。
[0006] 所以,需要使爭議解決過程以及消費者、徵信局和成員機構之間的交互自動化以 便例如允許消費者提交用於更正錯誤的信用信息的爭議的系統和方法。
【發明內容】
[0007] 本發明旨在通過提供用於使爭議解決過程以及消費者、徵信局和成員機構之間的 交互自動化的系統和方法來解決上述問題。系統和方法被設計成例如:(1)接收和證實消 費者信息以及認證消費者以生成從徵信局通過第三方系統到消費者的信用報告;(2)從消 費者接收爭議,該爭議包括有爭議的信用數據和對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更正;(3)向適當 的成員機構發送爭議;(4)從該適當的成員機構接收對爭議的接受或拒絕;(5)在爭議被接 受的情況下並且在當前版本的有爭議的信用數據與通過爭議提交的有爭議的信用數據匹 配的情況下,更正消費者的信用信息中的有爭議的信用數據;以及(6)通知該適當的成員 機構、其他成員機構和消費者對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更正。
[0008] 在一具體實施例中,為了向消費者提供信用報告,可以接收和證實消費者信息。消 費者信息可以被認證以確保消費者被授權訪問信用報告。消費者信息可以最初由徵信局以 外的第三方系統接收。第三方系統可以發送消費者信息到徵信局以證實和認證消費者。徵 信局可以生成並發送信用報告到第三方系統用於分發到消費者。
[0009] 在另一實施例中,包括有爭議的信用數據和對有爭議數據的消費者更正的爭議可 以從消費者提交並接收。爭議可以最初由徵信局以外的第三方系統接收。第三方系統可以 發送爭議及其相關聯的數據到徵信局用於自動爭議解決。爭議可以被發送到適當的成員機 構,它隨後可以接受或拒絕爭議及其相關聯的對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消費者更正。如果該 適當的成員機構接受爭議,則可以取回當前版本的有爭議的信用數據。如果提交的有爭議 的信用數據與當前版本的有爭議的信用數據匹配,那麼可以基於提交的更正來更正有爭議 的信用數據。該適當的成員機構、其他成員機構和消費者可以被通知更正。如果提交的有 爭議的信用數據與當前版本的有爭議的信用數據不匹配,或者如果該適當的成員機構拒絕 爭議,那麼不做任何改變並且爭議解決過程完成。
[0010] 從闡述指示出可以利用本發明原理的各種方式的說明性實施例的下面的具體實 施方式和附圖中,這些和其他實施例以及各種變更和方面將變得清楚並更全面地被理解。
[0011] 附圖簡要說明
[0012] 圖1是圖示出用於取回和發送消費者信用報告並且用於消費者信用信息中的有 爭議的信用數據的自動爭議解決的涉及第三方系統和徵信局的系統的框圖。
[0013] 圖2是圖1的計算機或伺服器的一種形態的框圖,該形態具有存儲器單元,該存儲 器單元具有用於實現圖1中描繪的系統的計算機可讀介質。
[0014] 圖3是圖示出使用圖1的系統通過第三方系統取回並向消費者發送消費者信用報 告的操作的流程圖。
[0015] 圖4是圖示出使用圖1的系統通過第三方系統的對消費者的信用信息中的有爭議 的信用數據的自動爭議解決的操作的流程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6] 以下的說明根據本發明原理描述、展示和例示了其一個或更多個具體實施例。提 供本說明不是為了把本發明限於本文描述的實施例,而是為了以如下方式講解和教導本發 明的原理,所述方式即使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能夠理解這些原理,並且根據這種理解,能 夠應用這些原理以實踐不僅本文描述的實施例而且根據這些原理可能想到的其他實施例。 本發明的範圍旨在覆蓋可以字面地或者在等同原則下落在附帶的權利要求的範圍內的一 切這樣的實施例。
[0017] 應當注意,在說明和附圖中,相似的或實質上類似的元素可以標記以相同的參考 標號。不過,有時這些元素可以標記以不同的標號,比如,例如在這樣的標記便於更清楚的 描述的情況下。此外,本文闡述的附圖不一定按比例繪製,在某些情形下比例可能已經被誇 大以更清楚地描繪一些特徵。這樣的標註和繪製實踐不一定暗示潛在的實質目的。如上, 本說明書旨在被當做一個整體,並且根據如本文教導的以及被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理解 的本發明原理解釋。
[0018] 圖1圖示出根據本發明的一個或更多個原理的信用報告取回和自動爭議解決系 統100。系統100可以包括第三方系統150和徵信局170的模塊和組件。系統100可以利 用來自消費者102的消費者信息來從信用數據資料庫180生成信用報告。信用報告可以由 徵信局170通過第三方系統150發送到消費者102。系統100也可以接收來自消費者102 的包括有爭議的信用數據和對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更正的爭議,並且執行自動爭議解決。 自動爭議解決過程可以包括從供給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適當的成員機構(比如銀行或其 他金融機構)接收對爭議的接受或拒絕,以及在爭議被接受的情況下更正消費者的信用信 息中的有爭議的信用數據。之後有爭議的信用數據可以在信用數據資料庫180中被更正。 系統100的某些或全部組件可以是更大的系統的一部分。例如,第三方系統150可以是信 用信息局(印度)有限公司(CIBIL)系統的消費者關係系統(CRS),而徵信局170可以是來 自全聯公司(TransUnion)的國際信用報告系統(iCRS)。作為另一個實例,第三方系統150 可以包括其他已授權的消費者關係或直接面向消費者的系統。在某些實施例中,第三方系 統150和徵信局170可以由同一實體擁有、運作和/或控制。可以使用可由一臺或更多臺服 務器或計算機(比如下文更詳細介紹的圖2所示的具有處理器202和存儲器204的計算設 備200)執行的軟體,實現包括第三方系統150和徵信局170在內的系統100的各種組件。
[0019] 第三方系統150中的證實和認證模塊152可以證實從消費者102接收的消費者信 息,以及基於已證實的消費者信息對照與消費者102對應的信用數據認證消費者102。模 塊152可以與徵信局170中的證實和認證模塊172通信以執行消費者信息的證實和/或消 費者的認證。從消費者102接收的消費者信息可以是信用報告請求的一部分或爭議提交的 一部分,並可以包括個人詳情,例如比如姓名、性別、生日、標識號(如護照號、永久帳戶號 (PAN)、選民標識號、駕照號、定量供應卡號、通用ID號(Aadhaar)等)、電話號碼、地址、電 子郵件地址和/或其他詳情。這些個人詳情的某些或全部可以是必填的以便成功地處理消 費者的信用報告請求或爭議提交。消費者信息也可以包括查詢控制號(Enquiry Control Number,ECN)、消費者控制號(Consumer Control Number,CCN)或識別先前取回的信用報告 的其他追蹤標識符。先前取回的信用報告能夠依具體交易/查詢而定以及依具體交易所涉 及的具體消費者而定。
[0020] 消費者信息的證實可以包括檢查消費者信息和/或ECN/CCN中的數據是否為可接 受的格式。為了執行證實,第三方系統150中的模塊152可以通過使用例如JavaScript對 象記法(JS0N)標準的安全數據交換接口調用徵信局170中的模塊172中的證實服務。傳 到模塊172的數據可以包括從消費者102接收的消費者信息,例如,以上介紹的個人詳情或 ECN/CCN ;第三方系統150用於訪問徵信局170的用戶標識和/或密碼;以及/或者用於追 蹤目的的參考標識符。模塊172可以向模塊152返回如下通知,即消費者信息為可接受的 格式,或者指示消費者信息中的哪些數據是無效的。如果消費者信息為可接受的格式,則模 塊152可以使用消費者信息構建請求,以取回具有交易額度(trade line)概要數據的指示 性報告。請求可以為全聯查詢格式(TUEF)或其他格式。
[0021] 指示性報告可以包括能夠用於認證消費者102的身份的個人信息,如姓名、標識 號、電話號碼、地址等。指示性報告中的信息能夠由模塊152對照由消費者102提交的消費 者信息中的數據進行匹配。在某些實施例中,消費者102可以通過電話、電子郵件等聯繫第 三方系統150,並與第三方系統150的僱員或代理人交流。在這種情況下,可以取回多份指 示性報告使得僱員或代理人能夠對照由消費者102提交的消費者信息中的數據選擇最適 合的指示性報告。
[0022] 為了取回指示性報告,模塊152可以通過使用例如JS0N標準的安全數據交換調用 模塊172中的認證服務。傳到模塊172的數據可以包括從消費者102接收的消費者信息, 如以上介紹的個人詳情;第三方系統150用於訪問徵信局170的用戶標識和/或密碼;指明 請求是直接來自消費者102還是經由僱員或代理人的標誌;以及/或者用於追蹤目的的參 考標識符。模塊172可以訪問信用數據資料庫180並向模塊152返回指示性報告,使得模 塊152可以將消費者信息中的數據與指示性報告中的數據匹配。指示性報告的取回將不會 改變信用數據資料庫180中的任何數據。如果指示性報告中的數據與接收的消費者信息中 的數據匹配,則消費者102可以被認證;否則消費者102不被認證。
[0023] 第三方系統150中的報告生成模塊154可以生成信用報告,也稱為消費者公開報 告或信用信息報告,用於發送到消費者102。例如,信用信息報告通常列出金融機構名稱和 帳號,而消費者公開報告通常遮蔽金融機構名稱和帳號。模塊154可以調用徵信局170中 的報告生成模塊174中的報告生成服務來生成信用報告。調用可以通過使用例如JS0N標 準的安全數據交換接口進行。傳到模塊174的請求可以包括如下請求,該請求包含從消費 者102接收的消費者信息,如以上介紹的個人詳情;第三方系統150用於訪問徵信局170的 用戶標識和/或密碼;以及/或者用於追蹤目的的參考標識符。模塊174可以訪問信用數 據資料庫180並向模塊154返回信用報告用於發送到消費者102。信用報告可以包括指示 性信息、查詢信息、僱用信息、ECN/CCN標識符、交易額度數據和/或信用相關的其他信息。 ECN/CCN標識符可以存儲在第三方系統150的資料庫(未顯示)中以便在自動爭議解決過 程期間使用。在消費者102已經通過電話、電子郵件等聯繫了第三方系統150的實施例中, 模塊174可以返回不止一份信用報告,使得第三方系統150的僱員或代理人能夠選擇對於 消費者102最適合的信用報告。
[0024] 第三方系統150中的錯誤和爭議解決模塊156可以對包括從消費者102提交的和 接收的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爭議提供自動爭議解決。模塊156可以調用徵信局170中的錯 誤和爭議解決模塊176中的服務來執行與自動爭議解決過程相關的某些或全部功能。調用 可以通過使用例如JS0N標準的安全數據交換接口進行。消費者102可能已經通過以上介 紹的證實和認證模塊152和報告生成模塊154收到了他們的信用報告。如果消費者102相 信他們的信用報告中的數據有錯誤,則消費者102可以向模塊156提交爭議,該爭議包括有 爭議的信用數據和對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消費者更正。提交的爭議也可以包括來自消費者 信用報告的ECN/CCN,它唯一地標識先前取回的信用報告及其相關聯的交易。
[0025] 在處理有爭議的信用數據之前,模塊156可以證實消費者102的身份和提交的 ECN/CCN是有效的。ECN/CCN和消費者身份的證實可以通過從模塊156向模塊176傳遞所 提交的ECN/CCN ;第三方系統150用於訪問徵信局170的用戶標識和/或密碼;以及/或者 用於追蹤目的的參考標識符,來由徵信局170中的模塊176執行。模塊176可以返回ECN/ CCN的性質(如它是否存在,是否太舊,是否與銀行的消費者公開報告或信用信息報告相關 等);ECN/CCN的日期;文件標識號(FID),它是唯一的主題標識符;查詢目的,界定所請求 的查詢所用於可允許的目的;響應數據,包括來自信用數據資料庫180的個人詳情;以及/ 或者其他信息。對於有效的ECN/CCN,可能要求該ECN/CCN在一定的時間段內已經創建才為 有效,如在過去的60天之內。為了證實消費者的身份,模塊156可以將響應數據中的個人 詳情對照消費者102輸入的個人詳情進行匹配。如果大部分個人詳情匹配並且ECN/CCN有 效,那麼消費者102可以繼續向模塊156提交爭議,該爭議包括有爭議的信用數據和對有爭 議的信用數據的更正。
[0026] 模塊156可以調用徵信局170中的模塊176中的服務來取回消費者102的詳盡的 主題數據,使得消費者102能夠在他們的信用信息中看到最近的數據。可以向消費者102 呈現最新的信用數據,其中錯誤可能消除了,所以如果有錯誤的信用數據已經被更正,則消 費者102就不需要提交爭議。為了取回詳盡的主題數據,模塊156可以向模塊176傳遞所 提交的ECN/CCN ;第三方系統150用於訪問徵信局170的用戶標識和/或密碼;以及/或者 用於追蹤目的的參考標識符。模塊176可以向模塊156返回主題數據,包括姓名、標識號、 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地址、帳戶信息、僱用信息、帳號、帳戶歷史信息、備註和/或其他 信息。模塊156可以向消費者102顯示這些數據從而消費者102可以提交爭議,該爭議指 示有爭議的信用數據並包括對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更正。
[0027] -旦爭議已經被提交到模塊156,適當的成員機構104(比如徵信局170的成員金 融機構)能夠接受或拒絕爭議。適當的成員機構104可以是供給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成員 機構。如果適當的成員機構104接受爭議,則可以對有爭議的信用數據設定一個或更多個 錯誤標誌。如果適當的成員機構104拒絕爭議,則不會對有爭議的信用數據設定錯誤標誌。 自動爭議解決完成後,如爭議被接受並且有爭議的數據被更正時,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錯 誤標誌可以被清除。
[0028] 模塊156能夠調用徵信局170中的模塊176中的錯誤標誌服務來設定或清除信用 數據資料庫180中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錯誤標誌。為了設定或清除有爭議的信用數據上的 錯誤標誌,模塊156可以向模塊176傳遞FID ;與有爭議的信用數據對應的序列號;標識錯 誤數據類型的錯誤代碼;錯誤備註代碼;用於審計目的的服務請求號;第三方系統150用於 訪問徵信局170的用戶標識和/或密碼;以及/或者用於追蹤目的的參考標識符。模塊176 可以向模塊156返回指示出錯誤標誌是否成功被更新的狀態。如果在信用數據資料庫180 中不存在消費者102的FID和/或序列號,則錯誤標誌可能不被成功更新。對有爭議的信 用數據設定了錯誤標誌時,信用數據資料庫180中消費者102的適用記錄可以被凍結,從而 對有爭議的信用數據不能做出進一步改變直到自動爭議解決過程完成為止。當自動爭議解 決過程完成並且錯誤標誌被清除時,適用記錄可以被解凍。
[0029] 模塊156可以從適當的成員機構104接收爭議的接受或拒絕。如果適當的成員機 構104接受爭議,那麼通過更新在信用數據資料庫180中消費者102的適當的記錄可以實 現對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更正。在做出更正之前,模塊156和176可以從信用數據資料庫 180中取回當前版本的有爭議的信用數據以確保所提交的有爭議的信用數據與當前版本的 有爭議的信用數據匹配並因此還是同步的。如果當前版本的有爭議的信用數據與所提交的 有爭議的信用數據不匹配,那麼由於不一致將不會實現更正。為了取回當前版本的有爭議 的信用數據,模塊156可以向模塊176傳遞FID ;查詢日期或最新詳盡的主題數據被取出的 日期;第三方系統150用於訪問徵信局170的用戶標識和/或密碼;以及/或者用於追蹤目 的的參考標識符。
[0030] 模塊176可以向模塊156返回當前版本的有爭議的信用數據以及與有爭議的信用 數據對應的序列號或FID。然後模塊156可以將當前版本的有爭議的信用數據與提交的有 爭議的信用數據比較以檢查它們是否一致。例如,提交的爭議可以包括處於狀態A的有爭 議的信用數據以及把狀態A改變到狀態B的對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消費者更正。不過,在 爭議被接受後,如果當前版本的有爭議的信用數據已經從狀態A改變到狀態C,那麼對有爭 議的信用數據的更正將不會實現為到狀態B,因為當前版本的有爭議的信用數據與提交的 有爭議的信用數據不相同。在這種情況下,有可能有爭議的信用數據已經被更正或者可能 需要不同的更正。
[0031] 如果當前版本的有爭議的信用數據與提交的有爭議的信用數據匹配,那麼對有爭 議的信用數據的消費者更正可以被實現在信用數據資料庫180中消費者102的適用記錄 上。模塊156可以調用徵信局170中的模塊176中的數據更新服務來更新信用數據資料庫 180中的適用記錄。對於與個人信息相關的錯誤(比如姓名或地址),提交的對有爭議的信 用數據的消費者更正可以被實現以更新信用數據資料庫180。對於與交易額度相關的錯誤, 儘管可以存在對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消費者更正,但是適當的成員機構104可以最終確定 將在信用數據資料庫180中被更新的對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更正。在這種情況下,當確定 對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實際更正時,適當的成員機構104可以考慮對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 消費者更正。
[0032] 為了通過更正來更新有爭議的信用數據,模塊156可以向模塊176傳遞FID ;與有 爭議的信用數據對應的序列號;用於審計目的的服務請求號;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當前值 和新值;標識錯誤數據的類型的錯誤代碼;第三方系統150用於訪問徵信局170的用戶標 識和/或密碼;以及/或者用於追蹤目的的參考標識符。模塊176可以返回關於對信用數 據資料庫180中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更新是否成功的狀態。如果對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任 何更新失敗,那麼對信用數據資料庫180中的適用記錄不會做出任何改變。例如,如果在信 用數據資料庫180中FID和/或序列號對於消費者102不存在,則更新可能失敗。
[0033] 在信用數據資料庫180中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更正之後,可以通知適當的成員機 構104和受更正影響的其他成員機構104,如果有的話。受影響的成員機構104可以包括 在由適當的法律所界定的、一定的過去時間段(有時稱為回看期(look back period))內 已經查詢過消費者102的成員機構。例如回看期可以是60天,但是也可以是當前日期之前 的一個月到三個月之間的時間段。模塊156可以調用徵信局170中的模塊176中的查詢數 據服務來取回受影響的成員機構104的列表。模塊156可以向模塊176傳遞FID ;第三方 系統150用於訪問徵信局170的用戶標識和/或密碼;以及/或者用於追蹤目的的參考標 識符。模塊176可以返回受影響的成員機構104的列表。然後模塊156可以向受影響的成 員機構104發送對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更正的通知。發起爭議的消費者102也可以從模塊 156接收爭議的成功解決和對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更正的通知。
[0034] 為了支持功能和數據交換,在第三方系統150與徵信局170之間可以存在其他安 全數據交換接口。徵信局170中可以存在密碼改變服務以允許改變第三方系統150的特定 用戶標識的密碼。第三方系統150可以調用徵信局170中的密碼改變服務並傳遞用戶標識、 舊密碼、新密碼和/或用於追蹤目的的參考標識符。徵信局170可以向第三方系統150返 回密碼改變成功還是失敗的通知。徵信局170中也可以存在認證服務以允許成員機構104 和/或第三方系統150在徵信局170的認證。成員機構104和/或第三方系統150可以以 用戶標識、密碼和/或用於追蹤目的的參考標識符調用認證服務。徵信局170可以返回認 證成功還是失敗的通知。密碼改變服務和認證服務可以遵守輕型目錄訪問協議(LDAP)或 其它標準。
[0035] 圖2是計算設備200的框圖,該計算設備200容納有幫助信用報告取回和自動爭 議解決系統100所用的可執行軟體。計算設備200的一個或更多個例子可以用於實現系統 100中的任何、某些或全部組件。計算設備200包括存儲器元件204。存儲器元件204可以 包括計算機可讀介質,用於實現系統100,以及用於實現特定系統交易。存儲器元件204還 可以用於實現信用數據資料庫180和/或其他資料庫。計算設備200還包括可執行軟體, 其中的某些對於系統100可以是特有的也可以不是特有的。在系統100的一部分存儲在計 算設備200上時,它由爭議解決主體(facilitator) 210表示並作為其組成部分。不過,爭 議解決主體210也可以包括其他軟體以實現系統100的完整功能,比如例如標準網際網路瀏 覽界面應用。
[0036] 在某些實施例中,系統100和主體210以作為可執行程序的軟體實現,並且由一 臺或更多臺專用或通用數字計算機執行,如大型計算機,個人計算機(臺式機、筆記本或其 他)、個人數字助理或者其他手持計算設備。所以,計算設備200可以代表系統100和主體 210駐留或部分駐留其中的任何計算機。
[0037] -般來說,按照圖2所示的硬體架構,計算設備200包括處理器202、存儲器204以 及經由本機接口 208通信連接的一臺或更多臺輸入和/或輸出(I/O)設備206(或外圍設 備)。本機接口 208可以是一條或更多條總線或者其他有線或無線連接,如本領域所公知。 本機接口 208可以具有附加的元件,出於簡潔將其省略,比如控制器、緩衝器(高速緩存)、 驅動器、發射機和接收機,以便利與其他相似或不相似計算設備的外部通信。此外,本機接 口 208可以包括地址、控制和/或數據連接以實現其他計算機組件之間的內部通信。
[0038] 處理器202是用於執行軟體的硬體設備,尤其是存儲器204中存儲的軟體。處理 器202能夠是任何定製或市售的處理器,比如因特爾公司製造的酷睿系列或vPro處理器, 或者AMD公司製造的羿龍、速龍或閃龍處理器。在計算設備200是伺服器的情況下,處理器 可以是例如因特爾出品的至強或安騰處理器,或AMD公司出品的皓龍系列處理器。處理器 202也可以表示協調工作的多個並行或分布式處理器。
[0039] 存儲器204能夠包括易失性存儲器元件(如隨機存取存儲器(RAM比如DRAM、 SRAM、SDRAM等))和非易失性存儲器元件(如ROM、硬碟驅動器、快閃記憶體驅動器,CDR0M等)中 的任何一種或組合。它可以包括電子的、磁性的、光學的和/或其他類型的存儲介質。存儲 器204可以具有分布式架構,其中各種組件的位置相互遠離,但仍由處理器202訪問。這些 其他組件可以駐留在位於網絡或雲布置上別處的設備上。
[0040] 存儲器204中的軟體可以包括一個或更多個獨立的程序。這些獨立的程序包括用 於實現若干邏輯功能的可執行指令的有序列表。在圖2的實例中,存儲器204中的軟體可以 包括根據本發明的系統1〇〇和主體210,以及適當的作業系統(0/S)212。適當的市售操作系 統212的實例為微軟公司出品的Windows作業系統,蘋果計算機公司出品的Mac 0S X,AT&T 出品的Unix作業系統,或者Unix衍生系統比如BSD或Linux。作業系統0/S212將取決於 計算設備200的類型。例如,如果計算設備200是PDA或掌上電腦,則作業系統212可以是 用於操作蘋果計算機公司出品的某些設備的i〇S,用於掌上計算公司的設備的PalmOS,微 軟公司出品的Windows Phone8,谷歌公司出品的安卓,或諾基亞公司出品的塞班。操作系 統212本質上控制著其他電腦程式的執行,比如系統100和主體210,並且提供調度、輸 入-輸出控制、文件和數據管理、內存管理以及通信控制及相關服務。
[0041] 如果計算設備200是IBM PC兼容計算機或諸如此類,存儲器204中的軟體可以進 一步包括基本輸入輸出系統(BIOS)。BIOS是一組基本的軟體例程,在啟動時初始化和測試 硬體、啟動作業系統212,並支持硬體設備之間的數據傳輸。BIOS存儲在ROM中從而當計算 設備200被激活時BIOS能夠被執行。
[0042] 本發明的步驟和/或元素以及/或者其部分的實現可以使用源程序、可執行程序 (目標代碼)、腳本或者包括要被執行的一組指令的任何其他實體。不僅如此,實現本發明 的軟體能夠被編寫為(a)面向對象的程式語言,它具有數據和方法的類,或(b)過程編程 語言,它具有例程、子例程和/或函數,例如但不限於C、C++、C#、Pascal、Basic、Fortran、 Cobol、Perl、Java、Ada和Lua。為與這些已知語言相互作用而開發的專屬語言也可以用於 編寫系統100和主體210的組件。
[0043] 1/0設備206可以包括輸入設備比如鍵盤、滑鼠、掃描儀、話筒、觸控螢幕、條形碼讀 取器或紅外線讀取器。它也可以包括輸出設備比如印表機、視頻顯示器、音頻揚聲器或耳 機埠或者投影機。1/0設備206也可以包括與輸入或輸出通信的設備,比如短程收發器 (RFID、藍牙等)、電話接口、蜂窩通信埠、路由器或其他類型的網絡通信設備。1/0設備 206可以在計算設備200的內部,也可以在外部並且無線地或經由連接電纜連接,比如通過 通用串行總線埠。
[0044] 計算設備200在運行時,處理器202被配置為執行存儲器204內存儲的軟體、與存 儲器204往復傳遞數據以及根據軟體一般地控制計算設備200的運行。系統100、主體210 和作業系統212的整體或部分可以被處理器202讀取、在處理器202內緩衝並隨後執行。
[0045] 在本文的語境中,"計算機可讀介質"可以是能夠為了由系統100和主體210使用 或連同其使用而存儲、交流、傳播或運輸數據對象的任何裝置。計算機可讀介質可以是例如 電子的、磁性的、光學的、電磁的、紅外線的或半導體系統、裝置、器件、傳播媒介或具有相似 功能的任何其他設備。計算機可讀介質的更確切的實例(非窮舉列表)會包括如下:具有 一條或更多條電線的電氣連接(電子的)、隨機存取存儲器(RAM)(電子的)、只讀存儲器 (ROM)(電子的)、可擦除可編程只讀存儲器(EPROM、EEPR0M或快閃記憶體)(電子的)、光纖(光 學的)以及可攜式光碟只讀存儲器(CDR0M)(光學的)。注意,計算機可讀介質甚至可以是 程序列印其上的紙張或另其他適宜的介質,只要程序能夠經由例如對紙張或其他介質的光 學掃描被電子地捕捉,然後在必要時以適宜的方式編譯、解釋或另行處理,並存儲在計算機 存儲器中。系統100和主體210可以在為了由指令執行系統或裝置如計算機使用或連同其 使用的任何類型的計算機可讀介質中實現。
[0046] 為了連接到其他計算設備,計算設備200裝備有網絡通信裝備和電路。在優選實 施例中,網絡通信裝備包括網卡比如乙太網卡或無線連接卡。在優選網絡環境中,網絡上多 臺計算設備200中的每一臺都被配置為使用網際網路協議組(TCP/IP)相互通訊。不過應當理 解,也可以採用多種網絡協議比如IEEE 802. 11 Wi-Fi、地址解析協議ARP、生成樹協議STP 或光纖分布式數據接口 FDDI。也應當理解,雖然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是每臺計算設備200 都具有到網際網路的寬帶或無線連接(比如DSL、網線、無線、T-l、T-3、0C3或衛星等),但是 本發明的原理通過標準數據機的撥號連接或其他連接方式也是可行的。也可以設想無 線網絡連接,比如無線乙太網、衛星、紅外線、射頻、藍牙、近場通信和蜂窩網絡。
[0047] 圖3顯示過程300的實施例,該過程300用於通過第三方系統150對消費者102 生成消費者信用報告。過程300能夠引起生成信用報告並發送到消費者102。基於從消費 者102提交的消費者信息可以從信用數據資料庫180獲得信用報告。在步驟302,在第三 方系統150可以從消費者102或直接或間接地接收消費者信息,比如當消費者通過電話、電 子郵件等聯繫第三方系統150時。個人詳情可以包括在消費者信息中,比如姓名、性別、生 日、標識號(如護照號、永久帳戶號(PAN)、選民標識號、駕照號、定量供應卡號、通用ID號 (Aadhaar)等)、電話號碼、地址、電子郵件地址和/或其他詳情。
[0048] 消費者信息可以在步驟302中在證實和認證模塊152接收,從而消費者信息能夠 在步驟304證實。證實消費者信息可以包括檢查消費者信息中的數據是否為可接受的格 式。在步驟304模塊152可以調用徵信局170中的證實和認證模塊172中的證實服務來執 行消費者信息的證實。
[0049] 在步驟306如果消費者信息無效,則過程300繼續到步驟316並指示消費者信息 中的哪些數據無效,如不為可接受的格式。在步驟306如果消費者信息有效,則過程300繼 續到步驟308。在步驟308,通過把提交的消費者信息與取回的指示性報告中的數據匹配可 以認證消費者102。基於部分或全部所提交的消費者信息可以取回指示性報告。為了執行 認證,指示性報告中的信息能夠由模塊152對照消費者102提交的消費者信息中的數據進 行匹配。模塊152可以調用徵信局170中的模塊172中的認證服務來處理消費者102的認 證。在步驟310如果消費者102未被認證,則過程300繼續到步驟318並通知消費者102 認證已經失敗。
[0050] 不過,在步驟310如果消費者已認證,則過程300繼續到步驟312。在步驟312,消 費者102的信用報告可以由報告生成模塊154和174生成。在生成信用報告之前可以要求 消費者102支付。模塊154可以調用徵信局170中的報告生成模塊174中的報告生成服 務來生成信用報告。生成信用報告後,在步驟314信用報告可以由模塊154發送到消費者 102。
[0051] 圖4顯示用於爭議的自動爭議解決的過程400的實施例,該爭議包括消費者102 的信用信息中的有爭議的信用數據。過程400可以引起從消費者102提交並接收的爭議的 自動爭議解決。消費者102可能已經使用以上介紹的過程300收到信用報告並可能認為他 們的信用報告中有錯誤的數據。消費者102提交的爭議可以包括有爭議的信用數據和對有 爭議的信用數據的消費者更正。提交的爭議也可以包括在信用報告中列出的ECN/CCN,其唯 一地標識先前取回的信用報告及其相關聯的交易。
[0052] 在步驟402,在第三方系統150的模塊156可以從消費者102接收ECN/CCN。證實 ECN/CCN和消費者102的身份可以在步驟404由模塊156通過調用徵信局170的錯誤和爭 議解決模塊176中的證實服務實現。對於有效的ECN/CCN,可能要求該ECN/CCN在一定的時 間段內已經創建才為有效,如在過去的60天之內。為了證實消費者的身份,模塊176可以 從信用數據資料庫180向模塊156返回個人詳情,從而模塊156可以將個人詳情與消費者 102提交的消費者信息匹配。如果大部分的個人詳情匹配則可以證實消費者102的身份。 在步驟406如果ECN/CCN無效和/或消費者102的身份未被證實,則過程400繼續到步驟 428。在步驟428,模塊156可以向消費者102發送ECN/CCN無效和/或消費者102未成功 地被證實的通知。
[0053] 在步驟406如果ECN/CCN有效並且消費者102的身份被證實,則過程400繼續到 步驟408。在步驟408,模塊156可以從消費者102接收爭議,該爭議包括有爭議的信用數 據和對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消費者更正。模塊156可以取回消費者102的詳盡的主題數據 從而向消費者102呈現在他們的信用信息中的對其提交了爭議的最新的信用數據。然後在 步驟408消費者102可以指示他們的信用信息中哪些數據是有爭議的信用數據並且也提交 對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更正。
[0054] 在步驟410可以從模塊156向適當的成員機構104發送爭議。適當的成員機構 104可以包括作為徵信局170的成員的金融機構,並且可以是供給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成 員機構。在步驟412模塊156可以從適當的成員機構104接收對爭議的接受或拒絕。提交 爭議的時間與爭議被接受或拒絕的時間之間的時間段可以是任意持續期間,如幾小時、幾 天等,但對於何時必須從適當的成員機構104接收對爭議的接受或拒絕可以有最大持續期 間。答覆的最大持續期間可以由適當的法律界定。例如,最大持續期間可以是一到三十天 之間的時間段。在步驟412如果爭議被拒絕,則過程400繼續到步驟426並完成爭議解決 過程。在這種情況下,爭議被關閉,因為適當的成員機構104證明在其文件中有爭議的信用 數據是正確的,因為他們是該數據的擁有者和提供者。模塊156可以通知消費者102爭議 解決過程完成以及適當的成員機構104已經拒絕爭議。如果消費者102相信適當的成員機 構104拒絕原始爭議是不正確的,則消費者102可以開始另一個爭議。
[0055] 不過,在步驟412如果爭議被接受,則過程400繼續到步驟414。如果爭議被接受, 則適當的成員機構104已經認同爭議有效且有爭議的信用數據有錯誤。當爭議被接受時可 以在信用數據資料庫180中的有爭議的信用數據上設定錯誤標誌。模塊156可以調用模塊 176中的錯誤標誌服務來設定錯誤標誌。在適當的成員機構104在答覆的最大持續期間內 沒有答覆爭議的情況下,可以採取由適當的法律界定的默認操作。例如,默認操作可以假定 在步驟412爭議被接受,即消費者是正確的且有爭議的信用數據有錯誤。
[0056] 在步驟414,可以從信用數據資料庫180取回當前版本的有爭議的信用數據。模 塊156可以調用徵信局170的模塊176中的取回服務來取回當前版本的有爭議的信用數 據。可以取回當前版本的有爭議的信用數據以確保通過爭議提交的有爭議的信用數據與當 前版本的有爭議的信用數據匹配,因此仍然是同步的。在步驟416如果當前版本的有爭議 的信用數據與提交的有爭議的信用數據不匹配,則過程400繼續到步驟424,其中可以拒絕 對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更正。步驟424之後,在步驟424爭議解決過程完成。模塊156可 以通知消費者102爭議解決過程完成以及當前版本的有爭議的信用數據與提交的有爭議 的信用數據不匹配。此外,可以清除在信用數據資料庫180中在有爭議的信用數據上設定 的錯誤標誌。
[0057] 不過,在步驟416如果當前版本的有爭議的信用數據與提交的有爭議的信用數據 匹配,則過程400繼續到步驟418。在步驟418,信用數據資料庫180中的有爭議的信用數 據可以通過對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更正而被更新。模塊156可以調用模塊176中的數據更 新服務來執行對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更新。此外,在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更正已經被應用 後可以清除在有爭議的信用數據上設定的錯誤標誌。在步驟420可以識別受對有爭議的信 用數據的更正影響的其他成員機構104,如果有的話。其他成員機構104可以包括例如在一 定的過去時間段內已經查詢過消費者102的成員機構。模塊156可以調用模塊176中的查 詢數據服務來取回受影響的成員機構104的列表。在步驟422,可以通知消費者102和受影 響的成員機構104(包括適當的成員機構104)對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更正完成以及爭議已 經關閉,如爭議解決過程已經完成。
[0058] 圖中的任何過程說明或方框都應當被理解為表示代碼的模塊、片段或部分,它們 包括一條或多條可執行指令,用於實現過程中的具體邏輯功能或步驟,並且替代的實現方 式也包括在本發明的實施例的範圍之內,其中功能的執行可以不按所顯示或討論的順序, 包括實質上並發或逆序,這取決於所涉及的功能,正如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會理解的。
[0059] 應當強調,本發明的上述實施例,確切地說,任何"優選"實施例都是實現方式的可 能的實例,僅僅為了清楚地理解本發明的原理而闡述。對本發明的上述實施例可以做出許 多變化和修改而不實質上脫離本發明的精神和原理。一切這樣的修改都應當包括在本公開 和本發明的範圍之內並且受隨附的權利要求保護。
【權利要求】
1. 一種用於使用處理器來管理對與消費者對應的信用數據的更正的方法,該信用數據 存儲在徵信局的信用數據資料庫中,該方法包括: 在處理器接收唯一地標識消費者的標識符; 使用處理器證實標識符的有效性和消費者的身份; 在標識符的有效性和消費者的身份已經被證實的情況下,在處理器接收爭議解決請 求,其中,該爭議解決請求包括有爭議的信用數據和對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更正,信用數據 包括有爭議的信用數據; 使用處理器向徵信局的適當的成員機構發送爭議解決請求; 在處理器接收來自適當的成員機構的與爭議解決請求相關的爭議答覆,其中,該爭議 答覆包括對爭議解決請求的接受或對爭議解決請求的拒絕; 在爭議答覆包括對爭議解決請求的接受的情況下,使用處理器從信用數據資料庫取回 當前版本的有爭議的信用數據; 在當前版本的有爭議的信用數據與通過爭議解決請求接收的有爭議的信用數據不匹 配的情況下,或者在爭議答覆包括對爭議解決請求的拒絕的情況下,使用處理器拒絕對有 爭議的信用數據的更正; 在當前版本的有爭議的信用數據與通過爭議解決請求接收的有爭議的信用數據匹配 的情況下,使用處理器通過對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更正來更新信用數據資料庫中的有爭議 的信用數據; 使用處理器識別徵信局的受影響的成員機構,該受影響的成員機構包括適當的成員機 構或徵信局的成員機構中的一個或更多個;以及 從處理器向受影響的成員機構以及消費者發送接受通知,其中,該接受通知包括已經 通過對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更正來更新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通知。
2. 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證實標識符的有效性和消費者的身份包括: 使用處理器證實標識符有效,其中,如果標識符是在預定的過去時間段內創建的則標 識符有效; 使用處理器基於標識符從信用數據資料庫取回與消費者對應的指示性報告,其中,該 指示性報告包括用於認證消費者的身份的個人信息;以及 使用處理器判斷指示性報告中的個人信息是否與消費者的個人信息匹配。
3. 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接收爭議解決請求包括: 使用處理器從信用數據資料庫取回與消費者對應的信用數據,其中,該信用數據包括 帳戶信息、帳號或帳戶歷史信息中的一個或更多個; 從處理器發送與消費者對應的信用數據;以及 在處理器接收對信用數據中有爭議的信用數據和對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更正的指示。
4. 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進一步包括在爭議答覆包括對爭議解決請求的拒絕的情況 下,從處理器向消費者發送拒絕通知。
5. 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進一步包括: 在爭議答覆包括對爭議解決請求的接受的情況下,使用處理器對信用數據資料庫中的 有爭議的信用數據設定錯誤標誌;以及 響應於通過對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更正而更新信用數據資料庫中的有爭議的信用數 據,使用處理器清除信用數據資料庫中的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錯誤標誌。
6. 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進一步包括在爭議答覆包括對爭議解決請求的接受的情況 下,使用處理器拒絕在接收爭議解決請求後接收的第二爭議解決請求,其中,該第二爭議解 決請求包括有爭議的信用數據和對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第二更正。
7. 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更新有爭議的信用數據包括: 在處理器接收成員機構對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更正;以及 使用處理器通過成員機構對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更正或對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更正 中的一個或更多個來更新信用數據資料庫中的有爭議的信用數據。
8. 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受影響的成員機構包括在回看期內已經提交與消費 者相關的查詢的成員機構。
9. 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標識符進一步唯一地標識與消費者相關聯的信用報 告、與消費者相關聯的交易或與消費者相關聯的查詢中的一個或更多個。
10. 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標識符包括查詢控制號(ECN)或消費者控制號 (CCN)中的一個或更多個。
11. 一種用於管理對與消費者對應的信用數據的更正的系統,該信用數據存儲在徵信 局的信用數據資料庫中,該系統包括: 與網絡通信的處理器; 與處理器通信的存儲器,該存儲器用於存儲: 信用數據資料庫; 證實和認證模塊,用於: 接收唯一地標識消費者的標識符;並且 證實標識符的有效性和消費者的身份;以及 錯誤和爭議解決模塊,用於: 在標識符的有效性和消費者的身份已經被證實的情況下,接收爭議解決請求,其中,該 爭議解決請求包括有爭議的信用數據和對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更正,信用數據包括有爭議 的信用數據; 向徵信局的適當的成員機構發送爭議解決請求; 接收來自適當的成員機構的與爭議解決請求相關的爭議答覆,其中,該爭議答覆包括 對爭議解決請求的接受或對爭議解決請求的拒絕; 在爭議答覆包括對爭議解決請求的接受的情況下,從信用數據資料庫取回當前版本的 有爭議的信用數據; 在當前版本的有爭議的信用數據與通過爭議解決請求接收的有爭議的信用數據不匹 配的情況下,或者在爭議答覆包括對爭議解決請求的拒絕的情況下,拒絕對對有爭議的信 用數據的更正; 在當前版本的有爭議的信用數據與通過爭議解決請求接收的有爭議的信用數據匹配 的情況下,通過對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更正來更新信用數據資料庫中的有爭議的信用數 據; 識別徵信局的受影響的成員機構,該受影響的成員機構包括適當的成員機構或徵信局 的成員機構中的一個或更多個;並且 向受影響的成員機構以及消費者發送接受通知,其中,該接受通知包括已經通過對有 爭議的信用數據的更正來更新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通知。
12. 根據權利要求11的系統,其中,證實和認證模塊通過以下操作來證實標識符的有 效性和消費者的身份: 證實標識符有效,其中,如果標識符是在預定的過去時間段內創建的則標識符有效; 基於標識符從信用數據資料庫取回與消費者對應的指示性報告,其中,該指示性報告 包括用於認證消費者的身份的個人信息;以及 判斷指示性報告中的個人信息是否與消費者的個人信息匹配。
13. 根據權利要求11的系統,其中,錯誤和爭議解決模塊通過以下操作來接收爭議解 決請求: 從信用數據資料庫取回與消費者對應的信用數據,其中,該信用數據包括帳戶信息、帳 號或帳戶歷史信息中的一個或更多個; 發送與消費者對應的信用數據;以及 接收對信用數據中有爭議的信用數據和對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更正的指示。
14. 根據權利要求11的系統,其中,錯誤和爭議解決模塊進一步用於在爭議答覆包括 對爭議解決請求的拒絕的情況下向消費者發送拒絕通知。
15. 根據權利要求11的系統,其中,錯誤和爭議解決模塊進一步用於: 在爭議答覆包括對爭議解決請求的接受的情況下,對信用數據資料庫中的有爭議的信 用數據設定錯誤標誌;以及 響應於通過對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更正而更新信用數據資料庫中的有爭議的信用數 據,清除信用數據資料庫中的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錯誤標誌。
16. 根據權利要求11的系統,其中,錯誤和爭議解決模塊進一步用於在爭議答覆包括 對爭議解決請求的接受的情況下拒絕在接收爭議解決請求後接收的第二爭議解決請求,其 中,該第二爭議解決請求包括有爭議的信用數據和對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第二更正。
17. 根據權利要求11的系統,其中,錯誤和爭議解決模塊通過以下操作來更新有爭議 的信用數據: 接收成員機構對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更正;以及 通過成員機構對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更正或對有爭議的信用數據的更正中的一個或 更多個來更新信用數據資料庫中的有爭議的信用數據。
18. 根據權利要求11的系統,其中,受影響的成員機構包括在回看期內已經提交與消 費者相關的查詢的成員機構。
19. 根據權利要求11的系統,其中,標識符進一步唯一地標識與消費者相關聯的信用 報告、與消費者相關聯的交易或與消費者相關聯的查詢中的一個或更多個。
20. 根據權利要求11的系統,其中,標識符包括查詢控制號(ECN)或消費者控制號 (CCN)中的一個或更多個。
【文檔編號】G06Q30/02GK104221045SQ201280068942
【公開日】2014年12月17日 申請日期:2012年12月12日 優先權日:2011年12月30日
【發明者】P·C·恩格, J·卡森, D·湯普森, R·哈根 申請人:環聯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