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用智能飛行警示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10-16 22:10:29 3
專利名稱:車用智能飛行警示裝置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警示裝置,尤其涉及一種車用警示裝置。
背景技術:
車輛在行駛中發生事故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故障或者發生交通事故,妨礙交通又難以移動的,應當按照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車後50米至100米處設置警告標誌。」這樣規定的目的是為了保障行車安全,避免後方來車撞上前車,造成二次事故。但是,在事故現場,由於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的駕駛人(以下簡稱前車駕駛人)或受傷忙於自救,或忙於救助其他傷者,或腿部被形變車廂卡住無法移動等原因,往往無法及時地人工設置警示標誌或者警示標誌的設置距離不滿足法規要求,從而發生後方來車碰撞前方事故車,造成二次事故,導致更為嚴重地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在這種情況下,前車駕駛人需要承擔主要責任甚至全部責任,進而涉嫌交通肇事罪。
發明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車用智能飛行警示裝置,該車用智能飛行警示裝置能夠在車輛發生事故後,自動飛行並懸浮在合理的位置,同時發出聲光警報警示後方來車, 從而防止發生後方來車碰撞前方事故車,造成二次事故。根據上述發明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車用智能飛行警示裝置,其包括一車載GPS導航設備,其內設有一 GPS模塊;—飛行控制器,其與所述車載GPS導航設備數據連接,接收所述車載GPS導航設備發出的指令;一飛行部件,其與所述飛行控制器數據連接,所述飛行控制器控制飛行部件的飛行狀態;一警示標誌,其與所述飛行部件固定連接;所述警示標誌內設有與車載GPS導航設備內的GPS模塊成對設置的另一GPS模塊;所述警示標誌的底端設有一雷射測距儀,實時測量警示標誌距地面的高度;所述警示標誌還與飛行控制器數據連接,其將雷射測距儀測得的高度信號傳輸至飛行控制器;所述警示標誌內還設有一聲光報警部件。當車輛發生事故時,前車駕駛人將車用智能飛行警示裝置移出車窗外並打開開關。此時,車載GPS導航設備首先確定當前所在位置、行車方向、當前時間(白晝還是黑夜)、 天氣情況(晴好、大霧、雨雪等影響後車司機可視距離和剎車距離的天氣因素和受天氣因素影響的路面因素)、道路情況(一般道路還是高速公路)。根據上述信息計算出警示標示所需的設置距離,確定警示標誌的設置點,然後向飛行控制器發出指令。飛行控制器控制飛行部件沿與行車方向相反的方向飛行,拖動警示標誌至設置點,並且懸浮在設置點,從而警示後方來車。在整個過程中,在開關啟動後,警示標誌就一直發出聲光警報;此外,警示標誌下端的雷射測距儀還能實時地測量警示裝置與地面的高度,並將高度數據傳送給飛行控制器,從而使得飛行控制器控制警示標誌始終與地面保持一定高度,避免被後方來車碰撞或者輾壓;另外,車載GPS導航設備實時分析其與警示標誌內的GPS模塊的相對位置,並發送指令給飛行控制器,從而控制飛行部件將警示標誌送達設置點。[0012]優選地,在上述的車用智能飛行警示裝置中,所述警示標誌為圓柱體。將警示標誌設置為圓柱體是因為圓柱體警示標誌在空中受風力影響較小。[0013]本實用新型所述的車用智能飛行警示裝置,較之現有的車用警示裝置,具有以下優點[0014](1)本實用新型所述的車用智能飛行警示裝置能夠在事故發生後自動地飛行並懸浮在合理的位置,彌補了前車駕駛人因事故而無法移動的問題,從而更有效地避免了二次事故的發生;[0015](2)本實用新型所述的車用智能飛行警示裝置能夠根據外界狀況自行計算出合理的設置距離,提高了安全水平;[0016](3)本實用新型所述的車用智能飛行警示裝置通過聲光報警信號警示後方來車, 對後方來車的警示性更強,從而提高了安全水平;[0017](4)本實用新型所述的車用智能飛行警示裝置能夠懸浮在一定高度,從而避免了後方來車碰撞或者輾壓警示標誌,從而避免了警示裝置的損壞。
[0018]圖1為本實用新型所述的車用智能飛行警示裝置在一種實施方式中的結構框圖。[0019]圖2為本實用新型所述的車用智能飛行警示裝置中的飛行部件和警示部件在一種實施方式中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0]圖1為本實用新型所述的車用智能飛行警示裝置在本實施例中的結構框圖。如圖 1所示,車用智能飛行警示裝置包括內設有GPS模塊的車載GPS導航設備;飛行控制器與車載GPS導航設備數據連接,接收車載GPS導航設備發出的指令;飛行部件與飛行控制器數據連接,由飛行控制器控制飛行部件的飛行狀態;警示標誌與飛行部件固定連接。其中,警示標誌內設有與車載GPS導航設備內的GPS模塊成對設置的另一個GPS模塊;警示標誌的底端設有雷射測距儀,用以實時測量警示標誌距地面的高度;警示標誌還與飛行控制器數據連接,其將雷射測距儀測得的高度信號傳輸至飛行控制器;此外,警示標誌內還設有聲光報警部件。[0021]在車用智能飛行警示裝置的開關開啟後,車載GPS導航設備先確定當前所在位置、行車方向、當前時間、天氣情況以及道路情況。根據上述信息計算出警示標示所需的設置距離,確定警示標誌的設置點,然後向飛行控制器發出指令。飛行控制器控制飛行部件沿與行車方向相反的方向飛行,拖動警示標誌至設置點,並且懸浮在設置點,進而警示後方來車。在整個過程中,警示標誌一直發出聲光警報;此外,警示標誌下端的雷射測距儀實時地測量警示裝置與地面的高度,並將高度數據傳送給飛行控制器,從而在飛行控制器的控制下,警示標誌始終與地面保持細高度,進而避免被後方來車碰撞或者輾壓;另外,車載GPS導航設備實時分析其與警示標誌內的GPS模塊的相對位置,並發送指令給飛行控制器,從而控制飛行部件將警示標誌送達設置點。警示標誌的飛行、聲光報警、飛行控制器等的電源均來自警示標誌內的電池。飛行控制器還能夠控制並調整飛行部件的姿態、轉速等飛行狀態。圖2顯示了本實用新型所述的車用智能飛行警示裝置中飛行部件和警示部件的結構。如圖2所示,飛行部件1通過連接鏈4與警示標誌2連接,警示標誌2為圓柱體,使其在空中受到風力影響較小。雷射測距儀3設於警示標誌2的下端。該警示裝置可根據車輛內部空間情況,放置在駕駛員或者副駕駛易於拿取實用的位置。這是因為在發生嚴重事故後,駕駛人的雙腳往往會被變形的車廂卡住,無法動彈,然而雙手被卡住的機率較小,從而可以設置警示裝置。要注意的是,以上列舉的僅為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具體實施例,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於以上實施例,隨之有著許多的類似變化。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如果從本實用新型公開的內容直接導出或聯想到的所有變形,均應屬於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
權利要求1.一種車用智能飛行警示裝置,其特徵在於,包括 一車載GPS導航設備,其內設有一 GPS模塊;一飛行控制器,其與所述車載GPS導航設備數據連接,接收所述車載GPS導航設備發出的指令;一飛行部件,其與所述飛行控制器數據連接,所述飛行控制器控制飛行部件的飛行狀態;一警示標誌,其與所述飛行部件固定連接;所述警示標誌內設有與車載GPS導航設備內的GPS模塊成對設置的另一GPS模塊;所述警示標誌的底端設有一雷射測距儀,實時測量警示標誌距地面的高度;所述警示標誌還與飛行控制器數據連接,其將雷射測距儀測得的高度信號傳輸至飛行控制器;所述警示標誌內還設有一聲光報警部件。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用智能飛行警示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警示標誌為圓柱體。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車用智能飛行警示裝置,其包括一車載GPS導航設備,其內設有一GPS模塊;一飛行控制器,其與所述車載GPS導航設備數據連接,接收所述車載GPS導航設備發出的指令;一飛行部件,其與所述飛行控制器數據連接,所述飛行控制器控制飛行部件的飛行狀態;一警示標誌,其與所述飛行部件固定連接;所述警示標誌內設有與車載GPS導航設備內的GPS模塊成對設置的另一GPS模塊;所述警示標誌的底端設有一雷射測距儀,實時測量警示標誌距地面的高度;所述警示標誌還與飛行控制器數據連接,其將雷射測距儀測得的高度信號傳輸至飛行控制器;所述警示標誌內還設有一聲光報警部件。
文檔編號G08B7/06GK202257795SQ201120361749
公開日2012年5月30日 申請日期2011年9月26日 優先權日2011年9月26日
發明者馬博 申請人:中冶東方工程技術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