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靜案真相到底是什麼?判案過程疑點重重
2025-04-22 11:15:26
2003年的時候,湘潭市一女子赤裸死在了宿舍床上,中國網絡第一大案就這樣進入了人們的視野,法醫在屍檢的時候發現黃靜還是處女,但是在現場發現她男朋友的精液,一時間網絡上關於案件的分析眾說紛紜,下面小編就帶大家來從新回顧一下黃靜案。
黃靜案全過程
2003年2月24日上午,黃靜被發現裸死在宿舍床上,全身赤裸、身上有多處傷痕。屍檢報告稱其為處女,但其生前男友姜俊武的精液被在現場發現。
湘潭市公安局和湖南省公安廳的初步法醫檢驗認為,黃靜是因心臟疾病導致急性心肺功能衰竭而死,屬於正常死亡。其家人則認為黃靜之死是男友暴力強姦未遂導致的,拒絕火化屍體。
省公安廳覆核仍然持原結論。但7月3日南京醫科大學鑑定認為,心肺功能衰竭的說法證據不足,黃靜是非正常死亡。8月14日,中山大學法醫鑑定中心也認為不足以確定自然死亡。
2003年6月2日,姜俊武被刑事拘留。8月1日他被市公安局以涉嫌強姦(中止)罪移送湘潭市檢察院審查起訴。12月22日,湘潭市雨湖區檢察院採納湖南省公安廳的鑑定,以強姦中止罪對姜俊武提起公訴。
姜稱:當晚他與黃髮生了撫摩等自願的親暱活動,沒有試圖強姦她;黃後來出現口吐白沫、抽搐的症狀,但自稱沒事,他於是在清晨離去。
黃靜案疑點重重
黃靜裸死在宿舍後,男友成為重要嫌疑人,隨後由湘潭市公安局、湖南省公安廳、公安部和中山大學先後作出四次屍檢都存在互相矛盾之處。
當雨湖區法院派人到司法部法醫鑑定中心決定再次進行鑑定的時候卻得到證據都消失了為由終止鑑定合同。
器官標本被焚燒;可能與命案的謎底有重大干係的物證的時候,那件明明存在過的內衣內褲沒有了。
黃靜生前究竟有沒有可能會引起突發死亡的病史顯得極為關鍵的時候,不可能缺席的體檢表也丟失了。
在殯儀館的冰櫃裡被妥善冷凍保存的黃靜遺體高度腐敗了,專家稱這高度腐敗也是不應該的。
死者滿身是傷
(1)右腿傷痕36處以上:其中膕窩部菸頭燙傷7處以上;針扎傷痕5處以上;紅腫塊狀傷痕4處以上;青紫淤血塊包括大腿內側傷痕20處以上;膝蓋青紫有淤血;
(2)左腿傷痕33處以上:其中膕窩部菸頭燙傷3處以上;針扎傷痕11處以上;紅腫塊狀傷痕5處以上;青紫淤血塊包括大腿內側傷痕14處以上;膝蓋青紫有淤血;
(3)左手傷痕:其中手掌至手背兩邊全部青紫淤血狀,指甲淤血;手腕有掐傷、紅腫、青紫多處;手臂有針眼傷2處以上,有一道用針尖劃破皮的出血傷痕,且有掐傷紅腫傷;
(4)右手傷痕:其中手腕有掐傷、紅腫及青紫多處;手臂有掐傷破皮傷痕,針眼傷2處以上;
(5)左頸、耳垂下有掐傷破皮傷痕,發現針眼傷1處;
(6)右頸、耳垂下有掐傷破皮傷痕,發現針眼傷2處;
(7)後頸與脊椎交叉處有兩大塊紅腫、破皮出血傷痕;
(8)膕部及手臂見諸多皮下出血點狀傷痕;
(9)背部多處掐傷呈指紋紅腫傷痕;
(10)臀部有青紫傷多處;
(11)會陰部部分挫傷。
黃靜案判決結果
2004年3月,保存在湘潭市二醫院的黃靜屍體器官標本被發現因保存不善已於年初被銷毀,導致無法繼續進行法醫鑑定。2004年8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鑑定中心認為,黃靜原有潛在病理改變,因姜俊武採用較特殊方式進行的性活動促發死亡。
2005年12月7日,湘潭市雨湖區人民法院審理此案。起訴書指控姜俊武犯有強姦罪,且具有主動放棄的中止意圖,但黃靜家人及其律師認為姜對黃靜之死負有間接故意的責任。姜俊武的律師則認為姜雖然與死者發生了性關係,但無足夠證據認為其強姦。2006年7月10日,法院一審判決,宣判被告人姜俊武無罪,但需賠償原告經濟損失57399.50元。判決書指出系黃靜在潛在病理改變的基礎下,因姜俊武採用較特殊方式進行的性活動促發死亡。姜對黃的死承擔50%的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