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製冷轉輪複合式節能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4-02-09 13:42:15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製冷轉輪複合式節能裝置。
背景技術:
現有的機組採用的是製冷加轉輪的組合方式,通過製冷方式使空氣中水分達到飽和狀態,結露冷凝出來,然後經過轉輪深度除溼可以把空氣露點溫度做到很低的狀態,轉輪吸溼後需要再生過程,再生過程一般需要把再生空氣加熱到120-160℃,能耗較大。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種不僅結構簡單、使用方便,而且有效利用了冷凝廢熱並節省20%-30%左右能耗的製冷轉輪複合式節能裝置。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一種製冷轉輪複合式節能裝置,包括除溼降溫系統、再生新風系統和節能循環系統;
所述除溼降溫系統包括除溼管路,以及依次設於所述除溼管路上的過濾器、風閥、蒸發器、轉輪除溼區、二次蒸發器、送風風機;高溫高溼空氣通過除溼管路先經過濾器進入蒸發器降溫除溼,然後進入轉輪除溼區除溼,再經過二次蒸發器降溫後經送風風機送出;
所述再生新風系統包括再生管路,以及依次設於所述再生管路上的再生過濾器、冷凝器、再生加熱器、轉輪再生區、再生風機;再生新風經再生過濾器進入冷凝器和再生加熱器加熱,然後進入轉輪再生區將轉輪上吸附劑內的水分吸出來,然後由再生風機排出;
所述節能循環系統包括連接所述蒸發器和所述冷凝器的節能管路一,連接所述冷凝器和所述二次蒸發器的節能管路二,以及連接所述蒸發器和所述二次蒸發器的節能管路三;在所述節能管路一上依次設有氣液分離器、壓縮機,在所述節能管路二上依次設有儲液罐和膨脹閥一,經壓縮機出來的高溫高壓氣體進入冷凝器變為低溫高壓的液體,然後經膨脹閥一變為低壓低溫的液體,然後依次在二次蒸發器、蒸發器中蒸發吸熱,變為低壓低溫的氣體,再進入到氣液分離罐、壓縮機中,如此往復循環。
作為優選的技術方案,在所述節能管路二上、位於所述膨脹閥一和所述儲液罐之間設有乾燥過濾器。
作為優選的技術方案,在所述節能管路三上設有膨脹閥二。
作為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轉輪除溼區和所述轉輪再生區組成一完整的轉輪,且其中轉輪除溼區和轉輪再生區的面積比為3:1。
本實用新型的優點是:
1.本實用新型通過把節能循環系統中壓縮冷凝散熱的能量來給轉輪再生過程進行加熱,可以節省20%-30%左右的能耗,有效的利用了冷凝廢熱,由於這些能量原來自於電能,此舉可在滿足要求的情況下,節省電能消耗,負荷環保、低碳要求。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描述: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其中:1除溼管路,2過濾器,3風閥,4蒸發器,5轉輪除溼區,6二次蒸發器,7送風風機,8再生管路,9再生過濾器,10冷凝器,11再生加熱器,12轉輪再生區,13再生風機,14節能管路一,15節能管路二,16節能管路三,17氣液分離器,18壓縮機,19儲液罐,20膨脹閥一,21乾燥過濾器,22膨脹閥二。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參照圖1所示,一種製冷轉輪複合式節能裝置,包括除溼降溫系統、再生新風系統和節能循環系統;其中除溼降溫系統包括除溼管路1,以及依次設於除溼管路1上的過濾器2、風閥3、蒸發器4、轉輪除溼區5、二次蒸發器6、送風風機7;高溫高溼空氣通過除溼管路1先經過濾器2進入蒸發器4降溫除溼,然後進入轉輪除溼區5除溼,再經過二次蒸發器6降溫後經送風風機7送出;再生新風系統包括再生管路8,以及依次設於再生管路8上的再生過濾器9、冷凝器10、再生加熱器11、轉輪再生區12、再生風機13;再生新風經再生過濾器9進入冷凝器10和再生加熱器11加熱,然後進入轉輪再生區12將轉輪上吸附劑內的水分吸出來,然後由再生風機13排出;節能循環系統包括連接蒸發器4和冷凝器10的節能管路一14,連接冷凝器10和二次蒸發器6的節能管路二15,以及連接蒸發器4和二次蒸發器6的節能管路三16;在節能管路一14上依次設有氣液分離器17、壓縮機18,在節能管路二15上依次設有儲液罐19和膨脹閥一20,經壓縮機18出來的高溫高壓氣體進入冷凝器10變為低溫高壓的液體,然後經膨脹閥一20變為低壓低溫的液體,然後依次在二次蒸發器6、蒸發器4中蒸發吸熱,變為低壓低溫的氣體,再進入到氣液分離罐17、壓縮機18中,如此往復循環。
本實用新型在節能管路二15上、位於膨脹閥一20和儲液罐19之間設有乾燥過濾器21,在節能管路三16上設有膨脹閥二22。
本實用新型的轉輪除溼區5和轉輪再生區12組成一完整的轉輪,且其中轉輪除溼區5和轉輪再生區12的面積比為3:1。
試驗結果:在沒有節能循環系統設計的條件下進行參數的測量,與在有節能循環系統設計的條件下再進行相同數據的參數測量,二者進行對比,發現可以有效的節約20%-30%的能量。
上述實施例只為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構思及特點,其目的在於讓熟悉此項技術的人士能夠了解本實用新型的內容並據以實施,並不能以此限制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凡根據本實用新型精神實質所作的等效變化或修飾,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