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用枕木和具有其的礦用軌道的製作方法
2024-04-14 10:09:05
1.本實用新型涉及鐵路設施技術領域,具體地,涉及一種礦用枕木和具有其的礦用軌道。
背景技術:
2.枕木是礦用鐵道的重要配件之一。由於礦區的工況惡劣,礦用枕木需要承載較大負荷。相關技術中的礦用枕木存在容易損壞、使用壽命較短等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3.本實用新型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決相關技術中的技術問題之一。
4.為此,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提出一種礦用枕木,該礦用枕木不易損壞,具有使用壽命長的優點。
5.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還提出一種礦用軌道。
6.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礦用枕木包括:木質部;和碳化部,所述碳化部包裹在所述木質部的外周,所述礦用枕木包括在其厚度方向上相對的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所述第一表面適於與軌道本體相接觸,所述第二表面適於與工作面相接觸,所述第一表面上設有多個道釘孔,所述道釘孔用於插設道釘,多個所述道釘孔中的一部分與多個所述道釘孔中的另一部分在所述礦用枕木的長度方向上間隔設置。
7.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礦用枕木的木質部外周包裹有碳化部,碳化部具有較高的韌性,並具有較高的負荷承載能力,使礦用枕木在承擔較大負荷時也不容易損壞,因此延長了礦用枕木的使用壽命。
8.由此,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礦用枕木具有使用壽命長的優點。
9.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碳化部的厚度為3mm-5mm。
10.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礦用枕木還包括第一防水層,所述第一防水層塗覆在所述碳化部的外表面上。
11.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第一防水層為全聚脲膠層。
12.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第一防水層的厚度為0.2mm-0.5mm。
13.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礦用枕木還包括第二防水層,所述第二防水層塗覆在所述道釘孔的內壁面上,且所述第二防水層與所述第一防水層相連。
14.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礦用軌道包括:礦用枕木,所述礦用枕木為上述任一實施例所述的礦用枕木;道釘,所述道釘設在所述礦用枕木上;軌道本體,所述軌道本體設在所述礦用枕木上且與所述道釘配合。
15.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礦用軌道還包括運輸帶,所述運輸帶設在所述礦用枕木上。
16.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礦用軌道還包括緩衝塊,所述緩衝塊設在所述礦用枕木上。
附圖說明
17.圖1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礦用軌道的結構示意圖。
18.圖2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礦用軌道的結構示意圖。
19.附圖標記:
20.礦用軌道100;
21.礦用枕木1:第一表面11;第二表面12;木質部13;碳化部14;道釘孔15;第二防水層151;第一防水層16;
22.道釘2;軌道本體3。
具體實施方式
23.下面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所述實施例的示例在附圖中示出。下面通過參考附圖描述的實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於解釋本實用新型,而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24.如圖1-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礦用枕木1包括木質部13和碳化部14。
25.碳化部14包裹在木質部13的外周。換言之,碳化部14可以覆蓋木質部13的外表面的至少部分。
26.需要說明的是,碳化部14覆蓋的木質部13的至少部分要能夠覆蓋礦用枕木1承載負荷的區域,例如,礦用枕木1與軌道本體3接觸的區域,進而使礦用枕木1承載負荷的區域的表面韌性增強,提高了礦用枕木1的負荷承載能力,使礦用枕木1在承擔較大負荷時也不容易損壞,因此延長了礦用枕木1的使用壽命。
27.礦用枕木1包括在其厚度方向(如圖1所示的上下方向)上相對的第一表面11(例如圖1中礦用枕木1的上表面)和第二表面12(例如圖1中礦用枕木1的下表面),第一表面11適於與軌道本體3相接觸,第二表面12適於與工作面相接觸,第一表面11上設有多個道釘孔15,道釘孔15用於插設道釘2,多個道釘孔15中的一部分與多個道釘孔15中的另一部分在礦用枕木1的長度方向(如圖1所示的左右方向)上間隔設置。其中,工作面是指地面或者其它接觸面。
28.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礦用枕木1的木質部13外周包裹有碳化部14,碳化部14具有較高的韌性,並具有較高的負荷承載能力,使礦用枕木1在承擔較大負荷時也不容易損壞,因此延長了礦用枕木1的使用壽命。
29.由此,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礦用枕木1具有使用壽命長的優點。
30.在一些實施例中,利用表面碳化的工藝使礦用枕木1的外表面形成碳化部14。
31.優選的,碳化部14可以完全包裹木質部13。可以理解的是,碳化部14將木質部13 均勻地包裹,有利於使礦用枕木1受到的局部負荷均勻分布,避免礦用枕木1局部受到過大的負荷造成損壞,因此延長了礦用枕木1的使用壽命。
32.優選的,碳化部14的厚度為3mm-5mm。可以理解的是,碳化部14的厚度可以為3mm、 4mm、5mm,可以保證礦用枕木1具有足夠的負荷承載能力,使礦用枕木1在承擔較大負荷時木質部13也不容易損壞,因此延長了礦用枕木1的使用壽命。
33.需要說明的是,碳化部14的厚度是指碳化部14與木質部13的交界面和碳化部14的外表面之間的間隔距離,例如圖1所示,碳化部14與木質部13的上交界面與碳化部14的外表
面在上下方向上的間隔距離為碳化部14的厚度。
34.在一些實施例中,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礦用枕木1還包括第一防水層,第一防水層塗覆在碳化部14的外表面上。
35.可以理解的是,礦用枕木1通常需要在露天或者巷道內等環境下工作,可能會與雨水或雪水等水分接觸,在碳化部14的外表面上塗覆第一防水層,提高了礦用枕木1的防水性能,使外界的水分不易滲入礦用枕木1內部,進而使礦用枕木1不易潮溼腐爛,因此進一步地延長了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礦用枕木1的使用壽命。
36.優選地,第一防水層為全聚脲膠層。可以理解的是,全聚脲膠的防水性能較好,因此全聚脲膠形成的第一防水層具有較好的防水性能,使礦用枕木1不易潮溼腐爛,因此進一步地延長了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礦用枕木1的使用壽命。
37.需要說明的是,在碳化部14的外表面上塗覆第一防水層是為了增強,提高了礦用枕木 1的防水性能,因此第一防水層不限於為全聚脲膠層,第一防水層還可以為聚氨酯層、非焦油聚氨酯防層或者其他防水層。
38.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防水層的厚度為0.2mm-0.5mm。可以理解的是,第一防水層的厚度為0.2mm、0.3mm、0.5mm,不僅使第一防水層可以保證礦用枕木1的防水性能,而且還可以避免製備第一防水層的用料過多,進而減少礦用枕木1的生產成本。
39.在一些實施例中,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礦用枕木1還包括第二防水層151,第二防水層151塗覆在道釘孔15的內壁面上,且第二防水層151與第一防水層相連。
40.例如圖1所示,第二防水層151的上端與第一防水層相連,使第二防水層151與第一防水層形成可以覆蓋礦用枕木1的外表面以及礦用枕木1的內壁面封閉的防水層,進一步提高了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礦用枕木1的防水性能,使外界的水分不易滲入礦用枕木1內部,避免礦用枕木1腐爛損壞,因此延長了礦用枕木1的使用壽命。
41.優選地,第二防水層151為全聚脲膠層。可以理解的是,全聚脲膠的防水性能較好,因此全聚脲膠形成的第二防水層151具有較好的防水性能,使礦用枕木1不易潮溼腐爛,因此進一步地延長了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礦用枕木1的使用壽命。
42.需要說明的是,在碳化部14的外表面上塗覆第一防水層是為了增強,提高了礦用枕木 1的防水性能,因此第一防水層不限於為全聚脲膠層,第一防水層還可以為聚氨酯層、非焦油聚氨酯層或者其他防水層。
43.下面參考附圖描述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礦用軌道。
44.如圖1-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礦用軌道包括道釘2、軌道本體3和礦用枕木1。
45.礦用枕木1為上述任一實施例中的礦用枕木1。
46.道釘2設在礦用枕木1上。例如圖1所示,道釘2插設在礦用枕木1上表面的道釘孔 15內。
47.在一些可選的實施例中,第二防水層151的內壁面可以與道釘2的外表面相接觸。可以理解的是,利用全聚脲膠層與道釘2之間的摩擦力避免道釘2鬆動,即利用全聚脲膠層代替木質部13和碳化部14為道釘2提供握釘力,使道釘2承受負載時不會對木質部13和碳化部14造成損傷,進而提高礦用枕木1的使用壽命。
48.需要說明的是,木質部13和碳化部14損傷後需要將礦用枕木1拆除再進行修復,從
而會影響礦用枕木1的正常使用。全聚脲膠層受到磨損後,可以通過向道釘孔15內加注全聚脲膠進行修復,維修成本低,並且維修時無需將礦用枕木1拆除,因此維修效率高且不影響礦用枕木1的正常使用。
49.軌道本體3設在礦用枕木1上且與道釘2配合。例如圖1所示,多個道釘2在左右方向上間隔設置,軌道本體3恰設在相鄰的道釘2之間。
50.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長度」、「寬度」、「厚度」、「上」、「下」、「前」、「後」、「左」、「右」、「豎直」、「水平」、「頂」、「底」「內」、「外」、「順時針」、「逆時針」、「軸向」、「徑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係為基於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係,僅是為了便於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51.此外,術語「第一」、「第二」僅用於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徵的數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徵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至少一個該特徵。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多個」的含義是至少兩個,例如兩個,三個等,除非另有明確具體的限定。
52.在本實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固定」等術語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成一體;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或彼此可通訊;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或兩個元件的相互作用關係,除非另有明確的限定。對於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實用新型中的具體含義。
53.在本實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第一特徵在第二特徵「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徵直接接觸,或第一和第二特徵通過中間媒介間接接觸。而且,第一特徵在第二特徵「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徵在第二特徵正上方或斜上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徵水平高度高於第二特徵。第一特徵在第二特徵「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徵在第二特徵正下方或斜下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徵水平高度小於第二特徵。
54.在本實用新型中,術語「一個實施例」、「一些實施例」、「示例」、「具體示例」、或「一些示例」等意指結合該實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體特徵、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包含於本實用新型的至少一個實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說明書中,對上述術語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須針對的是相同的實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體特徵、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可以在任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適的方式結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況下,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將本說明書中描述的不同實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實施例或示例的特徵進行結合和組合。
55.儘管上面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實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的範圍內可以對上述實施例進行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