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信號鎖的製作方法
2023-05-01 18:54:51 1
專利名稱:電視信號鎖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鎖,尤其涉及一種可鎖住電禍j幾的鎖。
背景技術:
電視是非常普及的一種休閒、娛樂、宣傳工具,適當地看電視是有益的。 但若成天泡在電視機面前,則有害而無益。尤其是對於自我約束能力差的青少 年而言,更是容易消磨意志,浪費光陰,荒廢學業,並對處於生長發育階段的 眼睛有極大的害處,是造成我國的近視眼人數長期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因此, 很有必要對青少年的看電視時間進行適當的約束和限制。但是家長隨時守在孩 子的旁邊,既不現實,同時還容易破壞家庭中和諧的氣氛。怎樣才能電視機"看
管,,起來,讓它在需要的時間才打開呢?現有的方法有採用一隻大箱子將整 個電視機裝起來,再對箱子加鎖。這種方法所佔用的空間大,也不美觀,並且 由於箱子的遮擋作用,使得觀看電視時的效果受到影響。近年也有通過對電視 機的電源線插頭或插座加鎖的方式。均是對電源插頭或插座的內部結構進行改 造,結構複雜;由於加鎖部位內有220 V的交流電,青少年尋求"破解"時, 極有可能觸電、短路,產生人身傷害及其它安全事故。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就是提供一種電視信號鎖,該鎖能將電視信號封鎖住,只在 許可的情況下,才能接通電視信號線觀看電視;其結構十分簡單,成本低廉, 生產或改裝容易,使用方便、安全,尤其適合普通家庭及學校使用。
本發明實現其發明目的,所採用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電視信號鎖,其結構 特點電視信號盒的面板上設置有鎖扣,該鎖扣在鎖住狀態時,能遮住信號插 孔。
本發明的使用方法是當要鎖住電視時,從房間的電視信號盒中撥出電視 機的饋線(射頻線),將鎖扣鎖住。此時,鎖扣將信號插孔遮擋,電糹見饋線不 能插入信號插孔,故不能正常收看電視;當許可看電視時,開鎖後,鎖扣不再 遮擋信號插孔,電視饋線插入信號插孔,可正常收看電視。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無需對電視機、信號線及信號盒
內部結構進行任何改造,將廣泛使用的價格十分低廉的鎖扣設置在電視信號盒 的面板上即可,其構造十分簡單,價格低廉,生產或對現有電視/f言號盒進行改 裝均很容易,十分適合普通家庭使用。由於其鎖住的是弱電信號,使用十分安 全,在非正常開鎖時,也不會產生任何安全事故。
上述鎖扣通過螺紋方式安裝在信號盒上的面板上。這種安裝方式實施容 易,尤其適合於對現有電視機的信號盒的改裝。只需要購買一個普通的鎖扣, 在信號盒上開設相應的安裝孔,安裝上鎖扣即可,甚至可直接利用信號盒上現 有的安裝孔。
上述鎖扣的面搭和底板與面板固定在一起,為一體化的整體結構。這樣在 生產過程中,即可將鎖扣與信號盒面板一起生產,使其形成一體化結構,更力口 美觀、漂亮,成本也更低,並方便批量化生產。
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的實施方式對本發明作進一步的說明。
圖1是本發明實施例在開鎖且插上電禍/f言號線收看電3見時的示意圖。
圖2是本發明實施例在開鎖、未插電禍M言號線時的示意圖。 圖3是本發明實施例鎖住電視信號、無法看電視時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圖1、 2、 3示出,本發明的一種具體實施方式
為 一種電朝L信號鎖, 電視信號盒1的面板la上設置有鎖扣2,該鎖扣2在鎖住狀態時,即鎖扣2 的面搭2a扣合在其底板2b上時,鎖扣2的面搭2a遮住信號插孔lb。鎖扣2 通過螺紋方式安裝在信號盒1上的面板la上。
本發明在實施時,鎖扣2的面搭2a和底板2b與面^反la還可固定在一起, 成為一體化的整體結構。此種情況下,面搭2a可做得豐支大,以致全部蓋住面 板la,此時面搭2a可以看作是面板la上鉸接的蓋板,底板2b可變為面板la 上凸起的鎖環或鎖眼;這樣,顯得更加美觀。
本發明的鎖扣除了附圖中的普通鎖扣外,還可是現有的各種鎖扣及帶鎖 的鎖扣,只要鎖扣在鎖住時,能夠遮住信號插孔即可。鎖也可採用各種現有的 鎖,如普通的掛鎖、密碼鎖、電,茲鎖、遙控鎖等。
權利要求
1、一種電視信號鎖,其特徵在於電視信號盒(1)的面板(1a)上設置有鎖扣(2),該鎖扣(2)在鎖住狀態時,能遮住信號插孔(1b)。
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視信號鎖,其特徵在於所述鎖扣(2) 通過螺紋方式安裝在信號盒(1 )上的面板(la )上。
3、 如權利要求l所述的一種電視信號鎖,其特徵在於所述的鎖扣(2) 的面搭(2a)和底板(2b)與面板(la)固定在一起,為一體化的整體結構。
全文摘要
一種電視信號鎖,其信號盒(1)上的面板(1a)上設置有鎖扣(2),該鎖扣(2)在鎖住狀態時,能遮住信號插孔(1b)。該鎖能將電視信號封鎖住,只在許可的情況下,才能接通電視信號線觀看電視;其結構十分簡單,成本低廉,生產或改裝容易,使用方便、安全,尤其適合普通家庭及學校使用。
文檔編號H04N5/00GK101102395SQ20071004963
公開日2008年1月9日 申請日期2007年7月30日 優先權日2007年7月30日
發明者陳佳穎 申請人:陳佳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