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安全防墜器的製作方法
2023-05-06 02:57:06
專利名稱:一種安全防墜器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升降起重設備安全技術領域,特別是簡陋的物料提升機的轎廂(吊籠)防失速墜落的安全保護裝置部件。
背景技術:
造價昂貴的電梯導軌經磨削加工,尺寸精確,導軌夾持器只要調試好距離,當發生異常故障導致轎廂失速下墜時,限速器動作,拉動連杆機構,連杆機構聯動制停的楔塊即可使轎廂兩邊的夾持器同時牢牢地夾持導軌,轎廂制停在導軌上,防止轎廂下墜事故發生。而導軌沒有經過精加工,採用型鋼作吊籠導軌的簡陋的物料提升機,由於其導軌沒有經過精加工,當發生下墜事故時吊籠兩邊夾持位置的導軌尺寸有可能不一,兩邊夾持器無法同時牢牢地夾持導軌,故目前簡陋的物料提升機防轎廂(吊籠)墜落的安全防墜器,只有靠擋塊將轎廂(吊籠)擋停的安全防墜器,無法實現楔塊型的安全防墜器。
發明內容
為了解決上述的技術問題,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安全可靠、能使用在沒有經過機加工的型鋼作為導軌的楔塊型安全防墜器,該防墜器能使吊籠平穩可靠地制停在沒有經過精加工的型鋼導軌上,起到安全保護功能。本發明解決其技術問題所採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安全防墜器,包括限速器、壓力彈簧、壓力彈簧座、封閉鋼絲繩、第一滑輪和固定在第一滑輪軸上的重錘,所述封閉鋼絲繩穿過壓力彈簧依次繞過限速器、第一滑輪形成封閉繩環,封閉繩環跟隨轎廂上下運動,所述壓力彈簧座固定在封閉鋼絲繩上,壓力彈簧設在壓力彈簧座與轎廂之間,還設有傳動機構、觸發機構、拉力彈簧和安全鉗,轎廂失速下墜時限速器通過傳動機構觸發與之連接的觸發機構動作,從而使制約安全鉗動作的開關解除,拉力彈簧拉動安全鉗夾住轎廂導軌。進一步作為優選的實施方式,包括兩套或兩套以上觸發機構、拉力彈簧和安全鉗, 限速器通過傳動機構同時觸發各套觸發機構、拉力彈簧和安全鉗分別獨立進入夾持狀態。進一步作為優選的實施方式,所述傳動機構包括捲筒、轉向滑輪、拉繩,所述封閉鋼絲繩一端固定有繩鎖,封閉鋼絲繩從繩鎖處預留一定長度的鋼絲繩通過轉向滑輪固定於捲筒的外邊緣,捲筒的外邊緣另一位置連接拉繩一端,拉繩另一端與觸發機構固定連接。進一步作為優選的實施方式,所述傳動機構包括轉杆、轉向滑輪、拉杆,所述封閉鋼絲繩一端固定有繩鎖,封閉鋼絲繩從繩鎖處預留一定長度的鋼絲繩通過轉向滑輪固定於轉杆的一端,轉杆的另一端連接拉杆的一端,拉杆的另一端與觸發機構固定連接。進一步作為優選的實施方式,所述傳動機構包括連杆機構、轉向滑輪,所述封閉鋼絲繩一端固定有繩鎖,封閉鋼絲繩從繩鎖處預留一定長度的鋼絲繩通過轉向滑輪固定於連杆機構一端,連杆機構的另一端與觸發機構固定連接。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能使失速下墜的轎廂(吊籠)夾持在導軌上,有效防止了下墜的安全事故,保障人員的人身安全,且由於對導軌的精度要求不高,能適用於型鋼作導軌,降低製造成本,提高產品的市場競爭力。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說明。圖I是本發明一種實施例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參照圖1,一種安全防墜器,包括限速器I、壓力彈簧5、壓力彈簧座6、封閉鋼絲繩
7、第一滑輪13和固定在第一滑輪13軸上的重錘8,所述封閉鋼絲繩7穿過壓力彈簧5依次繞過限速器I、第一滑輪13形成封閉繩環,封閉繩環跟隨轎廂上下運動,所述壓力彈簧座6 固定在封閉鋼絲繩7上,壓力彈簧5設在壓力彈簧座6與轎廂之間,還設有傳動機構、觸發機構10、拉力彈簧11和安全鉗12,轎廂失速下墜時限速器I通過傳動機構觸發與之連接的觸發機構10動作,從而使制約安全鉗12動作的開關解除,拉力彈簧11拉動安全鉗12夾住轎廂導軌。進一步作為優選的實施方式,包括兩套或兩套以上觸發機構10、拉力彈簧11和安全鉗12,限速器I通過傳動機構同時觸發各套觸發機構10、拉力彈簧11和安全鉗12分別獨立進入夾持狀態。進一步作為優選的實施方式,實施例I中所述傳動機構包括捲筒2、轉向滑輪4、拉繩9,所述封閉鋼絲繩7 —端固定有繩鎖3,封閉鋼絲繩7從繩鎖3處預留一定長度的鋼絲繩通過轉向滑輪4固定於捲筒2的外邊緣,捲筒2的外邊緣另一位置連接拉繩9 一端,拉繩 9另一端與觸發機構10固定連接。進一步作為優選的實施方式,實施例2中所述傳動機構包括轉杆、轉向滑輪4、拉杆,所述封閉鋼絲繩7 —端固定有繩鎖3,封閉鋼絲繩7從繩鎖3處預留一定長度的鋼絲繩通過轉向滑輪4固定於轉杆的一端,轉杆的另一端連接拉杆的一端,拉杆的另一端與觸發機構10固定連接。進一步作為優選的實施方式,實施例3中所述傳動機構包括連杆機構、轉向滑輪 4,所述封閉鋼絲繩7 —端固定有繩鎖3,封閉鋼絲繩7從繩鎖3處預留一定長度的鋼絲繩通過轉向滑輪4固定於連杆機構一端,連杆機構的另一端與觸發機構10固定連接。本發明公開了一種防墜安全器,包括限速器、壓力彈簧、壓力彈簧座、封閉鋼絲繩、 重錘、拉繩、觸發機構、安全鉗,所述的觸發機構兩側觸發機構獨自製約各自安全鉗的楔塊進入夾持導軌位置,得到限速器超速的動力信號後,兩側觸發機構同一時間解除安全鉗楔塊進入夾持位置的制約,所述安全鉗夾持導軌的楔塊解除觸發機構的制約後,分別藉助兩個拉力彈簧的拉力,兩個安全鉗的楔塊瞬時各自獨立進入夾持位置。本發明使轎廂(吊籠) 平穩可靠地制停在沒有經過精加工的型鋼導軌上,起到很好的安全保護功能。本發明的傳動機構可以為捲筒拉動方式、轉杆拉杆方式或者連杆機構等方式,其他帶有傳動機構功能的方式均應視為對本發明的等同變換,應該包含在本發明專利保護的範圍內。以上是對本發明的較佳實施進行了具體說明,但本發明創造並不限於所述實施例,熟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違背本發明精神的前提下還可作出種種的等同變形或替換,這些等同的變型或替換均包含在本申請權利要求所限定的範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安全防墜器,包括限速器(I)、壓力彈簧(5)、壓力彈簧座(6)、封閉鋼絲繩(7)、 第一滑輪(13)和固定在第一滑輪(13)軸上的重錘(8),所述封閉鋼絲繩(7)穿過壓力彈簧(5)依次繞過限速器(I)、第一滑輪(13)形成封閉繩環,封閉繩環跟隨轎廂上下運動,所述壓力彈簧座(6)固定在封閉鋼絲繩(7)上,壓力彈簧(5)設在壓力彈簧座(6)與轎廂之間, 其特徵在於還設有傳動機構、觸發機構(10)、拉力彈簧(11)和安全鉗(12),轎廂失速下墜時限速器(I)通過傳動機構觸發與之連接的觸發機構(10)動作,從而使制約安全鉗(12) 動作的開關解除,拉力彈簧(11)拉動安全鉗(12)夾住轎廂導軌。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安全防墜器,其特徵在於包括兩套或兩套以上觸發機構(10)、拉力彈簧(11)和安全鉗(12),限速器(I)通過傳動機構同時觸發各套觸發機構(10)、拉力彈簧(11)和安全鉗(12)分別獨立進入夾持狀態。
3.根據權利要求I或2所述的一種安全防墜器,其特徵在於所述傳動機構包括捲筒(2)、轉向滑輪(4)、拉繩(9),所述封閉鋼絲繩(7) —端固定有繩鎖(3),封閉鋼絲繩(7)從繩鎖⑶處預留一定長度的鋼絲繩通過轉向滑輪⑷固定於捲筒⑵的外邊緣,捲筒⑵ 的外邊緣另一位置連接拉繩(9) 一端,拉繩(9)另一端與觸發機構(210)固定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I或2所述的一種安全防墜器,其特徵在於所述傳動機構包括轉杆、 轉向滑輪(4)、拉杆,所述封閉鋼絲繩(7) —端固定有繩鎖(3),封閉鋼絲繩(7)從繩鎖(3) 處預留一定長度的鋼絲繩通過轉向滑輪(4)固定於轉杆的一端,轉杆的另一端連接拉杆的一端,拉杆的另一端與觸發機構(10)固定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I或2所述的一種安全防墜器,其特徵在於所述傳動機構包括連杆機構、轉向滑輪(4),所述封閉鋼絲繩(7) —端固定有繩鎖(3),封閉鋼絲繩(7)從繩鎖(3) 處預留一定長度的鋼絲繩通過轉向滑輪(4)固定於連杆機構一端,連杆機構的另一端與觸發機構(10)固定連接。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安全防墜器,包括限速器、壓力彈簧、壓力彈簧座、封閉鋼絲繩、第一滑輪和固定在第一滑輪軸上的重錘,所述封閉鋼絲繩穿過壓力彈簧依次繞過限速器、第一滑輪形成封閉繩環,封閉繩環跟隨轎廂上下運動,所述壓力彈簧座固定在封閉鋼絲繩上,壓力彈簧設在壓力彈簧座與轎廂之間,還設有傳動機構、觸發機構、拉力彈簧和安全鉗,轎廂失速下墜時限速器通過傳動機構觸發與之連接的觸發機構動作,從而使制約安全鉗動作的開關解除,拉力彈簧拉動安全鉗夾住轎廂導軌。本發明能使失速下墜的轎廂(吊籠)夾持在導軌上,有效防止了下墜的安全事故,保障人員的人身安全。本發明作為一種性能優良的安全防墜器廣泛應用於建築行業中。
文檔編號B66B5/22GK102602771SQ20121007840
公開日2012年7月25日 申請日期2012年3月13日 優先權日2012年3月13日
發明者王志文, 譚英強 申請人:譚錦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