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螺旋式燈頭專用夾持治具的製作方法
2023-05-08 00:50:06
本實用新型涉及夾持治具,特別涉及一種螺旋式燈頭專用夾持治具。
背景技術:
目前,家電製造行業中,進行螺旋式燈頭注塑生產的時候,依行業自動化生產注塑工藝需求,配合機械手用的治具通常採有夾片或軟膠夾取燈頭工件的方式,但在夾取的時候經常存在夾取不牢或空夾等現象,而導致機械手並沒有將燈頭工件放入到注塑機中,導致注塑不良品過高,注塑成本過高。
一種螺旋式燈頭專用夾持治具成為了需求,通過該治具的使用,能夠同時夾持多個螺旋式燈頭工件,並且夾持牢固穩定,不會出現夾持不牢或空夾現象。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針對上述問題,提供一種螺旋式燈頭專用夾持治具。
本實用新型為實現上述目的所採用的技術方案為:
一種螺旋式燈頭專用夾持治具,其包括連接板和定位板,該連接板與定位板通過連接杆連接,所述定位板上按間隔距離設有若干個容置螺旋式燈頭工件的定位孔,於所述連接板上對用所述定位孔設有用於將螺旋式燈頭工件頂出定位孔的頂出模組,於該定位板上對應所述定位孔設有用具將螺旋式燈頭工件夾持固定的夾持模組。
所述頂出模組包括頂出氣缸、推板和推桿,所述頂出氣缸氣缸軸向下地設置於該連接板上,該推板固定於頂出氣缸的氣缸軸末端,該推桿對應所述定位孔設置於該推板的下表面。
所述連接板上設有導套,於該推板上對應所述導套設有導杆,所述導杆可上下移動地穿置於所述導套中。
所述夾持模組包括夾持氣缸和夾持板,所述夾持氣缸固定於該定位板的上表面上,夾持氣缸的氣缸軸與所述夾持板固定連接,所述夾持板上對應所述定位孔設有夾持孔。
所述夾持孔的壁面上設有凹槽,所述凹槽中對應螺旋式燈頭工件設有夾持塊,該夾持塊與凹槽的底部之間設有壓力彈簧。
所述夾持板為兩個,該兩個夾持板對應定位板上的定位孔可左右移動地設置於該定位板的上表面上,對應每一夾持板於該定位板上設有兩個夾持氣缸,該兩個夾持氣缸的氣缸軸之間連接有連接條,所述連接條上設有連接塊,該連接塊與該夾持板固定連接。
所述夾持孔中設有兩所述凹槽。
其還包括蓋板,該蓋板覆蓋於所述夾持板上,該蓋板與定位板固定連接。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合理,設計巧妙,能夠同時夾持多個螺旋式燈頭工件,夾持牢固,不會出現夾持不牢、空夾的現象,避免因為空夾、夾持不牢的原因導致注塑不良的現象,降低注塑不良率,降低企業的生產製造成本。
下面結合附圖與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立體結構圖;
圖2是圖1的分解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中夾持模組的結構示意圖;
圖4是圖3中的A部放大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如圖1至圖4所示,本實用新型一種螺旋式燈頭專用夾持治具,其包括連接板1和定位板2,該連接板1與定位板2通過連接杆3連接,所述定位板2上按間隔距離設有若干個容置螺旋式燈頭工件15的定位孔21,於所述連接板1上對用所述定位孔21設有用於將螺旋式燈頭工件15頂出定位孔21的頂出模組,於該定位板2上對應所述定位孔21設有用具將螺旋式燈頭工件15夾持固定的夾持模組。
所述頂出模組包括頂出氣缸4、推板5和推桿6,所述頂出氣缸4氣缸軸向下地設置於該連接板1上,該推板5固定於頂出氣缸4的氣缸軸末端,該推桿6對應所述定位孔21設置於該推板5的下表面。
所述連接板1上設有導套7,於該推板5上對應所述導套7設有導杆8,所述導杆8可上下移動地穿置於所述導套7中。
所述夾持模組包括夾持氣缸9和夾持板10,所述夾持氣缸9固定於該定位板2的上表面上,夾持氣缸9的氣缸軸與所述夾持板10固定連接,所述夾持板10上對應所述定位孔21設有夾持孔101。
所述夾持孔101的壁面上設有凹槽,所述凹槽中對應螺旋式燈頭工件15設有夾持塊11,該夾持塊11與凹槽的底部之間設有壓力彈簧。
所述夾持板10為兩個,該兩個夾持板10對應定位板2上的定位孔21可左右移動地設置於該定位板2的上表面上,對應每一夾持板10於該定位板2上設有兩個夾持氣缸9,該兩個夾持氣缸9的氣缸軸之間連接有連接條12,所述連接條12上設有連接塊13,該連接塊13與該夾持板10固定連接。
所述夾持孔101中設有兩所述凹槽。
其還包括蓋板14,該蓋板14覆蓋於所述夾持板10上,該蓋板14與定位板固定連接。
使用時,螺旋式燈頭工件15放置於定位孔21中,夾持板10由夾持氣缸9推動,從而使夾持塊11壓緊螺旋式燈頭工件15將該螺旋式燈頭工件15固定,壓力彈簧起到夾持位置補償功能,避免夾持不牢,也不會導致夾持過緊。頂出氣缸4工作,推動推板5,從而推桿6將螺旋式燈頭工件15從定位孔21中推出。
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合理,設計巧妙,能夠同時夾持多個螺旋式燈頭工件,夾持牢固,不會出現夾持不牢、空夾的現象,避免因為空夾、夾持不牢的原因導致注塑不良的現象,降低注塑不良率,降低企業的生產製造成本。
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並非對本實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任何熟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範圍情況下,都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方法和技術內容對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做出許多可能的變動和修飾,或修改為等同變化的等效實施例。故凡是未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內容,依據本實用新型之形狀、構造及原理所作的等效變化,均應涵蓋於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