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3D裝飾材料的製作方法
2023-09-13 23:51:27 1

本發明涉及一種裝飾材料,特別是涉及一種3D裝飾材料。
背景技術:
3D畫是近幾年來悄然流行起來的裝修元素。由於3D畫面在視覺上的立體感強,且層次分明,色彩鮮豔,具有很強的視覺衝擊力,讓觀看的人駐景時間長,留下深刻的印象,成為新的裝修亮點
然而,現有的3D裝飾材料在應用到牆體或地面裝飾中存在圖片效果亮度不夠、時間久之後難清洗、圖片色彩容易黃變、容易起殼、邊角起層等問題,大大影響了裝飾效果。
因此,需要提供一種新的3D裝飾材料,材料簡單、裝飾操作步驟簡單且裝飾效果逼真的優點,以解決上述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第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3D裝飾材料,該裝飾材料用料簡單無毒,裝飾操作步驟簡便,色彩豔麗且裝飾效果逼真等優點。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一種3D裝飾材料,包含一圖案層和至少一表面包覆層;其中,所述圖案層的表面上均勻分布數個小孔,所述小孔貫穿所述圖案層;所述表面包覆層覆蓋整個所述圖案層。
在本發明一實施例中,所述表面包覆層材料為水性聚氨酯。
在本發明一實施例中,所述表面包覆層的厚度範圍為:120μm~140μm。
在本發明一實施例中,分布於所述圖案層表面的所述小孔的孔徑範圍為:1.0~1.4mm。
在本發明一實施例中,所述圖案層為熱塑性樹脂薄膜。
在本發明一實施例中,所述圖案層為PVC膜。
在本發明一實施例中,所述圖案層在不與所述表面包覆層相接觸的表面上設有粘合劑層。
在本發明一較佳實施例中,所述水性聚氨酯為市售產品,選自上海臺豐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的水性聚氨酯塗料:水性聚氨酯清漆;TF-9059Q。
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是,如無特殊說明,本發明中涉及的所有試劑均為有市售的產品。
在本發明中,通過在圖案層上增設作為表面包覆層的水性聚氨酯層,可以起到保護圖案層的作用。同時,由於增設了表面包覆層,使得獲得的裝飾材料具有不掉色、耐紫外線照射、硬度高等優點,並且視覺效果也更加栩栩如生。
此外,在本發明中通過在圖案層上設置小孔,使得在塗布所述表面包覆層時所述水性聚氨酯可以透過所述小孔與裝飾表面接觸,與所述圖案層上的粘合劑層相配合,起到更好地粘合效果。再者,將所述小孔的孔徑範圍設置為1.0~1.4mm,既可以確保所述圖案層的外觀不受影響,又能使所述水性聚氨酯與粘合劑層以最優比例相配合,獲得優化的附著力。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明所述3D裝飾材料的剖視圖;
圖2是本發明所述D裝飾材料的圖案層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實施例對本發明做詳細的說明,實施例旨在解釋而非限定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本發明所提到的方向用語,例如「上」、「下」、「前」、「後」、「左」、「右」、「內」、「外」、「側面」等,僅是參考附加圖式的方向。因此,使用的方向用語是用以說明及理解本發明,而非用以限制本發明。在圖中,結構相似的單元是以相同標號表示。特別說明的是,為了說明上的方便,所附附圖是以簡化示意的方式來呈現,並且也省略了與說明無關的細節。
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中提供一種3D裝飾材料,以下結合圖1及圖2對所述3D裝飾材料的結構進行詳細描述。
如圖1及圖2所示的,所述3D裝飾材料,包含一圖案層10和一表面包覆層20。所述圖案層10為PVC膜,所述表面包覆層20為水性聚氨酯,更優選為上海臺豐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的水性聚氨酯塗料。
如圖1所示的,所述圖案層10的一表面上(圖中的上表面)覆蓋有所述表面包覆層20,另一表面上(圖中的下表面)覆蓋有一粘合劑層30。並且,所述表面包覆層20的厚度為120μm。
如圖2所示的,在所述圖案層10的表面上均勻分布數個小孔12,所述小孔貫穿所述圖案層10,並且,所述小孔的孔徑為1.0mm。
在製造過程中,首先利用本領域常規列印方式在所述圖案層10的表面形成圖案,並在所述圖案層10上形成所述小孔12,隨後在所述圖案的背面塗布所述粘合劑層30。在實際應用中,首先利用所述粘合劑層30將所述圖案層10固定在裝飾面上,隨後室溫塗布所述表面覆蓋層20,帶所述表面覆蓋層20固化後,即可完成裝飾。
在本發明中,通過在圖案層上增設作為表面包覆層的水性聚氨酯層,可以起到保護圖案層的作用。同時,由於增設了表面包覆層,使得獲得的裝飾材料具有不掉色、耐紫外線照射、硬度高等優點,並且視覺效果也更加栩栩如生。
此外,在本發明中通過在圖案層上設置小孔,使得在塗布所述表面包覆層時所述水性聚氨酯可以透過所述小孔與裝飾表面接觸,與所述圖案層上的粘合劑層相配合,起到更好地粘合效果。再者,將所述小孔的孔徑範圍設置為1.0~1.4mm,既可以確保所述圖案層的外觀不受影響,又能使所述水性聚氨酯與粘合劑層以最優比例相配合,獲得優化的附著力。
本發明已由上述相關實施例加以描述,然而上述實施例僅為實施本發明的範例。必需指出的是,已公開的實施例並未限制本發明的範圍。相反地,包含於權利要求書的精神及範圍的修改及均等設置均包括於本發明的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