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電子器件引腳平整度整腳機的製作方法
2023-09-21 16:07:50 2

本實用新型屬於引腳平整度整腳機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電子器件引腳平整度整腳機。
背景技術:
IC,即集成電路,是integrated circuit的首字母縮寫,是採用半導體製作工藝,在一塊較小的單晶矽片上製作上許多電晶體及電阻器、電容器的元器件,並按照多層布線或遂道布線的方法將元器件組合成完整的電子電路,它在電路中用字母「IC」(也有用文字符號「N」等)表示,現有電子領域中廣義的IC是半導體元件產品的統稱,狹義的IC單指集成電路(晶片)。
被稱之為IC的電子元件與電路板或其他IC的連接對通過設置在IC上的引腳加以實現,在實際運用時,由於為引腳配置的引腳孔寬度不一,常需要對IC上引腳進行彎曲處理以改變兩排引腳之間的寬度。
現有技術中出現了專門用於電子元件引腳彎曲的裝置,即通過一個壓塊向處於同一排上的引腳施加壓應力,達到使得引腳彎曲的目的,現有裝置制動壓塊實現對引腳進行彎折時引腳彎折量的大小控制不便,不利於引腳的彎折精度,同時還存在彎折效率較低,不適用於大批量處理的缺陷。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電子器件引腳平整度整腳機,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本實用新型目的,採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電子器件引腳平整度整腳機,屬於引腳平整度整腳機領域,包括支撐支架、輸送帶、輸送軸、下壓板、下壓杆、加熱頭、固定凹槽、雷射切刀和雷射接收器,所述引腳平整度整腳機的兩側固定設置為支撐支架,所述支撐支架之間固定設置有輸送軸,所述輸送軸上固定設置有輸送帶,所述輸送帶上固定開設有固定凹槽,所述固定凹槽的正上方固定設置為下壓板,所述下壓板的上表面固定設置為下壓杆,所述下壓板的下表面固定設置有加熱頭,所述支撐支架上固定設置有雷射切刀,所述雷射切刀的正對面固定設置有雷射接收器。
優選的,所述加熱頭具體為一種電加熱頭,加熱頭的中央固定設置有通孔,使得引腳能夠自由通過。
優選的,所述輸送軸和輸送帶依靠齒輪或者氣缸驅動。
優選的,所述下壓杆和下壓板依靠氣缸或者油缸驅動。
優選的,所述雷射切刀和雷射接收器能夠自由調整高度。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新型電子器件引腳平整度整腳機結構簡單,設計新穎,使用方便,由於在新型電子器件引腳平整度整腳機上設置有支撐支架、輸送帶、輸送軸、下壓板、下壓杆、加熱頭、固定凹槽、雷射切刀和雷射接收器,使用支撐支架、輸送帶、輸送軸、下壓板、下壓杆、加熱頭、固定凹槽、雷射切刀和雷射接收器協同工作,使用下壓板、下壓杆和加熱頭壓實引腳,使用,優化了設計固定凹槽、雷射切刀和雷射接收器,切割引腳調整引腳平整度,滿足了設計要求。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電子器件引腳平整度整腳機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電子器件引腳平整度整腳機俯視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電子器件引腳平整度整腳機三維結構示意圖。
圖中:1、支撐支架;2、輸送帶;3、輸送軸;4、下壓板;5、下壓杆;6、加熱頭;7、固定凹槽;8、雷射切刀;9、雷射接收器。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
請參閱圖1-3所示,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電子器件引腳平整度整腳機,屬於引腳平整度整腳機領域,包括支撐支架1、輸送帶2、輸送軸3、下壓板4、下壓杆5、加熱頭6、固定凹槽7、雷射切刀8和雷射接收器9,所述引腳平整度整腳機的兩側固定設置為支撐支架1,所述支撐支架1之間固定設置有輸送軸3,所述輸送軸3上固定設置有輸送帶2,所述輸送帶2上固定開設有固定凹槽7,所述固定凹槽7的正上方固定設置為下壓板4,所述下壓板4的上表面固定設置為下壓杆5,所述下壓板4的下表面固定設置有加熱頭6,所述支撐支架1上固定設置有雷射切刀8,所述雷射切刀8的正對面固定設置有雷射接收器9。
工作原理:使用時,使用輸送軸3和輸送帶2將放置在固定凹槽7內部的集成電路輸送至合適的位置,使用下壓杆5帶動下壓板4,帶動加熱頭6對集成電路上的鬆動引腳進行加熱固定,使用雷射切刀8和雷射接收器9對不平整的引腳進行切割。
其中,所述加熱頭6具體為一種電加熱頭,加熱頭的中央固定設置有通孔,使得引腳能夠自由通過。
其中,所述輸送軸3和輸送帶2依靠齒輪或者氣缸驅動。
其中,所述下壓杆5和下壓板4依靠氣缸或者油缸驅動。
其中,所述雷射切刀8和雷射接收器9能夠自由調整高度。
儘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對於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實用新型的範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