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汙水處理的環保設備的製作方法
2023-12-01 05:52:26
本實用新型屬於環保設備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汙水處理的環保設備。
背景技術:
汙水處理是為使汙水達到排水某一水體或再次使用的水質要求,並對其進行淨化,以達到保護環境的過程。汙水處理過程中通常都會通過水泵連通並抽取汙水池中的水至反應池中進行去汙處理,處理後的水經清水池或直接排放或二次使用。通常情況下,可能會增加多個其他的處理池,這種汙水處理設備的功能特點較單一,可靠性較差,降低了過濾效率。
技術實現要素:
有鑑於此,本實用新型旨在提出一種汙水處理的環保設備,以解決上述問題的不足之處,在不加設其他處理池的情況下,實現自動控制。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的:
一種汙水處理的環保設備,包括底部通過過水管依次連通的汙水池、反應池和清水池,所述汙水池內部右側設有網格結構,所述汙水池右側安裝有電機,所述電機通過轉杆連接靠近網格結構前側的葉片,所述汙水池上設有警報器,在所述汙水池和反應池之間的過水管上依次設有水流速度傳感器、第一水泵,所述反應池內部右側安裝有吸附網絡,在所述反應池和清水池之間的過水管上設有第二水泵;
兩個所述水泵均通過變頻器連接至控制器,所述水流速度傳感器、警報器、電機均與控制器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控制器上連接有人機互動界面。
進一步的,所述過水管上分別設有第一電動閥門、第二電動閥門、第三電動閥門,所述電動閥門均連接至控制器。
進一步的,所述網格結構大小與汙水池截面相配,所述吸附結構大小與清水池截面相配。
進一步的,所述反應池上方設有加藥器,所述加藥器下側安裝有加藥流量計。
進一步的,所述清水池上安裝有次氯酸鈉消毒器。
相對於現有技術,本實用新型所述的一種汙水處理的環保設備具有以下優勢:
本實用新型所述汙水處理的環保設備在不增加處理池的情況下,通過自動控制提高汙水處理過程的可靠性,同時增加了過濾效率,操作簡單,並減輕了工作人員的負荷。
附圖說明
構成本實用新型的一部分的附圖用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理解,本實用新型的示意性實施例及其說明用於解釋本實用新型,並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不當限定。在附圖中:
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標記說明:
1-汙水池;11-網格結構;12-電機;13-葉片;14-第一電動閥門;15-水流速度傳感器;16-第一水泵;17-警報器;2-反應池;21-吸附網絡;22-加藥器;23-加藥流量計;24-第二電動閥門;25-第二水泵;3-清水池;31-次氯酸鈉消毒器;32-第三電動閥門。
具體實施方式
需要說明的是,在不衝突的情況下,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及實施例中的特徵可以相互組合。
下面將參考附圖並結合實施例來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
如圖1所示,一種汙水處理的環保設備,包括底部通過過水管依次連通的汙水池1、反應池2和清水池3,所述汙水池1內部右側設有網格結構11,所述汙水池1右側安裝有電機12,所述電機12通過轉杆連接靠近網格結構11前側的葉片13,所述汙水池1上設有警報器17,在所述汙水池1和反應池2之間的過水管上依次設有水流速度傳感器15、第一水泵16,所述反應池2內部右側安裝有吸附網絡21,在所述反應池2和清水池3之間的過水管上設有第二水泵25;兩個所述水泵均通過變頻器連接至控制器,所述水流速度傳感器15、警報器17和電機12均與控制器連接(圖中未畫出)。
所述控制器上連接有人機互動界面(圖中未畫出)。
所述過水管上分別設有第一電動閥門14、第二電動閥門24、第三電動閥門32,所述電動閥門均連接至控制器。
所述網格結構11大小與汙水池1截面相配,能夠全面攔截汙水池1中的大體積廢物,所述吸附結構21大小與清水池2截面相配。
所述反應池上方設有加藥器22,所述加藥器22下側安裝有加藥流量計23,實時顯示加藥情況。
所述清水池3上安裝有次氯酸鈉消毒器31,向清水池3中對反應池出來的水進行消毒。
本實施例的工作過程如下:
在人機互動界面中設定好水流速度和最小水流速度,控制器通過變頻器控制水泵的轉速,控制電動閥門打開;
在汙水池1中先利用網格結構11進行初步過濾,控制器啟動第一水泵16,汙水通過過水管排出,此時水流速度傳感器15監測水流速度並將速度信號轉化為電信號傳遞給控制器,當檢測到水流速度變小時,控制器控制啟動電機12,電機12驅動葉片13轉動,清理掉附著在網格結構11上的大體積廢物,當水流速度增大後,停止電機12工作;當檢測到水流速度低於設定的最小水流速度時,控制器控制警報器17響鳴,提示工作人員來查看汙水池1情況,或者撈出大體積廢物或者汙水排放完畢;
經過汙水池1預處理的汙水流到反應池2內後,通過加藥器22加藥進行汙水處理反應,並通過吸附結構21進行細微過濾,此時處理後的水通過第二水泵25抽入清水池3並進行消毒處理,最終排出清水池3。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並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