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踏運動機的製作方法
2023-06-07 18:59:26 1
專利名稱:腳踏運動機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是關於一種腳踏運動機,尤指一種可慣性運動及具橢圓狀活動軌跡的腳踏運動器。
現有的踏步機,主要是將踏板前端穿設在主座前部橫杆中,並在踏板後底部設一油壓缸於主座的後部組座上,且藉一換向齒輪以為二踏板的連動構造,以使該二踏板在踩踏時具一上、一下步行的狀態,而利用油壓缸以產生踩踏的阻力,籍以提供使用者為有效性的運用,惟該常用踏步機在使用上具有下述的缺點一、在腳踏運動的運動上是屬階段式,即有作用力時方具連動的效果。
二、踏板僅為上、下的運動狀態,是屬原地踏步型。故而在踩踏運動上較為單調。
三、不具慣性的特性,即腳踏運動無連續性,故而僅用於踏步的運動,而無法模擬跑步的運動。
本實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於提供使用者踩踏運動時具有連續的慣性,且在運動上為橢圓狀軌跡運動,可令在使用時為跑步的模擬踩踏運動。
本實用新型的次要目的,在於藉由慣性與活動軌跡的特性,使踏步運動時在往復行程中具有變化性,藉以提供使用者使用的興趣與趣味,有效改善傳統單純踩踏方式。
為達成上述的目的,本實用新型採用的技術方案是在一主杆的二端設前、後立柱,且在前、後立柱的底端各別固設穿管與橫杆,而為一主架體;在該主架體的二側各設有一底部具軸管的擺杆,且該穿管與軸管的二側各組設一管套,而在該軸管的外側更設有一側杆,該側杆的內、外則組設一管套及端蓋,上述的軸管、穿管及側杆,藉其所設管套的中心孔以供一組軸穿設;上述的擺杆上端設有一端組座,該端組座可供一前端具有端組座的作用杆樞設,而在擺杆的端組座下方可供一前連杆的端部樞組,末端則與一後連杆前端樞組,而該後連杆的末端則樞設在上述作用杆末端底部的組座上;另,設一飛輪與轉輪於主杆開設的輪槽中,且該轉輪藉由一皮帶以傳動該飛輪,該轉輪的二側於主杆的外部各組設有一曲柄,該曲柄則與一後連杆樞設。
本實用新型的腳踏運動機,在踩踏運動時具有連續的慣性,且是橢圓狀軌跡運動,可模擬跑步運動,在踏步運動時的往復行程中具有變化性,以提高使用者的興趣。
為使了解本實用新型的目的、特徵及功效,茲藉由下述的實施例,並配合所附的圖示,對本實用新型做一詳細說明,說明如後
圖1是為本實用新型的構造分解示意圖;圖2是為本實用新型的整體組合外觀示意圖;圖3是為本實用新型的踩踏動作示意圖;圖4是為本實用新型的連續動作示意圖。
請參閱
圖1,是為本實用新型的構造分解示意圖。如圖所示主架體是在一主杆1的前、後,往下各垂設一前、後立柱11、12,於該前、後立柱11、12的底端各別固設穿管13及橫杆2。
在該穿管13的二側各組設一具中心孔的管套31,並於穿管13的二側各設有一軸管41,該軸管41的二側亦組設有具中心孔的管套31,且在各軸管41的外側設有一側杆21,在該側杆21的內、外端各別套設一具中心孔的管套31及端蓋3。藉由上述各管套31所設的中心孔,以供一結合穿組的組軸設置。
上述的二軸管41各設有一上端為端組座42的擺杆4,且在端組座42的下方藉由軸梢,與一前連杆5的端部樞組,該前連杆5的後部與一後連杆51前端樞組,且在後連杆51的前部設有凹缺52,以避免連動的幹涉,而後連杆51的末端則樞組在上部橫設的作用杆9末端底部的組座92上,而該作用杆9前部的端組座91則與上述擺杆4的端組座42樞組,而構成一連動架構。
另,上述的主杆1開設有前、後的輪孔,分別供一飛輪8、轉輪7軸設在主杆1中,且該轉輪7藉由皮帶傳動飛輪8。該轉輪7的二側在主杆1的外部各設有一曲柄6,該曲柄6且穿設於後連杆51上。
當施力於一側作用杆9時,可藉由後連杆51經由曲柄6帶動轉輪7(如圖3所示),同時經由前連杆5與擺杆4支點的作用與限制,使該作用杆9可為前、後、下斜、上斜的橢圓軌跡運動(如圖4所示),並藉該轉輪7帶動飛輪8而使二側作用杆9產生慣性運動。以供使用者自行速度變化的調整,而踩踏的阻力則由連動架構與飛輪8產生。
請參閱圖2,是為本實用新型的整體組合外觀示意圖。如圖所示上述的構造中,該二擺杆4及作用杆9的端組座42、91所樞組的梢軸可供一手杆C底端末的穿管套設,並具適當的摩擦阻力。而在該主杆1的前端固設有一計數表A,且二作用杆9上各固設有一踏板B。
承上所述,本實用新型在構造上不同以往的踏步機,且在連動的作用、效果不同踏步機單純運動模式,具實用與利用的價值,於是依法提出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祈早日賜準專利,實感德便。
權利要求1.一種腳踏運動機,其特徵是在一主杆的二端設前、後立柱,且在前、後立柱的底端各別固設穿管與橫杆,而為一主架體;在該主架體的二側各設有一底部具軸管的擺杆,且該穿管與軸管的二側各組設一管套,而在該軸管的外側更設有一側杆,該側杆的內、外則組設一管套及端蓋,上述的軸管、穿管及側杆,藉其所設管套的中心孔以供一組軸穿設;上述的擺杆上端設有一端組座,該端組座可供一前端具有端組座的作用杆樞設,而在擺杆的端組座下方可供一前連杆的端部樞組,末端則與一後連杆前端樞組,而該後連杆的末端則樞設在上述作用杆末端底部的組座上;另,設一飛輪與轉輪於主杆開設的輪槽中,且該轉輪藉由一皮帶以傳動該飛輪,該轉輪的二側於主杆的外部各組設有一曲柄,該曲柄則與一後連杆樞設。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腳踏運動機,其特徵是該擺杆的端組座上部樞設有一手杆。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腳踏運動機,其特徵是該作用杆的上部固設一踏板。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腳踏運動機,其特徵是該主杆的前端固設有一計數器。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腳踏運動機,其特徵是該後連杆的前端設有一凹缺。
專利摘要一種腳踏運動機,在一主杆的二端設前、後立柱,且在前、後立柱的底端各別固設穿管與橫杆,為一主架體。主架體的二側各設有一底部具軸管的擺杆,擺杆上端設有一端組座,該端組座供一前端具有端組座的作用杆樞設,在擺杆的端組座下方供一前連杆的端部樞組,末端則與一後連杆前端樞組,而該後連杆的末端則樞設在作用杆末端底部的組座上。設一飛輪與轉輪於主杆開設的輪槽中,且該轉輪藉由一皮帶以傳動飛輪,轉輪通過曲柄與一後連杆樞設。
文檔編號A63B22/06GK2309859SQ9725084
公開日1999年3月10日 申請日期1997年8月21日 優先權日1997年8月21日
發明者張紹營 申請人:張紹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