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可調節高度的平衡輪結構的製作方法
2023-06-02 20:05:36
一種可調節高度的平衡輪結構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可調節高度的平衡輪結構,包括軸承座、平衡輪支撐座、左平衡輪支撐板、右平衡輪支撐板、平衡輪總成、螺釘;所述平衡輪支撐座上端為圓柱狀,圓柱狀部分和軸承座之間設有軸承,平衡輪支撐座可相對於軸承座旋轉;所述平衡輪支撐座下端呈月牙狀,月牙狀上設有5個左右貫穿的第一通孔;所述左平衡輪支撐板、右平衡輪支撐板對稱地設置在平衡輪支撐座月牙狀的兩側,且兩者後端設有與第一通孔偏心的第二通孔;所述螺釘依次穿過左平衡輪支撐板、平衡輪總成、右平衡輪支撐板,並用螺母鎖緊;所述本發明當平衡輪總成受到一定磨損時,利用第一通孔和第二通孔的偏心來將平衡輪輪調節到合適的安裝高度,保證整車的駕駛性能不受到影響。
【專利說明】一種可調節高度的平衡輪結構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平衡輪結構的改進,特別是容易受到磨損的平衡輪結構。
【背景技術】
[0002]現有的叉車上的平衡輪的高度多為不可調式,當平衡輪受到磨損時,只能將平衡輪換掉,成本較大。為此,我們研發了一種可調節高度的平衡輪結構。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目的是為了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而提供一種可調節高度的平衡輪結構。
[0004]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採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可調節高度的平衡輪結構,包括軸承座、平衡輪支撐座、左平衡輪支撐板、右平衡輪支撐板、平衡輪總成、螺釘;所述平衡輪支撐座上端為圓柱狀,圓柱狀部分和軸承座之間設有軸承,平衡輪支撐座可相對於軸承座旋轉;所述平衡輪支撐座下端呈月牙狀,月牙狀上設有5個左右貫穿的第一通孔;所述左平衡輪支撐板、右平衡輪支撐板對稱地設置在平衡輪支撐座月牙狀的兩側,且兩者後端設有與第一通孔偏心的第二通孔;所述螺釘依次穿過左平衡輪支撐板、平衡輪總成、右平衡輪支撐板,並用螺母鎖緊。
[0005]優選的,所述平衡輪支撐座、左平衡輪支撐板、右平衡輪支撐板上最底部的第一通孔和第二通孔是同心的,其餘4組孔都是偏心的。當平衡輪受到磨損時,只需將最底部的第一通孔和第二通孔用螺釘鎖緊,時,可根據具體情況轉動左平衡輪支撐板、右平衡輪支撐板使其餘4組偏心孔的任意一組同心,並用螺釘鎖緊,實現將平衡輪調節到合適的安裝高度,保證整車的駕駛性能不受到影響。
[0006]由於上述技術方案的運用,本發明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下列優點:
所述本發明對現有叉車上的平衡輪結構進行優化改進,當平衡輪總成受到一定磨損時,利用第一通孔和第二通孔的偏心來將平衡輪輪調節到合適的安裝高度,在無需換掉平衡輪的情況下,保證整車的駕駛性能不受到影響。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7]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技術方案作進一步說明:
附圖1為本發明所述的可調節高度的平衡輪結構的裝配立體圖;
附圖2為本發明所述的可調節高度的平衡輪結構(平衡輪磨損前)的裝配立體圖;附圖3為本發明所述的可調節高度的平衡輪結構(平衡輪磨損後)的裝配立體圖;其中:1、右平衡輪支撐板;2、軸承座;3、第一螺釘;4、平衡輪支撐座;5、左平衡輪支撐板;6、第二螺釘;7、平衡輪總成。
【具體實施方式】
[0008]下面結合附圖及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
[0009]附圖1-3為本發明所述的一種可調節高度的平衡輪結構,包括軸承座2、平衡輪支撐座4、左平衡輪支撐板5、右平衡輪支撐板1、平衡輪總成7、第一螺釘3、第二螺釘6 ;所述平衡輪支撐座4上端為圓柱狀,圓柱狀部分和軸承座2之間設有軸承,平衡輪支撐座4可相對於軸承座2旋轉;所述平衡輪支撐座4下端呈月牙狀,月牙狀上設有5個左右貫穿的第一通孔;所述左平衡輪支撐板5、右平衡輪支撐板I對稱地設置在平衡輪支撐座4月牙狀的兩偵牝且兩者後端設有與最底部第一通孔同心的第二通孔、與其餘第一通孔偏心的第三通孔;所述第一通孔和第二通孔用第一螺釘3鎖緊;所述第二螺釘6依次穿過左平衡輪支撐板5、平衡輪總成7、右平衡輪支撐板1,並用螺母鎖緊。
[0010]如圖2所示,當平衡輪總成7完好時,轉動左平衡輪支撐板5、右平衡輪支撐板1,使從上往下第二個第一通孔與第三通孔同心,並用用螺釘(螺釘省略)鎖緊。
[0011]如圖3所示,當平衡輪總成7受到磨損時,轉動左平衡輪支撐板5、右平衡輪支撐板I,使最頂部的第一通孔與第三通孔同心,並用用螺釘(螺釘省略)鎖緊,可將平衡輪總成7調整到與平衡輪總成7完好時相同的安裝高度。
[0012]所述本發明對現有叉車上的平衡輪結構進行優化改進,當平衡輪總成受到一定磨損時,利用第一通孔和第二通孔的偏心來將平衡輪輪調節到合適的安裝高度,在無需換掉平衡輪的情況下,保證整車的駕駛性能不受到影響。
[0013]上述實施例只為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構思及特點,其目的在於讓熟悉此項技術的人士能夠了解本發明的內容並加以實施,並不能以此限制本發明的保護範圍,凡根據本發明精神實質所作的等效變化或修飾,都應涵蓋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可調節高度的平衡輪結構,包括軸承座、平衡輪支撐座、左平衡輪支撐板、右平衡輪支撐板、平衡輪總成、螺釘;所述平衡輪支撐座上端為圓柱狀,圓柱狀部分和軸承座之間設有軸承,平衡輪支撐座可相對於軸承座旋轉;所述平衡輪支撐座下端呈月牙狀,月牙狀上設有5個左右貫穿的第一通孔;所述左平衡輪支撐板、右平衡輪支撐板對稱地設置在平衡輪支撐座月牙狀的兩側,且兩者後端設有與第一通孔偏心的第二通孔;所述螺釘依次穿過左平衡輪支撐板、平衡輪總成、右平衡輪支撐板,並用螺母鎖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調節高度的平衡輪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平衡輪支撐座、左平衡輪支撐板、右平衡輪支撐板上最底部的第一通孔和第二通孔是同心的,其餘4組孔都是偏心的,當平衡輪受到磨損時,只需將最底部的第一通孔和第二通孔用螺釘鎖緊,時,可根據具體情況轉動左平衡輪支撐板、右平衡輪支撐板使其餘4組偏心孔的任意一組同心,並用螺釘鎖緊,實現將平衡輪調節到合適的安裝高度,保證整車的駕駛性能不受到影響。
【文檔編號】B66F9/075GK104495701SQ201410804866
【公開日】2015年4月8日 申請日期:2014年12月23日 優先權日:2014年12月23日
【發明者】臧燦平 申請人:蘇州先鋒物流裝備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