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高負壓釋放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06-02 05:36:51
專利名稱:一種高負壓釋放裝置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心胸外科診療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應用在閉式胸腔引流器中的高 負壓釋放裝置。
背景技術:
目前在心胸外科使用胸腔引流系統進行引流時,很多時候需要進行負壓吸引,而 在進行負壓吸引時很容易造成患者肺內高負壓,從而使肺部過渡膨脹,影響治療。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能夠在病人胸腔內形成高負壓時及時進行釋放 的高負壓釋放裝置。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採用的技術方案如下本實用新型的高負壓釋放裝置,包括兩個相互連通的中空柱,其中一個中空柱內 一端設有按墊,該中空柱中和另一個中空柱的連通處設在按墊內側,在按墊內側還設有彈 簧,在彈簧外側設有底板,另一個中空柱和負壓區域相通。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本實用新型的高負壓釋放裝置安裝到負壓吸引裝置上,和負壓吸引裝置上直接 和胸腔相通的區域連通,當胸腔內部出現負壓時,高負壓釋放裝置的按墊會被大氣壓向內 按壓,到負壓足夠高時,該按墊會被按壓到兩個中空柱連通處,從而使高負壓區域和外界連 通,外界大氣進入高負壓區域補償,從而將高負壓釋放掉。本實用新型的高負壓釋放裝置解 除了在引流過程中高負壓給患者帶來的威脅。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高負壓釋放裝置的一個具體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高負壓釋放裝置在閉式胸腔負壓引流瓶中應用的結構示意 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進一步進行闡述。參見附圖1,本實用新型的高負壓釋放裝置的實施例中包括兩個中空柱體中空 柱體1和中空柱體3,兩個中空柱體通過通道2相通,在中空主體1內依次設置按墊4、彈簧 5,在彈簧5外側設有底板6,中空柱體3通過通道7和高負壓區域相通。參見附圖2,為本實用新型應用在一個閉式胸腔引流器中的結構圖,該閉式胸腔引 流器包括依次設置的密閉腔負壓調節腔A、氣體監測腔C、引流收集腔D,負壓調節腔A內 有一根和外界連通、並延伸到其底部的管子8,負壓調節腔A和氣體監測腔C頂部連通,並在 相通處9設有閥門,氣體監測腔C的頂部設有出氣管10,引流收集腔D的頂部和氣體監測腔C的底部高負壓監護腔B相通,引流收集腔D的頂部設有液、氣收集管12,使用時,該液、 氣收集管12可連接插入患者肋間隙的針頭,引流收集腔D包括三個頂部連通的副腔,在高 負壓監護腔B中設有閥門13、浮球14、阻塞圓柱15用來進行高負壓保護,本實用新型的高 負壓釋放裝置11安裝在高負壓監護腔B的頂部,其中中空柱體1帶有按墊4的一端伸出腔 外,中空柱體3置於高負壓監護腔B內並通過通道7和高負壓監護腔相通,本實用新型的高 負壓釋放裝置和該閉式胸腔引流器的其他接觸部分密封。使用本實用新型的閉式胸腔引流器在工作時,首先在氣體監測腔C內注入2cm高 的水,並根據需要在負壓調節腔A內注入5-20cm高的水,當水加多時可以通過注射器插入 設在負壓調節腔A背部的矽膠軟賽16、氣體監測腔C背部的矽膠軟塞17將多餘的水抽處, 使用時將連接在液、氣收集管12上的針頭插到患者肋間隙內,並在需要負壓吸引時在出氣 管3處連接吸引機,在負壓調節腔A、氣體監測腔C的連通處形成相當於負壓調節腔A水柱 高度的負壓,患者胸腔內的氣體被不斷抽出,當患者胸腔內形成高負壓時,也就在高負壓監 護腔B處形成高負壓,當負壓高到一定程度,浮球14向上堵住閥門13,避免氣體監測腔C倒 流,而安裝在高負壓監護腔B頂部的本實用新型的高負壓釋放裝置11的按墊4被外界的氣 壓向內按壓,使得中空圓柱3和外界連通,從而空氣進入高負壓監護腔B內,高負壓被釋放, 按墊4在彈簧5的作用下重又回到原位,而浮球14也離開閥門13,引流可以繼續進行,本實 用新型的高負壓釋放裝置也可以通過用手按壓按墊4的方式釋放高負壓。上述實施例為本實用新型較佳的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並不僅僅受 上述實施例的限制,其他的任何未背離本實用新型的構思下所作的修改都在本實用新型的 等效的置換方式,亦都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
權利要求1.高負壓釋放裝置,其特徵在於包括兩個相互連通的中空柱,其中一個中空柱內一 端設有按墊,該中空柱中和另一個中空柱的連通處設在按墊內側,在按墊內側還設有彈簧, 在彈簧外側設有底板,另一個中空柱和負壓區域相通。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應用在閉式胸腔引流器中的高負壓釋放裝置,該裝置包括兩個相互連通的中空柱,其中一個中空柱內一端設有按墊,該中空柱中和另一個中空柱的連通處設在按墊內側,在按墊內側還設有彈簧,在彈簧外側設有底板,另一個中空柱和負壓區域相通。本實用新型的高負壓釋放裝置可以自動釋放負壓區域產生負壓,避免了閉式胸腔引流器進行負壓吸引時在患者胸腔內可能產生持續高負壓的危險。
文檔編號A61M1/04GK201862028SQ20102060183
公開日2011年6月15日 申請日期2010年11月11日 優先權日2010年11月11日
發明者何建慶 申請人:何建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