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病床生活護理架的製作方法
2023-06-01 17:03:36 2
專利名稱:一種病床生活護理架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病床生活護理架。
背景技術:
在醫院的病房裡有許多病人由於不能下床走動,每天的所有時間都得在病床上渡過。在這些病人中間有很大一部分人自身尚還具備著在床上坐起來的功能,但是由於受病房現有條件的限制,他們吃飯、洗頭,洗臉時都存在著一定的困難,只能是依賴於他人幫助。 如果為他們在病床上設置一個病床生活護理架,不僅可以為他們的日常生活帶來一些方便,也可以大大地減輕處理人員及家屬們的護理負擔。目前雖然已經有了一些病床生活護理架的相關設計,但是由於這種設施畢竟不是一種固定裝置,每於都需要多次的展開和收起,現有設計的展開和收起的操作都很麻煩,而且其存放也需要佔用許多特殊的空間。
發明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發明目的在於提供一種病床生活護理架,該病床生活護理架展開時特別容易,收起時又不佔有多大空間。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該病床生活護理架由前U形架、後U形架及桌面構成; 兩個U形架與病床同寬,倒立設置在病床的上方;U形架上兩側立柱的底端固定在病床兩側床架管上的滑動套上;後U形架上立柱的頂部向床尾方向彎曲,向後探出一個床架管直徑的距離;其橫梁的中心處裝有一個滑動套,滑動套的頂部裝有一根旋轉軸,桌面的一側通過旋轉軸固定在後U形架上;桌面另一側的底部裝有與前U形架上橫梁管徑相匹配的U形卡座。上述的前U形架還可以由病床兩側的旋轉支杆代替;旋轉支杆的底端固定在病床兩側床架管上的滑動套上,在桌面底部的床頭側裝有傾斜設置的支杆座,該支杆座為一小節套管,其口徑略大於旋轉支杆的外徑。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護理架能夠為病人的生活提供諸多的方便,同時也會大大地減少護理人員的工作量。本設計結構緊湊,不僅其展開和收起操作都特別容易,而且所佔用的空間也非常小,不會給病房的衛生環境造成混亂。
以下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
對本實用新型加以詳細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
圖1展開狀態下的結構示意圖。圖3為實施例2的結構示意圖。圖4為圖3展開狀態下的結構示意圖。圖中標號1、前U形架2、後U形架3、桌面 4、立柱5、床架管6、橫梁[0014]7、滑動套 8、旋轉軸 9、U形卡座10、旋轉支杆11、支杆座。
具體實施方式
例 1如
圖1、圖2所示,該病床生活護理架由前U形架1、後U形架2及桌面3構成;兩個U形架與病床同寬,倒立設置在病床的上方;U形架上兩側立柱4的底端固定在病床兩側床架管5上的滑動套7上;後U形架2上的立柱4頂部向床尾方向彎曲,向後探出一個床架管5直徑的距離;其橫梁6的中心處裝有一個滑動套7,滑動套7的頂部裝有一根旋轉軸8, 桌面3的一側通過旋轉軸8固定在後U形架2上;另一側的底部裝有與前U形架上橫梁6 管徑相匹配的U形卡座9。例 2如圖3、圖4所示,例1中的前U形架1由病床兩側的旋轉支杆10代替;旋轉支杆 10的底端固定在病床兩側床架管5上的滑動套7上,桌面3底部床頭側裝有傾斜設置的支杆座11,該支杆座11為一小節套管,其口徑略大於旋轉支杆10的外徑。
權利要求1.一種病床生活護理架,其特徵在於該病床生活護理架由前U形架(1)、後U形架(2) 及桌面C3)構成;兩個U形架與病床同寬,倒立設置在病床的上方;U形架上兩側立柱(4) 的底端固定在病床兩側床架管( 上的滑動套(7)上;後U形架( 上立柱的頂部向床尾方向彎曲,向後探出一個床架管( 直徑的距離;在其橫梁(6)的中心處裝有一個滑動套(7),滑動套(7)的頂部裝有一根旋轉軸(8),桌面(3)的一側通過旋轉軸(8)固定在後U形架( 上;桌面C3)另一側的底部裝有與前U形架上橫梁(6)管徑相匹配的U形卡座 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病床生活護理架,其特徵在於所述的前U形架(1)由病床兩側的旋轉支杆(10)代替;旋轉支杆(10)的底端固定在病床兩側床架管( 上的滑動套 (7)上,桌面C3)底部床頭側裝有傾斜設置的支杆座(11),該支杆座(11)為一小節套管,其口徑略大於旋轉支杆(10)的外徑。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病床生活護理架,由前後兩個U形架及桌面構成;U形架與病床同寬,兩側的立柱固定在病床兩側床架管上的滑動套上;後U形架的頂部向後探出;其橫梁上的滑動套上裝有旋轉軸,桌面的一側通過旋轉軸固定在後U形架上;另一側的底部裝有U形卡座。上述的前U形架還可以由病床兩側的旋轉支杆代替;在桌面底部的床頭側裝有傾斜設置的支杆座。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護理架能夠為病人的生活提供諸多的方便,同時也會大大地減少護理人員的工作量。本設計結構緊湊,不僅其展開和收起操作都特別容易,而且所佔用的空間也非常小,不會給病房的衛生環境造成混亂。
文檔編號A61G7/05GK202314045SQ20112043493
公開日2012年7月11日 申請日期2011年10月30日 優先權日2011年10月30日
發明者任國忠, 吳穎, 崔穎, 張燕, 王波 申請人:任國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