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商業展櫃用迴轉散熱led日光燈管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06-12 09:01:26
本實用新型是一種商業展櫃用迴轉散熱led日光燈管裝置,屬於日光燈領域。
背景技術:
LED日光燈管是採用CREE與AOD超高亮LED白光作為發光光源,外殼為亞克力/鋁合金(客戶定義),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採用小功率器件,採用的LED顆粒比較多,成本較低,但整體照度水平低,另一種採用貼片式功率器件,採用LED顆粒少,照度水平較高,但對光學設計的要求很高,否則分布控制較差,眩光問題嚴重。
現有技術公開申請號為:CN201420500641.9的一種商業展櫃用迴轉散熱Led日光燈管裝置,明顯提高產品質量,散熱性能好,光衰減小,同樣的光亮度下電量能耗降低一半,延長使用壽命;拆裝方便、運輸損耗小,減少維修維護成本;節約大量時間、能源資源,經濟效益良好,便於推廣。是由:Led日光燈座,Led日光燈管殼體,Led光模基板,Led燈珠,Led日光燈引針,Led日光燈管散熱罩,Led驅動電源裝置,電源導線,固定裝置,散熱罩裝配半孔,Led燈固定安裝孔,引針槽孔,燈管殼體導向鍵,Led光模裝配槽,散熱罩導向卡槽,散熱葉條,散熱導流槽構成Led日光燈管殼體的兩端同軸線設置圓筒形的Led日光燈座,Led日光燈座中部均布設置一對引針槽孔,引針槽孔內設置Led日光燈引針。但是該產品沒有導軌裝置,不能通過阻燃絕緣底座和PVC單臂連接支架,不能移動和旋轉,不方便使用。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種商業展櫃用迴轉散熱led日光燈管裝置,其結構包括連接頭、燈座、PVC單臂、導軌、電源線、散熱孔、阻燃絕緣底座、支架、連接孔、支架下蓋、燈管,所述燈座與支架固定連接,所述PVC單臂與阻燃絕緣底座活動連接,所述導軌與阻燃絕緣底座固定連接,所述電源線設於支架內部,所述散熱孔設於支架上方,所述阻燃絕緣底座設於支架上方,所述支架設於支架下蓋上方,所述連接孔與連接頭活動連接,所述支架下蓋設於燈管上方,所述燈管與燈座活動連接,所述阻燃絕緣底座設有固定螺母、卡位塊、旋轉頭,所述固定螺母與阻燃絕緣底座固定連接,所述卡位塊設於阻燃絕緣底座側邊,所述旋轉頭設於卡位塊下方。
進一步地,所述支架下蓋兩側設有兩個燈座。
進一步地,所述導軌下方均勻分布著一排散熱孔。
進一步地,所述支架側邊均布分布著兩個PVC單臂。
進一步地,所述所述連接頭與燈管固定連接。
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商業展櫃用迴轉散熱led日光燈管裝置,設有導軌裝置,通過阻燃絕緣底座和PVC單臂連接支架,方便移動和旋轉,支架上設有散熱孔,可充分散熱延長燈管的使用壽命。
附圖說明
通過閱讀參照以下附圖對非限制性實施例所作的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其它特徵、目的和優點將會變得更明顯: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商業展櫃用迴轉散熱led日光燈管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導軌旋轉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連接頭-1、燈座-2、PVC單臂-3、導軌-4、電源線-5、散熱孔-6、阻燃絕緣底座-7、支架-8、連接孔-9、支架下蓋-10、燈管-11、固定螺母-70、卡位塊-71、旋轉頭-72。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徵、達成目的與功效易於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請參閱圖1、圖2,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商業展櫃用迴轉散熱led日光燈管裝置技術方案:其結構包括連接頭1、燈座2、PVC單臂3、導軌4、電源線5、散熱孔6、阻燃絕緣底座7、支架8、連接孔9、支架下蓋10、燈管11,所述燈座2與支架8固定連接,所述PVC單臂3與阻燃絕緣底座7活動連接,所述導軌4與阻燃絕緣底座7固定連接,所述電源線5設於支架8內部,所述散熱孔6設於支架8上方,所述阻燃絕緣底座7設於支架8上方,所述支架8設於支架下蓋10上方,所述連接孔9與連接頭1活動連接,所述支架下蓋10設於燈管11上方,所述燈管11與燈座2活動連接,所述阻燃絕緣底座7設有固定螺母70、卡位塊71、旋轉頭72,所述固定螺母70與阻燃絕緣底座7固定連接,所述卡位塊71設於阻燃絕緣底座7側邊,所述旋轉頭72設於卡位塊71下方,所述支架下蓋10兩側設有兩個燈座2,所述導軌4下方均勻分布著一排散熱孔6,所述支架8側邊均布分布著兩個PVC單臂3,所述所述連接頭1與燈管11固定連接。
在進行使用時,導軌4上設有阻燃絕緣底座7和PVC單臂3,通過與支架8連接,控制燈管的照明方向,支架8上設有多個散熱孔6可充分散熱延長燈管使用壽命。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徵和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於上述示範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徵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範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範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範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並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