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壓縮式垃圾車汙水導流裝置製造方法
2023-08-04 03:34:56
一種壓縮式垃圾車汙水導流裝置製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提供了一種壓縮式垃圾車汙水導流裝置,可解決現有技術汙水滲漏的問題。所述裝置包括:過濾孔板(5),其設置在壓縮式垃圾車廂體(1)前端、推板油缸支架(2)底部的支架地板(11)上,以便過濾汙水;沉降管(7),其設置在過濾孔板(5)下部並與過濾孔板(5)相通,在沉降管7的中部設置有側開口;沉澱管蓋板(9),其通過配對法蘭安裝在沉降管(7)的底部;導流管(6),其安裝在沉降管(7)的中部的側開口上並與沉降管(7)相通以便將沉降管(7)中的汙水導出。本實用新型的導流裝置可有效的對汙水中的較大汙物進行過濾,減少淤積;設置圓管式沉降槽,可使汙物進一步沉澱,避免沉積到軟管或汙水箱內。
【專利說明】一種壓縮式垃圾車汙水導流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導流裝置,尤其涉及一種壓縮式垃圾車汙水導流裝置。
【背景技術】
[0002]目前,環衛車輛得到了比較廣泛的應用,環衛車輛的二次汙染始終是一個大難題,即便是壓縮式垃圾車,汙水的滲漏現象始終無法根除。常常會對城市路面造成汙染,而現有的後壓縮式垃圾車產品的汙水處理主要存在兩大問題:一是收集裝置容積小,現有技術都是汙水箱布置在一側,擴容能力有限;二是現有技術平面型底板直接在底盤上開孔,汙水流出管焊接在廂體底板的孔下部。凹型底板直接在推板軌道側面開孔,汙水流出管焊接其後。這兩種汙水流出管的安裝方式都很容易地被垃圾擠出的汙水中的固體顆粒物淤積,流動性較差,而且清淤也很不方便。所以造成汙水不能很好地導流進汙水箱,反而從後部垃圾箱與填裝器結合部洩露出來,造成了二次汙染,滲漏嚴重。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提供了一種壓縮式垃圾車汙水導流裝置,可解決現有技術汙水滲漏的問題。
[0004]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提供了一種壓縮式垃圾車汙水導流裝置,所述裝置包括:過濾孔板,其設置在壓縮式垃圾車廂體前端、推板油缸支架底部的支架地板上,以便過濾汙水;沉降管,其設置在過濾孔板下部並與過濾孔板相通,在沉降管7的中部設置有側開口 ;沉澱管蓋板,其通過配對法蘭安裝在沉降管的底部;導流管,其安裝在沉降管的中部的側開口上並與沉降管相通以便將沉降管中的汙水導出。
[0005]所述裝置還包括軟管,其一端連接到導流管上;用於將沉降管與汙水收集箱連通。
[0006]所述裝置還包括密封墊,其與沉澱管蓋板配合,用於密封沉降管的下部。
[0007]所述沉降管為圓形管。
[0008]所述導流管焊裝在沉降管的中部。
[0009]所述汙水收集箱為安裝在副車架兩側底部的大容量汙水收集箱。
[0010]所述沉降管設置有觀察窗。
[0011]根據本實用新型的導流裝置;由於汙水導流管前端加裝過濾孔板,有效的對汙水中的較大汙物進行過濾,減少淤積;設置圓管式沉降槽,可使汙物進一步沉澱,避免沉積到軟管或汙水箱內,而且使用法蘭密封,可以隨時方便的拆掉螺栓和密封進行清理;設置在廂體前部,操作人員可以很容易的觀察到過濾孔板處、沉降槽處的淤積情況。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2]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汙水導流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0013]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汙水導流裝置的左視圖。
[0014]附圖標記說明:[0015]
【權利要求】
1.一種壓縮式垃圾車汙水導流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裝置包括: 過濾孔板(5),其設置在壓縮式垃圾車廂體(I)前端、推板油缸支架(2)底部的支架地板(11)上,以便過濾汙水; 沉降管(7),其設置在過濾孔板(5)下部並與過濾孔板(5)相通,在沉降管7的中部設置有側開口; 沉澱管蓋板(9),其通過配對法蘭安裝在沉降管(7)的底部; 導流管(6),其安裝在沉降管(7)的中部的側開口上並與沉降管(7)相通以便將沉降管(7)中的汙水導出。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壓縮式垃圾車汙水導流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裝置還包括軟管(10),其一端連接到導流管(6)上;用於將沉降管(7)與汙水收集箱連通。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壓縮式垃圾車汙水導流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裝置還包括密封墊(8 ),其與沉澱管蓋板(9 )配合,用於密封沉降管(7 )的下部。
4.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壓縮式垃圾車汙水導流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沉降管(7)為圓形管。
5.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壓縮式垃圾車汙水導流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導流管(6)焊裝在沉降管(7)的中部。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壓縮式垃圾車汙水導流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汙水收集箱為安裝在副車架兩側底部的大容量汙水收集箱。
7.根據權利要求I至6其中之一所述的壓縮式垃圾車汙水導流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沉降管(7)設置有觀察窗。
【文檔編號】B65F3/14GK203581752SQ201320818422
【公開日】2014年5月7日 申請日期:2013年12月12日 優先權日:2013年12月12日
【發明者】朱陽, 張正峰, 黨憲斌 申請人:陝西汽車集團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