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自動化橫向運動機構的製作方法
2023-08-04 19:29:41 2
本實用新型涉及自動化運動機構領域,特別涉及一種自動化橫向運動機構。
背景技術:
目前運動機械領域中,常規運動機械一般採用氣缸或液壓油缸等作為自動化的驅動器械,通過控制杆的伸縮從而實現運動效果;然而,為了降低成本,傳統的機械一般將自動化驅動器械安裝在運動部件的前端與後端,並通過控制杆的伸縮而控制運動部件的移動。無疑安裝在運動部件的前端與後端將佔用了運動部件運行的寬度,一旦需要面對寬度有限的場地,將大大降低驅動的範圍,影響驅動效果。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針對上述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自動化橫向運動機構。
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的解決方案是:一種自動化橫向運動機構,其特徵在於,它包括機架,所述的機架內部設有支撐杆、運動板及動力部件;所述的支撐杆固定在所述機架的內部;所述的運動板設置在支撐杆上,並與支撐杆滑動連接;所述的運動板上部設有一凹槽,所述的凹槽設置在所述的運動版的對稱線上;
所述的動力部件包括動力驅動器,所述的動力驅動器設置在機架上,所述的動力驅動器連接有動力驅動杆,所述的動力驅動杆可在動力驅動器帶動下向前後運動;所述的動力驅動杆上端部連接有一滑輪,所述的滑輪設置在所述的所述的凹槽上,可在凹槽內部滑動。
作為優選的技術方案之一,其特徵在於,所述的支撐杆有兩條,分別設置在所述機架上的前後端。
作為優選的技術方案之一,其特徵在於,所述的動力驅動器為液壓油缸。
作為優選的技術方案之一,其特徵在於,所述的動力驅動杆上端部還設有一防脫軌部,所述的防脫軌部包括防脫軌杆及防脫軌板,所述的防脫軌杆兩端固定在所述的機架上,所述的防脫軌板與防脫軌杆滑動連接;所述的防脫軌板固定在所述的動力驅動杆的端部。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通過巧妙的結構設置,在運動板中設置有凹槽,而該凹槽結構即為本運動板對應的運動路徑,通過利用驅動器械中的滑輪並使之連接於運動板中的凹槽,從而使得驅動器械通過滑輪將動力傳遞於運動板,而通過凹槽的引導而使得運動板向其特定的方向運動,可在寬度有限的場地進行充分的橫向移動,提高操作人員對運動板的控制能力。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說明。顯然,所描述的附圖只是本實用新型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實施例,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設計方案和附圖。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將結合實施例和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構思、具體結構及產生的技術效果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以充分地理解本實用新型的目的、特徵和效果。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只是本實用新型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實施例,基於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所獲得的其他實施例,均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另外,文中所提到的所有聯接/連接關係,並非單指構件直接相接,而是指可根據具體實施情況,通過添加或減少聯接輔件,來組成更優的聯接結構。本實用新型創造中的各個技術特徵,在不互相矛盾衝突的前提下可以交互組合。
如圖1所示,一種自動化橫向運動機構,其特徵在於,它包括機架1,機架1內部設有支撐杆2、運動板3及動力部件4;支撐杆2固定在所述機架1的內部;運動板3設置在支撐杆2上,並與支撐杆2滑動連接;運動板3上部設有一凹槽31,凹槽31設置在運動版3的對稱線上;動力部件4包括動力驅動器41,動力驅動器41設置在機架1上,動力驅動器41連接有動力驅動杆42,動力驅動杆42可在動力驅動器41帶動下向前後運動;動力驅動杆42上端部連接有一滑輪43,滑輪43設置在凹槽31上,可在凹槽31內部滑動。
本實施例通過巧妙的結構設置,在運動板中設置有凹槽31,而該凹槽31即為本運動板3對應的運動路徑,利用動力驅動器41驅動動力驅動杆42使滑輪43沿著運動板3中的凹槽31內部滑動,從而使得動力驅動器41通過滑輪43將動力傳遞於運動板3,而通過凹槽31的引導而使得運動板3向其特定的方向運動,提高操作人員對運動板3的控制能力。
作為優選的實施方式之一,所述的支撐杆2有兩條,分別設置在所述機架1上的前後端。
作為優選的實施方式之一,所述的動力驅動器41為液壓油缸。
作為優選的實施方式之一,所述的動力驅動杆42上端部還設有一防脫軌部44,所述的防脫軌部44包括防脫軌杆441及防脫軌板442,所述的防脫軌杆441兩端固定在所述的機架1上,所述的防脫軌板442與防脫軌杆441滑動連接;所述的防脫軌板442固定在所述的動力驅動杆42的端部。
增加防脫軌部可防止因凹槽31與滑輪43在相對滑動的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脫軌現象。
以上對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方式進行了具體說明,但本實用新型創造並不限於所述實施例,熟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違背本實用新型精神的前提下還可作出種種的等同變型或替換,這些等同的變型或替換均包含在本申請權利要求所限定的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