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注塑模具用氣缸的製作方法
2023-07-26 08:17:01 1
本實用新型涉及注塑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注塑模具用氣缸。
背景技術:
目前,模具是注塑成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注塑成型是將熱熔態的塑膠材料高速注入模具內具有所需形狀的密閉型腔中,待塑膠材料冷卻固化,打開模具將固化的塑膠產品頂出,以獲得成型產品的加工方法。由於注塑成型加工方法具有成型費用低、成型周期短、成型過程簡單和易於成型形狀複雜的塑膠產品等特點,因此在塑膠產品應用領域應用極為廣泛。
氣缸是注塑模具中很常見的脫模用頂出機構,但是目前的注塑模具用氣缸對於模具產品間距狹小的時候,無法適用。
技術實現要素:
鑑於以上內容,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適用於模具產品間距狹小的注塑模具用氣缸。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採用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注塑模具用氣缸,置於注塑模板內,包括:通過螺栓固定在所述注塑模板內的氣缸蓋;固定在所述注塑模板內的密封圈壓板,其具有氣缸活塞出口;氣缸活塞,其包括:與所述注塑模板密封貼合的活塞中間部分;位於所述活塞中間部分前端的活塞前端部分;和位於所述活塞中間部分後端的活塞後端部分;所述活塞前端部分穿過所述氣缸活塞出口且與氣缸活塞出口密封貼合;所述活塞中間部分、活塞前端部分和活塞後端部分前後貫通;與所述活塞後端部分內壁螺紋連接的第一堵頭螺絲,其後端面設有用於調整第一堵頭螺絲位置的第一堵頭螺絲凹槽;閥針,其一端與所述第一堵頭螺絲的前端固定連接;氣缸蓋密封圈,其設置在所述氣缸蓋的內側;密封圈壓板密封圈,其設置在氣缸活塞出口內側;氣缸活塞第一密封圈,其設置在活塞中間部分外側;以及氣缸活塞第二密封圈,其設置在活塞中間部分外側。
其進一步特徵如下:
所述閥針與所述第一堵頭螺絲通過T型槽固定連接。
所述氣缸活塞第二密封圈是O型圈,所述氣缸活塞第一密封圈為格萊圈。
所述第一堵頭螺絲凹槽為一字型或十字型。
所述活塞中間部分、活塞前端部分和活塞後端部分一體成形。
還包括前端面與所述第一堵頭螺絲後端面牴觸且與所述活塞後端部分內壁螺紋連接的第二堵頭螺絲,其後端面設有用於調整第二堵頭螺絲位置的第二堵頭螺絲凹槽。
所述第二堵頭螺絲凹槽為一字型或十字型。
由於上述技術方案的運用,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下列有益效果:
取消了缸體,氣缸活塞與注塑模具直接密封,減小了缸體的壁厚,節約了空間;減化氣缸的設計,降低材料的使用量和減少加工量,提高汽缸的加工效率。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於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是本實用新型一種注塑模具用氣缸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的內容做進一步的詳細說明:
參閱圖1,一種注塑模具用氣缸,置於注塑模板100內,包括:通過螺栓固定在所述注塑模板內的氣缸蓋1;固定在所述注塑模板內的密封圈壓板2,其具有氣缸活塞出口;氣缸活塞,其包括:與所述注塑模板密封貼合的活塞中間部分32;位於所述活塞中間部分前端的活塞前端部分33;和位於所述活塞中間部分後端的活塞後端部分31;所述活塞前端部分穿過所述氣缸活塞出口且與氣缸活塞出口密封貼合;所述活塞中間部分、活塞前端部分和活塞後端部分前後貫通;與所述活塞後端部分內壁螺紋連接的第一堵頭螺絲4,其後端面設有用於調整第一堵頭螺絲位置的第一堵頭螺絲凹槽;閥針6,其一端與所述第一堵頭螺絲的前端固定連接;氣缸蓋密封圈7,其設置在所述氣缸蓋的內側;密封圈壓板密封圈8,其設置在氣缸活塞出口內側;氣缸活塞第一密封圈9,其設置在活塞中間部分外側;以及氣缸活塞第二密封圈10,其設置在活塞中間部分外側。
通過調節第一堵頭螺絲的位置,可以改變閥針頂出距離。
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閥針與所述第一堵頭螺絲通過T型槽固定連接。
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氣缸活塞第一密封圈是格萊圈,所述氣缸活塞第二密封圈為O型圈,通過O型圈和格萊圈的性能相互配合,可以防止密封圈磨損的同時保持更好的密封。
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堵頭螺絲凹槽可以為一字型或十字型。
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活塞中間部分、活塞前端部分和活塞後端部分一體成形。
在一些實施例中,注塑模具用氣缸還包括前端面與所述第一堵頭螺絲後端面牴觸且與所述活塞後端部分內壁螺紋連接的第二堵頭螺絲5,其後端面設有用於調整第二堵頭螺絲位置的第二堵頭螺絲凹槽。所述第二堵頭螺絲凹槽可以為一字型或十字型。通過第二堵頭螺絲可以更好地固定住閥針,使閥針位置不容易發生偏移。
上述實施例只為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構思及特點,其目的在於讓熟悉此項技術的人士能夠了解本實用新型的內容並加以實施,並不能以此限制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凡根據本實用新型精神實質所作的等效變化或修飾,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