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煙盒的製作方法
2023-12-03 17:30:11 1
專利名稱:衛生煙盒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香菸包裝技術領域,具體說是一種衛生煙盒。
背景技術:
目前用於包裝香菸的煙盒有立式和臥式等結構。立式煙盒拿取煙支時只能從過濾嘴部位拿取,增加疾病的傳播途徑,帶來衛生隱患。而臥式煙盒設計工藝繁瑣,增加了生產 成本。申請號200410079681. 1的發明專利申請公開說明書「衛生香菸盒」,其翻蓋在盒身前 面的開口線及內襯的開口線到煙支濾嘴端部的長度,大於或等於口吸濾嘴部位長度與手指 夾取煙支部位長度之和。這種結構設計的目的是為了避免消費者拿取煙支時手指接觸到過 濾嘴口吸部位,造成吸菸病從口入的弊端。但是,這種結構設計盒體前端開口較大,數支煙 同時暴露於翻蓋處,拿取時不能避免手指接觸到過濾嘴,甚至從過濾嘴處直接取煙,這種設 計不能強行規範從過濾嘴以下部位拿取煙支,所以既不衛生,也不便於拿取煙支。而且該煙 盒的翻蓋設計製造工藝繁瑣,生產成本高。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就是避免現在的煙盒存在的拿取煙支時容易拿 捏到過濾嘴部位,既不衛生,也不便於拿取煙支的問題,還能解決臥式煙盒設計工藝繁瑣, 生產成本高的問題,從而提供一種拿取方便、衛生、又不增加成本的衛生煙盒。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問題採用下述技術方案解決一種衛生煙盒,包括盒體、盒蓋及內襯,盒體與盒蓋後端相連,所述內襯上端高於 盒體前片上端,與內置煙支的過濾嘴上端相平,盒體從內襯上端到盒體前片中部設一取煙 擋片。所述的取煙擋片兩側與盒體前片及內襯以打孔線連接,取煙擋片下端與盒體前片 以折線連接。所述的取煙擋片的上半部與香菸過濾嘴等長部位為長方形,其寬度與香菸直徑相 適配,長方形的下部兩側向外擴開,以手指能拿捏住煙支為準。所述盒體外部的塑料膜拆封線設在所述取煙擋片的下方。本實用新型結構合理,取煙時避免用手直接拿捏香菸的過濾嘴部分,以防傳播病 菌。因取煙擋片上部略寬於過濾嘴直徑,取拿過濾嘴部分操作起來十分不便,取拿煙體部分 操作非常容易,客觀上使吸菸者被迫「衛生取煙」。與傳統煙盒相比,幾乎不增加煙盒的生產 成本,加工製造方便。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圖2為取煙擋片拉開狀態示意圖;圖3為盒蓋未打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一種衛生煙盒,包括盒體5、盒蓋1及內襯7,盒體5與盒蓋1後端相連。內襯7上 端高於盒體前片3上端,與內置煙支9的過濾嘴8上端相平,從盒體內襯7上端到盒體前片 3中部設一取煙擋片2。取煙擋片2兩側與盒體前片3及內襯7以打孔線連接,取煙擋片2 下端與盒體前片3以折線連接。取煙擋片2的上半部與香菸過濾嘴等長部位為長方形,其 寬度與香菸直徑相適配,以香菸能取出為準,長方形的下部兩側向外擴開,以手指能拿捏住 煙支為準。盒體外部的塑料膜拆封線6設在所述取煙擋片2的下方。使用時,先撕去塑料膜拆封線,揭去上部塑料膜包裝。打開煙盒蓋,拉開取煙擋片, 沿打孔線撕開內封紙,露出香菸。用手捏住「煙體取捏部」即非過濾嘴部分,取出香菸後,將 取煙擋片推回原位,扣封煙盒上蓋,保持原樣。煙盒中間的煙取出後,其餘煙支會自動填充 到中間的位置,如剩少量煙支通過輕輕晃動,很容易填充到中間取煙位置,然後可以順利取 出ο
權利要求一種衛生煙盒,包括盒體、盒蓋及內襯,盒體與盒蓋後端相連,其特徵在於所述內襯(7)上端高於盒體前片(3)上端,與內置煙支(9)的過濾嘴(8)上端相平,盒體從內襯(7)上端到盒體前片(3)中部設一取煙擋片(2)。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衛生煙盒,其特徵在於所述的取煙擋片(2)兩側與盒體前片 (3)及內襯(7)以打孔線連接,取煙擋片(2)下端與盒體前片(3)折線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衛生煙盒,其特徵在於所述的取煙擋片(2)的上半部與香菸 過濾嘴等長部位為長方形,其寬度與香菸直徑相適配,長方形的下部兩側向外擴開,以手指 能拿捏住煙支為準。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衛生煙盒,其特徵在於所述盒體外部的塑料膜拆封線 (6)設在所述取煙擋片(2)的下方。
專利摘要一種衛生煙盒,包括盒體、盒蓋及內襯,盒體與盒蓋後端相連,所述內襯上端高於盒體前片上端,與內置煙支的過濾嘴上端相平,盒體從內襯上端到盒體前片中部設一取煙擋片。所述的取煙擋片兩側與盒體前片及內襯以打孔線連接,取煙擋片下端與盒體前片以折線連接。本實用新型結構合理,取煙時避免用手直接拿捏香菸的過濾嘴部分,以防傳播病菌。因取煙擋片上部略寬於過濾嘴直徑,取拿過濾嘴部分操作起來十分不便,取拿煙體部分操作非常容易,客觀上使吸菸者被迫「衛生取煙」。與傳統煙盒相比,幾乎不增加煙盒的生產成本,加工製造方便。
文檔編號B65D85/10GK201566958SQ200920222179
公開日2010年9月1日 申請日期2009年12月25日 優先權日2009年12月25日
發明者聶元生 申請人:聶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