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食蟎的連續飼養方法
2023-12-04 09:12:11 1
捕食蟎的連續飼養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捕食蟎的連續飼養方法,其特徵是首次飼養捕食蟎時可以採用接種的辦法飼養捕食蟎,但若連續飼養則不是首選接種辦法,而是將帶有葉蟎的寄主植物移入剛收走捕食蟎的飼養室內,利用上一批採收完捕食蟎及寄主植物後留下的捕食蟎作為種源飼養捕食蟎的方法。本發明在飼養過程捕食蟎可以自由擴散,基於實踐經驗發現上一批捕食蟎收走後會存留大量捕食蟎,目前沒有任何相關利用這部分捕食蟎資源的報導,因此本發明首次提出捕食蟎的連續飼養方法,本方法能夠節約成本、減少浪費、充分利用捕食蟎資源。
【專利說明】捕食蟎的連續飼養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捕食蟎的連續飼養方法,屬於農業害蟲生物防治領域。
【背景技術】
[0002]捕食蟎是防治溫室葉蟎、薊馬、粉蝨的重要天敵,葉蟎是飼養捕食蟎的常用獵物。
[0003]利用葉蟎飼養捕食蟎的方法均是在帶有葉蟎的寄主植物上接種捕食蟎的方法,例如專利申請中的智利小植綏蟎、擬長毛鈍綏蟎和尼氏真綏蟎的飼養方法。
[0004]儘管這種方法能夠生產大量的捕食蟎,但若連續飼養捕食蟎也採用接種的辦法則存在資源浪費現象。如何節約成本、減少浪費、充分利用資源需要進一步發掘新方法。
【發明內容】
[0005]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能夠節約成本、減少浪費、充分利用捕食蟎資源的方法。
[0006]本發明的特徵是首次飼養捕食蟎時可以採用接種的辦法飼養捕食蟎,但若連續飼養則不是首選接種辦法,而是將帶有葉蟎的寄主植物移入剛收走捕食蟎的飼養室內,利用上一批採收完捕食蟎及寄主植物後留下的捕食蟎作為種源飼養捕食蟎的方法,具體操作為:待上一批次捕食蟎採收後,新的一批帶有葉蟎、待接種捕食蟎的寄主植物不是繼續採用接種捕食蟎到寄主植物上的方法大量飼養捕食蟎,而是在上一批次捕食蟎採收後10天以內、優選I天內,將待接種的寄主植物移入剛採收完捕食蟎的飼養室內,放置在飼養架、飼養臺、地面、剛採收完捕食蟎剩下的寄主植物種植器具、種植基質或其它能看到捕食蟎的各個地方,0.1天-10天後移走上一批次留下的寄主植物種植器具,然後再重新擺放或轉移留下的寄主植物,根據寄主植物上捕食蟎的量判定是否直接採收、或再補填部分帶有葉蟎的寄主植物、或繼續飼養、或再補放部分捕食蟎後繼續飼養,但優選不再補放捕食蟎。
[0007]其中,所述葉蟎的寄主植物是指可以飼養葉蟎的植物;所述種植器具是指用於種植寄主植物的盆、盤、容器等,這些器具內填裝有種植基質,寄主植物生長在這些種植基質內。
[0008]寄主植物上的捕食蟎生產量達到需求量時,即可收集捕食蟎,收集方法是將寄主植物剪走用於捕食蟎的收集,然而儘管帶有捕食蟎的寄主植物被剪走,但實踐經驗告訴我們,飼養室內還會存留大量的捕食蟎,這些捕食蟎一方面是其自身爬行擴散到寄主植物以外的地方,一方面是剪切寄主植物的時候掉落的捕食蟎。本發明的目的就是充分利用這些留下的捕食蟎資源,從而在利用下一批帶有葉蟎的寄主植物飼養捕食蟎的過程中,減少或不必再接新捕食蟎資源。
[0009]本發明在飼養過程捕食蟎可以自由擴散,基於實踐經驗發現上一批捕食蟎收走後會存留大量捕食蟎,然而目前沒有任何相關利用這些捕食蟎資源的方法,因此本發明首次提出捕食蟎的連續飼養方法,本方法能夠節約成本、減少浪費、充分利用捕食蟎資源。
【具體實施方式】
[0010]以下方法僅是對權利要求和
【發明內容】
的實施方式舉例,不代表對本權利要求和
【發明內容】
的限制。
[0011]實施例1捕食蟎的首次飼養方法
[0012]在溫度20°C -40°c、溼度75% _90%的飼養室內飼養捕食蟎,當每株葉蟎量達到100頭以上時接入捕食蟎,優選每株葉蟎量達到500頭以上時接入捕食蟎;葉蟎和捕食蟎的接入比例大於5: 1,優選大於50: 1、小於1000: I ;飼養捕食蟎的寄主植物種植容器之間不用水柵;對植株的頂芽處理是不剪。
[0013]實施例2捕食蟎的連續飼養法
[0014]待上一批次捕食蟎採收後,新的一批帶有葉蟎、待接種捕食蟎的寄主植物不是繼續採用接種捕食蟎到寄主植物上的方法大量飼養捕食蟎,而是在上一批次捕食蟎採收後10天以內、優選I天內,將待接種的寄主植物移入剛採收完捕食蟎的飼養室內,放置在飼養架、飼養臺、地面、剛採收完捕食蟎剩下的寄主植物種植器具、種植基質或其它能看到捕食蟎的各個地方,0.1天-10天後移走上一批次留下的寄主植物種植器具,然後再重新擺放或轉移留下的寄主植物,根據寄主植物上捕食蟎的量判定是否直接採收、或再補填部分帶有葉蟎的寄主植物、或繼續飼養、或再補放部分捕食蟎後繼續飼養,但優選不再補放捕食蟎,捕食蟎飼養過程中對寄主植物的處理是不剪或少剪頂芽及新長出的枝葉。
【權利要求】
1.捕食蟎的連續飼養方法,其特徵是首次飼養捕食蟎時可以採用接種的辦法飼養捕食蟎,但若連續飼養則不是首選接種辦法,而是將帶有葉蟎的寄主植物移入剛收走捕食蟎的飼養室內,利用上一批採收完捕食蟎及寄主植物後留下的捕食蟎作為種源飼養捕食蟎的方法,具體操作為:待上一批次捕食蟎採收後,新的一批帶有葉蟎、待接種捕食蟎的寄主植物不是繼續採用接種捕食蟎到寄主植物上的方法大量飼養捕食蟎,而是在上一批次捕食蟎採收後10天以內、優選I天內,將待接種的寄主植物移入剛採收完捕食蟎的飼養室內,放置在飼養架、飼養臺、地面、剛採收完捕食蟎剩下的寄主植物種植器具、種植基質或其它能看到捕食蟎的各個地方,0.1天-10天後移走上一批次留下的寄主植物種植器具,然後再重新擺放或轉移留下的寄主植物,根據寄主植物上捕食蟎的量判定是否直接採收、或再補填部分帶有葉蟎的寄主植物、或繼續飼養、或再補放部分捕食蟎後繼續飼養,但優選不再補放捕食蟎。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捕食蟎的連續飼養方法,其特徵是所述葉蟎的寄主植物是指可以飼養葉蟎的植物。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捕食蟎的連續飼養方法,其特徵是所述種植器具是指用於種植寄主植物的盆、盤、容器等,這些器具內填裝有種植基質,寄主植物生長在這些種植基質內。
【文檔編號】A01K67/033GK104222015SQ201310255789
【公開日】2014年12月24日 申請日期:2013年6月21日 優先權日:2013年6月21日
【發明者】王伯明, 徐學農, 姜曉環, 王恩東 申請人:中國農業科學院植物保護研究所, 首伯農(北京)生物技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