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向線形照明系統的製作方法
2023-05-24 20:45:16 3
雙向線形照明系統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雙向線形照明系統,屬於機器視覺照明【技術領域】。其包括光源固定殼體,所述的光源固定殼體兩側對稱設置第一照明光纖和第二照明光纖,所述的光源固定殼體中部設有通光槽,所述的通光槽正下方放置被測物,所述的光源固定殼體中設置能夠將第一照明光纖的出射光反射至被測物的第一反光鏡和第一凹形柱面反光鏡以及能夠將第二照明光纖的出射光反射至被測物的第二反光鏡和第二凹形柱面反光鏡。上述的雙向線形照明系統,設計合理,結構簡單,大大減小了設備的體積,並且無論被測物體是否有高度,表面是否有不平等邊緣問題,該系統對邊緣輪廓都能夠照射的非常清晰和均勻。
【專利說明】 雙向線形照明系統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於機器視覺照明【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雙向線形照明系統。
【背景技術】
[0002]在機器視覺領域的照明系統領域,通常有三種照明方式,同軸照明,側面反射照明,和透射照明,而在側面反射照明技術中,目前最常用的是單側光照射照明,光纖前端加柱面透鏡,接收的C⑶放置在照明的另外一側,這樣的照明系統可以應用在檢測平板平面的瑕疵檢測上,但是如果被測物體有高度,那麼被測物體另外一側就會出現陰影,這樣的情況會直接導致最後測量精度不高。並且由於CXD等接收裝置也是斜放的,這樣會導致最後整個機臺的體積增大,給使用帶來不便。
實用新型內容
[0003]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設計提供一種雙向線形照明系統的技術方案。
[0004]所述的雙向線形照明系統,包括光源固定殼體,其特徵在於所述的光源固定殼體兩側對稱設置第一照明光纖和第二照明光纖,所述的光源固定殼體中部設有通光槽,所述的通光槽正下方放置被測物,所述的光源固定殼體中設置能夠將第一照明光纖的出射光反射至被測物的第一反光鏡和第一凹形柱面反光鏡以及能夠將第二照明光纖的出射光反射至被測物的第二反光鏡和第二凹形柱面反光鏡。
[0005]所述的雙向線形照明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的第一照明光纖和第二照明光纖轉動配合在光源固定殼體中。
[0006]所述的雙向線形照明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的第一凹形柱面反光鏡和第二凹形柱面反光鏡對稱固定設置在通光槽兩側,且第一凹形柱面反光鏡和第二凹形柱面反光鏡的凹形反射面朝下。
[0007]所述的雙向線形照明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的第一凹形柱面反光鏡的右下方配合設置第一反光鏡,所述的第二凹形柱面反光鏡的左下方配合設置第二反光鏡。
[0008]上述的雙向線形照明系統,設計合理,結構簡單,大大減小了設備的體積,並且無論被測物體是否有高度,表面是否有不平等邊緣問題,該系統對邊緣輪廓都能夠照射的非常清晰和均勻。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9]圖1為本實用新型配合成像鏡頭和CCD的結構示意圖;
[0010]圖2為本實用新型配合成像鏡頭和CCD的剖視結構示意圖,
[0011]圖中:1-光源固定殼體;201-第一凹形柱面反光鏡;202_第二凹形柱面反光鏡;301-第一反光鏡;302_第二反光鏡;401-第一照明光纖;402_第二照明光纖;5_通光槽;6-被測物;7_成像鏡頭;8-CCD。
【具體實施方式】
[0012]以下結合說明書附圖來進一步說明本實用新型。
[0013]如圖所述,雙向線形照明系統包括光源固定殼體I以及設置在光源固定殼體I中的照明光纖、凹形柱面反光鏡和反光鏡。光源固定殼體I中部設有通光槽5,通光槽5的正下方用於放置被測物6,通光槽5的正上方配合設置成像鏡頭7和(XD8。照明光纖包括對稱設置在光源固定殼體I兩側的第一照明光纖401和第二照明光纖402,第一照明光纖401和第二照明光纖402具體是與光源固定殼體I轉動配合的,因此第一照明光纖401和第二照明光纖402的角度可以調節。凹形柱面反光鏡包括對稱設置在通光槽5兩側的第一凹形柱面反光鏡201和第二凹形柱面反光鏡202,且第一凹形柱面反光鏡201和第二凹形柱面反光鏡202的凹形反射面朝下。反光鏡包括設置在第一凹形柱面反光鏡201右下方的第一反光鏡301和設置在第二凹形柱面反光鏡202左下方的第二反光鏡302。第一反光鏡301和第一凹形柱面反光鏡201能夠將第一照明光纖401的出射光反射至被測物6,第二反光鏡302和第二凹形柱面反光鏡202能夠將第二照明光纖402的出射光反射至被測物6。
[0014]工作時,左右兩側的第一照明光纖401和第二照明光纖402發出光束,分別照射到第一反光鏡301和第二反光鏡302上,第一反光鏡301和第二反光鏡302將光束分別反射到第一凹形柱面反光鏡201和第二凹形柱面反光鏡202上,第一凹形柱面反光鏡201和第二凹形柱面反光鏡202將光束收攏匯聚,並照射在被測物6上,第一照明光纖401和第二照明光纖402上下可移動一定的範圍,來調節匯聚面的大小,以保證被測物6可以完全被照射至IJ,被照明範圍基本在3_左右,之後,根據需要選擇好成像鏡頭7,成像鏡頭7接收被測物6的光纖,並且匯聚成像到CXD 8上。
[0015]以上僅就本實用新型較佳的實施例作了說明,但不能理解為是對權利要求的限制。本實用新型不僅局限於以上實施例,其具體結構允許有變化。凡在本實用新型獨立權利要求的保護範圍內所作的各種變化均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內。
【權利要求】
1.雙向線形照明系統,包括光源固定殼體(1),其特徵在於所述的光源固定殼體(I)兩側對稱設置第一照明光纖(401)和第二照明光纖(402),所述的光源固定殼體(I)中部設有通光槽(5),所述的通光槽(5)正下方放置被測物(6),所述的光源固定殼體(I)中設置能夠將第一照明光纖(401)的出射光反射至被測物(6)的第一反光鏡(301)和第一凹形柱面反光鏡(201)以及能夠將第二照明光纖(402)的出射光反射至被測物(6)的第二反光鏡(302)和第二凹形柱面反光鏡(202)。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雙向線形照明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的第一照明光纖(401)和第二照明光纖(402)轉動配合在光源固定殼體(I)中。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雙向線形照明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的第一凹形柱面反光鏡(201)和第二凹形柱面反光鏡(202)對稱固定設置在通光槽(5)兩側,且第一凹形柱面反光鏡(201)和第二凹形柱面反光鏡(202)的凹形反射面朝下。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雙向線形照明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的第一凹形柱面反光鏡(201)的右下方配合設置第一反光鏡(301),所述的第二凹形柱面反光鏡(202)的左下方配合設置第二反光鏡(302 )。
【文檔編號】G02B27/10GK204044438SQ201420455295
【公開日】2014年12月24日 申請日期:2014年8月13日 優先權日:2014年8月13日
【發明者】邱文超, 王俊 申請人:杭州載力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