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擦式礦井提升系統的製作方法
2023-05-02 05:17:16 1
摩擦式礦井提升系統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提出一種摩擦式礦井提升系統,包括:摩擦輪;驅動裝置,所述驅動裝置與所述摩擦輪相連以驅動所述摩擦輪轉動;第一提升容器;配重或第二提升容器;碳纖維繩,所述碳纖維繩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第一端與所述第一提升容器相連,所述第二端繞過所述摩擦輪與所述配重相連。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摩擦式礦井提升系統,採用碳纖維繩代替現有的鋼絲繩,由於碳纖維是一種力學性能優異的新材料,它的比重不到鋼的1/4,抗拉強度是鋼的7-9倍,抗拉彈性模量亦高於鋼,受井深對提升載荷、提升壽命的影響要小得非常多,使用成本低。並且,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摩擦式礦井提升系統不用設置尾繩,簡化了系統配置。
【專利說明】摩擦式礦井提升系統【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採礦【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摩擦式礦井提升系統。
【背景技術】
[0002]礦井提升系統是礦山常用的提升系統之一。相關技術中的礦井提升機通常採用鋼絲繩牽引第一提升容器。但是,相關技術中的礦井提升機鋼絲繩存在自重大,承載能力小,使用壽命短的問題,存在改進的需求。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是基於發明人對下面事實和問題的發現:相關技術中的礦井提升系統採用鋼絲繩牽引,鋼絲繩自重很大,導致驅動裝置的負載大,降低了提升系統的效率;當礦井較深時,實踐證明提升鋼絲繩壽命短,更換頻繁,成本高,勞動強度大;在深井提升中,由於提升系統安全係數的限制和鋼絲繩重量的增加,導致能夠提升的載荷減小,效率低,投資大。
[0004]本發明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上述技術問題之一。
[0005]為此,本發明的一個目的在於提出一種結構簡單、成本低、投資少的摩擦式礦井提升系統。
[0006]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摩擦式礦井提升系統,包括:摩擦輪;驅動裝置,所述驅動裝置與所述摩擦輪相連以驅動所述摩擦輪轉動;第一提升容器;配重或第二提升容器;碳纖維繩,所述碳纖維繩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第一端與所述第一提升容器相連,所述第二端繞過所述摩擦輪與所述配重或所述第二提升容器相連。
[0007]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摩擦式礦井提升系統,採用碳纖維繩代替現有的鋼絲繩,由於碳纖維是一種力學性能優異的新材料,它的比重不到鋼的1/4,抗拉強度是鋼的7-9倍,抗拉彈性模量亦高於鋼,受井深對提升載荷、提升壽命的影響要小得非常多,使用成本低,投資少。並且,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摩擦式礦井提升系統不用設置尾繩,簡化了結構。
[0008]另外,根據本發明上述實施例的摩擦式礦井提升系統還可以具有如下附加的技術特徵:
[0009]根據本發明的一個示例,所述摩擦式礦井提升系統還包括抵靠所述碳纖維繩的第一導向輪,所述第一導向輪設在所述摩擦輪與所述第二端之間。
[0010]根據本發明的一個示例,所述第一導向輪設在所述摩擦輪的右下方。
[0011 ] 根據本發明的一個示例,所述摩擦式礦井提升系統還包括第二導向輪和第三導向輪,所述碳纖維繩的第二端繞過所述第二導向輪與所述配重或所述第二提升容器相連,所述碳纖維繩的第一端繞過所述第三導向輪與所述第一提升容器相連。
[0012]根據本發明的一個示例,所述第二導向輪設在所述摩擦輪的左上方,所述第三導向輪設在所述第二導向輪的左上方。
[0013]根據本發明的一個示例,所述碳纖維繩為一根。
[0014]根據本發明的一個示例,所述碳纖維繩為多根。[0015]根據本發明的一個示例,所述驅動裝置為同步電機或異步電機以及與摩擦輪相聯接的聯軸器或減速器。
[0016]本發明的附加方面和優點將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給出,部分將從下面的描述中變得明顯,或通過本發明的實踐了解到。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7]本發明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優點從結合下面附圖對實施例的描述中將變得明顯和容易理解,其中:
[0018]圖1是根據本發明一個實施例的摩擦式礦井提升系統的示意圖;
[0019]圖2是根據本發明另一實施例的摩擦式礦井提升系統的示意圖;和
[0020]圖3是根據本發明又一實施例的摩擦式礦井提升系統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1]下面詳細描述本發明的實施例,所述實施例的示例在附圖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終相同或類似的標號表示相同或類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類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過參考附圖描述的實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於解釋本發明,而不能理解為對本發明的限制。
[0022]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長度」、「寬度」、「厚度」、「上」、「下」、「前」、「後」、「左」、「右」、「豎直」、「水平」、「頂」、「底」 「內」、「外」、「順時針」、「逆時針」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係為基於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係,僅是為了便於描述本發明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明的限制。
[0023]此外,術語「第一」、「第二」僅用於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徵的數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徵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一個或者更多個該特徵。在本發明的描述中,「多個」的含義是兩個或兩個以上,除非另有明確具體的限定。
[0024]在本發明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固定」等術語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對於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發明中的具體含義。
[0025]在本發明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第一特徵在第二特徵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徵直接接觸,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徵不是直接接觸而是通過它們之間的另外的特徵接觸。而且,第一特徵在第二特徵「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徵在第二特徵正上方和斜上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徵水平高度高於第二特徵。第一特徵在第二特徵「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徵在第二特徵正上方和斜上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徵水平高度小於第二特徵。
[0026]下面參考附圖來詳細描述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摩擦式礦井提升系統。
[0027]如圖1至圖3所示,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摩擦式礦井提升系統100,包括:摩擦輪101,驅動裝置(圖中未示出,可以為同步電機或異步電機以及與摩擦輪101相聯接的聯軸器或減速器等),第一提升容器103,配重104和碳纖維繩105。在此需要說明的是,為了提高提升效率,配重104還可以替換為第二提升容器,這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是可以理解的。在以下的描述中,均以配重104為例來進行描述。
[0028]具體地說,所述驅動裝置與摩擦輪101相連以驅動摩擦輪101轉動。
[0029]碳纖維繩105具有第一端1051和第二端1052。碳纖維繩105的第一端1051與第一提升容器103相連,碳纖維繩105的第二端1052繞過摩擦輪101與配重104相連。有利地,碳纖維繩105可以是一根,也可以是多根。
[0030]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摩擦式礦井提升系統,採用碳纖維繩代替現有的鋼絲繩,由於碳纖維是一種力學性能優異的新材料,它的比重不到鋼的1/4,抗拉強度是鋼的7-9倍,抗拉彈性模量亦高於鋼,受井深對提升載荷、提升壽命的影響要小得非常多,使用成本低,投資少。並且,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摩擦式礦井提升系統不用設置尾繩,簡化了結構。
[0031]如圖2所示,根據本發明的一個示例,所述摩擦式礦井提升系統還包括抵靠碳纖維繩105的第一導向輪106。第一導向輪106設在摩擦輪101與碳纖維繩105的第二端1052之間。有利地,根據本發明的一個示例,第一導向輪106設在摩擦輪101的右下方。圖2中示出的所述摩擦式礦井提升機為塔式提升機。
[0032]如圖3所示,根據本發明的一個示例,所述摩擦式礦井提升系統還包括第二導向輪107和第三導向輪108,碳纖維繩105的第二端1052繞過第二導向輪107與配重104相連,碳纖維繩105的第一端1051繞過第三導向輪108與第一提升容器103相連。有利地,第二導向輪107設在摩擦輪101的左上方,第三導向輪108設在第二導向輪107的左上方。圖3中示出的摩擦式礦井提升機為落地式提升機,這裡的第二導向輪107和第三導向輪108也可以稱作天輪,這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是可以理解的。
[0033]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摩擦式礦井提升系統,用碳纖維繩代替傳統的鋼絲繩,可以不設尾繩,簡化了系統結構。碳纖維繩自重低,相對於傳統的提升系統而言,受井深對提升載荷、提升壽命的影響要小得非常多;碳纖維繩性能好,使用成本低,配套設施投資少。
[0034]在本說明書的描述中,參考術語「一個實施例」、「一些實施例」、「示例」、「具體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結合該實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體特徵、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包含於本發明的至少一個實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說明書中,對上述術語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實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體特徵、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可以在任何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適的方式結合。
[0035]儘管上面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實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實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為對本發明的限制,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發明的原理和宗旨的情況下在本發明的範圍內可以對上述實施例進行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
【權利要求】
1.一種摩擦式礦井提升系統,其特徵在於,包括: 摩擦輪; 驅動裝置,所述驅動裝置與所述摩擦輪相連以驅動所述摩擦輪轉動; 第一提升容器; 配重或第二提升容器;和 碳纖維繩,所述碳纖維繩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第一端與所述第一提升容器相連,所述第二端繞過所述摩擦輪與所述配重或所述第二提升容器相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摩擦式礦井提升系統,其特徵在於,還包括抵靠所述碳纖維繩的第一導向輪,所述第一導向輪設在所述摩擦輪與所述第二端之間。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摩擦式礦井提升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導向輪設在所述摩擦輪的右下方。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摩擦式礦井提升系統,其特徵在於,還包括第二導向輪和第三導向輪,所述碳纖維繩的第二端繞過所述第二導向輪與所述配重或所述第二提升容器相連,所述碳纖維繩的第一端繞過所述第三導向輪與所述第一提升容器相連。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摩擦式礦井提升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二導向輪設在所述摩擦輪的上方,所述第三導向輪設在所述第二導向輪的上方。
6.根據權利要求1-5中所述的摩擦式礦井提升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碳纖維繩為一根。
7.根據權利要求1-5中所述的摩擦式礦井提升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碳纖維繩可為多根。
8.根據權利要求1-5中所述的摩擦式礦井提升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驅動裝置為同步電機或異步電機以及與摩擦輪相聯接的聯軸器或減速器。
【文檔編號】B66B15/08GK103663070SQ201310744058
【公開日】2014年3月26日 申請日期:2013年12月30日 優先權日:2013年12月30日
【發明者】施士虎, 韓瑞軍, 黃穎生, 付建勳 申請人:中國恩菲工程技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