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多方參與充抵照明費用的方法及其數據管理系統的製作方法
2023-04-30 02:59:51
專利名稱:一種多方參與充抵照明費用的方法及其數據管理系統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多方參與充抵照明費用的方法及其數據管理系統,本發明中照明 費用是指照明產品費用及相關服務費用。
背景技術:
傳統消費者對於照明費用的支出主要是用於購買照明產品,購買照明產品的消費 者必須按商家給出的價格全額付款,購買照明產品後,商家一般不會再對消費者提供相應 的照明服務,如果消費者要相應的照明服務又要花費較多的錢才能實現。上述的消費模式 會造成消費者與照明服務提供方、企業、商家等脫節,消費者並不想花太多的錢去購買價格 較高的節能燈產品,更不想再花錢去享受專業的照明服務,不利於企業、商家和照明服務提 供方贏利,更不利於廢棄產品的回收。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多方參與充抵照明費用的方法及其數據管理系統,它 可促使照明服務提供方、回購服務提供方、企業、商家、消費者在數據管理系統運行下多方共贏。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由以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一種多方參與充抵照明費用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本方法通過對消費者參與企業、 商家的消費或者參與回購服務提供方對消費者約定物品回購,或者兩方面都參與,產生對 應的消費或回購信息憑證,該信息憑證可以通過企業、商家、消費者、回購服務提供方登陸 數據管理系統,進行確認、整理、核實後來充抵照明費用。本發明中照明費用是指照明產品 費用及相關服務費用。實現上述多方參與充抵照明費用方法的數據管理系統,該系統由消費、回購憑證 信息管理系統、商家積分管理系統接口、商業信息及返利比例設定管理系統、充抵照明服務 費用管理系統、消費者照明產品服務結算系統五個子系統構成。本發明專利的有益效果在於,通過照明服務提供方、回購服務提供方、企業、商家、 消費者的多方參與,消費者在參與消費或約定物品回購的情況下,經確認後其消費返利 (積分)和回購所得可以充抵照明費用,多方共贏。這樣,消費者不花錢或少花錢就可以得 到照明服務,既鼓勵消費者多用節能照明產品,又刺激了消費,又使得回購服務提供方收到 更多約定回購物品,又使得企業、商家更多盈利,又使得照明服務提供方更好的為用戶提供 照明產品,管理照明產品。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對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
作進一步詳細地描述。一種多方參與充抵照明費用的方法及其數據管理系統。本方法是通過對消費者參 與企業、商家的消費或者參與回購服務提供方的約定物品回購,或者兩方面都參與,產生對應的消費或回購信息憑證,該信息憑證可以通過企業、商家、消費者、回購服務提供方登陸 數據管理系統,進行確認、整理、核實後來充抵照明費用。本發明中照明費用是指照明產品 費用及相關服務費用。本發明按照企業、商家、回購服務提供方對消費約定返還費用比例、回收費用進行 數據運算,將費用數據運算結果傳輸到消費者照明產品服務結算系統,對消費者照明產品 服務結算、帳戶積分數據進行充抵、更新和管理。本發明的企業、商家、回購服務提供方將消費約定返還費用比例信息、產品信息、 回購物品信息等商業信息通過數據管理系統進行發布、展示,與照明服務提供方進行信息 交流並向消費者進行傳遞;企業、商家、回購服務提供方的積分管理系統與數據管理系統進 行對接,將消費者在企業、商家、回購服務方的積分充抵消費者照明費用;照明服務提供方 按照數據管理系統的結算信息,為消費者提供照明服務。本發明的數據管理系統由消費、回購憑證信息管理系統、商家積分管理系統接口、 商業信息及返利比例設定管理系統、充抵照明服務費用管理系統、消費者照明產品服務結 算系統五個子系統構成。消費憑證信息管理系統就是對消費者的消費、回購信息的憑證進行整理、確認、核 實、分類的管理系統。商家積分管理系統接口、商業信息及返利比例設定管理系統就是對企業、商家、照 明服務提供方和回購服務提供方商業信息及返利比例設定進行管理,對企業、商家積分管 理系統進行對接的管理系統。充抵照明費用管理系統就是按照約定的企業、商家對消費者消費的返還費用比 例,回購服務提供方對消費者約定回購物品的費用,企業、商家和回購服務提供方積分管理 系統中消費者積分進行充抵照明費用的管理系統。消費者照明產品服務結算系統就是對消費者照明產品服務結算費用、帳戶積分進 行充抵、更新、管理的管理系統。
權利要求
一種多方參與充抵照明費用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本方法通過對消費者參與企業、商家的消費或者參與回購服務提供方對消費者約定物品回購,或者兩方面都參與,產生對應的消費或回購信息憑證,該信息憑證可以通過企業、商家、消費者、回購服務提供方登陸數據管理系統,進行確認、整理、核實後來充抵照明費用。
2.一種多方參與充抵照明費用方法的數據管理系統,其特徵在於該系統由消費、回 購憑證信息管理系統、商家積分管理系統接口、商業信息及返利比例設定管理系統、充抵照 明服務費用管理系統、消費者照明產品服務結算系統五個子系統構成,消費憑證信息管理 系統就是對消費者的消費、回購信息的憑證進行整理、確認、核實、分類的管理系統;商家積 分管理系統接口、商業信息及返利比例設定管理系統就是對企業、商家、照明服務提供方和 回購服務提供方商業信息及返利比例設定進行管理,對企業、商家積分管理系統進行對接 的管理系統;充抵照明費用管理系統就是按照約定的企業、商家對消費者消費的返還費用 比例,回購服務提供方對消費者約定回購物品的費用,企業、商家和回購服務提供方積分管 理系統中消費者積分進行充抵照明費用的管理系統;消費者照明產品服務結算系統就是對 消費者照明產品服務結算費用、帳戶積分進行充抵、更新、管理的管理系統。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多方參與充抵照明費用的方法及其數據管理系統,其特徵 在於本方法是通過對消費者參與企業、商家的消費或者參與回購服務提供方的約定物品 回購,或者兩方面都參與,產生對應的消費或回購信息憑證,該信息憑證可以通過企業、商 家、消費者、回購服務提供方登陸數據管理系統,進行確認、整理、核實後來充抵照明費用。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多方參與充抵照明費用的方法及其數據管理系統,其特徵 在於本發明按照企業、商家、回購服務提供方對消費約定返還費用比例、回收費用進行數 據運算,將費用數據運算結果傳輸到消費者照明產品服務結算系統,對消費者照明產品服 務結算、帳戶積分數據進行充抵、更新和管理。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多方參與充抵照明費用的方法及其數據管理系統,其特徵 在於本發明的企業、商家、回購服務提供方將消費約定返還費用比例信息、產品信息、回購 物品信息等商業信息通過數據管理系統進行發布、展示,與照明服務提供方進行信息交流 並向消費者進行傳遞;企業、商家、回購服務提供方的積分管理系統與數據管理系統進行對 接,將消費者在企業、商家、回購服務方的積分充抵消費者照明費用;照明服務提供方按照 數據管理系統的結算信息,為消費者提供照明服務。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多方參與充抵照明費用的方法及其數據管理系統,其特徵 在於本發明中照明費用是指照明產品費用及相關服務費用。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多方參與充抵照明費用的方法及其數據管理系統,通過對消費者參與企業、商家的消費或者參與回購服務提供方對消費者約定物品回購,或者兩方面都參與,產生對應的消費或回購信息憑證,該信息憑證可以通過企業、商家、消費者、回購服務提供方登陸數據管理系統,進行確認、整理、核實後來充抵照明費用。它可促使照明服務提供方、回購服務提供方、企業、商家、消費者在數據管理系統運行下多方共贏。
文檔編號G06Q30/00GK101989347SQ200910109530
公開日2011年3月23日 申請日期2009年8月7日 優先權日2009年8月7日
發明者耿英偉, 耿英祁 申請人:耿英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