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於車輛,特別是公路行駛車輛的刮水器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04-26 12:52:06
專利名稱:用於車輛,特別是公路行駛車輛的刮水器裝置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按照權利要求1或4的前序部分的刮水器裝置。
背景技術:
這種類型的刮水器裝置在不同的實施方式中是公知的(DE 37 34201A1;DE 195 01 211 A1或DE 198 07 062 A1)。這種公知的刮水器裝置的特點在於,通過特別的運動機構或通過由第一和第二活節臂、刷臂架和第一至第四活節構成的四活節裝置,在刮水器的工作期間,除了刷臂或刷葉在停止位置和轉向位置之間的擺動運動之外,也進行徑向於或基本上徑向於擺動運動的升降運動。通過附加的升降運動,不僅實現刮水區域的優化,而且在由玻璃高度到玻璃寬度的確定的比例關係上,也可以實現僅以唯一的刷臂來達到法律規定的刮水區域。尤其在具有前窗玻璃的相對大的高度/寬度比例的小車輛中,在使用這種具有刷臂的附加的升降運動的刮水器裝置時產生顯著的優點,而且此外由此減少需要的安裝空間、需要的元件和與此相關的費用。於是同樣在維修情況下,只需要更換唯一的刷葉,這有助於減少車輛的維修費用。
此外刮水器裝置(US 3 600 739和FR 1 280 274)也是公知的,其中相應的刷葉固定在刷葉架上,其從它那方面繞垂直於車輛玻璃的平面的活節軸線可旋轉地固定在刷臂上。連杆的一端繞平行於該活節軸線的軸線鉸接在該刷葉架上,該連杆在其另一端可旋轉地支承在車輛側的位置固定的活節銷上,即支承在刮水器傳動裝置的一個板上設置的活節銷上,該活節銷位於刷臂的旋轉軸線或刮水器軸的附近,但徑向地相對於該旋轉軸線偏置。通過這些公知的刮水器裝置的運動機構實現用於優化刮水區域的附加的升降運動是不可能的。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於,如下改進開頭所提到類型的刮水器裝置,其在在末端位置即在停止位置中以及也在轉向位置中保持附加的有利的升降運動的情況下,相對於車輛玻璃的鄰近的邊緣區域具有刷葉的最佳位置。
為了達到該目的,構建一種按權利要求1或4的刮水器裝置。
同樣在根據本發明的刮水器裝置中,由槓桿傳動裝置形成的運動機構還具有刷臂的或刷葉的附加的升降運動或和為此給該刷臂配設的四活節,而且按照本發明具有第一至第四活節,其中第二和第四活節又是車輛側的即位置固定的活節。通過連杆,在本發明中可迴轉地設置在刷臂上的刷葉架和也由此在該架上所固定的刷葉在刷臂在其方向上擺動時可如此控制,特別是在停止位置或與該停止位置相應的一個轉向位置中,以及也在與刷臂的最大擺動角度相應的轉向位置中,也在呈車輛前窗玻璃的邊緣或框架的必需的距離中,在保持法律規定的刮水區域的前提下,實現刷葉的一個儘可能平行的位置。此外,本發明實現了均勻的刮水過程。
在本發明的實施形式中,所述連杆或的構成該連杆的連杆槓桿作用在刷葉架和第一槓桿臂之間,其優選地用於由電動的刮水器驅動裝置驅動的槓桿臂來回地移動的或來回地鐘擺的擺動運動,且為此例如設置在可換向的驅動裝置的輸出軸上。
但原則上也可能的是,如此構建運動機構,即刷葉架的和由此刷葉的控制分別只在刷臂的運動過程或擺動運動的終點處進行。此外,原則上也可能的是,該附加的升降運動並不通過活節四角,而是通過凸輪和/或連杆控制機構來實現。
本發明的改進方案是從屬權利要求的主題。下面藉助實施例的附圖來更詳細地說明本發明。其中圖1和2以簡化的視圖示出刮水器裝置的構成槓桿傳動裝置的運動機構的元件在初始或停止位置(圖1)中以及在最大的擺動位置或折回或轉向位置(圖2)中,所述刮水器裝置具有升降控制的刷臂和附加地控制的刷葉;圖3是類似於圖1和2的視圖,但而在刷臂或刷葉的中間位置;圖4以簡化的視圖示出圖1-3的刮水器裝置的擺葉架或刷葉架的俯視圖以及固定在該刷葉架上的刷葉的俯視圖;圖5以簡化的視圖示出沿圖4的線I-I剖開的剖面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在附圖中整體以1標註的刮水器裝置特別適合於在公路行駛車輛中應用,該刮水器裝置由也包括刷臂2的且由其他槓桿臂所構成的或設計為槓桿驅動裝置的運動機構3所組成。在此,運動機構3如此構成,通過它在刷臂2上所設置的刷葉4可在車輛前窗玻璃5上在圖1中示出的停止或初始位置和圖2示出的最大擺動位置即轉向位置之間移動。在初始位置上刷葉4以其縱向延伸部(刷葉縱軸線WL)平行於或基本上平行於前窗玻璃5的下方水平的或基本上水平的邊緣(線5.1)設置,在最大擺動位置上刷葉4以其刷葉縱軸線WL平行於或基本上平行於車輛車身的所謂的A柱和前窗玻璃5的那裡的邊緣(線5.2)而且總是與相應的邊緣間隔預定的距離。
此外,刷葉4在所述兩個端部位置之間的運動如此進行,在刮水過程中,達到前窗玻璃5的至少整體的法律上規定的視域,而且例如在小車輛的刮水器裝置1的應用中,通過唯一的刷葉4,不僅達到駕駛側的,而且也達到副駕駛側的法律上規定的視域。在此,靠近線5.1和5.2的交點的且在轉向位置(圖2)下方的刷葉末端4.1在具有螺旋狀走向的運動軌道或曲線6上運動,在它的相應於刷葉4的停止位置的末端上具有比在相應於轉向位置的末端上更小的曲率半徑,且通過它的凹側朝向在兩條線5.1和5.2之間的交叉點中。
刷葉4在所示出的實施形式中是扁平刷葉,但也可以是其他類型的刷葉,所述刷葉4大約在中間通過一個在那裡設置的刷葉轉接器7牢固地與活節刷葉架8相連接。
刷臂2相對於刷葉縱軸WL偏置且與其相間隔距離地鉸接在刷葉架8上,而且藉助活節G1繞垂直於前窗玻璃5的面的旋轉軸線。
刷臂2在其遠離活節G1的末端上藉助輔助活節HG,可旋轉地固定在刷臂支承元件9上,而且繞平行於前窗玻璃5的面且垂直於活節G1的軸線的軸線,以便此外通過未示出的彈簧實現刷葉4彈性地緊貼在前窗玻璃5上以及刷葉4的更換。在所示的實施形式中,刷臂支承元件設計為具有槓桿臂或段9.1和9.2的雙臂槓桿。在緊貼前窗玻璃5的刷葉4中,刷臂2的縱向延伸部段9.1的縱向延伸部等軸或幾乎等軸。由此,對於運動機構,段9.1和通過活節HG與其相連接的刷臂2構成雙臂槓桿的共同的較長的槓桿臂,所述雙臂槓桿的其他的明顯更短的槓桿臂或段9.2與由槓桿臂2和段9.1所組成的槓桿臂成一角度α。這個角度α大於90°,但是小於180°,且朝向刷葉縱軸線WL開口,並且在位於停止位置中的刷葉4中朝向前窗玻璃5。在所示出的實施形式中,角度α位於145°和150°之間的範圍內。
段9.2自由端藉助活節G2鉸接地與傳動槓桿10相連接,該傳動槓桿在其遠離活節G2的末端上支承在固定的、即車輛或車身側的活節G3上,並繞著該活節的軸線擺動地、即可來回擺動地驅動,如其在附圖中以雙箭頭A示出。在本發明的優選的實施形式中,活節G3由換向的電動的刮水器驅動裝置11的輸出軸的軸承來構成,即傳動槓桿10在其遠離活節G2的端部上這樣地固定在驅動裝置11的軸上,使得傳動槓桿10徑向地從所述傳動軸延伸開。
在所述兩個段9.1和9.2之間的過渡上,刷臂支承元件9通過活節G4鉸接在控制槓桿12的一端上,該控制槓桿以其另一端可旋轉地支承在固定的、車輛或車身側的活節G5上。
兩個車輛側的活節G3和G5在空間上彼此間隔,而且如此,使得兩個活節位於前窗玻璃5的外部和線5.1的下方,且不僅線5.1的,而且線5.2的活節G3具有比活節G5更小的距離。刷臂2、刷臂支承元件9以其兩個段9.1和9.2、傳動槓桿10、控制槓桿12和活節G2、G3、G4和G5構成第一活節四角,以此,在刮水過程中,除了刷臂2或刷葉4的迴轉運動之外,實現刷臂2的升降運動,如其也反映曲線6。
通過活節G6另一連杆槓桿13以一端鉸接在刷葉架8上,其另一端藉助活節G7鉸接在傳動槓桿10上,而且在這兩端或活節G2和G3之間,其中與活節G3相比,活節G7更靠近活節G2。活節G6位於刷葉縱軸線的背離活節G1的另一側上,且在該軸線的方向上刷葉端4.1具有比活節G1稍微更短的距離。活節G7設置在側向的活節G2和G3的軸線相交的連接線VL的傳動槓桿10上,而且在位於停止位置上的刷臂2中在線VL的背離刷葉4的一側上,以及在位於轉向位置上的刷葉4或刷臂2中在連接線VL的朝向刷臂4的一側上使得在連杆槓桿13的停止位置中在為圖1-3所選擇的視圖中,刷臂支承元件9的在另一面中設置的段9.2相交,以及在刷臂2的從停止位置到轉向位置中的運動中,連杆槓桿13活節G2的軸線相交一次。
全部活節G1-G7的軸線彼此平行、且垂直於或幾乎垂直於前窗玻璃5的面定向,以及也垂直於輔助活節HG的軸線定向。
儘管連杆槓桿13,為了實現刷臂繞輔助活節HG的軸線的疊合或折合,連杆槓桿11柔性地設計成至少用於繞輔助活節HG的軸線的轉動,即它例如由扁平材料例如由塑料或彈簧鋼組成,並且然後以其表面側平行於輔助活節HG的軸線,並由此垂直於活節G1-G7的軸線定向。
此外,所述結構如此適合,使得不僅在停止位置中(圖1)而且在轉向位置中(圖2)由刷臂2和段9.1形成的槓桿臂的縱向延伸部和連杆槓桿13的縱向延伸部彼此平行或幾乎平行。此外,如圖1和2示出,如此設計運動機構,使得在兩個末端位置中,即在停止位置中(圖1)和最大擺動位置或轉向位置中(圖2),在活節G2和G3之間的連接線VL大致垂直於刷葉縱軸線WL。
通過活節G1、G2、G6和G7以及通過彼此連接這些活節的槓桿臂或槓桿段形成第二活節四角,用於相對於刷臂2控制刷葉架8和由此控制刷葉4,而且通過這種方式,刷葉4以其刷葉縱軸線WL在兩個極限位置(停止位置以及轉向位置)中佔據前面提到的位置用於獲得最佳的刮水區域。
在所示出的實施形式中,運動機構的槓桿臂具有下面的長度活節軸線G1-G2的距離大約142個單位活節軸線G1-G4的距離大約114個單位活節軸線G2-G3的距離大約35個單位活節軸線G2-G4的距離大約33個單位活節軸線G2-G7的距離大約6個單位活節軸線G3-G7的距離大約29個單位活節軸線G3-G5的距離大約59個單位活節軸線G4-G5的距離大約51個單位活節軸線G6-G7的距離大約138個單位活節軸線G1-軸線WL的距離大約6個單位活節軸線G6-軸線WL的距離大約6個單位在此,一個單位例如是大約4或4.1mm。
角度α位於大約145和150°之間的範圍內。
圖4和5還詳細地示出刷葉架8和刷葉4在該刷葉架上的的固定。在所示的實施形式中,例如由扁平材料通過擠壓和折彎製成的刷葉架8這樣地成形,使得它具有一個中間的、形成U形輪廓的段8.1,其朝刷葉架8的面向前窗玻璃5的底側開口,並且在刷葉4的上側設置的刷葉適配器7形鎖地容納且固定在其中。兩個旁側的、翼狀的段8.2從段8.1或其邊離開所述段8.2位於共同的面中,並且在其上刷臂2通過活節G1或連杆臂13與活節G6鉸接。
由此得出,刷臂支承元件9具有兩個段9.1和9.2,以及刷臂2通過輔助活節HG與段9.1相連接。但實際上也有這種可能性,刷臂2在其遠離刷葉架8的一端上通過一個固定段可拆卸地固定在刷葉支承元件9上,其中輔助活節HG再設置在該固定段和剩餘的刷臂2之間,使得在需要時,能夠輕鬆地安裝或拆卸刷臂2。此外,不需要將刷葉支承元件9設計為槓桿。
活節G1-G7如此形成,使得它們能夠無磨損地、在長的使用壽命中使用。例如球活節和/或密封的圓柱軸承適合於這些活節。
前面藉助於實施例說明了本發明。不言而喻的是,可進行多種變型和變化,而不會因此脫離基於本發明的發明構思。
附圖標記清單1刮水器裝置2刷臂3運動機構4刷葉4.1 刷葉末端5前窗玻璃5.1、5.2 前窗玻璃的邊緣6刷葉末端4.1的運動曲線7刷葉適配器8刷葉架8.1、8.2 刷葉架8的段9刷臂支承元件9.1、9.2 刷臂支承元件的段10 傳動槓桿11 電動驅動裝置12 控制槓桿13 連杆槓桿A傳動槓桿9的擺動或鐘擺運動G1-G7刷臂運動機構的活節HG 在刷臂2和刷臂架3之間的輔助活節WL 刷葉縱軸線VL 在活節G2和G3之間的連接線
權利要求
1.一種用於車輛特別是公路行駛車輛的刮水器裝置,該刮水器裝置包括刷臂(2)、用於固定刷葉(4)的且在所述刷臂(2)末端上的刷葉架(8)以及運動機構,經由所述運動機構,所述刷臂(2)可通過電動驅動裝置(11)驅動,用於在停止位置和至少一個轉向位置之間的擺動或刮水運動,以及用於徑向於或大致徑向於擺動或刮水運動的附加的升降運動,其特徵在於,所述刷葉架(8)鉸接地與所述刷臂(2)相連接且經由連杆(13)通過相對於所述刷臂的擺動這樣地控制,使得在車輛上安裝的刮水器裝置(1)中,所述刷葉(4)以刷葉縱軸線(WL)至少在所述擺動或刮水運動的末端位置上優選也在所述停止位置上平行於或基本上平行於車輛玻璃(5)的相應相鄰的邊緣(5.1、5.2)。
2.如權利要求1的刮水器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刷葉架(8)經由所述連杆(13)與所述運動機構的被驅動的元件(10)相連接。
3.如權利要求1的刮水器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運動機構具有刷臂支承元件(9)、第一槓桿臂(10)和第二槓桿臂(12),所述刷臂(2)以其遠離所述刷葉架(8)的末端固定在刷臂支承元件上,第一槓桿臂(10)通過第一活節(G2)與所述刷臂支承元件(9)相連接,該第一槓桿臂繞由固定的或車輛側的第二活節(G3)構成的活節軸線可鐘擺地擺動,第二槓桿臂(12)通過第三活節(G4)與所述刷臂支承元件(9)相連接,該第二槓桿臂繞著由固定的或車輛側的第四活節(G5)構成的活節軸線可鐘擺地擺動地支承,其中所述彼此間隔的第一至第四活節(G2-G5)構成活節四角,用於所述刷臂(2)的或者在刷臂上固定的刷葉(4)產生附加的升降運動。
4.一種用於車輛特別是公路行駛車輛的刮水器裝置,該刮水器裝置包括刷臂(2)、用於固定刷葉(4)的在所述刷臂(2)的末端上設置的刷葉架(8)以及包括所述刷臂(2)和其他的槓桿臂和活節(G1-G7)的運動機構,該運動機構具有刷臂支承元件(9)、第一槓桿臂(10)和第二槓桿臂(12),所述刷臂(2)以其遠離所述刷葉架(8)的末端固定在刷臂支承元件(9)上,第一槓桿臂(10)通過第一活節(G2)與所述刷臂支承元件(9)相連接,該第槓桿臂繞由固定的或車輛側的第二活節(G3)構成的活節軸線可鐘擺地擺動,該第二槓桿臂(12)通過第三活節(G4)與所述刷臂支承元件(9)相連接,該第二槓桿臂繞由固定的或車輛側的第四活節(G5)構成的活節軸線可鐘擺擺動地支承,其中所述彼此間隔的第一至第四活節(G2-G5)構成一活節四角,用於所述刷臂(2)或刷葉(4)產生徑向於在停止位置和轉向位置之間的擺動或刮水運動的附加的升降運動,其特徵在於,所述刷葉架(8)鉸接地與所述刷臂(2)相連接,以及所述刷葉架(8)通過至少一個連杆(13)與所述第一槓桿臂(10)相連接。
5.如權利要求4的刮水器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刷葉架(8)經由所述連杆(13)通過繞所述第五活節(G1)軸線的擺動這樣地控制,使得在車輛上安裝的刮水器裝置(1)中,所述刷葉(4)以其刷葉縱軸線(WL)至少在擺動或刮水運動的末端位置上優選也在停止位置上平行於或基本上平行於車輛玻璃(5)的相應相鄰的邊緣(5.1、5.2)定向。
6.如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刮水器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或第二槓桿臂(10、12)優選所述第一槓桿臂(10)可通過所述電動驅動裝置(11)驅動,用於繞所述第二或第四活節(G3、G5)的軸線的擺動運動。
7.如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刮水器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刷葉架(8)通過至少一個第五活節(G1)與所述刷臂(2)鉸接地相連接。
8.如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刮水器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連杆(13)在所述第一活節(G2)和所述第二活節(G3)之間的區域上作用在所述第一槓桿臂(10)上。
9.如權利要求8的刮水器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連杆(13)在第一槓桿臂(10)上的作用點(G7)至第一活節(G2)比至第二活節(G3)更接近。
10.如權利要求8或9的刮水器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連杆(13)在第一槓桿臂(10)上的作用點(G7)與線(VL)側向間隔距離地設置,該線(VL)與所述第一活節(G2)和所述第二活節(G3)的軸線相交。
11.如權利要求10的刮水器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連杆(13)在第一槓桿臂(10)上的作用點(G7),在所述刷臂(2)的擺動或刮水運動的末端位置上,相對於所述刷臂設置在所述連接線(VL)的不同側上。
12.如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刮水器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連杆(13)在刷葉架(8)上的作用點和所述第五活節(G1)設置在刷葉架-縱軸線(WL)的不同側上。
13.如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刮水器裝置,其特徵在於,與所述第五活節(G1)的軸線相比,連杆(13)在所述刷葉架(8)上的作用點(G6)更靠近在刷葉縱向方向(WL)上朝向所述刷臂支承元件(9)的刷葉末端(4.1)。
14.如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刮水器裝置,其特徵在於,連杆(13)在所述刷葉架(8)上的和/或在第一槓桿臂(10)上的作用點由第六活節(G6)或由第七活節(G7)構成。
15.如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刮水器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各活節(G1-G7)的軸線彼此平行和/或平行於所述刷臂(2)的擺動或刮水運動的軸線定向。
16.如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刮水器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活節(G2)、所述第五活節(G1)和所述連杆(13)在所述刷葉架(8)上以及在所述第一槓桿臂(10)上的兩個作用點(G6、G7)構成用於控制所述刷葉架(8)或所述刷葉(4)的第二活節四角。
17.如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刮水器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連杆(13)這樣地設置,使得所述連杆在所述刷臂(2)的擺動時,首先使所述刷臂(2)從所述停止位置到遠離這個停止位置的轉向位置中。
18.如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刮水器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連杆(13)在刷臂(2)位於所述停止位置上時與在所述第一活節(G2)和所述第三活節(G4)之間的連接線相交。
19.如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刮水器裝置,其特徵在於,由在所述第一活節(G2)和所述第三活節(G4)之間的刷臂支承元件(9)所構成的槓桿臂(9.2)與在所述第三活節(G4)和所述第五活節(G1)之間的連接線包圍成一個顯著大於90°但小於180°的角度(α),例如在145°到150°之間的範圍中的角度,以及該角度(α)朝向刷葉縱軸線(WL)開口。
20.如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刮水器裝置,其特徵在於,在所述刷臂(2)的末端位置中,所述第一槓桿臂(10)或在所述第一活節(G2)與所述第二活節(G3)之間的連接線(VL)分別垂直於或幾乎垂直於刷葉縱軸線(WL)定向。
21.如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刮水器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活節軸線(G1-G7)相對地彼此間具有以下的、通過其距離限定的位置距離 單位在第一活節軸線(G2)-第二活節軸線(G3)之間大約35個單位在第一活節軸線(G2)-第三活節軸線(G4)之間大約33個單位在第一活節軸線(G2)-第五活節軸線(G1)之間大約142個單位在第一活節軸線(G2)-第七活節軸線(G7)之間大約6個單位在第二活節軸線(G3)-第四活節軸線(G5)之間大約59個單位在第二活節軸線(G3)-第七活節軸線(G7)之間大約29個單位在第三活節軸線(G4)-第四活節軸線(G5)之間大約51個單位在第三活節軸線(G4)-第五活節軸線(G1)之間大約114個單位在第六活節軸線(G6)-第七活節軸線(G7)之間大約138個單位其中一個單位例如大約是4.1mm。
全文摘要
一種用於車輛的刮水器裝置,所述具有刷臂和用於固定刷葉的且在該刷臂的末端上設置的刷葉架的刮水器裝置設計成具有一運動機構,經由該運動機構,該刷臂可用於在停止位置和至少一個轉向位置之間的擺動或刮水運動以及用於徑向於或大致徑向於擺動或刮水運動的附加的升降運動。該刷葉架鉸接地與該刷臂相連接,且經由連杆通過相對於該刷臂的擺動如此控制,使得在車輛上安裝的刮水器裝置中,所述刷葉以刷葉縱軸線至少在停止位置中和在轉向位置中平行於或基本上平行於車輛玻璃的相應相鄰的邊緣定向。
文檔編號B60S1/34GK1914074SQ200580003258
公開日2007年2月14日 申請日期2005年1月24日 優先權日2004年1月26日
發明者A·芬克, P·許爾萊因 申請人:瓦萊奧擦拭系統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