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櫃頂板結構及貨櫃的製作方法
2023-04-28 03:36:06 3
貨櫃頂板結構及貨櫃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貨櫃頂板結構及採用該頂板結構的貨櫃,所述頂板結構包括板狀的主體和設置於主體上的壓筋,所述壓筋呈沿頂板結構寬度方向延伸的條形,所述主體包括厚度為第一設定值的基部、厚度為第二設定值的第一翼部和厚度為第三設定值的第二翼部,所述第二設定值和第三設定值均大於所述第一設定值,所述第一翼部和第二翼部分列於基部寬度方向的兩側;所述壓筋橫跨所述基部、第一翼部和第二翼部,且壓筋的兩端波頭部分分別位於所述第一翼部和第二翼部。本實用新型有效加強了貨櫃頂板結構中易損部分的耐碰撞耐鏽蝕的能力,降低損壞程度,減少維修費用。通過頂板厚度的差異化,在保證頂板使用要求的同時,可降低頂板的重量,從而可減輕貨櫃的自重。
【專利說明】貨櫃頂板結構及貨櫃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貨櫃領域,尤其涉及一種貨櫃頂板結構及採用該頂板結構的貨櫃。
【背景技術】
[0002]現有的乾貨貨櫃的頂板結構,是由多塊厚度為1.6mm或2.0mm,帶多個(一般為5個(20尺箱)或11個(40尺箱))橫向(即頂板寬度方向,相對頂板長度方向而言)長壓筋11 』的鋼板I』拼接構成,參見圖1。頂板在貨櫃結構中不是主要受力件,其強度要求較低,因此,使用過程中的損壞基本為外力碰撞破損和鏽蝕。這種頂板結構最容易被碰撞的地方在長壓筋的兩端波頭部分,重則直接撞穿鋼板,輕則損壞油漆,加速鏽蝕;同時波頭部分成形時拉延變薄,且應力集中,容易出現鏽蝕,加上板厚被拉薄,加速鏽穿。故目前的頂板維修主要集中在長壓筋的波頭部分,數量多,費用高。
實用新型內容
[0003]為解決現有頂板結構中壓筋的波頭部分容易損壞、鏽蝕的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貨櫃頂板結構及採用該頂板結構的貨櫃。
[0004]本實用新型採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貨櫃頂板結構,包括板狀的主體和設置於主體上的壓筋,所述壓筋呈沿頂板結構寬度方向延伸的條形,所述主體包括厚度為第一設定值的基部、厚度為第二設定值的第一翼部和厚度為第三設定值的第二翼部,所述第二設定值和第三設定值均大於所述第一設定值,所述第一翼部和第二翼部分列於基部寬度方向的兩側;所述壓筋橫跨所述基部、第一翼部和第二翼部,且壓筋的兩端波頭部分分別位於所述第一翼部和第二翼部。
[0005]其中,所述第一設定值為1.2mnTl.6mm,所述第二設定值為2.0mnT3.0mm,所述第三設定值為2.0mm?3.0mm。
[0006]其中,所述第二設定值與第三設定值相等。
[0007]其中,所述壓筋位於所述第一翼部和所述第二翼部部分的長度均不小於300mm。
[0008]其中,所述第一翼部、所述第二翼部與所述基部通過雷射拼焊固定連接。
[0009]其中,所述第一翼部、所述第二翼部與所述基部的上表面平齊。
[0010]其中,所述基部、所述第一翼部和所述第二翼部分別為整塊鋼板,所述鋼板的長度為所述頂板結構的設定長度。
[0011]其中,所述基部、所述第一翼部和所述第二翼部整體一體成型。
[0012]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一種貨櫃,採用如上所述的貨櫃頂板結構。
[0013]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在本實用新型的貨櫃頂板結構中,兩側部分的厚度大於中間部分的厚度,容易損壞的波頭部分的厚度較大,有效加強了易損部分的耐碰撞耐鏽蝕的能力,降低其損壞程度,減少維修費用。通過頂板厚度的差異化,在保證頂板使用要求的同時,可降低頂板的重量,從而可減輕貨櫃的自重。【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4]圖1為現有技術的貨櫃頂板結構的示意圖。
[0015]圖2為本實用新型貨櫃頂板結構實施例的示意圖。
[0016]圖3為本實用新型貨櫃頂板結構實施例的側向視圖。
[0017]圖4為本實用新型圖3中A處局部放大圖。
[0018]其中,附圖標記說明如下:11、壓筋;12、主體;121、基部;122、第一翼部;123、第二翼部。
【具體實施方式】
[0019]為了進一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結構,現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進行詳細說明。
[0020]參閱圖2至圖4,本實用新型提供的貨櫃頂板結構包括板狀的主體12和凸伸出主體12的壓筋11,壓筋11呈沿頂板結構寬度方向延伸的條形。主體12包括厚度為第一設定值的基部121、厚度為第二設定值的第一翼部122和厚度為第三設定值的第二翼部123,第二設定值和第三設定值均大於第一設定值,第一翼部122和第二翼部123分列於基部121寬度方向的兩側;壓筋11橫跨基部121、第一翼部122和第二翼部123,且壓筋11的兩端波頭部分分別位於第一翼部122和第二翼部123。
[0021]在該頂板結構中,兩側部分的厚度大於中間部分的厚度,容易損壞的波頭部分的厚度較大,有效加強了易損部分的耐碰撞耐鏽蝕的能力,降低其損壞程度,減少維修費用。通過頂板厚度的差異化,在保證頂板使用要求的同時,可降低頂板的重量,從而可減輕貨櫃的自重。
[0022]其中,優選地,第一設定值為1.2mnTl.6mm,如 1.2mm、1.4mm、1.5mm、1.6mm 等,第二設定值和第三設定值為2.0mnT3.0mm,如2.0mm、2.3mm、2.5mm、3.0mm等。壓筋11的兩端波頭部分所在翼部122、123的厚度比現有的頂板結構厚度大,增加波頭部分的強度;而同時,中間部分的厚度比現有的要小,因此,頂板結構整板的重量並不會因加強波頭部分的強度而增加。本實施例中,第二設定值與第三設定值相等,即第一翼部與第二翼部的厚度相同,保持一致的強度。在其他實施例中,這兩者也可以根據實際工作狀況的不同設置為不同厚度。
[0023]較優地,壓筋11位於第一翼部122和第二翼部123部分的長度均不小於300mm。根據現有頂板結構中損壞情況來看,一般是壓筋兩端300mm範圍內為最易損壞的部分,且該部分壓制變薄最為嚴重,應力也最集中,本實用新型將該部分的頂板厚度加厚,提高強度,減少損壞現象。第一翼部122和第二翼部123的寬度則相應地要大於300_,第一翼部122和第二翼部123的上限寬度可根據實際情況來設定,最好是在保證壓筋易損部位厚度的情況下儘可能小,以減輕頂板結構的整體重量,節省材料,降低成本。以基部121的厚度為1.6mm,第一翼部122和第二翼部123的厚度在2.0mnT3.0mm為例,通過合理設置第一翼部122、第二翼部123與基部121的比例,可以使整板的總重小於現有整體2.0mm厚度的頂板。
[0024]本實用新型的頂板結構可以採用雷射拼焊板,即第一翼部122、第二翼部123與基部121通過雷射拼焊固定連接。第一翼部122、第二翼部123與基部121在拼接時,使三者的上表面平齊,可以防止頂板結構表面積水,並且外表美觀。在拼接完成的雷射拼焊板上再沿頂板結構長度方向壓制多個壓筋11,其中,壓筋11呈沿頂板結構寬度方向延伸的條形。較優地,基部121、第一翼部122和第二翼部123均分別為整塊鋼板,鋼板的長度為頂板結構的設定長度;在加工時,可在雷射拼焊板(卷)原材上壓制壓筋,然後按頂板結構的設定長度剪斷即可,這樣無需進行多塊頂板的拼接,簡化加工工藝,減少焊縫數量。當然,在其他實施例中,也可以採用多塊鋼板沿長度方向拼接的形式。隨著雷射拼焊技術的發展,雷射拼焊板(卷)的應用將越來越普及,不等厚鋼板(卷)的成本也會不斷下降,本實用新型貨櫃頂板結構在提升了產品質量的同時,其綜合成本也將會低於現有頂板結構。
[0025]本實用新型的貨櫃頂板結構還可以是基部121、第一翼部122和第二翼部123整體一體成型的結構,頂板的材質可採用如塑料、鋁合金等。
[0026]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一種貨櫃,採用如上所述的貨櫃頂板結構。在該貨櫃中,提高了頂板結構的產品質量,減少損壞,並且通過對頂板結構的合理設計,還可以使得貨櫃箱體重量減輕。
[0027]以上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可行實施例,並非限制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凡運用本實用新型說明書及附圖內容所作出的等效結構變化,均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貨櫃頂板結構,包括板狀的主體和設置於主體上的壓筋,所述壓筋呈沿頂板結構寬度方向延伸的條形,其特徵在於:所述主體包括厚度為第一設定值的基部、厚度為第二設定值的第一翼部和厚度為第三設定值的第二翼部,所述第二設定值和第三設定值均大於所述第一設定值,所述第一翼部和第二翼部分列於基部寬度方向的兩側;所述壓筋橫跨所述基部、第一翼部和第二翼部,且壓筋的兩端波頭部分分別位於所述第一翼部和第二翼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貨櫃頂板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設定值為1.2mnTl.6mm,所述第二設定值為2.0mm^3.0mm,所述第三設定值為2.0mm^3.0mm。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貨櫃頂板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二設定值與第三設定值相等。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貨櫃頂板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壓筋位於所述第一翼部和所述第二翼部部分的長度均不小於300mm。
5.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貨櫃頂板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翼部、所述第二翼部與所述基部通過雷射拼焊固定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貨櫃頂板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翼部、所述第二翼部與所述基部的上表面平齊。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貨櫃頂板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基部、所述第一翼部和所述第二翼部分別為整塊鋼板,所述鋼板的長度為所述頂板結構的設定長度。
8.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貨櫃頂板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基部、所述第一翼部和所述第二翼部整體一`體成型。
9.一種貨櫃,其特徵在於,採用如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貨櫃頂板結構。
【文檔編號】B65D90/02GK203593313SQ201320807511
【公開日】2014年5月14日 申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 優先權日:2013年12月10日
【發明者】唐榮健, 米琳, 郭亞兵 申請人:中集集團貨櫃控股有限公司, 中國國際海運貨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