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於股骨骨折閉合復位中的髓內復位裝置的製造方法
2023-07-24 21:07:41
專利名稱:用於股骨骨折閉合復位中的髓內復位裝置的製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股骨骨折閉合復位中的髓內復位裝置,所述用於股骨骨折閉合復位中的髓內復位裝置至少包括:操作手柄和髓內導向復位單元,所述髓內導向復位單元具有中空結構且兩端開口與外界相通,所述操作手柄連接髓內導向復位單元的近端,所述髓內導向復位單元的遠端開口為斜面且與髓內導向復位單元的夾角為15度?65度。本裝置操作簡單,使用方便,閉合復位治療骨折時創傷小,無需額外於骨折周圍作切口,無需另外於股骨其他部位打入復位針,無需於骨折部位作切口,骨折端血供不會遭到破壞,減少患者創傷,利於骨折癒合,併發症發生率低。
【專利說明】
用於股骨骨折閉合復位中的髓內復位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用於股骨骨折閉合復位中的裝置,特別是涉及一種股骨骨折閉合復位中的髓內復位裝置,屬於醫療器械中的一種。
【背景技術】
[0002]股骨是人體中最長的管狀骨。股骨幹骨折是骨科臨床上最常見的骨折之一,骨折包括股骨小粗隆至股骨髁以上部位,約佔全身骨折的6%。由於股骨是人體最大的的骨骼,並且是下肢主要的負重骨之一,若治療不當,可引起長期的功能障礙及嚴重的殘疾。股骨幹骨折多為高能量創傷所致,由於肌肉的牽拉作用,骨折往往錯位嚴重,復位困難,大多數成人股骨幹骨折需手術治療,目前手術治療股骨幹骨折的方法有多種,骨折的部位和類型、骨折的粉碎程度、患者的年齡、患者的社會和經濟需求等均可影響治療方法的選擇。閉合復位交鎖髓內釘內固定被認為是股骨幹骨折的首選治療方法。股骨粗隆以下及距膝關節9cm以上的骨幹骨折曾被認為是閉合復位交鎖髓內釘內固定的手術適應證。隨著B0(B1logiCalOsteosynthesis)理念的提出,採用微創技術治療四肢骨折已漸成為一種趨勢,骨折的治療從原來強調堅強內固定達到一期癒合,逐步轉變為保護骨折局部血運的生物學固定以達到二期骨癒合的觀點,即生物的、合理的接骨術的觀點。對長管狀骨骨折的治療,也由傳統的解剖復位堅強固定轉變為以維持長骨正常長度、不出現成角及旋轉畸形、注意保護骨折局部血供的間接復位相對穩定的微創固定。骨折的治療已經進入微創化時代,閉合復位交鎖髓內釘固定技術符合骨折生物學癒合的要求,是微創化治療骨折的最佳方法之一。股骨幹由於解剖關係,周圍有強大的肌群包繞,對骨折塊產生成角應力,加上股骨幹骨折往往為重體力勞動者發生高能量損傷所致,肌肉及皮下脂肪豐富,給閉合復位帶來了很大的困難。實用骨科學、坎貝爾骨科手術學雖都介紹了股骨幹骨折閉合復位髓內釘固定復位器械,但由於價格昂貴,目前國內廠家除了提供髓內釘固定系統操作工具,均未配備復位器械,因此,對於股骨幹骨折大多數醫生仍採用切開復位交鎖髓內釘內固定,但切開復位導致局部損傷加重,增加感染機會,局部血供破壞加重及骨不癒合等風險,對於粉碎性骨折往往需取骨植骨,增加了取骨植骨帶來的局部疼痛、麻木等併發症。有文獻報導,閉合性股骨骨折切開穿釘的感染率接近10%,但閉合穿釘的感染率則不到I %。
[0003]目前臨床上有部分學者介紹了一些復位器械,河北醫科大學第三醫院張英澤教授介紹了一種股骨骨折閉合伺服器械,它由牽引架及託板等組成,在股骨近端需鋼釘固定,操作相對複雜,未能在臨床廣泛推廣應用。上海六院徐海濤醫師介紹了一種股骨骨折復位器械,相當於帶外固定支架的持骨鉗,需要在骨折近端及遠端作多個小切口復位骨折後在開口插入導針,而後達到閉合復位股骨骨折目的,再按照股骨骨折髓內釘步驟安裝股骨髓內釘。上海浦東新區醫院介紹了一種股骨骨折閉合復位器械,它相當於外固定支架,先打入導針,復位後調整支架維持復位,隨後再依次於近端開口插入導針,再按照股骨骨折髓內釘步驟安裝股骨髓內釘。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介紹的一種股骨幹骨折輔助復位器,它包括一固定支架,固定支架末端設有一萬向關節接頭,萬向關節接頭末端連接有一固定套,還包括一復位針,復位針後部套接在固定套內,且可在固定套內上下滑動,均需作另外切開復位針固定在骨折端。尹雪峰介紹了股骨幹骨折閉合復位器。它由大腿託板、U型框架、復位螺栓、牽引架和U型框架固定螺栓組成,腿託板的一端設有股骨幹通孔,另一端設有三排螺孔,U型框架通過U型框架固定螺栓固定在大腿託板兩側設有的螺孔上,大腿託板的中間一排螺孔及U型框架三條邊上的螺孔擰入復位螺栓,達到復位股骨幹骨折目的。徐強等採用微創專用股骨髓內釘(MIS)技術治療股骨幹骨折認為在手術時間、切口長度、出血量等方面有優越性,但其閉合復位方法是折端手法復位,近折端復位棒復位,介紹較籠統,復位器械未介紹清楚。Gosling報導在復位後採用特殊外固定方法對骨折作臨時固定後,再行髓內釘固定,但具體器械及操作方法繁瑣。孫瑞龍等主要採用的閉合復位方法為旋轉、推擠、提按等中醫手法復位,未採用器械輔助復位。陸廷永、金善汝等採用小切口、手指探查技術閉合復位股骨幹骨折獲得良好效果,雖然切口小,但骨折局部仍有創傷,局部骨膜及骨折周圍血供仍遭到一定破壞,未達真正意義上的微創及閉合復位。股骨幹骨折閉合復位交鎖釘內固定治療的關鍵技術是如何閉合復位,雖然上述學者介紹了部分復位方法及工具,但可能存在費時費力,醫生病人射線接觸量多,臨床可操作性不強,因此,對於股骨骨折大多數醫師仍以選擇開放復位內固定為主。Wei I等認為計算機導航技術能幫助實現更精確的復位,同時大大減少術中透視次數,但計算機輔助復位技術由於需特殊設備,價格昂貴,學習時間曲線長,無法在基層醫院實現。
【實用新型內容】
[0004]鑑於以上所述現有技術的缺點,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用於股骨骨折閉合復位中的髓內復位裝置,用於解決現有技術中缺乏簡單有效的閉合復位股骨骨折髓內釘固定工具,且損傷小,安全,價格合適,能全面推廣使用、操作方便、使用簡單的股骨骨折閉合復位髓內復位器械問題。
[0005]為實現上述目的及其他相關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用於股骨骨折閉合復位中的髓內復位裝置,所述用於股骨骨折閉合復位中的髓內復位裝置至少包括:操作手柄和髓內導向復位單元,所述髓內導向復位單元為長條狀中空結構且兩端開口與外界相通,所述操作手柄連接髓內導向復位單元的近端,所述髓內導向復位單元的遠端開口為斜面且與髓內導向復位單元的軸心的夾角為15度-65度。
[0006]優選地,所述操作手柄包括操作把手部和連接部,所述操作手柄連接部為中空結構,其中空結構與髓內導向復位單元的中空結構連通,且另一端與外界相通。
[0007]優選地,所述髓內導向復位單元的遠端外徑最小值與髓內導向復位單元的近端外徑的最大值比值大於等於0.5且小於I。
[0008]優選地,所述操作手柄連接部的所有部位的中空直徑都是一致的,所述髓內導向復位單元
[0009]的所有部位的中空直徑也是一致的,所述操作手柄連接部的中空直徑大於等於髓內導向復
[0010]位單元的中空直徑。
[0011]優選地,所述操作手柄的連接部中空直徑等於髓內導向復位單元的中空直徑。
[0012]優選地,所述髓內導向復位單元的中空直徑與其外徑的最小值比值小於等於0.5。
[0013]優選地,所述操作手柄連接部的中空直徑與其外徑最小值比值小於等於0.5。
[0014]優選地,所述髓內導向復位單元的遠端開口的斜面與髓內導向復位單元的夾角為30度ο
[0015]優選地,所述髓內導向復位單元選用鈦合金或者不鏽鋼製成。
[0016]如上所述,本實用新型的用於股骨骨折閉合復位中的髓內復位裝置,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0017](I)本裝置治療閉合性骨折時創傷小,無需額外於骨折周圍作切口,無需另外於股骨其他部位打入復位導針,無需於骨折部位作切口,骨折端血供不會遭到破壞,減少患者創傷,利於骨折癒合,併發症發生率低。
[0018](2)本裝置操作簡單,使用方便,製作方便,成本低廉,可作為永久性器械,可重複消毒,長期使用,值得在基層推廣。
【附圖說明】
[0019]圖1顯示為本實用新型結構【具體實施方式】示意圖。
[0020]圖2顯示為圖1中遠端開口的斜面與軸心線的夾角放大示意圖。
[0021 ]其中,10、髓內導向復位單元,20、操作手柄,11、髓內導向復位單元的近端,102、髓內導向復位單元的遠端,201、連接部。
【具體實施方式】
[0022]以下由特定的具體實施例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熟悉此技術的人士可由本說明書所揭露的內容輕易地了解本實用新型的其他優點及功效。
[0023]請參閱圖1-2。須知,本說明書所附圖式所繪示的結構、比例、大小等,均僅用以配合說明書所揭示的內容,以供熟悉此技術的人士了解與閱讀,並非用以限定本實用新型可實施的限定條件,故不具技術上的實質意義,任何結構的修飾、比例關係的改變或大小的調整,在不影響本實用新型所能產生的功效及所能達成的目的下,均應仍落在本實用新型所揭示的技術內容得能涵蓋的範圍內。同時,本說明書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間」及「一」等的用語,亦僅為便於敘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實用新型可實施的範圍,其相對關係的改變或調整,在無實質變更技術內容下,當亦視為本實用新型可實施的範疇。
[0024]如圖所示,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用於股骨骨折閉合復位中的髓內復位裝置,用於股骨骨折閉合復位中的髓內復位裝置包括:操作手柄20和髓內導向復位單元10,髓內導向單元10具有中空結構且兩端開口與外界相通,操作手柄20包括操作把手部和連接部201,操作手柄20的連接部201為中空結構且連接髓內導向復位單元的近端101,且兩者中空結構部相通,因此髓內導向復位單元的近端101通過連接部201與外界是相通的。髓內導向復位單元的遠端102開口為斜面且與髓內復位導向復位單元10的軸心的夾角A為30度,一般地,這個角度可以設置為15度-65度,該種結構有利於在操作過程中找到骨折遠端。操作手柄20的主要作用是為了醫生的在復位時方便拿持髓內復位導向單元10,因此其結構也不是固定的,例如操作把手可以利用套環固定在髓內復位導向單元10的外面。
[0025]在本實施例中,髓內導向復位單元的遠端102外徑為0.8釐米,髓內導向復位單元的近端101外徑為1.0釐米,一般地,前者的最小值與後者的最大值的比值大於等於0.5且小於I,這種結構更加符合力學原理,使得髓內導向復位單元10與操作手柄20連接更加牢固;在本實施例中,髓內導向復位單元10的所有部位的中空直徑都是一致的,操作手柄20的連接部201的所有部位的中空直徑也都是一致的。操作手柄20的連接部201中空直徑等於髓內導向復位單元10的中空直徑,當然前者也是可以大於後者的;髓內導向復位單元10的中空直徑與其外徑的比值為0.4,操作手柄20的連接部201的中空直徑與其外徑比值為0.5,一般來說這兩個中空結構直徑的與其外徑的最小值可以設置為小於等於0.5,這樣保證了整個裝置的強度。
[0026]為了進一步優化設計方案,髓內導向復位單元10可選用鈦合金或者不鏽鋼製成,在本實施例中採用鈦合金製成。
[0027]本裝置的使用方法如下:使用者獲得本裝置後,股骨骨折患者仰臥於骨科手術牽引床上,前期準備工作完成後,在大轉子頂點前、中1/3處為開口入點,開口器開口,插入股骨導針至近端,確定在股骨髓腔內,依次行近端髓腔擴髓,股骨粗隆部擴至13mm,近端逐步擴髓至9-10mm以上,隨後依據骨折類型調整好髓內復位導向單元的遠端102斜面朝向,然後,操作者握住操作手柄20,向股骨髓腔內插入髓內復位導向單元,根據術前透視情況糾正骨折側方成角移位,在配合髓外復位裝置糾正骨折前、後成角移位,即可順利讓髓內復位導向單元10插入股骨遠折端,從而順利插入導針,髓內導針安裝完成後即可取出本裝置,後續步驟按照股骨交鎖髓內釘安裝程序即可操作完成,髓內釘安裝完成後取出本裝置,手術完畢。
[0028]綜上所述,本裝置結構簡單,使用方便,成本低廉,能夠避免切開復位治療股骨骨折諸多缺點,對手術醫師的臨床經驗依賴少,學習曲線短,一般一次即可學會,使用2-3次即可熟練運用,從而縮短手術時間、減少出血、減少組織損傷,骨折癒合時間短,患者功能恢復快,所以本實用新型有效克服了現有技術中的種種缺點而具有高度產業利用價值。所以,本實用新型有效克服了現有技術中的種種缺點而具高度產業利用價值。
[0029]上述實施例僅例示性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於限制本實用新型。任何熟悉此技術的人士皆可在不違背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及範疇下,對上述實施例進行修飾或改變。因此,舉凡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在未脫離本實用新型所揭示的精神與技術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飾或改變,仍應由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所涵蓋。
【主權項】
1.一種用於股骨骨折閉合復位中的髓內復位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用於股骨骨折閉合復位中的髓內復位裝置至少包括:操作手柄和髓內導向復位單元,所述髓內導向復位單元為長條狀中空結構且兩端開口與外界相通,所述操作手柄連接髓內導向復位單元的近端,所述髓內導向復位單元的遠端開口為斜面且與髓內導向復位單元的軸心的夾角為15度-65度。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於股骨骨折閉合復位中的髓內復位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操作手柄包括操作把手部和連接部,所述操作手柄的連接部為中空結構,其中空結構與髓內導向復位單元的中空結構連通,且另一端與外界相通。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於股骨骨折閉合復位中的髓內復位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髓內導向復位單元的遠端外徑最小值與髓內導向復位單元的近端外徑的最大值比值大於等於0.5且小於I。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於股骨骨折閉合復位中的髓內復位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操作手柄連接部的所有部位的中空直徑都是一致的,所述髓內導向復位單元的所有部位的中空直徑也是一致的,所述操作手柄連接部的中空直徑大於等於髓內導向復位單元的中空直徑。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於股骨骨折閉合復位中的髓內復位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操作手柄的連接部的中空直徑等於髓內導向復位單元的中空直徑。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於股骨骨折閉合復位中的髓內復位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髓內導向復位單元的中空直徑與其外徑的最小值的比值小於等於0.5。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於股骨骨折閉合復位中的髓內復位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操作手柄連接部的中空直徑與其外徑的最小值比值小於等於0.5。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於股骨骨折閉合復位中的髓內復位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髓內導向復位單元的遠端的開口斜面與髓內導向復位單元的軸心的夾角為30度。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於股骨骨折閉合復位中的髓內復位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髓內導向復位單元選用鈦合金或者不鏽鋼製成。
【文檔編號】A61B17/72GK205697976SQ201620279220
【公開日】2016年11月23日
【申請日】2016年4月6日
【發明人】蔣元斌, 沈振明, 史政康, 張偉中, 徐浩, 計小東, 晉存
【申請人】蔣元斌, 蘇州市吳江區中醫醫院(蘇州市吳江區第二人民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