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胎蓋板結構和汽車的製作方法
2024-03-20 10:37:05
備胎蓋板結構和汽車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備胎蓋板結構和汽車,其中備胎蓋板結構,包括:備胎蓋板、至少一個限位杆總成、以及與各限位杆總成分別一一對應的各操縱總成;限位杆總成包括至少一個限位杆,各限位杆的下端通過連接杆進行固定連接;各限位杆設置在與各限位杆對應的備胎蓋板的上表面的凹槽中;操縱總成的一端和與操縱總成對應的限位杆總成活動連接;操縱總成的一端帶動與操縱總成對應的限位杆總成中的各限位杆,在凹槽中豎起或平鋪在凹槽中。可將小件物品、易滾動的物品放置到備胎蓋板上的各限位杆總成之間,限位杆防止物品會在汽車的行駛過程中發生無規則的滾動,避免了噪音的產生,避免物品以及汽車的內部結構被破壞,避免汽車的安全隱患。
【專利說明】
備胎蓋板結構和汽車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汽車零部件製造技術,尤其涉及一種備胎蓋板結構和汽車。
【背景技術】
[0002]隨著汽車技術的發展,汽車已經成為人們出行的重要代步工具。在汽車上都會提供後備箱,在後備箱的底部設置一個隔離區,在隔離區中防止備胎,在隔離區的上表面上設置了備胎蓋板,從而將備胎隱藏起來。從而會在汽車的後備箱中會形成一個存儲空間,可以將用戶需要放置的物品放置到備胎蓋板上,進而將用戶需要放置的物品放置到後備箱中。
[0003]現有技術中,備胎蓋板的上表面呈平板狀,從而可以將用戶需要放置的物品放置到備胎蓋板上。
[0004]然而,現有技術中,在用戶將小件物品、易滾動的物品放置到後備箱的備胎蓋板上的時候,由於備胎蓋板的上表面呈平板狀,從而物品會在汽車的行駛過程中發生無規則的滾動,進而會產生噪音;並且物品在滾動的過程中會與汽車發生碰撞,從而物品會產生損壞,汽車的內部結構也會被破壞,進而造成汽車的安全隱患。
【實用新型內容】
[0005]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備胎蓋板結構和汽車,用以解決現有技術中的備胎蓋板上的物品會在汽車的行駛過程中發生無規則的滾動,進而會產生噪音,並且物品在滾動的過程中會與汽車發生碰撞,進而造成汽車的安全隱患的問題。
[0006]本實用新型的一方面提供了一種備胎蓋板結構,包括:
[0007]備胎蓋板、至少一個限位杆總成、以及與各限位杆總成分別對應的各操縱總成;
[0008]所述限位杆總成包括至少一個限位杆,各限位杆的下端通過連接杆進行固定連接;
[0009]所述備胎蓋板的上表面設置有與各限位杆對應的凹槽,各限位杆設置在與各限位杆對應的凹槽中;
[0010]所述操縱總成的一端和與操縱總成對應的限位杆總成活動連接;
[0011]所述操縱總成,用於用戶轉動所述操縱總成的另一端時,所述操縱總成的一端帶動與操縱總成對應的限位杆總成中的各限位杆,在所述凹槽中豎起或平鋪在所述凹槽中。
[0012]如上所述的備胎蓋板結構中,所述操縱總成,包括:操縱杆、導向杆和彈簧;
[0013]所述操縱杆的一端設置有導向塊,與操縱總成對應的限位杆總成中的一個限位杆的下端設置有容納腔,所述導向塊設置在所述容納腔中,且所述導向塊的體積小於所述容納腔的體積;
[0014]所述操縱杆的中部設置有限位環,所述導向杆為套筒狀的導向杆;
[0015]所述彈簧、所述導向杆依次套設在所述操縱杆上,所述彈簧位於所述限位環與所述導向杆之間,所述導向杆位於所述彈簧與所述操縱杆的另一端之間;
[0016]所述導向杆的一端的表面上開設有U型通槽,所述導向杆的表面上設置有凸起,所述凸起卡設在所述U型通槽中;
[0017]所述導向杆的外表面與所述備胎蓋板固定連接。
[0018]如上所述的備胎蓋板結構中,所述操縱杆的另一端設置有操縱按鈕,所述導向塊為錐形塊。
[0019]如上所述的備胎蓋板結構中,所述導向杆的中部,朝向所述導向杆的中心軸線向內凹陷,以在所述導向杆的中部形成凹陷環狀部;
[0020]所述凹陷環狀部卡接在所述備胎蓋板的延伸部上。
[0021]如上所述的備胎蓋板結構中,所述操縱總成穿設在所述備胎蓋板中,所述操縱總成的操縱按鈕位於所述備胎蓋板的外面。
[0022]如上所述的備胎蓋板結構中,所述連接杆位於所述備胎蓋板內。
[0023]如上所述的備胎蓋板結構中,還包括:與各限位杆總成分別一一對應的各網兜總成;
[0024]所述網兜總成包括網狀兜、以及與限位杆總成中的各限位杆分別一一對應的各套筒杆,各套筒杆設置在網狀兜上;
[0025]各套筒杆,分別套設在於各套筒杆對應的限位杆上。
[0026]如上所述的備胎蓋板結構中,所述限位杆總成中的各限位杆沿著所述連接杆的長度方向而設置,且所述限位杆總成中的各限位杆之間為等間距設置;
[0027]各所述限位杆總成之間具有預設距離。
[0028]如上所述的備胎蓋板結構中,所述備胎蓋板包括:備胎蓋板上板和備胎蓋板下板;
[0029]所述備胎蓋板上板包括固定連接的備胎蓋板上層面料和備胎蓋板上層基材,所述備胎蓋板下板包括固定連接的備胎蓋板下層面料和備胎蓋板下層基材;
[0030]所述操縱總成設置在所述備胎蓋板上板和所述備胎蓋板下板之間。
[0031]本實用新型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種汽車,包括:車體;
[0032]所述車體上設置有如上所述的備胎蓋板結構。
[0033]本實用新型通過提供一種由備胎蓋板、至少一個限位杆總成、以及與各限位杆總成分別一一對應的各操縱總成構成的備胎蓋板結構;其中,限位杆總成的各限位杆的下端通過連接杆進行固定連接,並且備胎蓋板的上表面設置有與各限位杆對應的凹槽,將各限位杆設置在與各限位杆對應的凹槽中;操縱總成的一端和與操縱總成對應的限位杆總成活動連接;用戶可以轉動操縱總成的另一端,使得操縱總成的一端帶動與操縱總成對應的限位杆總成中的各限位杆在凹槽中豎起,從而在備胎蓋板上形成多個隔離區域,在用戶將小件物品、易滾動的物品放置到後備箱的備胎蓋板上的各限位杆總成之間的時候,各限位杆總成的限位杆可以防止物品會在汽車的行駛過程中發生無規則的滾動,避免了噪音的產生,同時,避免了物品以及汽車的內部結構被破壞,避免了汽車的安全隱患;並且用戶還可以轉動操縱總成的另一端,使得操縱總成的一端帶動與操縱總成對應的限位杆總成中的各限位杆平鋪在凹槽中,使得備胎蓋板的上表面呈平板狀,從而便於用戶將大件物品放置到備胎蓋板上。
【附圖說明】
[0034]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提供的備胎蓋板結構的結構示意圖一;
[0035]圖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提供的備胎蓋板結構的結構示意圖二;
[0036]圖3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提供的備胎蓋板結構中的限位杆總成的結構示意圖;
[0037]圖4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提供的備胎蓋板結構中的剖面結構示意圖;
[0038]圖5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二提供的備胎蓋板結構的結構示意圖;
[0039]圖6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二提供的備胎蓋板結構的爆炸圖;
[0040]圖7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二提供的備胎蓋板結構的操縱總成的結構示意圖;
[0041 ]圖8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二提供的備胎蓋板結構的操縱杆的結構示意圖;
[0042]圖9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二提供的備胎蓋板結構的導向杆的結構示意圖;
[0043]圖10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二提供的備胎蓋板結構的彈簧的結構示意圖;
[0044]圖1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二提供的備胎蓋板結構的剖面結構示意圖。
[0045]附圖標記:
[0046]1-備胎蓋板2-限位杆總成3-操縱總成
[0047]4-限位杆5-連接杆6-凹槽
[0048]7-操縱杆8-導向杆9-彈簧
[0049]10-導向塊11-容納腔12-限位環
[0050]13-U型通槽14-凸起15-操縱按鈕[0051 ]16-凹陷環狀部 17-網兜總成 18-網狀兜
[0052]19-套筒杆20-備胎蓋板上板21-備胎蓋板下板
[0053]22-備胎蓋板上層面料23-備胎蓋板上層基材 24-備胎蓋板下層面料
[0054]25-備胎蓋板下層基材26-物品
【具體實施方式】
[0055]為使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
[0056]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提供的備胎蓋板結構的結構示意圖一,圖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提供的備胎蓋板結構的結構示意圖二;圖3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提供的備胎蓋板結構中的限位杆總成的結構示意圖,圖4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提供的備胎蓋板結構中的剖面結構示意圖,如圖1、圖2、圖3和圖4所示,本實施例提供的備胎蓋板結構,包括:備胎蓋板1、至少一個限位杆總成2、以及與各限位杆總成2分別一一對應的各操縱總成3;
[0057]限位杆總成2包括至少一個限位杆4,各限位杆4的下端通過連接杆5進行固定連接;
[0058]備胎蓋板I的上表面設置有與各限位杆4對應的凹槽6,各限位杆4設置在與各限位杆4對應的凹槽6中;
[0059]操縱總成3的一端和與操縱總成3對應的限位杆總成2活動連接;
[0060]操縱總成3,用於用戶轉動操縱總成3的另一端時,操縱總成3的一端帶動與操縱總成3對應的限位杆總成2中的各限位杆4,在凹槽6中豎起或平鋪在凹槽6中。
[0061]在本實施例中,具體的,提供了一種由備胎蓋板1、至少一個限位杆總成2、以及與各限位杆總成2分別一一對應的各操縱總成3構成的備胎蓋板結構。其中,限位杆總成2包括了至少一個限位杆4,在一個限位杆總成2中各限位杆4的下端通過連接杆5進行固定連接,從而通過連接杆5連接在一起的多個限位杆4構成了一個限位杆總成2。
[0062]在備胎蓋板I的上表面上設置了多個凹槽6,各凹槽6與各限位杆4是對應的,將各限位杆4分別設置在與各限位杆4對應的凹槽6中。將操縱總成3的一端和與操縱總成3對應的限位杆總成2活動連接。
[0063]用戶轉動操縱總成3的另一端時,操縱總成3的一端可以帶動與操縱總成3對應的限位杆總成2中的各限位杆4在凹槽6中豎起,從而各限位杆4處於豎直狀態,與備胎蓋板I表面呈90度的角度,從而可以將物品26放置到各限位杆總成2之間,進而物品26可以被各限位杆總成2進行隔離,防止物品26滑動;然後,在不需要使用限位杆4的時候,用戶可以再次轉動操縱總成3的另一端,操縱總成3的一端可以帶動與操縱總成3對應的限位杆總成2中的各限位杆4平鋪在凹槽6中,從而各限位杆4分別卡入各凹槽6中,此時備胎蓋板I表面是平板狀的,用戶可以將大件物品放到備胎蓋板I的表面上。
[0064]本實施例通過提供一種由備胎蓋板1、至少一個限位杆總成2、以及與各限位杆總成2分別一一對應的各操縱總成3構成的備胎蓋板結構;其中,限位杆總成2的各限位杆4的下端通過連接杆5進行固定連接,並且備胎蓋板I的上表面設置有與各限位杆4對應的凹槽6,將各限位杆4設置在與各限位杆4對應的凹槽6中;操縱總成3的一端和與操縱總成3對應的限位杆總成2活動連接;用戶可以轉動操縱總成3的另一端,使得操縱總成3的一端帶動與操縱總成3對應的限位杆總成2中的各限位杆4在凹槽6中豎起,從而在備胎蓋板I上形成多個隔離區域,在用戶將小件物品26、易滾動的物品26放置到後備箱的備胎蓋板I上各限位杆總成2之間的時候,各限位杆總成2的限位杆4可以防止物品26會在汽車的行駛過程中發生無規則的滾動,避免了噪音的產生,同時,避免了物品26以及汽車的內部結構被破壞,避免了汽車的安全隱患;並且用戶還可以轉動操縱總成3的另一端,使得操縱總成3的一端帶動與操縱總成3對應的限位杆總成2中的各限位杆4平鋪在凹槽6中,使得備胎蓋板I的上表面呈平板狀,從而便於用戶將大件物品放置到備胎蓋板I上。
[0065]圖5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二提供的備胎蓋板結構的結構示意圖,圖6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二提供的備胎蓋板結構的爆炸圖,圖7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二提供的備胎蓋板結構的操縱總成的結構示意圖,圖8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二提供的備胎蓋板結構的操縱杆的結構示意圖,圖9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二提供的備胎蓋板結構的導向杆的結構示意圖,圖10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二提供的備胎蓋板結構的彈簧的結構示意圖,圖1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二提供的備胎蓋板結構的剖面結構示意圖,在實施例一的基礎上,如圖5至圖11所示,本實施例提供的備胎蓋板結構,操縱總成3,包括:操縱杆7、導向杆8和彈簧9;
[0066]操縱杆7的一端設置有導向塊10,與操縱總成3對應的限位杆總成2中的一個限位杆4的下端設置有容納腔11,導向塊10設置在容納腔11中,且導向塊10的體積小於容納腔11的體積;
[0067]操縱杆7的中部設置有限位環12,導向杆8為套筒狀的導向杆8;
[0068]彈簧9、導向杆8依次套設在操縱杆7上,彈簧9位於限位環12與導向杆8之間,導向杆8位於彈簧9與操縱杆7的另一端之間;
[0069]導向杆8的一端的表面上開設有U型通槽13,導向杆8的表面上設置有凸起14,凸起14卡設在U型通槽13中;
[0070]導向杆8的外表面與備胎蓋板I固定連接。
[0071]操縱杆7的另一端設置有操縱按鈕15,導向塊10為錐形塊。
[0072]導向杆8的中部,朝嚮導向杆8的中心軸線向內凹陷,以在導向杆8的中部形成凹陷環狀部16;凹陷環狀部16卡接在備胎蓋板I的延伸部上。
[0073]操縱總成3穿設在備胎蓋板I中,操縱總成3的操縱按鈕15位於備胎蓋板I的外面。
[0074]連接杆5位於備胎蓋板I內。
[0075 ]本實施例提供的備胎蓋板結構,還包括:與各限位杆總成2分別對應的各網9?總成17;網兜總成17包括網狀兜18、以及與限位杆總成2中的各限位杆4分別一一對應的各套筒杆19,各套筒杆19設置在網狀兜18上;各套筒杆19,分別套設在於各套筒杆19對應的限位杆4上。
[0076]限位杆總成2中的各限位杆4沿著連接杆5的長度方向而設置,且限位杆總成2中的各限位杆4之間為等間距設置;各限位杆總成2之間具有預設距離。
[0077]備胎蓋板I包括:備胎蓋板上板20和備胎蓋板下板21;備胎蓋板上板20包括固定連接的備胎蓋板上層面料22和備胎蓋板上層基材23,備胎蓋板下板21包括固定連接的備胎蓋板下層面料24和備胎蓋板下層基材25;操縱總成3設置在備胎蓋板上板20和備胎蓋板下板21之間。
[0078]在本實施例中,具體的,操縱總成3由操縱杆7、導向杆8和彈簧9構成。在操縱杆7的一端設置了一個導向塊10,導向塊10為錐形塊;同時,在與操縱總成3對應的限位杆總成2中的一個限位杆4的下端設置了一個容納腔11,具體來說,可以在與操縱總成3對應的限位杆總成2中的位於邊緣處的限位杆4的下端,去設置容納腔11;將導向塊10設置在容納腔11中,同時導向塊10的體積小於容納腔11的體積,從而使得導向塊10可以在容納腔11中前後移動。
[0079]在操縱杆7的中部設置一個限位環12,操縱杆7的另一端設置了一個操縱按鈕15;可以將彈簧9套設在操縱杆7上,然後由於導向杆8為套筒狀的導向杆8,從而可以再將導向杆8也套設在操縱杆7上;其中,導向杆8位於限位環12與導向杆8之間,導向杆8位於彈簧9與操縱杆7的另一端的操縱按鈕15之間,並且,彈簧9的兩端分別與限位環12、導向杆8接觸,導向杆8的兩端分別與彈簧9、操縱按鈕15接觸。
[0080]在導向杆8的一端的表面上開設了一個U型通槽13,相對的,導向杆8的表面上設置了一個凸起14,將凸起14卡設在U型通槽13的端部上。導向杆8的中部,朝嚮導向杆8的中心軸線向內凹陷,進而在導向杆8的中部形成凹陷環狀部16,從而凹陷環狀部16與備胎蓋板I的延伸部進行卡接,進而將導向杆8的外表面與備胎蓋板I進行固定連接。
[0081]由於備胎蓋板I包括了備胎蓋板上板20和備胎蓋板下板21,其中,備胎蓋板上板20包括固定連接的備胎蓋板上層面料22和備胎蓋板上層基材23,備胎蓋板下板21包括固定連接的備胎蓋板下層面料24和備胎蓋板下層基材25,在備胎蓋板上板20和備胎蓋板下板21之間形成了一個小的空腔,從而可以將操縱總成3設置在備胎蓋板上板20和備胎蓋板下板21之間的空腔中,進而將操縱總成3穿設在備胎蓋板I中,。將連接杆5設置在備胎蓋板I內空腔內,並且,將操縱總成3的操縱按鈕15外露於備胎蓋板I的外面,從而便於用於通過操縱按鈕15去操作操縱總成3。
[0082]限位杆總成2中的各限位杆4,是沿著連接杆5的長度方向而設置的,且限位杆總成2中的各限位杆4之間為等間距設置;同時,各限位杆總成2之間具有預設距離,該預設距離是物品26的半徑等相匹配,進而便於物品26放置到各限位杆總成2之間。
[0083]還提供了與各限位杆總成2分別一一對應的各網兜總成17,網兜總成17由一個網狀9? 18、以及與限位杆總成2中的各限位杆4分別對應的各套筒杆19構成,將各套筒杆19設置在網狀賀18上,從而構成一個較長的網賀。套筒杆19為中空狀的,從而可以將各套筒杆19,分別套設在於各套筒杆19對應的限位杆4上,從而將網兜總成17與限位杆總成2進行一個活動連接。由用戶根據實際需求,確定在限位杆總成2上是否設置網兜總成17,並確定設置的網兜總成17的個數。
[0084]在初始狀態,各限位杆4卡入在了各凹槽6中,用戶可以通過操縱按鈕15去拉動操縱總成3的操縱杆7,此時,操縱杆7的導向塊10在容納腔11中移動,此時彈簧9會被壓縮,然後用戶再轉動操縱按鈕15,操縱杆7上的凸起14會從U型通槽13的一端進入U型通槽13的另一端,此時,操縱總成3的操縱杆7上的導向塊10可以帶動與操縱總成3對應的限位杆總成2中的各限位杆4在凹槽6中豎起,各限位杆4處於豎直狀態,與備胎蓋板I表面呈90度的角度;然後可以將物品26放置到各限位杆總成2之間,進而物品26可以被各限位杆總成2進行隔離,防止物品26滑動;此時還可以將各網兜總成17套設在各限位杆總成2上。然後,在不需要使用限位杆4的時候,用戶可以再次通過操縱按鈕15去拉動操縱總成3的操縱杆7,此時,操縱杆7的導向塊10在容納腔11中移動,此時彈簧9會被壓縮,然後用戶再轉動操縱按鈕15,操縱杆7上的凸起14會從U型通槽13的另一端會到U型通槽13的一端,此時,操縱總成3的操縱杆7上的導向塊10帶動與操縱總成3對應的限位杆總成2中的各限位杆4平鋪在凹槽6中,從而各限位杆4分別卡入各凹槽6中,此時備胎蓋板I表面是平板狀的,用戶可以將大件物品放到備胎蓋板I的表面上。
[0085]本實施例通過設定操縱總成3由操縱杆7、導向杆8和彈簧9構成,彈簧9、導向杆8依次套設在操縱杆7上,操縱杆7的一端上的導向塊10可以在限位杆4的下端的容納腔11中進行移動,在操縱杆7的另一端設置有操縱按鈕15;同時在導向杆8的一端的表面上開設有U型通槽13,導向杆8的表面上設置有凸起14,凸起14卡設在U型通槽13中;將導向杆8與備胎蓋板I固定連接。提供了一種由備胎蓋板1、至少一個限位杆總成2、以及與各限位杆總成2分別一一對應的各操縱總成3構成的備胎蓋板結構。用戶可以通過操縱按鈕15去拉動操縱總成3的操縱杆7,操縱杆7的導向塊10在容納腔11中移動,此時彈簧9會被壓縮,然後用戶再轉動操縱按鈕15,操縱杆7上的凸起14會從U型通槽13的一端進入U型通槽13的另一端,此時,操縱總成3的操縱杆7上的導向塊10可以帶動與操縱總成3對應的限位杆總成2中的各限位杆4在凹槽6中豎起,各限位杆4處於豎直狀態,然後可以將物品26放置到各限位杆總成2之間,進而物品26可以被各限位杆總成2進行隔離,防止物品26滑動;此時還可以將各網兜總成17套設在各限位杆總成2上;從而在備胎蓋板I上形成多個隔離區域,在用戶將小件物品26、易滾動的物品26放置到後備箱的備胎蓋板I上各限位杆總成2之間的時候,各限位杆總成2的限位杆4可以防止物品26會在汽車的行駛過程中發生無規則的滾動,避免了噪音的產生,同時,避免了物品26以及汽車的內部結構被破壞,避免了汽車的安全隱患。在不需要使用限位杆4的時候,用戶可以再次通過操縱按鈕15去拉動操縱總成3的操縱杆7,操縱杆7的導向塊10在容納腔11中移動,此時彈簧9會被壓縮,然後用戶再轉動操縱按鈕15,操縱杆7上的凸起14會從U型通槽13的另一端會到U型通槽13的一端,此時,操縱總成3的操縱杆7上的導向塊10帶動與操縱總成3對應的限位杆總成2中的各限位杆4平鋪在凹槽6中,從而各限位杆4分另IJ卡入各凹槽6中,此時備胎蓋板I表面是平板狀的,用戶可以將大件物品放到備胎蓋板I的表面上。
[0086]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三提供了一種汽車,包括:車體;
[0087]車體上設置有以上實施例中提供的備胎蓋板結構。
[0088]在本實施例中,具體的,在汽車的車體上可以設置實施例一、實施例二中提供的備胎蓋板結構。
[0089]備胎蓋板結構的結構和原理,與實施例一、實施例二中提供的備胎蓋板結構的結構和原理相同,此處不再贅述。
[0090]本實施例通過在汽車的車體上設置實施例一、實施例二中提供的備胎蓋板結構。提供了一種由備胎蓋板、至少一個限位杆總成、以及與各限位杆總成分別一一對應的各操縱總成構成的備胎蓋板結構。用戶可以通過操縱按鈕去拉動操縱總成的操縱杆,操縱杆的導向塊在容納腔中移動,此時彈簧會被壓縮,然後用戶再轉動操縱按鈕,操縱杆上的凸起會從U型通槽的一端進入U型通槽的另一端,此時,操縱總成的操縱杆上的導向塊可以帶動與操縱總成對應的限位杆總成中的各限位杆在凹槽中豎起,各限位杆處於豎直狀態,然後可以將物品放置到各限位杆總成之間,進而物品可以被各限位杆總成進行隔離,防止物品滑動;此時還可以將各網兜總成套設在各限位杆總成上;從而在備胎蓋板上形成多個隔離區域,在用戶將小件物品、易滾動的物品放置到後備箱的備胎蓋板上各限位杆總成之間的時候,各限位杆總成的限位杆可以防止物品會在汽車的行駛過程中發生無規則的滾動,避免了噪音的產生,同時,避免了物品以及汽車的內部結構被破壞,避免了汽車的安全隱患。在不需要使用限位杆的時候,用戶可以再次通過操縱按鈕去拉動操縱總成的操縱杆,操縱杆的導向塊在容納腔中移動,此時彈簧會被壓縮,然後用戶再轉動操縱按鈕,操縱杆上的凸起會從U型通槽的另一端會到U型通槽的一端,此時,操縱總成的操縱杆上的導向塊帶動與操縱總成對應的限位杆總成中的各限位杆平鋪在凹槽中,從而各限位杆分別卡入各凹槽中,此時備胎蓋板表面是平板狀的,用戶可以將大件物品放到備胎蓋板的表面上。
[0091]最後應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儘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徵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並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實用新型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精神和範圍。
【主權項】
1.一種備胎蓋板結構,其特徵在於,包括: 備胎蓋板、至少一個限位杆總成、以及與各限位杆總成分別一一對應的各操縱總成; 所述限位杆總成包括至少一個限位杆,各限位杆的下端通過連接杆進行固定連接; 所述備胎蓋板的上表面設置有與各限位杆對應的凹槽,各限位杆設置在與各限位杆對應的凹槽中; 所述操縱總成的一端和與操縱總成對應的限位杆總成活動連接; 所述操縱總成,用於用戶轉動所述操縱總成的另一端時,所述操縱總成的一端帶動與操縱總成對應的限位杆總成中的各限位杆,在所述凹槽中豎起或平鋪在所述凹槽中。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備胎蓋板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操縱總成,包括:操縱杆、導向杆和彈簧; 所述操縱杆的一端設置有導向塊,與操縱總成對應的限位杆總成中的一個限位杆的下端設置有容納腔,所述導向塊設置在所述容納腔中,且所述導向塊的體積小於所述容納腔的體積; 所述操縱杆的中部設置有限位環,所述導向杆為套筒狀的導向杆; 所述彈簧、所述導向杆依次套設在所述操縱杆上,所述彈簧位於所述限位環與所述導向杆之間,所述導向杆位於所述彈簧與所述操縱杆的另一端之間; 所述導向杆的一端的表面上開設有U型通槽,所述導向杆的表面上設置有凸起,所述凸起卡設在所述U型通槽中; 所述導向杆的外表面與所述備胎蓋板固定連接。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備胎蓋板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操縱杆的另一端設置有操縱按鈕,所述導向塊為錐形塊。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備胎蓋板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導向杆的中部,朝向所述導向杆的中心軸線向內凹陷,以在所述導向杆的中部形成凹陷環狀部; 所述凹陷環狀部卡接在所述備胎蓋板的延伸部上。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備胎蓋板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操縱總成穿設在所述備胎蓋板中,所述操縱總成的操縱按鈕位於所述備胎蓋板的外面。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備胎蓋板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連接杆位於所述備胎蓋板內。7.根據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備胎蓋板結構,其特徵在於,還包括:與各限位杆總成分別--對應的各網兜總成; 所述網兜總成包括網狀兜、以及與限位杆總成中的各限位杆分別一一對應的各套筒杆,各套筒杆設置在網狀9?上; 各套筒杆,分別套設在於各套筒杆對應的限位杆上。8.根據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備胎蓋板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限位杆總成中的各限位杆沿著所述連接杆的長度方向而設置,且所述限位杆總成中的各限位杆之間為等間距設置; 各所述限位杆總成之間具有預設距離。9.根據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備胎蓋板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備胎蓋板包括:備胎蓋板上板和備胎蓋板下板; 所述備胎蓋板上板包括固定連接的備胎蓋板上層面料和備胎蓋板上層基材,所述備胎蓋板下板包括固定連接的備胎蓋板下層面料和備胎蓋板下層基材; 所述操縱總成設置在所述備胎蓋板上板和所述備胎蓋板下板之間。10.一種汽車,其特徵在於,包括:車體; 所述車體上設置有如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備胎蓋板結構。
【文檔編號】B60R13/01GK205706511SQ201620417494
【公開日】2016年11月23日
【申請日】2016年5月9日
【發明人】劉子涵, 劉國傑
【申請人】北京汽車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