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救援車輛燈控路口自動識別放行系統及其放行方法與流程
2023-05-27 13:57:26 1

本發明屬於智能識別應用技術領域,更具體地說,尤其涉及一種救援車輛燈控路口自動識別放行系統。同時,本發明還涉及一種救援車輛燈控路口自動識別放行方法。
背景技術:
目前紅綠燈燈控路口的狀況:紅綠燈控制系統不能自動識別急救(消防)車輛,不能做到提前放行路口等待的車輛,造成急救車輛在紅綠燈路口的時間浪費,延誤危急病人的搶救時間,而且在紅燈,黃燈時急救(消防)車輛強行通過路口容易發生車禍造成危險及延緩救援時間。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點,而提出的一種救援車輛燈控路口自動識別放行系統及其放行方法。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救援車輛燈控路口自動識別放行系統,包括車載射頻發射裝置、射頻識別裝置、射頻信號定向接收裝置、數據交換機和紅綠燈燈控程序控制器,所述車載射頻發射裝置的輸出端與射頻識別裝置的輸入端信號連接,所述射頻識別裝置的輸出端與射頻信號定向接收裝置的輸入端信號連接,所述射頻信號定向接收裝置的輸出端通過導線與數據交換機的輸入端電性連接,所述數據交換機的輸出端與紅綠燈燈控程序控制器的輸入端電性連接。
優選的,所述數據交換機的內部設有資料庫,資料庫裡是通過合法授權實時更新的合法車輛數據。
優選的,所述射頻識別裝置安裝在燈控路口0-500米範圍內,燈控路口對應設有4個方向,每個方向上至少設置一個射頻發射裝置和一個射頻接收裝置,射頻接收裝置為車輛駛入感應器,射頻發射裝置為車輛駛出感應器,且分別設置4個車輛駛入感應器和4個車輛駛出感應器。
本發明還提供一種救援車輛燈控路口自動識別放行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S1、在救援車輛上安裝車載射頻發射裝置,救援車輛啟動後,同時車載射頻發射裝置自動開啟,定向發射無線信號;
S2、當救援車輛行駛至距燈控路口0-500米距離處,檢測距離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
S3、紅綠燈燈控路口的射頻識別裝置接收到急救車輛上車載射頻發射裝置發射的信號後;
S4、射頻信號定向接收裝置傳輸信號到數據交換器進行資料庫內數據交換識別該信號,數據交換器進行數據分析,確認該車輛是否合法;
S5、數據分析合法通過後由數據交換器發送信號至紅綠燈燈控程序控制器執行紅綠燈應急程序並開啟車輛行進方向的左轉,直行,右轉3個方向綠燈,同時該路口其他方向的紅綠燈相應轉成紅燈模式;
S6、救援車輛通過路口時無論是掉頭、左轉、直行、右轉,在4個方向只要通過該路口時車輛駛出感應器就會接收到信號;
S7、救援車輛通過燈控路口後,燈控程序恢復正常。
本發明的技術效果和優點:本發明提供的一種救援車輛燈控路口自動識別放行系統及其放行方法,可以做到提前放行急救,消防,特種救援,警車等特種車輛前方的阻塞車輛,直到急救車輛通過該路口,最大限度保證急救(消防)等車輛在燈控路口,無障礙,快速,安全的通過。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的救援車輛燈控路口自動識別放行系統工作原理模塊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的救援車輛燈控路口自動識別放行系統的感應器設置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發明,並不用於限定本發明。基於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發明保護的範圍。
如圖1-2所示,本發明提供一種救援車輛燈控路口自動識別放行系統,包括車載射頻發射裝置、射頻識別裝置、射頻信號定向接收裝置、數據交換機和紅綠燈燈控程序控制器,所述車載射頻發射裝置的輸出端與射頻識別裝置的輸入端信號連接,所述射頻識別裝置安裝在燈控路口0-500米範圍內,燈控路口對應設有4個方向,每個方向上至少設置一個射頻發射裝置和一個射頻接收裝置,射頻接收裝置為車輛駛入感應器,射頻發射裝置為車輛駛出感應器,且分別設置4個車輛駛入感應器和4個車輛駛出感應器,所述射頻識別裝置的輸出端與射頻信號定向接收裝置的輸入端信號連接,所述射頻信號定向接收裝置的輸出端通過導線與數據交換機的輸入端電性連接,所述數據交換機的內部設有資料庫,資料庫裡是通過合法授權實時更新的合法車輛數據,所述數據交換機的輸出端與紅綠燈燈控程序控制器的輸入端電性連接。
本發明還提供一種救援車輛燈控路口自動識別放行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S1、在救援車輛上安裝車載射頻發射裝置,救援車輛啟動後,同時車載射頻發射裝置自動開啟,定向發射無線信號;
S2、當救援車輛行駛至距燈控路口0-500米距離處,檢測距離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
S3、紅綠燈燈控路口的射頻識別裝置接收到急救車輛上車載射頻發射裝置發射的信號後;
S4、射頻信號定向接收裝置傳輸信號到數據交換器進行資料庫內數據交換識別該信號,數據交換器進行數據分析,確認該車輛是否合法;
S5、數據合法通過後由數據交換器發送信號至紅綠燈燈控程序控制器執行紅綠燈應急程序並開啟車輛行進方向的左轉或者直行或者右轉方向綠燈,同時該路口其他方向的紅綠燈相應轉成紅燈模式;
S6、救援車輛通過路口時無論是掉頭、左轉、直行、右轉,在4個方向只要通過該路口時車輛駛出感應器就會接收到信號;
S7、救援車輛通過燈控路口後,燈控程序恢復正常。
本發明在急救(消防)車輛等特種車輛上安裝車載射頻發射裝置,在車輛啟動後,車載射頻發射裝置自動啟動,定向發射無線信號,在車輛行進至任何一安裝有射頻識別裝置燈控路口0-500米範圍內,射頻識別裝置的檢測範圍可以調整,射頻識別裝置可以根據路口的實際情況安裝8個或者更多個,以增強信號的接收,燈控路口的射頻信號定向接收裝置在接收到射頻識別裝置發射的信號後,射頻信號定向接收裝置傳輸信號到數據交換器進行資料庫內數據交換識別該信號,信號經過識別通過後數據交換器傳輸信號給紅綠燈燈控程序控制器,無論當前信號燈處於任何一狀態在信號接收裝置收到信號後紅綠燈燈控程序控制器無條件優先執行應急程序,開啟掉頭、左轉、直行、右轉4個方向綠燈模式,同時,該路口其他方向的紅綠燈相應轉成紅燈模式,禁止其他方向的有妨礙急救(消防)車輛這一方向的通行的車輛通行,在急救車輛通過該路口後,燈控路口的接收裝置在自動識別急救(消防)車輛通過路口後啟動原始燈控程序,紅綠燈燈控程序恢復正常。
最後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而已,並不用於限制本發明,儘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於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徵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