鑽孔和/或鑿眼機具的製作方法
2023-06-01 20:03:46 2
專利名稱:鑽孔和/或鑿眼機具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鑽孔和/或鑿眼機具,它有一個外殼、一個工具夾頭、一個朝工具夾頭方向突出於外殼之外的活塞導引裝置、一個圍繞著工具夾頭並至少可相對於此工具夾頭作局部轉動的罩、以及一個可克服彈簧力軸向移動的鎖緊套筒,其中,活塞導引裝置和工具夾頭,通過一個可徑向移動的至少插入活塞導引裝置上一個槽內並裝在工具夾頭通孔中的鎖緊件互相連接起來,此鎖緊件可藉助於能作軸向移動的鎖緊套筒沿徑向移動。
上述類型的鑽孔和/或鑿眼機具由DE—PS3511491為已知。為了能使裝入工具夾頭中的工具正確定位,工具夾頭與工具一起必須相對於活塞導引裝置沿周向轉動。當推移鎖緊套筒時可以旋轉工具夾頭。因此,裝在工具夾頭通孔中的鎖緊件可以向外移開,它便不再伸入活塞導引裝置的凹槽之中。但在軸向推移鎖緊套筒時,操作者必須始終注意,在鎖緊件不再伸入活塞導引裝置的凹槽中時,別把工具夾頭從活塞導引裝置中拔出來。
本發明的目的是設計一種鑽孔和/或鑿眼機具,在這種機具中,工具夾頭可以沿周向轉動,但與此同時不會發生工具夾頭從活塞導引裝置中脫出的情況。
按本發明達到此目的是通過,在鎖緊套筒和外殼上制有可互相嚙合的齒輪,以及,鎖緊套筒上至少有一個沿鎖緊套筒縱向延伸的用於鎖緊件的槽。
因此,工具夾頭相對於外殼不可轉動的結構,通過軸向可移動的鎖緊套筒來實現,鎖緊套筒可與外殼連接並且不能相對轉動。
在外殼上的齒輪最好設計為沿鎖緊套筒的縱向延伸的外齒輪,而在鎖緊套筒上的齒輪則最好設計為沿鎖緊套筒縱向延伸的內齒輪。鎖緊套筒藉助於一個彈簧保持在一個起始位置,在這一位置下,鎖緊套筒緊靠在外殼的端面上。在此起始位置兩個齒輪搭接,所以在鎖緊套筒與外殼之間形成了一種傳扭連接。通過鎖緊套筒克服彈簧力沿衝擊方向軸向移動,可使兩個齒輪脫開嚙合,所以,鎖緊套筒可與工具夾頭和罩一起,相對於活塞導引裝置和外殼作周向轉動。
鎖緊套筒上面對著工具夾頭的內部輪廓中至少有一個沿鎖緊套筒縱向延伸的用於一個鎖緊件的凹槽,此鎖緊件可在工具夾頭的一個通孔中沿徑向移動。沿鎖緊套筒縱向的凹槽最好有一個鎖緊區和一個去鎖區,其中,鎖緊區與去鎖區相比其往向深度較淺。若鎖緊區覆蓋著工具夾頭上的通孔,則鎖緊件被沿徑向壓入活塞導引裝置的槽中,此槽制在活塞導引裝置的外側。若去鎖區覆蓋著工具夾頭的通孔,則鎖緊件可沿徑向向外偏移,於是工具夾頭可與鎖緊套筒一起從活塞導引裝置上取下。
因為當鎖緊套筒處於起始位置時,工具夾頭應能相對於活塞導引裝置藉助於鎖緊件被鎖緊,所以去鎖區最好設在面對外殼之處。因此,只有在鎖緊套筒克服彈簧力沿衝擊方向移動時,此去鎖區才能覆蓋住工具夾頭的通孔。
在這種情況下,在鎖緊套筒與外殼之間不可相對轉動的連接可被拆開,但工具夾頭不會從活塞導引裝置中脫出。解除此傳扭連接是為了對裝入工具夾頭中的工具進行定位。通過沿軸向朝衝擊方向移動鎖緊套筒併到達使鎖緊套筒的齒輪與外殼的齒輪脫開嚙合的程度,這時鎖緊套筒可攜帶工具夾頭和活塞導引裝置沿周向轉動,直至實現所要求的工具定位。若緊接著操作者放開鎖緊套筒,則兩個齒輪藉助於彈簧力重又進入嚙合狀態,此彈簧在工具夾頭上軸向支承著壓向鎖緊套筒。在這種情況下,鎖緊套筒重新移到它的起始位置,並重新保證了在鎖緊套筒與外殼之間和鎖緊套筒與工具夾頭之間的傳扭連接。為了當兩個齒輪脫開嚙合時工具夾頭不能從活塞導引裝置上取下,鎖緊區的軸向長度最好大於設在鎖緊套筒和外殼上的齒用於嚙合的搭接區軸向長度。由於限制了鎖緊套筒的軸向可移動性,防止了工具夾頭從活塞導引裝置上偶然鬆脫,這種軸向移動的限制最好通過在鎖緊套筒上的第一個止擋和在罩上的第二個止擋來獲得,此時,止擋之間的最大距離,大於設在鎖緊套筒和外殼上的齒的搭接區軸向長度,但小於鎖緊套筒鎖緊區的軸向長度。以此方式使鎖緊套筒只能沿軸向移動一個規定的距離,所以只能使齒脫開嚙合,但鎖緊套筒的去鎖區尚不能覆蓋到工具夾頭的通孔上。
出自於經濟性和製造技術方面的原因,第一個止擋最好由制在鎖緊套筒上的齒的邊端構成,第二個止擋由罩的端面構成。
為了保證能將工具夾頭從活塞導引裝置上取下來,鎖緊套筒必須克服彈性力沿衝擊方向推移相當大的距離,直至使鎖緊套筒的去鎖區覆蓋住工具夾頭的通孔。在這種情況下,鎖緊套筒沿軸向的可移動性最好以鎖緊套筒上的第一個止擋和罩上的第三個止擋為界,此時,第一個止擋和第三個止擋之間的距離,大於鎖緊套筒鎖緊區的軸向長度。
第一個止擋最好由一個制在鎖緊套筒上的齒的邊端構成,而第三個止擋則由制在罩端面部位的一個槽的底部構成。為了使鎖緊套筒能進行較大的軸向移動,罩必須相對於鎖緊套筒沿周向轉動,直至第一個止擋與第三個止擋彼此對準。為此目的,罩最好能在克服一個彈性構件的力後沿周向轉動。
藉助於附圖所表示的實施例進一步說明本發明。其中
圖1示意表示的按本發明的鑽孔和/或鑿眼機具;圖2圖1所示鑽孔和/或鑿眼機具朝衝擊方向那一端的端區剖切放大表示。
圖1中表示的鑽孔和/或鑿眼機具有一個外殼1,它與把手2、裝在把手2上的操縱鑽孔和/或鑿眼機具使之進入工作的操縱開關3、電纜2a、圖上來詳細表示的驅動電機4、衝擊機構5、側向手柄6、以及用於安裝工具的工具夾頭10相連。工具夾頭10外面圍繞著罩8和一個可軸向移動的鎖緊套筒9。
如圖2所示,在外殼1的內部有一個活塞導引裝置15,它通過支承件1b支承在外殼1上並至少部分地伸出外殼1之外。在活塞導引裝置15內有一個可沿軸向自由移動的衝擊活塞13,它受到一個屬於衝擊機構5的激振活塞14的衝擊脈衝加載。
鑽孔和/或鑿眼機具的工具夾頭10有一個基本上設計為圓柱形的安裝孔,用來安裝和導引工具7的工具柄。為了鎖緊工具7,在工具夾頭10上設有沿徑向的通孔,通孔用來安裝並導引至少一個可沿徑向移動其形式為滾珠的鎖緊件12。有一個圍繞著工具夾頭10並可相對於此工具夾頭10沿周向克服彈簧力後作局部轉動的罩8,在此罩的內部輪廓上制有操縱曲線11,當罩8相對於工具夾頭10沿周向轉動時,藉助於此操縱曲線11可使鎖緊件12徑向移動。此時,鎖緊件12插入工具柄上的一個兩頭封閉的縱槽內。
在工具夾頭10面對外殼的區域中設有一個沿徑向的通孔10a,它用來安裝和導引一個其形式上為滾珠的鎖緊件17。工具夾頭10可以套在活塞導引裝置15伸出的部位上,所以工具夾頭10以其面對外殼1的那一個端部圍繞著活塞導引裝置15上外伸的部位。球狀鎖緊件17的徑向移動藉助於一個克服彈簧18的力後可軸向移動的鎖緊套筒9來實現,此鎖緊套筒9至少部分地圍繞著工具夾頭。在活塞導引裝置15外伸部分圓周上制有一環槽16,此環槽16用於球狀鎖緊件17。鎖緊套筒9朝外殼的那一端的端部制有內齒輪9c,它的齒的走向沿著鎖緊套筒9的縱向。在外殼1面對著工具夾頭10的那個端部制有外齒輪1a,它的齒同樣沿外殼1的縱向延伸。
鎖緊套筒9在彈簧18的作用下壓至其起始位置,此外,鎖緊套筒9的內齒輪9c與外殼上的外齒輪1a沿長度L2互相搭接。在這種情況下,鎖緊套筒9與外殼1相互不可相對轉動地連接著。在鎖緊套筒9的內輪廓上有一個用於鎖緊件17其走向沿著鎖緊套筒9縱向的凹槽9d。凹槽9d有一個鎖緊區9a和一個去鎖區9b。鎖緊區9a的長度L1大於在外殼1和鎖緊套筒9上的兩個齒輪的搭接區長度L2。
工具夾頭10外輪廓上有一個沿徑向伸出的擋肩22,用於支承作用在鎖緊套筒9上的彈簧18,彈簧18設計的螺旋形壓力彈簧。鎖緊套筒9可沿軸向朝衝擊方向移動距離A1,直至鎖緊套筒9的第一個止擋21a靠在第二個止擋20上,此第二個止擋20是由罩8的端面構成的。其中,鎖緊套筒9的第一個止擋21a是由齒21的邊端構成的。
罩8朝外殼1的端面制有第三個止擋19,它由一個槽的底部構成。通過將罩8相對於鎖緊套筒9沿周向適當地轉動,可使第三個止擋19與制在鎖緊套筒9上的第一止擋21a對齊。在這種情況下,鎖緊套筒9可移動長度距離A2,所以,外殼1和鎖緊套筒9之間的齒輪脫開嚙合,而且工具夾頭10的鎖緊件17可沿徑向向外偏移到這樣一個位置,即可使工具夾頭10與活塞導引裝置15之間沿周向和沿軸向的固定連接均被解脫。在這種情況下,工具夾頭10便可以從活塞導引裝置15上或從鑽孔和/或鑿眼機具上取下來。
權利要求
1.鑽孔和/或鑿眼機具有一個外殼(1)、一個工具夾頭(10)、一個朝工具夾頭(10)方向伸出外殼(10)的活塞導引裝置(15)、一個圍繞著工具夾頭(10)並至少可相對於此工具夾頭(10)作局部轉動的罩(8)、以及一個克服彈簧(18)的力後可軸向移動的鎖緊套筒(9),其中,活塞導引裝置(15)和工具夾頭(10),通過至少一個裝在工具夾頭(10)的通孔(10a)中並插入至少一個活塞導引裝置(15)的槽(16)中的可徑向移動的鎖緊件(17)互相連接起來,此鎖緊件(17)可藉助於可作軸向移動的鎖緊套筒(9)沿徑向移動,其特徵為在鎖緊套筒(9)和外殼(1)上制有可互相嚙合的齒輪,鎖緊套筒(9)上至少制有一個沿鎖緊套筒(9)縱向延伸的用於鎖緊件(17)的凹槽(9d)。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之鑽孔和/或鑿眼機具,其特徵為在外殼(1)上的齒輪設計成沿鎖緊套筒(9)縱向延伸的外齒輪(1a),而在鎖緊套筒(9)上的齒輪設計為沿鎖緊套筒(9)縱向延伸的內齒輪(9c)。
3.按照權利要求1或2所述之鑽孔和/或鑿眼機具,其特徵為其走向沿鎖緊套筒(9)縱向的凹槽(9d)有一個鎖緊區(9a)和一個去鎖區(9b),其中,鎖緊區(9a)的凹槽徑向深度比去鎖區(9b)的要淺。
4.按照權利要求3所述之鑽孔和/或鑿眼機具,其特徵為去鎖區(9b)設在朝外殼(1)的部位。
5.按照權利3或4所述之鑽孔和/或鑿眼機具,其特徵為鎖緊區(9a)的軸向長度(L1),大於設在鎖緊套筒(9)和外殼(1)上的齒輪用於嚙合的搭接區軸向長度(L2)。
6.按照權利要求5所述之鑽孔和/或鑿眼機具,其特徵為鎖緊套筒(9)的軸向可移動性受鎖緊套筒(9)上的第一止擋(21a)與罩(8)上的第二止擋(20)的限制,其中,止擋(21a、20)之間的最大距離(A1),大於設在鎖緊套筒(9)和外殼(1)上的齒輪搭接區軸向長度(L2),但小於鎖緊套筒(9)上鎖緊區(9a)的軸向長度(L1)。
7.按照權利要求6所述之鑽孔和/或鑿眼機具,其特徵為第一止擋(21a)由制在鎖緊套筒(9)上的一個齒(21)的邊端構成,第二止擋(20)由罩(8)的端面構成。
8.按照權利要求3至7之一所述之鑽孔和/或鑿眼機具,其特徵為鎖緊套筒(9)的軸向可移動性受在鎖緊套筒(9)上的第一止擋(21a)和在罩(8)上的第三止擋(19)的限制,其中,第一止擋(21a)與第三止擋(19)之間的最大距離(A2),大於鎖緊套筒(9)上鎖緊區(9a)的軸向長度(L1)。
9.按照權利要求8所述之鑽孔和/或鑿眼機具,其特徵為第一止擋(21a)由設在鎖緊套筒(9)上的一個齒(21)的邊端構成,第三止擋(19)由在罩(8)端面區的一個槽的底部構成。
10.按照權利要求1至9之一所述之鑽孔和/或鑿眼機具,其特徵為罩(8)可沿周向克服彈性構件的作用力轉動。
全文摘要
鑽孔和/或鑿眼機具有一個可沿軸向移動長度距離(A1)和(A2)的鎖緊套筒(9)。在移動長度距離(A1)時,工具夾頭(10)相對於外殼(1)的傳扭連接被解脫。當鎖緊套筒(9)移動長度距離(A2)時,工具夾頭(10)可從鑽孔和/或鑿眼機具中取出。
文檔編號B23B45/16GK1116151SQ9510607
公開日1996年2月7日 申請日期1995年5月16日 優先權日1994年5月24日
發明者安冬·紐梅爾 申請人:希爾蒂股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