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事故通知系統及相關方法
2023-06-03 13:46:51 1
專利名稱:車輛事故通知系統及相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車輛事故通知系統和方法,更特別涉及一種事故通知系統及其相關方法,其中如果發生典型的車輛與行人碰撞,則發送一個事故通知信號給救護中心。
背景技術:
日本專利申請公開出版號2000-115413和2002-187510提出了一種技術來檢測車輛碰撞,以準許觸發保險氣袋,從而如果發生事故,則啟動事故通知系統來呼叫救援請求。
此外,已經提出了一種引擎罩升高系統,其中一個安裝在車輛保險槓上的碰撞檢測傳感器檢測車輛與行人之間的碰撞,當檢測到碰撞時,向上升起車輛的引擎罩(發動機罩),從而將對行人的影響將到最低。
發明內容
但是,根據本發明者進行的研究,使用這種引擎罩升高系統,由於碰撞是由接觸式傳感器檢測的,因此難於區分和判別是行人涉及到碰撞還是行人之外的物體涉及到碰撞,而且可以想到,在判斷如果發生碰撞是否啟動事故通知系統的適當性上仍然存在改進的空間。
也就是說,即使這種引擎罩升高系統只結合了適於與保險氣袋系統的啟動一起運行的事故通知系統,也容易發送出事故通知信號,即使是在象車輛與物體之間發生輕微接觸,不需要發出通知的情況下。
根據對本發明者進行的上述研究的考慮完成了本發明,本發明的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事故通知系統及其相關方法,其中在當發生碰撞需要發送事故通知信號的時候,可以將事故通知信號可靠地發送給基站。
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根據本發明的一個方面,提供了一種安裝在車輛上的車輛事故通知系統,在發生碰撞時發送一個事故通知信號給基站,該系統包括檢測車輛碰撞的碰撞傳感器;通知開關,當碰撞傳感器檢測到碰撞時準許其操作;以及發送事故通知信號給基站的通信部件,該通信部件在接通通知開關時將事故通知信號發送給基站。
根據本發明的另一個方面,提供了一種安裝在車輛上的車輛事故通知系統,在發生碰撞時發送事故通知信號給基站,該系統包括檢測車輛碰撞的碰撞檢測裝置;選擇給基站的通知的通知選擇裝置,當碰撞檢測裝置檢測到碰撞時準許通知選擇裝置的操作;以及發送事故通知信號給基站的通信裝置,用於在接通通知選擇裝置時將事故通知信號發送給基站。
同時,根據本發明的又一個方面,提供了一種在發生碰撞時發送事故通知信號給基站的車輛事故通知方法,該方法包括檢測車輛碰撞;當檢測到碰撞時顯示一個通知開關;以及在接通通知開關時發送事故通知信號給基站。
通過下面結合附圖進行的描述,本發明的其它和另外的特性、優點和好處會變得更加明顯。
圖1是一個安裝了根據本發明一個實施方案的車輛事故通知系統的車輛的示意側視圖;圖2是一個說明根據本申請的實施方案的車輛事故通知系統結構的方框圖;圖3的圖說明了在本申請的實施方案的車輛事故通知系統的顯示設備顯示屏上顯示的一個事故開關和一個取消開關;以及圖4是一個說明本申請的實施方案的車輛事故通知系統的基本運行順序的方框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在下文中,參照附圖的圖1到4詳細描述了根據本發明一個實施方案的車輛事故通知系統及其相關方法。
圖1是一個安裝了根據本發明一個實施方案的車輛事故通知系統的車輛的示意側視圖。在圖1中,箭頭FR表示車輛V的向前方向,箭頭UPR表示車輛V的向上方向。
如圖1所示,本申請的實施方案的車輛事故通知系統100安裝在車輛V上。車輛V有一個用作為封閉殼體的引擎罩1,其位於車輛前部發動機室的上部區域。此外,車輛V裝配有保險氣袋設備3,其作為輔助約束設備,用於以輔助方式通過向著乘客展開來約束乘客,和能夠為乘客提供多種信息的顯示設備5。順便說一句,雖然圖中已經顯示保險氣袋設備3處於駕駛員前方與其相對的位置上,但是保險氣袋設備不受限於這樣一種特定布局,其變動可以包括這樣一種結構其中保險氣袋位於駕駛員一側與其相對或保險氣袋位於其它乘客的適當位置上。此外,雖然顯示設備5典型地包括一個位於車輛儀錶板的中心作為導航設備的顯示設備,當然,顯示設備不受限於這樣一種特定結構,顯示設備具有能夠為乘客提供方便訪問以獲得必要信息的結構就足夠了。
圖2是一個說明車輛事故通知系統100更詳細結構的方框圖。
如圖2所示,車輛事故通知系統100包括一個諸如加速器傳感器的碰撞傳感器7、一個引擎罩升高系統10、一個保險氣袋控制單元20、一個操作開關30和一個事故呼叫部件(通信系統)40。
具體地,在車輛與行人相撞時,啟動引擎罩升高系統10來減輕發生的衝擊力,引擎罩升高系統10典型地位於車輛V的前方,並且當碰撞傳感器7檢測到碰撞時,通過作為對從碰撞傳感器7傳遞過來的檢測信號S1的響應而升高引擎罩1的後部1R,使引擎罩升高系統10由於碰撞而在車輛V的引擎罩1上向後移動。另外,一旦接收到從引擎罩升高系統10傳遞來的、表明發生了啟動引擎罩升高系統10以升高引擎罩1的啟動信號S2,保險氣袋控制單元20就啟動保險氣袋設備3來展開保險氣袋,同時發送一個許可信號S3給操作開關30,當從操作開關30輸入操作信號S4、S4』時,立即輸出一個事故通知信號S5給事故呼叫部件40。此外,當被提供了來自保險氣袋控制單元20的事故通知信號S5時,事故呼叫部件40發送一個攜帶有與事故通知信號S5相同內容的事故通知信號S6給救援中心200。
圖3的圖顯示了事故開關30a和附近的取消開關30b,兩者形成操作開關30,其顯示在用於車輛事故通知系統100的顯示設備5的顯示屏50上。
如圖3所示,操作開關30典型地採取觸摸型開關的形式,其顯示在安裝於車輛V上的導航系統的顯示設備5的顯示屏50上,並包括事故開關(通知開關)30a和附近的取消開關(用於取消事故通知的開關)30b,將取消開關30b設置接近事故開關30a。開關30a、30b一般不顯示在顯示了導航屏(正常顯示屏)的顯示屏50上,當碰撞傳感器7檢測到碰撞時顯示開關30a、30b。順便說一句,開關30a、30b採用的形式可以是關閉正常的顯示屏而只顯示開關30a、30b,而且根據情況,可以將這些開關疊加在顯示上,同時保持正常顯示屏不變。
接下來,參照圖4描述具有上面提出的結構的車輛事故通知系統100的運行。
圖4是一個說明車輛事故通知系統100的基本運行順序的流程圖。
如圖4所示,首先在步驟S1中,如果打開車輛V的點火開關,則啟動一連串的操作,然後操作進入S2。
在隨後的步驟S2中,引擎罩升高系統10判別是否升高引擎罩1。特別是,進行判別以查明碰撞傳感器7是否檢測到發生車輛與障礙物之間的碰撞,即,是否為引擎罩升高系統10提供一個檢測信號S1。順便說一句,在該步驟中,當判別發生了與障礙物的碰撞時,還執行操作以升高引擎罩1。在步驟S2中,如果檢測到與障礙物的碰撞,操作進入步驟S3,如果沒有檢測到這樣的碰撞,則再次執行步驟S2中的操作。
在隨後的步驟S3中,保險氣袋控制單元20響應從引擎罩升高系統10傳送來的啟動信號S2,執行操作以允許啟動操作開關30。特別是,許可信號S3從保險氣袋控制單元20傳送給操作開關30,以在顯示設備5的顯示屏50上提供如圖3所示的事故開關30a和取消開關30b的顯示。
接下來操作進入步驟S4,其中保險氣袋控制單元20響應操作信號S4,進行判別以查明乘客是否觸摸了取消開關30b以接通它。
更具體地,當在這樣一種狀態下,判別出乘客已經觸摸了取消開關30b以接通它的時候,不需發送一個事故通知信號,並且不執行後續的操作來中斷當前的操作。相反,如果在步驟S4中判別出乘客沒有接通取消開關30b,則操作轉入步驟S5。
在隨後的步驟S5中,保險氣袋控制單元20響應操作信號S4』,進行判別以查明乘客是否觸摸了事故開關30a來接通它。具體地,當乘客在發生了與行人的碰撞、構成了障礙,即在需要事故請求的情況下接通事故開關30a時,操作進入隨後的步驟S6,在步驟S6中,保險氣袋控制單元20發送事故通知信號S5給事故呼叫部件40。這使事故呼叫部件40發送一個指明發生了與行人碰撞的事故通知信號S6給救援中心200,從而救援中心200能夠辨認發生了這樣一種碰撞。然後,中斷當前的一系列操作。
與此相反,在步驟S5中,如果保險氣袋控制單元20判別出乘客沒有接通事故開關30a,則操作轉回到步驟S4,在步驟S4中再次執行判別來查明乘客是否觸摸了取消開關30b以接通它。
如上面提出的,對於本申請的該實施方案的車輛事故通知系統100,如果碰撞傳感器7檢測到碰撞了障礙物,則升起引擎罩1,同時提供操作開關(事故開關30a和取消開關30b)的顯示,這樣當乘客觸摸事故開關30a時,自動發送事故通知信號給救援中心,結果在需要的時候能夠可靠地呼叫救援請求。
此外,在來自碰撞傳感器7的檢測信號S1的輸入和與乘客執行的接通事故開關30a相關的操作信號S4』的輸入之間「AND」的條件下,發送事故通知信號S5、S6,從而可靠地避免了發生因不經意的錯誤操作而發送事故通知信號的可能性。
此外,因為在判斷碰撞期間操作開關(事故開關30a和取消開關30b)顯示在導航設備的顯示設備5的顯示屏50上,所以能夠提高乘客的注意力。
順便說一句,雖然已經結合保險氣袋控制單元20和事故呼叫部件40組合使用的典型結構描述了上面討論的本申請的實施方案,但是替代結構可以是引擎罩升高系統10和事故呼叫部件40組合,在這種情況下,引擎罩升高系統10能夠具有這樣一種結構,其中控制操作開關30,以便發送事故通知信號S5給事故呼叫部件40。
此外,本申請的該實施方案可以採用這樣一種系統形式,其中將由保險氣袋控制單元20執行的保險氣袋展開操作與要由引擎罩升高系統10執行的引擎罩升高操作相區別,從而在由引擎罩升高系統10產生啟動信號S2時,能夠在救援中心和乘客之間建立一個呼叫。
此外,雖然已經結合結構為使用觸摸開關30a、30b作為操作開關30的典型情況描述了本申請的該實施方案,但操作開關不限於此,當然能夠使用常用的按鈕開關。
此外,雖然已經結合結構為操作開關30包括事故開關30a和取消開關30b的典型情況描述了本申請的實施方案,但在希望簡化結構時可以去掉取消開關30b。
這裡通過引用結合了申請日期為2003年10月3日的日本專利申請TOKUGAN 2003-346020的全部內容作為參考。
雖然上面通過參照本發明的特定實施方案描述了本發明,但是本發明不限於上面描述的實施方案。本領域技術人員根據上述教導可以對上面描述的實施方案進行修改和變化。根據下列權利要求定義本發明的範圍。
權利要求
1.一種車輛事故通知系統,其安裝在車輛上,以便在發生碰撞時發送一個事故通知信號給基站,該系統包括碰撞傳感器,用於檢測車輛碰撞;通知開關,當碰撞傳感器檢測到碰撞時許可該通知開關操作;以及通信部件,用於發送事故通知信號給基站,該通信部件使事故通知信號在接通通知開關時發送給基站。
2.根據權利要求1的車輛事故通知系統,還包括一個引擎罩升高系統,用於在碰撞傳感器檢測到碰撞時升高車輛的引擎罩,其中,當啟動引擎罩升高系統時允許通知開關的操作。
3.根據權利要求2的車輛事故通知系統,其中引擎罩升高系統向上升高引擎罩的後端。
4.根據權利要求1的車輛事故通知系統,還包括一個保險氣袋控制單元,用於在碰撞傳感器檢測到碰撞時展開保險氣袋。其中,通知開關的操作由保險氣袋控制單元許可,以及,事故通知信號由保險氣袋控制單元產生,並通過通信部件發送給基站。
5.根據權利要求1的車輛事故通知系統,其中通知開關包括一個觸摸型開關,當碰撞傳感器檢測到碰撞時該觸摸型開關顯示在安裝於車輛上的顯示設備的顯示屏上。
6.根據權利要求1的車輛事故通知系統,其中在沒有接通通知開關時,不發送事故通知信號。
7.根據權利要求1的車輛事故通知系統,其中在通知開關附近的區域中顯示一個用於選擇不發送事故通知信號的取消開關。
8.根據權利要求7的車輛事故通知系統,其中在接通取消開關時不發送事故通知信號。
9.一種車輛事故通知系統,其安裝在車輛上,以便在發生碰撞時發送事故通知信號給基站,該系統包括用於檢測車輛碰撞的碰撞檢測裝置;用於選擇至基站的通知的通知選擇裝置,當碰撞檢測裝置檢測到碰撞時允許通知選擇裝置的操作;以及用於發送事故通知信號給基站的通信裝置,其用於在接通通知選擇裝置時發送事故通知信號給基站。
10.一種車輛事故通知方法,用於在發生車輛碰撞時發送事故通知信號給基站,該方法包括檢測車輛碰撞;當檢測到碰撞時顯示通知開關;以及在接通通知開關時發送事故通知信號給基站。
全文摘要
一種車輛事故通知系統,其安裝在車輛上,以在發生碰撞時發送事故通知信號給基站,該系統裝配有檢測車輛碰撞的碰撞傳感器、在碰撞傳感器檢測到碰撞時許可其操作的通知開關,以及發送事故通知信號給基站的通信部件。該通信部件使事故通知信號在接通通知開關時發送給基站。
文檔編號B60R21/34GK1603171SQ20041001208
公開日2005年4月6日 申請日期2004年9月28日 優先權日2003年10月3日
發明者信澤壽 申請人:日產自動車株式會社